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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電力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歡迎報考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是全國首批獲得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2010年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各專業招生總規模950名左右。
一、 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具有補修6門以上本科課程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即2009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如果已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滿足第(3)條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的,可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 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6)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錄取后不享受我校學業獎學金和基本助學金;
(5)在讀研究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4.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單獨考試: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MBA聯考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推薦免試
我校招收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所推薦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推薦免試學生條件及辦法參見我校《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
(五)2010年我校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招生人數按照教育部下發的規模另行通知。
二、報名
(一)2010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的網站進行報名。
(二)報考我校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如下規定選擇報名點:參加單獨考試、“MBA聯考”、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華北電力大學報名點報名,推薦免試生和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三)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并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網上報名填報報考信息時應注意:
1. 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 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 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身份為準,不得更改。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5. 現役軍人只能報考我校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且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五)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六)具體網上報名、繳費及確認網報信息的時間、辦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三、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布。選擇我校報名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二)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復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單考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對報考資格進行預審,所需提供的材料網上報名時見我校公告。
五、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六、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從2009年起,我校全面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改革所涉及的考生范圍、獎助比例等,參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
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后,所有學生均需按規定交納學費,2010年我校學費維持原標準不變,即8000元/學年。研究生不再劃分計劃內和計劃外名額,轉而分為:
1、全日制研究生:無工作單位,非在職全脫產學習,入學時檔案、人事關系全部轉入我校,可轉戶口,畢業時按照國家政策參加就業派遣。
2、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單位,在職脫產或不脫產學習,入學時不轉檔案、戶口,畢業后仍回原單位工作。
七、 其它
(一)碩士生的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為準,招生目錄中的人數僅供參考,復試階段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初試成績等因素進行微調。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人數包含在各專業招生人數中,原則上我校各專業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30%。
(三)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性質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題科目試題。我校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可于9月中旬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
(四)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八、聯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為:第四教學樓B區207室。
考生來函郵寄至:北京德勝門外朱辛莊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06。
聯系電話:(010)80798475、(010)51971204。傳真:(010)80795820。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 2010年研究生招生的有關信息將及時在該網址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九、本簡章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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