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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醫科大學獲1個推薦到北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
教務處、學生處、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額補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3〕12號)要求,為做好我校推薦2016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補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2016年我校獲得1名推薦到北京師范大學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補償計劃。根據北京師范大學公布的《2016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補償計劃需求和投放信息》,該名推薦名額的具體要求如下:
畢業單位 畢業專業等 接收院系碼 接收院系 擬接收專業 擬補償人數 重慶醫科大學 第二臨床學院醫學影像學 008 腦與認知科學研究院 認知神經科學 1
二、推薦程序及要求
(一)學生申請:凡符合《重慶醫科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重醫大[2015]321號)(下簡稱《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條件的學生,均可填寫《重慶醫科大學2016年推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補償申請表》(下稱《申請表》)一式兩份,交院系教務處。
(二)資格審查:學生處、教務處負責對申請者的資格進行審查。
(三)提交材料:各院(系)在規定時間(同其他推免生)內將《重慶醫科大學2016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補償申請匯總表》及電子文檔、《申請表》(一式兩份)報教務處。
(四)選拔考試:申請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推免生選拔考試。
(五)確定名單:學校根據當年國家下達的名額,按照選拔考試分數單獨對申請者從高到低排序,擇優確定推薦名單。
(六)公示:推薦名單須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生對推薦名單有異議者,可向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或校紀委反映。
三、注意事項
(一)獲得補償名額的推免生,經相關師范大學復試同意錄取后,不得報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
(二)申請者一旦獲得我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推免生名額補償計劃,將自動放棄推薦到其他招生單位的資格,若未被相關師范大學錄取,將不能推薦到其他招生單位,當年的補償計劃空缺。
(三)其他要求按《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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