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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新浪教育訊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日前發布《關于做好二O一O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對考試時間、報名辦法等進行了說明。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于做好二O一O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學位中心[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0年全國統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時—11時30分;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時30分—17時30分。
二、報名及匯總工作
(一)考試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首先,報考者須在有關考區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網報時間內,通過登陸指定網站,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然后,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繳納報名費、照相、確認報名信息。具體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見附件1。
(二)現場確認時間在2010年3月底,網上報名在現場確認開始前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學位辦[2010]2號文件,根據本考區情況自定。報考者應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照相、繳費及確認等相關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三)報考者的報考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須符合學位辦[2010]2號文
件相關規定。資格不符的報考者將得不到考試成績,后果由對其進行資格審查的學位授予單位和報考者本人負責。
(四)報考者一般應在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簡稱“學位授予單位”)所在考區報名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考區報名考試的報考者,必須經學位授予單位和其申請報名考試所在考區的考試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名考試。
(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本地區所有報考者的報名工作,并使用學位中心統一提供的準考證編制軟件編排考場、考號,準考證樣本及說明見附件2。
(六)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于2010年4月5日前將本考區的報考信息等以下材料提交學位中心。
1.刻有報考者基本信息數據庫和圖像的光盤一式兩份;
2.2010年報考情況統計表;
3.試卷申請單(附件3);
4.考區負責人、試卷接收人信息表(附件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在提交上述材料前應仔細核查,確保各項內容準確無誤。所有提交的文字材料必須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公章。
三、其他事宜
(一)根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定,2010年全國統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在4月30日之前,按外國語水平考試每位報考者45元,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每位報考者50元標準,將匯總后的考試費以單位名義匯至學位中心,并注明“同等學力考試費”。
賬戶名: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賬 號:816618500318091001
開戶行:中國銀行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支行
請將匯出憑證復印件、發票開具單位名稱、發票郵寄地址、郵編、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一并傳真至學位中心財務室,傳真:010-82379482,聯系電話:010-82378759。
(二)各相關單位通過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考試管理系統)上傳、下載相關電子文件和數據庫,網址為http://www.cdgdc.edu.cn/ZZLKZS,用戶名、密碼不變,各單位應專人專管相關工作。
(三)網上報名軟件、現場報名軟件和準考證編制軟件使用2010版,請于3月1—4日到考試管理系統下載。為了保證今年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進一步做好軟、硬件的準備工作,盡早確定所轄考區網上報名具體時間、網址及現場報名地點等信息,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請將上述信息于3月5日之前通過考試管理系統上傳學位中心,學位中心匯總后于3月9日在網站(http://www.cdgdc.edu.cn)向社會公布。
(四)各現場報名點須提前印制2010年版《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可通過考試管理系統下載),并在報名現場發給每位報考者,確保人手一份。
(五)請有關學位授予單位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將報考方法通知相關報考者,力爭使所有報考者通過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仔細檢查,如果有誤,及時修改。經報考者現場本人簽字確認后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六)學位中心考試處通訊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海淀區王莊路1號同方科技大廈B1803,郵編:100083
電話:010-82378806;82378807;82378727;82378728
傳真:010-82379487,E-Mail:kwb@ mail.cdgdc.edu.cn
附件:
1.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2.準考證樣本及考號編制說明
3.同等學力全國統考試卷申請單
4.考區負責人、試卷接收人信息表
二O一O年一月十日
抄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1
報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網上報名
報考者登錄有關考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二、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確認之前,報考者須接受擬申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
1.報考者須本人親筆填寫(不得代填、打印或復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審查表》(簡稱《資格審查表》,下載網址: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一式兩份,貼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張。
2.有關學位授予單位應嚴格按照學位辦[2010]2號文件的規定,對報考者的學士學位證書真偽、獲取時間、報考資格、報考語種進行審查,并核對《資格審查表》上所貼照片是否與報考者本人相符;審查人在報考者《資格審查表》上簽字確認是否同意其報名考試;對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考試的,還須簽署是否同意其異地報考。最后在報考者照片上和審查意見處加蓋學位授予單位學位管理部門公章。《資格審查表》一份由學位授予單位存檔,另一份交報考者現場報名時使用。
三、現場確認
1.報考者持一份《資格審查表》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有關報名點根據報考者《資格審查表》和有效身份證件為其辦理相關手續,當場拍照。同時,向報考者逐個發放《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應試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等有關條例。
2.報考者當場核對打印出來的《報名情況登記表》,并認真閱讀相關內容后,簽名認可。
3.《資格審查表》和《報名情況登記表》由各報名點一一對應收齊,報名結束后交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存檔。
附件2
準考證樣本及考號編制說明
一、準考證樣本
二、考號編制說明
考號均由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其組成順序為:>>點擊查看
例如:考號“11020020701526”中,“11”代表北京市,“0200”代表考試科目為經濟學,“2”代表北京市第二考區,“07”代表北京市第七考點,“015”代表第十五考場,“26”代表第二十六位考生。
考號“11990120701526”中,“11”代表北京市,“9901”代表考試科目為英語,“2”代表北京市第二考區,“07”代表北京市第七考點,“015”代表第十五考場,“26”代表第二十六位考生。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
代碼 地區名稱 代碼 地區名稱
11 北京市 42 湖北省
12 天津市 43 湖南省
13 河北省 44 廣東省
14 山西省 45 廣西壯族自治區
15 內蒙古自治區 46 海南省
21 遼寧省 51 四川省
22 吉林省 52 貴州省
23 黑龍江省 53 云南省
31 上海市 54 西藏自治區
32 江蘇省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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