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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云人社發〔2009〕132號
各州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經委、衛生局、國資委、地稅局、工商局、工商聯、共青團: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38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聯和團省委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經省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落實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抓緊組織見習單位的申報和認定,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州市于6月底前將具體承辦部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工作方案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聯系人:張紹云
聯系電話(傳真):0871-7195757
Email:kmzsy62@126.com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云南省衛生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工商業聯合會 共青團云南省委
二○○九年六月五日
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38號)精神,做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關注民生、促進就業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健全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幫助高校畢業生通過就業見習升華理論知識、增長實踐技能、縮短工作適應期,提升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
二、 目標任務
2009年至2011年,力爭組織3萬名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拓展和規范一批覆蓋各專業、各地區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建立一批省級和州市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2009年,力爭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具體任務見附件1、附件2。
三、建立見習基地
(一)設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有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積極性;
3.有良好的見習場所,能夠提供10個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有利于發揮高校畢業生的專業特長;
4.有專門的見習管理辦法和指導人員;
5.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并為其購買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二)申報程序
1.省屬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 附件3 ),并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畢業生見習管理辦法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申報。
2.州市、縣(市、區)所屬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并附上述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向當地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3.駐滇中央企事業單位等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并附上述相關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下同)申報。
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合格的,即認定為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三)見習基地授牌
年度內累計提供50個以上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經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推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級有關責任部門共同審核合格的,授予“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標牌。對符合國家級見習示范基地條件的,將推薦申報國家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
各州市可參照確定州市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并授牌。
四、組織參加見習
(一)提供見習崗位。見習基地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崗位信息(含見習崗位、期限、專業要求等有關信息)。
(二)發布見習崗位信息。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媒體以及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等多種渠道發布見習崗位信息。
(三)組織見習報名。我省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擬回滇就業的畢業生)均可申請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時間一般為3個月至12個月。
申請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須填寫《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報名表》(附件4),并附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可直接到見習基地報名,也可到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名,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到本校的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報名。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等就業見習服務機構要設立專門報名點或開通畢業生就業見習網絡報名功能,接受高校畢業生見習申請。
(四)簽訂見習協議。見習基地應與高校畢業生簽訂《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附件5),明確期限與崗位,津貼補助標準,雙方權利、義務等。
(五)出具見習證明。見習結束后,見習基地應為見習畢業生出具就業見習證明(見附件6),并向對其認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就業見習總結。
五、提供見習服務
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與服務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見習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的雙向選擇活動。見習期間和期滿后,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
見習期間,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參加見習的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服務。
見習期滿未被單位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可繼續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對有創業能力和愿望的,各有關部門要為其提供鼓勵創業貸免扶補相關服務。
六、見習生活補助
(一)補助的標準。見習期間,給予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補助費,其中:省級財政補助200元,見習基地不低于400元,并由見習基地為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州市政府可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助。見習基地在見習期間支付給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助、特殊工種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省級補助的申請。州市級(含縣級)認定的見習基地向所在地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云南省高校畢業生省級見習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1.《云南省高校畢業就業見習協議》;2.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就業推薦表;3.見習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費領取名冊;4.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情況。省級認定的見習基地,直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提出申請,填報《云南省高校畢業生省級見習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并提供上述有關材料。
(三)省級補助資金的撥付。省級財政采取“當年預撥,次年結算、多退少補”的辦法將補助資金核撥各州市。當年內,省級財政根據省政府下達的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預撥補貼資金,首次預撥部分不低于60%。次年1月底前,各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將資金結算報告,并附審核完畢的《云南省高校畢業生省級見習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見習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費領取名冊及省級見習生活補助資金撥付憑證的復印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后進行資金結算,多退少補。省級認定的見習基地,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接撥付見習基地。
七、職責分工
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由省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個私協)、省工商聯和團省委等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做好見習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見習信息發布、見習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省教育廳負責做好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宣傳工作,承擔動員、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工作,指導高校將就業見習作為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省財政廳負責落實省級承擔的見習生活補助經費。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聯、團省委分別負責動員、推薦一批經營管理規范、效益和信譽好的企事業單位作為見習基地,并完成省級授牌的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建設任務;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高校畢業生到基地見習和加強對見習基地日常管理。形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助配合的見習工作機制。團省委要繼續做好“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創建工作,將高校畢業生見習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任務。
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在當地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下,由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牽頭,會同教育、財政、經委、衛生、國資、工商、工商聯和共青團等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確保本地畢業生見習工作任務的完成。各州市、縣(市、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見習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工作。
各地和有關部門已開展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可納入本地區和本部門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任務。
見習期間,見習基地要指定專人加強對見習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質量;加強對見習人員的管理,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見習期間產生的問題。
八、宣傳表彰
各級政府要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營造關心幫助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社會氛圍。要大力加強輿論宣傳,采用各種形式宣傳就業見習政策和意義,宣傳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后成功就業的典型,宣傳行業、企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的經驗做法, 樹立見習單位的良好社會形象,推動更多的用人單位主動承擔見習任務,促進更多的高校畢業生通過見習實現就業。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聯、團省委要定期、不定期對見習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評價,對提供崗位數量多、崗位質量高、見習待遇好、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多的見習單位,以及工作任務完成好的州市和有關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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