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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校畢業生為主 福建全面推廣人才儲備機制
福建省人事廳等三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人才儲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全面開展人才儲備工作,建立以待就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為主要對象的人才儲備機制,有效解決高校畢業生返鄉率低、就業難和人才外流等問題。
福建要求,未建立人才儲備中心的設區市,今年底內要盡快建立人才儲備中心,有條件的縣(市、區)也要開展人才儲備工作;已開展人才儲備工作的地方要進一步擴大規模。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與人才吸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把幫助“雙困”畢業生就業與人才儲備結合起來,為儲備人才免費提供求職信息、擇業咨詢、推薦就業、職業培訓、檔案保管等服務;組織儲備人才參與重點項目建設、地方階段性工作項目任務,加強實際工作能力鍛煉。省人事廳、省財政廳根據各地人才儲備中心的工作成效和當地財政狀況,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獎勵。
《通知》提出,人才儲備期限一般為一年,期間,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儲備人才每月享受政府提供的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補助費,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確定適當補貼標準。儲備人才落實就業單位后,由人才儲備中心負責及時辦理就業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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