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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產品鑒定
新產品鑒定自治區新產品鑒定審批
索取號: 010183322/2011-00056 生成日期: 2011年11月29日 發布機構: 科技廳
辦理依據:國家科委等8部門《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法》(國科發計字〔1997〕503號)
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在新疆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均可申報;中外合資企業,中方應控股50%以上。
(2)優先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國家及省部級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的新產品,特別是對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支柱產業能起重大促進作用的新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外貿出口創匯新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新產品。
(3)原則上不支持:常規食品、飲料、煙、酒類產品;化妝品、服裝、家具、小家電等日用產品;用進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組裝的產品;引進技術和設備的消化吸收國產化率低于60%的產品;單純為軍工配套的產品;傳統手工藝品;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動、植物品種資源;高能耗、污染環境的產品。
審批程序:
(1)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向自治區科技廳遞交申報材料;
(2)自治區科技廳按照《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法》,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3)自治區科技廳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現場考察及評審;
(4)依據專家評審意見,自治區科技廳形成項目鑒定意見;
(5)對通過自治區新產品鑒定的項目,科技廳頒發《自治區重點新產品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擇優選擇部分重點項目,在自治區科技計劃中給予一定數額的新產品研發補助經費。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自治區新產品鑒定項目申報表
(2)項目產業化前景分析報告
(3)附件材料: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
③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和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技術轉讓或合作協議
④涉及廢水、廢氣、廢物排放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⑤特殊行業許可證。對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需提供主管機構出具的批準證明。
⑥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最近2年內查新報告等技術證明(說明)文件
⑦權威機構檢測報告
⑧用戶意見報告
⑨其他材料:如高企證書、獲獎證書、銀行信用等級證明等
收費標準:不收取費用
承辦處室:自治區科技廳發展計劃處
辦公電話:0991-385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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