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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質量鑒定機構
汽車質量鑒定機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四款規定:“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8月23日,讀者羊先生反映:今年3月,他供職的公司買來才21天的奧迪車自燃燒毀了,廠家卻不認可質監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否認車子的質量問題。
消費者:新車行駛不到400公里就自燃
2007年2月14日,羊先生供職的浙江某工程公司從富陽市路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款奧迪a6l2.4轎車,花費了46.8萬元。
3月6日17時,該公司駕駛員開著這輛奧迪車從富陽出發,在320國道場口路段,駕駛員感到車“跑不動了”,于是靠邊停車。此時,車引擎蓋右邊冒煙起火,雖然駕駛員及時用滅火器自救,引擎蓋內還是燒了個精光。
“這輛車開了不到400公里就燒了,我們無法接受。”羊先生說,“車燒成這樣,如果要修也需40多萬,幾乎是重新買一輛的價格,這輛車等于報廢了。”
報告:
變速箱在正常使用下破裂漏油屬于質量缺陷
事發后,該工程公司向富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懷疑這輛奧迪車存在質量缺陷。因此,富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由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質量鑒定中心派出專家組,對奧迪車作了鑒定。
通過勘查奧迪車現狀以及技術分析,專家組認為:起火點位于發動機左下側與變速箱接口附近的排氣管處,原因是在汽車行駛過程中,變速箱內的傳動帶損壞后,向外擠破變速箱殼體,使變速液外泄,外泄變速液遇高溫排氣管被引燃,導致火災發生。
由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中,第七條“技術分析”中提到,“變速箱屬不易損壞的零部件(總成部件),在正常使用狀況下破裂漏油,屬于產品質量缺陷。”根據這份《質量鑒定報告》,該工程公司認定,燒毀的奧迪車存在質量缺陷。
奧迪廠家:車主曾自行加裝設備
接到投訴后,記者聯系了奧迪車的生產廠家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該公司客戶關懷熱線客服人員李小姐表示,根據電腦記錄,廠家知道富陽有奧迪車自燃的事故,但對具體情況并不清楚。
8月27日,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羅德公共關系顧問有限公司與記者取得了聯系。該公關公司唐小姐告訴記者,廠家的公關部和售后部已經對此事作了調查,發現車主并非在一級經銷商處購車,也沒有在4s店進行車輛的養護和維修,此外,這輛車曾加裝過dvd系統和導航系統,并發生過碰撞事故,曾撞傷前保險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私自改裝車輛是不被許可的,而且這輛車曾經撞傷過前保險杠,因此很難認定責任。”唐小姐說,“廠家目前正在調查這件事,還沒有具體的解決方案和措施。”
事件進展:法院已受理此案,車輛將作司法鑒定
記者與浙江某工程公司的代理律師、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胡邊律師取得了聯系。胡律師表示,由于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表示不能賠償,車主已經向法院起訴。
胡律師說,他與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溝通時,曾要求廠方派人到富陽檢查損毀車輛,并就變速箱破裂、鏈片掉落提出生產方的分析意見和解決方案,“當時我說,希望廠家用一周時間完成這三件事,然后雙方再坐下來協商。可廠家一直未予正面回復。”
8月29日,富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胡律師介紹,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派了代理律師出庭。在法庭上,一汽-大眾的代理律師提出:浙江某工程公司提交的.《質量鑒定報告》是由該公司單方提出鑒定申請后獲得的。而且,燒毀的奧迪車曾加裝了dvd系統和導航系統,并發生過碰撞事故。因此,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認為事故原因中存在疑點,要求重新鑒定。
胡律師認為,燒毀的奧迪車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關鍵在于傳動鏈片為何脫落、變速箱為何破裂,而不是車輛曾經發生過不嚴重的碰撞事故以及加裝過dvd系統,“《質量鑒定報告》是由富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照職權委托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的結果,是合法有效報告,在沒有足以反駁證據情況下,應當作為判斷燒毀的奧迪車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的依據。”
目前,法院已同意對燒毀的奧迪車進行司法鑒定。截至記者發稿時,原被告雙方尚未就委托哪家鑒定機構鑒定達成共識。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 (來源:每日商報)
(注:1、單方自行委托鑒定,相對方如果有證據對鑒定結論提出合理質疑的,法院一般會同意另行鑒定;2、司法鑒定,簡單地說是指訴訟當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就特定的問題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的司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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