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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試用期考核鑒定
教師試用期考核鑒定
團各部門:
按照學校干部管理和考核的相關規定及集團中層干部聘任要求,經2012年4月1日集團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任職試用期滿的中層干部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集團聘任時明確試用期且試用期已滿的中層干部。
二、考核內容
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著重考核考核對象的政治表現、工作實績、政策水平、服務態度、奉獻精神、全局觀念和勤政廉潔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是考核工作實績。
三、考核程序
1、個人書面述職。考核對象就任職以來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書面述職,填寫在《中層干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表》中。
2、集團分管領導考核。集團分管領導對考核對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在《中層干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表》“分管領導意見”欄中填寫明確的鑒定意見。
3、組織考核。集團組成考核組,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有關記錄等形式進行考核,廣泛聽取考核對象所在部門干部群眾及服務對象的意見。考核組經集體討論,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提出考核等級建議,并在《中層干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表》“組織考核意見”欄中填寫民主測評結果、建議考核等級等考核意見,提交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4、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定。集團黨政聯席會議根據考核對象個人書面述職、集團分管領導鑒定意見、組織考核意見及平時掌握的考核對象的各方面情況,研究審定考核等級及考核意見,并填寫在《中層干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表》“集團審定意見”欄中。
5、反饋考核結果。由集團分管領導或人力資源部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結果。
6、考核材料歸檔。考核結束后,《中層干部任職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表》等考核材料歸入考核對象本人檔案。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經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上等級的中層干部,正式發文任職,其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對其中確定為基本稱職等級的中層干部,集團將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進和提高。
2、對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中層干部,集團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調整崗位、降職、責令辭職或免職。在試用期內出現問題的,待查清問題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在集團黨總支統一領導下進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2、嚴格工作程序。要準確把握考核工作的精神,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開展工作,確保考核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3、嚴格考核紀律。在考核工作中,考核組成員和考核對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不準憑個人好惡了解和反映情況;不準借考核之機謀取私利;不準泄露考核機密;不準故意夸大、縮孝隱瞞、歪曲事實;不準搞非組織活動;不準設置障礙,干擾或妨礙考核工作;不準對反映其問題的人打擊報復。對違反組織紀律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部門要按照集團考核工作安排,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員工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正確對待、積極配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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