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大學生不想找父母要錢去商場偷ipad 構成盜竊罪
2012年6月14日凌晨2時,南岸區南坪萬達廣場保安李先生和同事巡邏時,發現一個形跡可疑的人,通過監控比對證實,該男子就是上個月行竊萬達廣場蘋果4S店的嫌疑人。兩個保安立即抓住此人,并移交南坪派出所。
行竊男子叫彭宇,20歲,上海某重點大學大一學生,為他把風的男子叫薛龍,20歲,重慶某重點大學大一學生。今年5月6日,兩人在南坪萬達廣場蘋果4S店盜得蘋果ipad1一部、蘋果ipod touch 4一部,以及現金5000元左右,共價值7711元。6月20日,薛龍主動投案自首。
據彭宇供述,今年4月,他被查出患神經衰弱,一直在家休養。父親在外地做生意,母親在長壽區上班,平時他獨自在家:“父母每月給我2000元生活費,我曾到商場賣衣服,被媽知道后,不讓我干了,工資也沒拿到。因為不想找父母要錢,所以才想到去偷東西,沒想到這是犯罪。”
彭宇被捕后,其家人賠償了被盜的蘋果4S店7000元。檢察官稱,彭宇、薛龍兩人已構成盜竊罪,基于兩人是在校大學學生,主觀惡性較小,根據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決定對兩人作微罪不訴處理,給他們重返大學校園的機會。
彭宇告訴檢察官:“我深感后悔,以后堅決不再做這些事了。希望有機會繼續完成學業,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涉案人員為化名)【大學生不想找父母要錢去商場偷ipad 構成盜竊罪】相關文章:
竊取債務人的錢財抵債是否構成盜竊罪論文05-01
竊取債務人的錢財抵債是否構成盜竊罪論文05-01
歲月偷不走的痕跡02-25
歲月偷不走的信念03-27
請問構不構成銷臟罪04-30
超三成大學生畢業仍向父母要錢04-30
盜竊罪量刑05-01
我為什么不「偷菜」04-26
歲月偷不走的友誼精選作文04-25
愛的ipad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