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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將率先放開“異地高考”
后年我省將率先放開“異地高考”
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參加普通高考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9月8日訊(記者 葉琦 何旌) 教育部6日舉行的座談會上傳出消息,教育部正在與包括福建在內的相關省市研究落實“異地高考”的具體方案和舉措,并對學生準入條件提出三點意見,包括家長工作穩定有住房有保險,學生在遷入所在地就讀,城市發展需要這個行業等等。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我省已經明確,從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并與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研討更詳細的報考方案,爭取在年內公布,之前明確的政策方向不會改變。
先行先試報考門檻逐步放寬
據了解,福建省在研究落實“異地高考”這一政策時,已經在全國率先推出了許多有益的嘗試。2011年,作為福建省高招政策的變化之一,首次允許省內戶籍的考生可以在學籍地和戶籍地中任選一地參加高考。2012年,福建省在“高職單招”中,首次允許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同時,福建省中職院校優秀畢業生免試入讀該省高職院校的一萬個名額中,優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也可參與。
2011年出臺這一政策時,對報考門檻做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如: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為完成三年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具有我省中職學校學籍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和中職畢業證書,法定監護人近三年在我省連續繳交社會保險。
2012年4月26日,福建省招委會2012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研究決定,進一步放寬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高職單招”的條件,允許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有一年及以上學習經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考“高職單招”,而不再對法定監護人做條件限制。
建議增加優質高校對我省招生計劃
5月28日,省教育廳發布消息,決定從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并與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福建成為全國率先實現“異地高考”的省份之一。作為配套政策,省教育廳要求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較為集中的市(縣、區),積極做好接收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就讀的工作。據了解,目前,外來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泉州、廈門、福州的一般高中學校已全部對隨遷子女開放,泉州所有一級達標校、廈門和福州部分一級達標校也已對隨遷子女開放。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劉劍津表示,實施“異地高考”這項政策,將有力推動解決城鄉二元問題,有益于維護社會公平,吸引更多外來務工人員來閩工作,促進福建經濟社會建設。另據了解,針對眾多考生家長關注的“異地高考”是否會加重本地生源的升學競爭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向教育部建議增加優質高校對福建省的招生計劃,同時也將進一步加強對本省優質高中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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