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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高考不再保送全國奧賽獲獎者
大河網訊從2014年起,獲得奧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享受高考加10分的資格,但不再具備保送資格;獲得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3月19日,省招委公布我省高考加分項目調整辦法,重新確定了享受高考加分等照顧政策的條件,調整政策從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開始執行。
全國奧賽一等獎獲得者不再有保送資格
高考加分政策在奧林匹克競賽方面的調整,有的項目加分政策取消,有的則不再享受保送生資格。
辦法規定,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目前,奧林匹克競賽還可以享受保送資格的學生為,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加分項目限定為8項
在體育加分方面,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全省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
測試項目限定在中學普及程度高、鍛煉效果好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省招辦將依據統一測試標準,組織統一測試并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布,通過測試達標且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高考加5分
此外,在其他高考加分政策調整方面,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是否具有保送資格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畢業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檔。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
(大河網-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