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代理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1、項目名稱:
2、具體內容及要求:
3、乙方應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該委托項目,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2、上述費用按 方式,自約定事項完成后 日內支付完畢。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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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書》(http://salifelink.com)。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五、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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