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集體戶口領結婚證
辦理條件
1、雙方有一方或雙方都是集體戶口
2、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集體戶口卡原件(集體戶口中屬于你的那一頁)
3、集體戶口封面的復印件
4、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辦理流程
1、帶上辦理材料到集體戶口所在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
2、到婚姻登記處登記
3、把集體戶口卡還回所在單位或人才中心
辦理地點及費用
辦理地點:
桂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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