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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讀書隨筆 毛姆
黎戈在博里就這本書寫了一個筆記:“我親愛的毛姆叔叔”,
毛姆讀書隨筆 毛姆
。這本毛姆叔叔的書我雖然比她看得早,卻一直沒動筆。頭一次覺得她沒說透,可能是自己此時此地的視覺不太一樣的緣故。毛姆寫了六十五年的暢銷書,對市場信息特別敏感,寫東西也特別刻苦。據說,成名以后,某一天經過大劇院,那里正在上演他的一出戲,聽到觀眾在落幕時雷鳴般的掌聲,他老先生對著落日長長舒了一口氣:“這下我終于可以從容地欣賞落日,而不用挖空心思想著如何優美地描寫它了”。
因為有這些雜碎打底,書就讀得比較另類。譬如他在書的開篇寫“讀書是一種享受”時,說“你最好還是隨你自己的興趣來讀,我甚至都不認為你一定要讀完一本再讀另一本。我自己就喜歡同時讀四五本書,歷史、散文、評論、傳記、詩等等分開時段來讀……”他這么寫固然不錯,但顯然,他還是從大家都喜歡的視角在寫。你看,他介紹普魯斯特的《追憶逝水年華》,自己讀了三遍,然后又說,我打算承認,他的書并非每部分都很有價值的,讀者可以對其受當時思潮影響而表述冗長的那部分拋掉,真是蠻體貼人的。
隨筆分三部分。第一部分 “關于讀書”,第二部分 “哲學與人生”,哲學與倫理學方面讀書的影響,第三部分介紹“作家與作品”。第二部分里,毛姆先生寫“真、美、善”的視角非常獨特,也特別耐人尋味。
人們要使生活過得有意義,“真、美、善”是可以能達至這一目的的三種價值觀。
“真”雖然排在最前面,占一席之地卻是出于修辭方面的緣故。人們把一些道德品質,勇敢、榮譽感、獨立精神等,劃入真的范疇。毛姆先生對此嗤之以鼻。他認為這些品質大多只是人們為求“真”而自我表現而已,與“真”本身無多大關聯。如果“真”是一種價值,那只因為它是真的,而并非因為說出“真”來是“勇敢”。若說“真”是一種判斷呢,人們往往誤以為其價值更多在其判斷的獨特,并不在乎它的“真”本身。就譬如說連接兩座城市的橋,要比連接兩塊荒地的橋來得重要一樣。若說“真”是一種終極價值呢,哲學家、歷史學家往往爭論不休,他們各持已見,相互攻訐。歷來的事實是,說真話未必聰明,人為了虛榮、安樂和利益,總是不顧“真”的。大多人的理想主義,不過想借“真”的名義弄虛作假。寫了一輩子暢銷書的毛姆談論“真”的筆墨最少,取了他簡單陳述事實的觀點。也由此可以窺見,他在這里所說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得考慮市場的視角。
“美”:美的情況稍好一點。在一位杰出小說家的眼里,美首先是一個句號。因之還是不要真正達到完美。完美無缺是乏味的。完美無缺就好比高山的峰巔,你一旦爬到山頂,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再爬下來而已了。這也是現實生活中處處皆在的小諷刺:我們還是不要真正達到完美,雖然完美無缺是人人追求的目標。毛姆在隨筆中引介的所有小說大作,沒有一部是完美無缺的。說到題外,若要說完美無缺,我們的“紅樓夢”堪稱完美了,可是卻也只有前八十回,就也算是有憾,不致于等讀者爬到山頂后,僅止于爬下來而已了。
對美的評判從來沒有固定標準,人的審美情感非常復雜。美感固然愉悅,是一種智性又充滿感性的激越之情,讓人寧靜、溫柔,充滿幸福感喟,然而毛姆先生的最終觀點,還是落腳到實用的功效。美感除非能提高人的品性而且能使人有更多的能力去做好事,否則,再大的欣喜也是毫無意義的。他的觀點就不是典型美學家指稱的“為藝術而藝術”了。傾向于認為個人的審美陶冶,最好有利于性格培養,從而更適宜做出正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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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讀書隨筆 毛姆》(http://salifelink.com)。而藝術作品本身呢,“蜜蜂只為自己生產蜂蠟,并不知道人們會拿它去做其它事情”。三種價值觀里,善最有大眾性,因而也可能才最具實用性。其實。盲目的善,也是很害人的。毛姆將善與愛合在一起。純粹的愛與單純的愛,亦即性愛與仁慈之愛很難精確區分。人生的大悲劇不是因為人會死,而是因為人會停止愛。兩個情人之間也總是一個愛、一個被愛,正是因為這種不和諧,人們將永遠不可能獲得幸福圓滿的愛情。愛情能帶來人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愛情卻難得無憂無慮。就好比人們常常在擁抱自己鎖鏈的同時又懷恨在心。可是仁慈之愛就不然了。善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可以宣稱有其自身目標的價值,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報。善和美不同,永遠不會達到盡善而使人厭倦。善比愛偉大,從正確的行為中表現出來。那么作為個人,正確的行為究意是怎樣的呢?毛姆用一位16世紀西班牙宗教詩人的話作結,雖說人脆弱,也勿需將其視為畏途。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順其性情,做好分內之事。
在毛姆的筆下,他所引介的作品,個性卻是要首先考慮的最重要因素。看完他介紹的作家與作品后,無疑會讓讀者在讀其介紹的讀本時有相當大的指導與啟發作用。首先,寥寥幾筆,他就把作品的個性全部勾勒出來了。而且,作品的精彩與缺陷也全在他的筆下一一道來。再引介到作者其人時,你會知道何以作品會如此。當然,最有裨益的,莫過于他告訴你那本書要怎么去讀,對那些寫得不好的冗長無用的部分如何略過去,他知道作家何以至此的來龍去脈,讀來自然是特別有趣味些。而他視角的客觀與無情也讓人讀來倍感獨特精彩。
他寫巴爾札克文筆粗俗、為人粗俗,粗俗甚至也是他天才的一部分。巴爾札克極其單純,不是一個有趣的人,甚至都說不上聰明,思想平庸而膚淺。然而,他卻有一種非凡的創造才能,像自然力一樣的創造才能。他極端自私,不講道德,同時又不夠坦率。然而,他要是很有節制、很有心計又很儉樸的話,又成不了一個作家了。他愛炫耀,喜歡奢華。他像牛一樣地苦干,拚命寫作,想掙錢還清債務,然而,還沒等還清舊債,他又借上了新債。最有趣的事實是:他只有在債務的壓力下才能專心致志地寫作。
可是,這一切都不妨礙毛姆依然如故的觀點: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家是巴爾札克,最偉大的小說是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戰爭與和平》是部史詩樣的作品。小說主人公彼埃爾和安德烈公爵,同時代表了托爾斯泰矛盾性格中的兩個對立面。大凡有獨創性的作家,其作品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內心某種遭壓制的本能、欲望、白日夢的升華,而當他們以文學的形式表現了這些東西之后,既然內心壓力已經釋放,往往也沒有進一步行動的必要了。在毛姆的筆下,讀者也能看到托爾斯泰的缺點與局陷。然而就是這樣,才是一個小說家筆下的非常客觀的作家與作品。
毛姆除了介紹到大部分偉大、激情的故事之書與其作者,他的“簡.奧斯汀與《傲慢與偏見》”也寫得非常漂亮。簡.奧斯汀沒有寫浪漫故事的才能,也不打算往這個方向努力。她出色的觀察力和生動的幽默感使她從不耽于幻想,她感興趣的不是不平常的事件,而是平凡的日常生活。可是沒有迭宕的事件,卻絲豪不妨礙作品本身很強的可讀性----比一些更杰出更著名的小說更有可讀性。小說描寫的只是人們的日常生活、內心感情和許多錯綜復雜的瑣事,小說中沒有發生什么了不起的事,可當你讀完一頁仍然情不自禁地翻過一頁,迫切地想知道下文如何。作品能處理至此也算是最有才能的小說家了。
毛姆先生認為,很多偉大的小說家都有趣味性、文筆和語法方面的缺陷,文筆精美并不是小說家應有的基本素養,對小說家來說,更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豐富的想像力、大膽的創造力、敏銳的觀察力,以及對人性的關注、認識和理解。
時下的日子,在讀了毛姆介紹的二十多部外國文學作品后,翻完讀書隨筆掩卷思索,你不得不承認,他對作家與作品的客觀視角對讀者會有一種特別深的觸動。于個人的癖好,也許會重新找來奧斯汀的作品細細品讀,把《呼嘯山莊》一口氣看下去,把普魯斯特的那本大書看完。不過最迫切想做的的,可能還是要把毛姆的《刀鋒》找來一讀,最好是原版。《面紗》已然寫得很是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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