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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辭職書遭天價索賠 “最貴員工”終于辭職
辭職不成反被“天價索賠”,唐德連終于和原單位達成協議,
一封辭職書遭天價索賠 “最貴員工”終于辭職
。“最貴員工”辭職了
1月17日,對于辭職不成反被提起“天價索賠”訴訟的唐德連來說,這一天心情復雜。終于和原來的單位達成書面協議,辦理了離職手續,“真沒想到一件簡單的事情,會經歷這樣復雜的過程。”他說。
一封辭職書,引來天價索賠。
26歲的唐德連原在北京石油機械廠(下稱北石廠)工作,2003年7月他與該廠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5年。2007年3月5日,唐德連向自己部門的負責人遞交了書面辭職報告,當時廠方負責人表示“不同意辭職”,唐德連堅持離開,交回公司提供的電腦等物品后,他離開了崗位。一個月后,唐德連回到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時,被拒絕了。
2007年4月29日,唐德連向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廠方轉移檔案關系。
而廠方則提出反訴,提出“沒有收到唐德連的辭職報告”,認為辭職并非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因唐德連擅離職守,給企業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損害,要求唐德連賠償5635.98萬元的損失。
對于一個工作僅僅幾年的年輕人來說,這無疑是個“天價”,唐德連因此被稱為“最貴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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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辭職書遭天價索賠 “最貴員工”終于辭職》(http://salifelink.com)。一裁二審后,事情仍在原點。
2007年7月6日,海淀區仲裁委作出裁決,唐德連與北石廠的勞動關系存續,駁回北石廠的巨額索賠請求。
對于裁決結果,唐德連和北石廠均不服。7月18日,唐德連又向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而廠方則繼續堅持自己的主張,依然提出了5600多萬元的高額索賠。
2007年10月18日,海淀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雙方勞動合同依法應于唐德連遞交辭職報告30日之后即2007年4月4日解除。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廠方應于此后依法轉移唐德連的檔案材料。由于北石廠未提供充分的證據,所以不支持其索賠請求。
廠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12月17日,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唐德連的所有訴訟請求,同時駁回北石廠的高額索賠請求。
隨后,今年1月3日,唐德連又到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但被拒絕受理。
廠方態度變,辭職終于實現。
經歷了8個多月,法律所提供的救濟方式已經用完了。不是廠方最后改變態度,不知道唐德連辭職什么時候才能實現。因為廠方的緘默,人們無從知曉他們改變態度的原因。
“5600萬的索賠金額其實并沒有太大意義,如果他們愿意,可以再增加幾倍。”唐德連的代理律師楊健說。他認為廠方并沒有真的指望獲得這些賠償,因為他們并沒有為此提供足夠的證據,法院也不大可能支持他們的索賠訴求。
“希望調整一段之后,再去找工作。”唐德連現在最擔心的就是經過這次事件后,對下次就業造成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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