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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陷阱多又多!
年味越來越淡了,但各種花樣翻新的大、中、小型招聘會接踵而至,一些“急聘”在節后也會突然增多,求職火爆現象又會呈現在我們面前,
求職陷阱多又多!
。對于成千上萬剛剛畢業走出校門,開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則需謹慎選擇。更有不計其數的跳槽者甚至在校生準備放飛理想,謀求大的發展,計劃找份工作,打工賺錢。為了保護求職者,記者親身體驗,將招聘會中的所見所聞歸納整理,兩類六種求職陷阱曝光,提醒經驗尚缺的求職者對于招聘會存在的種種問題,擦亮眼睛:一、招聘陷阱第一大類:虛假職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盜取個人信息
當對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單位"透露有關任何你的隱私信息,一旦發現侵權跡象應當即報案。
2、借招聘之名儲備人才
應聘單位的確需要人,但不是現在。對此類招聘,求職者權當作是一次鍛煉和競爭的機會,切不可對結果抱太大希望。
3、以招聘之名非法斂財
調查顯示,職場中最大的騙局當屬收取保證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押金或保證金),所以,那些任職初期需要先繳各種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規模很小、態度惡劣卻敢開口收取服務費的中介機構,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騙取求職者金錢的非法組織。遇到交錢時就應當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錢包是求職應聘過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二、招聘陷阱第二大類:通過招聘對應聘者進行壓榨
1、以招聘之名誘人犯罪
對這種騙術,動腦稍加思考就應有所懷疑。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談,反復強調招聘職位輕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 、色情及其它非法機構。
2、招聘時設下薪酬陷阱
(1)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協商支付方式。盡量減少薪酬中的“軟性成分”,或者試行一個月后重新規劃。(2)應聘時多個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問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還是十三薪?試用期待遇如何?時間多長?加班時間費用如何計算?如此種種,問清楚就不會糊里糊涂地上當,吃了啞巴虧。
3、粉飾職位信息騙取勞動力
求職者虛榮心的作祟是遭遇此類問題的主要原因。不要被聽上去體面的職位所迷惑,仔細詢問職位的工作內涵和細節,是求職者在與招聘者面談過程中必須要做的。
有很多學子及應聘者在找工作時接連遭遇招聘陷阱,不是要交培訓費就是要交押金,不僅工作還沒著落,冤枉錢卻花了不少。所以,中國質量萬里行再次提醒求職者:施才華、找工作、求發展雖然心切著急,但一定要瞪大眼睛想想清楚,小心“招聘陷阱”。保護好個人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先交200元押金,回去等錄用通知,結果卻是音訊全無。這樣的陷阱在求職過程中屢見不鮮。一份調查顯示,70%的人在工作之時遭遇過騙局。打工也要打假,求職過程中的種種騙局不得不防。
你中過哪些招?
“保證金”騙術受害者居首
收取保證金、提供虛假職位信息、假借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動力、以招聘為名推銷產品……求職陷阱無處不在,招數也層出不窮。
智聯招聘和新浪招聘聯合進行的調查顯示,最容易讓求職者中招的騙術,是在招聘時以各種名義收取保證金或押金,然后巧立名目不予退還。28.16%的受調查者承認,自己曾經在求職中遭遇過這類騙局。其它依此是虛假職位信息(17.37%);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力(14.21%);以入職培訓名義騙取費用(12.11%);不按規定提供有關保險和福利(11.05%);招聘是假,賣產品是真(6.32%);以能力考核的名義騙取免費勞動(6.32%);打著“高薪誠聘”的旗號實為 (2.37%);單位突然人間蒸發(2.11%)。
智聯招聘職業顧問的建議是,凡是簡單聊兩句,草草應付面試后就說你被錄用的招聘,往往重視的是你的財而不是才。一般他們的理由是,一旦求職者臨時反悔,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求職者分擔,但求職者往往在交錢后就被告知招聘職位已經滿了,但錢也不退還了。另外更加隱蔽的收費還包括服裝費、檔案管理費、培訓費等等本應是用人企業承擔的成本。求職者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為錄用條件,因此遇到這類情況,求職者需要謹慎考慮。
哪種騙局最可恨
“試用期”騙局人人喊打
最讓人難以防備的職場騙局,是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動力,在試用期后便以各種理由辭退求職者,卻不必負任何法律責任。調查顯示,這也成為求職者最為痛恨的一種職場騙局(20.26%)。此外依此是打著“高薪誠聘”的旗號實為 (16.84%);收取保證金、押金(15.26%);單位突然人間“蒸發”(12.11%);虛假職位信息(11.32%);以能力考核的名義騙取免費勞動(8.42%);招聘是假、賣產品是真(5.53%);以入職培訓名義騙取費用(5.53%);不按規定提供有關保險和福利(4.74%)。
智聯招聘職業顧問分析,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力之所以令人切齒,主要是它的形式比較普遍,而用人機構往往振振有辭,將沒有通過試用期的責任推到求職者身上。
這類騙局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各種理由告訴求職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無奈之舉,從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繼續招聘同樣也不會熬過試用期的新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面對這樣的招聘,求職者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任何試用期的要求和考核應該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同時也要考察一下該單位現在用人的情況,如果人來人往,怨聲載道,還是吸取前車之鑒,另尋明主的好。
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才半年合同,試用期卻有3個月。試用期本意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了解、相互選擇的期限。但是一些單位為了減低用人成本,利用試用期的低薪“了解”得沒完沒了。其實關于試用期,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早已做了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少于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長于6個月但短于1年,試用期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長于1年但短于2年,試用期不超過60天。
騙子無孔不入
哪里是“求職安全港”
通過哪些途徑,才能最大程度上避開求職騙局?在你遭遇的招聘騙局來自哪里的調查中,直接來自用人單位的占據了(27.89%);來自職業介紹所的有(25.79%);來自網絡招聘(23.16%);大型招聘會(14.21%);咨詢公司(8.95%)。相對而言,通過現場招聘會和咨詢中介公司,遭遇陷阱的幾率比較小。
在幾大求職者常用的求職方式中,現場招聘會的受騙幾率較小,但因為太過雜亂,求職成功率低,很難成為求職者首選的求職方式。相對而言,網絡招聘雖然以免費瀏覽申請、大量的職位信息、隨進隨入的方便性和個性化的搜索、查詢功能吸引了大量的求職者和招聘企業,但由于覆蓋面過廣,提供的職位可信度和有效性也遭到了眾多非議。而職業介紹所出現的問題則更為普遍,許多非正規職介所混跡其中,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就能開張,讓執法部門防不勝防。被騙者即使單獨投訴,受騙金額達不到認定詐騙罪的標準,公安也無法立案,因此建議求職者去勞動保障部門開辦的非贏利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尋找機會。
大多數人自認倒霉
求職者權益誰來維護?
奇怪的是,雖然大多求職者對職場騙子深惡痛絕,但是調查發現,32.66%的求職者對此卻往往自認倒霉,不了了之,40%的人也僅僅向親朋好友發發牢騷,采取行動捍衛自身權益的人寥寥無幾。
在求職過程中受騙后,總是將責任歸于自己糊涂,與其四處申訴,不如繼續把精力放在尋找下一個工作機會,大多求職者之所以對職場騙局不了了之,還是因為找工作四處奔波后已身心疲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避免更多麻煩。特別是外地求職者,更是對此缺乏勇氣。因此,勞動監察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權益的監督,才是徹底鏟除職場騙子的主力。而對廣大求職者來說,在競爭激烈的就業環境中,作為求職者雖然不能放過一個機會,但面對魚龍混雜的求職市場,對于輕而易舉的職位誘惑,伸手可得的高薪機遇,還是得小心翼翼。
每年五六月份,正值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的高峰期,多年來寒窗苦讀,終于到了得以展現自己能力之時,他們無不全身心地投入求職的人海中。然而,由于高校擴招、部分市場需求飽和等因素,大學生就業已不容樂觀,而五花八門的招聘陷阱更是無處不在。為此,記者采訪了幾位應屆畢業生,他們在求職過程中遭遇的招聘陷阱確實不少。
陷阱一:高職誘惑
作為應屆畢業生,需要把個人資料公開于各大招聘網站上,以求得用人單位的賞識。未曾想,這卻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制造陷阱的機會。
記者在采訪北京青年政治學院的畢業生小薛同學時,她向記者述說了自己求職受騙的經歷。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壽保險公司的電話,竟然被告知她已被該公司錄取為“儲備經理人”。小薛在興奮之余不免納悶,自己從未向該公司投送簡歷過呀?他們怎么會知道自己的電話?但小薛還是興沖沖地來到該公司,可去過方知,原來是該公司從某招聘網站上的公開資料里“選”中了自己。而所謂的預先被錄取的職位“儲備經理人”則被換成了“理財專員”。經過一番培訓后,小薛才知道,原來該公司把自己招來就是做保險業務員。小薛所學的專業是“網絡編輯”,與保險業沒有任何關系,而不善言談的小薛竟然被業務經理夸成了“他見過的最適合做保險的畢業生,不做保險將是終身遺憾”。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據小薛稱,此類情況她的同學也遇到不少。前不久,一家名為“華表服裝”的公司給學校發來招聘通知,招聘營銷助理若干名,很多同學都去了,結果就是招業務員,工作是銷售服裝……
據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業務員都是到各招聘網站搜集應屆畢業生的資料,以高職加以誘惑。對于諸如此類“掛羊頭賣狗肉”的招聘伎倆,畢業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實力,從基礎做起,逐漸展現自己的才華,不要輕信高職誘惑。
陷阱二:騙培訓費
以錄取作為誘餌騙取培訓費已是屢見不鮮了,但仍有畢業生求職心切,掉入此類陷阱。
記者采訪應屆畢業生小劉同學時,他告訴記者,上個月他接到某公司的面試通知,于是高興地到該公司參加面試。一番面試后,該公司并沒有當時就向他收取培訓費,只是說讓他先試用一段時間,然后再考慮是否錄取他。小劉十分高興,想好好表現一下,爭取能留在該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貪黑地干了近一個月,結果卻被告知:你干得不錯,但專業知識不足,公司需要對你進行培訓,請先交300元培訓費。當小劉對此進行質疑時,該公司卻說,不交培訓費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個月的薪水免談,令小劉氣憤不已。
值得畢業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畢業生在試用期沒有通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至于培訓費,一般由公司擔負。
陷阱三:“皮包公司”
畢業生小李收到一個房地產公司的電子郵件,被通知去面試。由于小李并未向該公司投送過簡歷,他怕遭遇“皮包公司”,為安全起見,決定上網先查一下。讓小李驚訝的是,當他用GOOGLE搜索后發現,該公司居然用同一個電話、地址注冊了4個公司,涉及醫藥、保險、建材等不同領域。該公司提出的給求職畢業生的待遇異常優厚,而招聘信息中對于學歷的要求竟然是中專以上即可。該公司以低學歷招聘求職畢業生,卻提出付相當高的工資,值得懷疑。經其向工商部門了解,該公司已不存在。該公司是以低標準將畢業生招進來為公司干活,而其承諾的高工資是不會兌現的。
對此,求職畢業生們應該得到一些啟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簡歷的公司的面試通知,應該事先向有關部門查詢、核實該公司的真實情況,并上網搜索一下該公司的網站,確定其規模與用人需求,然后再去進行面試。
畢業生要勇于說“不”
一些受騙的畢業生認為,針對招聘陷阱,相關部門應負起責任,杜絕畢業生受騙。某高校長期從事就業指導工作的高老師說:“國家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如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求職畢業生就要勇于說‘不’。一個遵紀守法的單位才能有發展前途,如其不遵守國家的規定,對其向求職畢業生許下的承諾也應打個問號。如今畢業生找工作較難,就業壓力較大。但畢業生在主觀上還是要保持冷靜,才能客觀地審視對方的情況。”
諸如此類的招聘陷阱數不勝數,希望廣大應屆畢業生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辨別真假招聘的意識,通過正規渠道取得面試資格,切忌因一時求職心切而上當受騙,以免落入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
近年來,大學生求職被騙案件屢有發生。一些學生被個人或流動服務的公司雇傭,講好按月領取工錢,但雇主往往找個借口拖延一下,拖到學生開學時,老板就消失得無影無蹤。警方提醒廣大同學,打工切忌賺錢心切,特別要警惕四種騙局。
先付押金型 這類騙局通常在招工廣告上稱有文秘、打印、公關等輕松、體面的工作,求職學生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上班。學生付錢以后,招聘單位要學生聽候消息,接下來便石沉大海。
臨時苦工型 一些小公司特別是個體建筑承包者故意將一些苦、臟、累、險的工作交給學生,又不與他們簽訂合同,一旦發生工傷等情況,學生往往索賠無門。
直銷、 型 學生到公司后被連哄帶騙地先買下一些貨品,然后公司再讓應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騙他人,并用高回扣作誘餌。
模特、特種行業型 這類招工通常稱招模特或參加歌星、影星培訓班,然后要學生花大價錢照藝術照參加遴選,最后再找借口說應聘者條件欠缺而予以拒絕。也有的是以娛樂場所特種行業的高薪來吸引求職者。同學們到這些場所打工,往往容易誤入歧途。
警方提醒,要提高防范意識,學會自我保護;謹慎交友,不以感情代替理智;遇有不明問題,充分依靠組織、老師和同學;不貪占便宜,發現詐騙行為要及時報警。
寒假已經開始,2006年大學畢業生找工作暫告一段落,在前一段的招聘高潮中,有不少人找到了工作,也有不少同學受過騙。騙子手段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下面是幾位受騙畢業生的經歷,希望正在找工作的大學生借前車之鑒,謹防受騙。
案例一:
華南理工大學某同學收到某公司的一條短信,請其盡快到公司來面試,但該同學都沒投過這個公司,就打電話去詢問,對方答復在某人才網上看到的。同學按時赴約,但找不到地方就再次聯系公司。很快一個騎摩托的人過來接同學。車剛開,騎摩托的人就讓同學通知公司說很快就到了,在電話中公司對同學說讓騎摩托的人接電話另有事安排。同學剛把電話遞給騎摩托的,一份文件就從車上落了下來,出于禮貌同學下車幫忙撿文件,等撿起文件,摩托車已經不見了,手機和包也跟著去了。
案例二:
暨南大學韓同學在一招聘會上投了一家科技公司,經過簡單的現場面試,即被通知下午去公司面試。下午,接待的她還是上午的招聘人員。招聘人員把她領進一個辦公室,當著她的面給“經理”打電話,然后對她說“經理”要等會才來,讓她先等一會。過了約五分鐘“經理”還沒過來,招聘人員就欲再次打電話給“經理”,不巧他手機沒電了,隨就借小韓手機一用,小韓也沒多想就直接給了他,招聘人員稱室內電話聽不清楚就出去了,結果一去不復返。
案例三:
小劉很順利通過了一家公司的面試,并參觀了公司,覺得很正規。很快公司通知其到參加培訓,并要繳納250元的培訓費。小劉覺得機會難得,交了錢并參加了培訓。培訓后公司又組織進行體檢,體檢費100元,但卻因為視力較低公司拒絕錄用。后來小劉發現差不多每次招聘會這個公司都在招人才知道受騙。
有關人士提醒,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防止被騙。
首先,大學生找工作時,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求職單位的真實背景和性質。投簡歷前,可以通過自己的朋友、工商部門、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等各種關系核實單位的真實性。
其次,應該進入信譽度高的招聘會和專業人才網站應聘。但對自己的一些個人信息做必要的保留,尤其是在網絡上。現在好多畢業生都通過網絡找工作,但有些專業人才網絡缺乏嚴格的審查制度,容易出現違法招聘。而且學生的個人資料也是公開的,甚至于自己的詳細住址和手機號碼也是公開的,這為騙子提供有利的條件。
再次,國家明令禁止在招聘過程中以任何的名義收取費用,包括培訓費等。但凡要求繳納費用的都應該警惕。但凡學歷要求過低,而薪酬卻高的要注意。
最近正值找工作高峰,很多學生在就業的壓力下饑不擇食,模糊了雙眼,讓不法分子或心懷叵測的人有了可乘之機。記者日前采訪了吉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鄭志宏副主任,根據自己多年的經驗,他提醒大學生們注意三大招聘陷阱:押金陷阱、試用陷阱和口頭承諾陷阱。
押金陷阱
長春市某大學計算機專業學生張某從10月中旬起已投出了60多份簡歷,均石沉大海。
11月20日,張同學打開自己的郵箱,發現了一封來自廣東省粵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回信,信的大概意思是:企業看到她的個人簡歷之后十分滿意,已決定錄用她,并為她建立了個人檔案,2006年畢業之后,即可到該公司上班,工資待遇每月3000元。為了避免張同學進行多項選擇,公司決定先向她收取200元的抵押金,并附上了公司的賬號。
“當時我真的太高興了,就像看到了曙光,我一直就想到南方發展。看到要求交抵押金時,我確實猶豫了,但是轉念又一想,不能因為200元錢而失去這么好的機會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錢匯過去了。當我在23日打那個公司的電話詢問錢是否到賬時,發現所有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占線,直到現在,我也沒有聯系到這家公司。”張同學說。
我國的《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不能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報名費、培訓費等。一家正規的用人單位不會向就業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或出現扣留證件等情況。
11月28日,在長春電視臺工作已半年的趙莫給記者講述了他在畢業找工作時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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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陷阱多又多!》(http://salifelink.com)。趙莫回憶說:“我是一名大專生,學的是攝像,去年12月份的時候,一個電視欄目組到我們學校招聘,我當時被選中了,非常高興,當時談的條件是試用三個月。這期間沒有工資,試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資800元加獎金。”在那三個月中,趙莫沒有一個休息日。除了正常工作之外,還要在每個周六、周日的時候和老攝像們一起去做婚禮錄像,“錄一個婚禮,最多給我一包煙,吃一頓婚宴。”趙莫說。雖然工作如此努力,但是三個月后,趙莫還是被“炒”了。制片人的理由是,趙莫和節目組的另外一名實習的女生關系曖昧,而在欄目組中是不允許同事之間談戀愛的。
后來趙莫才知道,這個欄目組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招聘,都是以試用期三個月為名。三個月滿后,會以各種理由將試用人員辭退,之后繼續招收。這樣,他們就可以免費用到勞動力。
專家表示,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的做法本身就是違法的。這多半是用工者為了逃避勞動合同的約束和《勞動法》的制裁而采用的手段,目的就是想使用廉價勞動力。只有簽訂了正式的勞動(聘用)合同,雙方才可約定試用期,而不是在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
口頭承諾陷阱
2004年,長春市某大學10名學生集體到廣西的一家民營企業做食品檢驗工作。當時該企業給學生的口頭承諾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終分紅;工作滿一年,分房;工作滿三年,配車。所有人都認為這幾個學生遇到了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這10人沒有和該企業簽訂任何的書面合同,就去了廣西。
到了廣西之后,急于求成的學生們草率地與該企業簽訂了工作合同。一個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當。他們的月薪確實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們經常違反合同上的“霸王條款”。例如,遲到一次罰款500元;在食堂吃飯,剩飯、剩菜罰款100元。結果,大家一個月工作下來,扣掉各種罰款,實際發到手里只有可憐的三四百元錢。學生集體反抗,說要辭職不干了,該企業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個學生交8000元的違約金。學生說,在學校談的時候可不是這么說的,該企業則表示,請拿出證據來,眾學生木然。
專家提醒,大學生選擇工作的時候,最好參加學校組織的招聘會,學校對前來招聘的企事業單位都會進行詳細的考查,安全性較高。如果進行網上招聘,要去政府公布的正規網站。對于個人開設的中介機構,一定要謹慎對待。
求職在與用人單位洽談時,要大膽地和用人單位商談有關工資、保險等相關內容,洽談成功后,一定要和他們簽訂具有法律效用的書面合同。簽訂正式工作合同時,要注意條款的設置,切勿簽訂“霸王條款”。
央視《東方時空》播出節目《就業“陷阱”何其多》,以下為節目內容實錄:
走出校園,步入社會,初涉職場的畢業生來說,在求職的時候最容易遭遇就業陷阱。就業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單位以招聘就業為名義,非法牟利的活動。就業陷阱可謂五花八門,我們進行了一個總結,主要有這么幾種:
1.試用期陷阱(以試用的名義廉價謀取畢業生的勞動力)
2.收取不合理的各種費用(包括風險押金、培訓費、置裝費、建檔費等)
3.工資陷阱(如假承諾高薪等)
4.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試無償占有程序、廣告設計方案等)
不難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種就業陷阱,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用人者其實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業,而是利用畢業生求職心切,經驗不足的特點,通過各種手段榨取他們的錢財和勞動力。那么到底有多大比例的畢業生遭遇過就業陷阱呢?我們和智聯招聘網聯合的網上調查
1、你是否遇到過招聘陷阱?(12463人參加調查)
A 有 55%
B 沒有 45%
55%的人遇到過就業陷阱,這個比例真是不少,難怪前兩天我們的節目反饋里,有學生說那現在招工作不但“難”而且“險”。接下來我們就詳細地來看看去年畢業的兩個大學生小汪和小黃的親身經歷。
開出優厚條件誘惑求職大學生
汪全街是北京師范大學教育管理專業2006年的應屆畢業生,今年9月初,在國內一家專門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上,他發現北京一個名為博源偉業的房地產公司正在大規模招聘。更讓他眼前一亮的是,這個公司特意標注沒有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優先。小汪于是給這家公司投了份簡歷,沒想到,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試通知,而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面試不但順利通過,對方還建議他應聘總經理助理的職位,還向他描繪了這個職位的待遇。這個職位不僅上四險,薪酬方面也有規定,如果跟他們簽五年的工作合同,就能給一個北京戶口,還有住房分配。
如此優厚的條件讓小汪對未來充滿希望,他又參加了復試,并再次順利通過而進入試用期,這時,公司領導說正式工作前要先參加為期3天的培訓,要交430元培訓費,先由員工自己墊付,然后公司給報銷。小汪的家鄉是江西上饒的一個國家級貧困縣,430塊錢對小汪來說,是他一個多月的生活費,盡管錢不少,小汪還是按要求交了錢。三天的培訓很快就結束了,拿到了培訓合格證,小汪就開始正式上班了。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簽訂的勞動協議書先交上來。小汪當時也詢問為什么公司有一份協議了還要收他的協議呢?公司的人回復說是需要兩份才行,用完就會歸還給他。
順利得找到了一份待遇優厚的工作,小汪滿心歡喜,按照公司要求,他還要先在基層鍛煉一個月,做接線生的工作,小汪十分珍惜眼前的機會,工作十分認真努力,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終于到了發第一份薪水的時候了,而這時公司卻消失了。小汪告訴我們,第一個月結束的時候正好趕上十一長假,長假結束后,公司就不見了蹤影。一周之內,小汪又去找了兩次,面對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樓。
就業前先培訓,對求職者來說是一件好事。培訓后,求職者技能提高,找工作更容易。然而,面對這個龐大的就業培訓市場,有些機構和用人單位卻打起了歪主意,培訓,在他們眼中成了賺錢的“好買賣”。
他們打著“先培訓后就業”的旗號,謊稱可以讓求職者實現“穩定就業”,但真實目的是要賺“培訓費”。這種做法不知使多少求職者吃虧上當。培訓只是走過場
在一位老鄉的“勸導”下,韓冬放棄了在東北老家每月500多元的工作,和幾個朋友坐火車來到北京。來京之后,他投奔到老鄉門下,原想看在同鄉的面子上,待遇不會差。但進了這家房地產公司后,小韓才知道要“先培訓后上崗”。交了400元培訓費,上了3天課,韓冬只學到了一點“賣樓經”。
韓冬開始在一間漂亮的玻璃房子里上班,但事情發展并不順利。房地產業的有關知識涉及諸多方面,3天的培訓,只是走了一個過場,學到了一點皮毛,因此,韓冬的售房業績十分可悲。由于沒有底薪,韓冬干了一個多月,見沒什么希望,只得離開。
記者在北京市地壇人才市場見到了韓冬。他正在找下一個工作。他說:“北京許多公司招聘時都要求先交培訓費,有的四五百元,有的一千多元。只要你愿交培訓費,招聘的人肯定向你吹一頓,讓你對他們的公司充滿了幻想。等你交錢之后,一上班才發現完全是兩回事。我勸找工作的朋友們,千萬不要急著交培訓費,以免上當。”別被高薪晃花了眼
記者翻閱了近期一些報刊上的招工培訓廣告。有一家涉及IT業的培訓公司宣傳說,經過他們的培訓,求職者可以全方位提高和完善自己。他們公司的培訓就業率連續三年達到95%以上,軟件專業就業率更是高達100%。他們已經在全國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可細看一下才發現,原來他們的培訓收費標準是每人9000元。這,相當于一個本科生3個學期的學費。
還有更邪乎的。有的機構吹噓說,經過他們培訓的求職者,平均月薪5000元,高的達到七八千元。有的機構甚至稱:可到國外就業掙美元。
一位在勞動部門從事多年培訓工作的干部告訴記者,這些以賺錢為目的的公司,首先就是靠廣告。廣告打得越多,吹得越響,培訓費就可以收得越高。其次是培訓項目緊跟社會熱門,不管有沒有培訓能力,反正是越“熱”報名的人就越多。
他說,目前,市場上有不少培訓班,尤其是高價的培訓班,大多由商業公司在操作。這些公司往往借用一所學院的名稱就開始招兵買馬,吹噓自己能安排就業或保證介紹就業。他們不管求職者是什么知識水平,只要你肯交培訓費,一律來者不拒。市場混亂需整頓
培訓市場的混亂局面,引起了許多求職者的強烈不滿,也引起了不少地方政府部門的警惕。
記者了解到,日前,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就發布了《關于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的若干意見》,首次對民辦職業學校立規矩。意見明確: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當具備《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的條件,培訓規模須在200人以上,高級工及其以上層次培訓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
該意見規定,辦職業培訓學校不得拿“國際”、“中華”、“全國”招牌唬人,“即使冠以‘河南’字樣的,也須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有關專家表示,整頓培訓市場,應該多部門聯合行動。同時,整頓要有力度,特別是對虛假的培訓廣告,更要嚴厲打擊。
隨著有關部門打擊力度的加強,以直接騙取求職者金錢為目的的虛假招聘在逐漸減少,或變得越來越隱蔽。與此同時,另一種變相的虛假招聘陷阱正浮出水面———一些企業借招聘虛張聲勢、張揚品牌、炒作形象,在職位信息上注水,被稱之為注水招聘———
招聘三百余人只為形象炒作
近日,哈市香坊區高女士在某媒體上看到一則大幅的招聘廣告,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招聘職位和職位描述。她欣然前往應聘后,卻意外得知,這個所謂的招聘廣告,只是這個單位的一次形象宣傳。
高女士說:“自從原單位倒閉后,4個多月來我最關心的就是各種招聘信息。幾天前,一位朋友打電話給我,說有一家網站招人,招聘人數過百,公司的實力一定雄厚。看到廣告后,粗算了一下,招聘人數有300多人。雖然對招聘人數心存疑惑,但我還是帶著簡歷到指定地點面試。面試后,被告知回家等通知。后經朋友打聽,得知這家網站成立不久,這次的招聘只是公司企劃部做的一次形象宣傳,并不需要那么多人。”
記者從高女士提供的廣告上看到,這家公司招聘的部門有××戰略發展中心、××營銷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等,提供網絡編輯師、媒體經理等職位。
隨后,記者從該網站內部人員處了解到,實際上該網站目前只有企劃部、技術開發部、設計制作部和財務部等幾個部門,并沒有招聘廣告中描述的那么大規模和設置的那些部門。記者表示對“網絡編輯師”一職很有興趣,該工作人員卻告訴記者,該網站沒有這一職位。據其透露,這只是網站的一次炒作。“大規模招人,可以顯示出企業的實力,而且可以吸引更多的關注,比單純在媒體上打形象廣告會有更好的效果。”當記者問該公司打算如何應對前去應聘的人員時,這位工作人員說:“如果真的很優秀就留下,至于其他應聘者,公司會開出很低的待遇,讓應聘者‘知難而退’。”
注水招聘坑害求職者
據了解,這種新的招聘陷阱,雖不以騙財為主要目的,但客觀上也對求職者構成了欺騙,甚至造成了傷害。用招聘廣告來宣傳形象、招攬人氣甚至搞市場調研,成了一些企業的慣用手法,有實力的公司在媒體上做廣告,而一些小商店、則在自家門前張貼招聘廣告招攬人氣。
1月18日,在哈市南崗區宣慶街,記者走進一家貼著招聘營業員廣告的體育用品商店,在30多平方米的店內,已有兩名營業員在工作。得知要應聘,女老板表示已招滿人,只是忘記摘下門前的招聘廣告。而據鄰居介紹,這家店的招聘廣告已打出近半年,幾乎每天都有人上門應聘,但都會被拒絕。因為該店處于半地下室,有些隱蔽,但在門口打個招聘廣告,相應地就能達到招攬人氣的目的。
去年剛剛從黑龍江某大學畢業的李浩洋向記者講述了他遭遇注水招聘的經歷。據他介紹,他曾參加了某咨詢公司的招聘考試,結果卻成了公司市場調研的對象。試卷上的題目除特長、愛好外,還問牙膏習慣用哪個品牌、通過何種途徑了解該產品等。他向負責招聘的人員提出質疑,對方回答說:“這是企業的招聘程序。”李浩洋氣憤地說:“我是后來在同學的提醒下,才意識到遇到了虛假招聘。遇到這種名不副實招聘的事,我們班不光我一個。我的一名同學應聘一家鞋業公司文員,可是上班后,才發現她的工作職責是在專賣店當營業員。我們費心費力地認真制作了簡歷,滿懷期待地投出去,卻掉入招聘陷阱,不是變成了公司的市場調研對象,就是被錄取的崗位與應聘崗位不符,這些公司不僅欺騙了求職者,也將誠信當成了兒戲。”
宣傳效應催生崗位虛設
據了解,目前,借招聘之名,推廣企業形象的做法,已被一些企業頻繁采用。
已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多年、現任哈市某公司人力資源主管的劉薇薇說,崗位虛設是一些企業最常用的招聘辦法。一些企業為了造聲勢,往往會將一次小型的招聘“策劃”成一個大規模的招聘活動。比如說,一家企業只有企劃部需要招聘經理,招聘廣告上卻寫著招聘總經理秘書、銷售經理、財務經理等六七個職位,這么做主要是為了造聲勢,鼓吹公司的規模。招聘廣告成為推廣企業形象的合適方式。因為這種招聘廣告花錢少,效果卻比同樣大小的廣告好得多!她坦言,其公司也曾用過這種方式。另外,一些企業常年打招聘廣告,但大部分時候是不缺人手的,純粹是為了擴大知名度。
企業之所這么做,因為招聘廣告有隱性宣傳的作用,可以讓人感覺到這個企業很有發展潛力,因為當一個企業需要招聘很多人時,在求職者心目中,這個企業無疑會被認為是一個正在蒸蒸日上的企業。
另外,某些公司通過假招聘,建立人才儲備庫。據了解,某單位為了建立人才儲備庫而發布了一個招聘廣告,幾天內就收到了幾百份簡歷,領導給的初選條件是:女的不要、應屆的不要、沒有相關經驗的不要,沒有專業背景的不要。這四項下來,就剩下幾十份了,領導自己看了一遍,就剩下3份了,真正是百里挑一。選完了,領導卻說,先留著吧,等需要的時候再說。
據劉薇薇介紹,企業常用的手法還有美化職位名稱。如一家公司只需要招一名文員,但會打出“商務助理”的名稱,換一個名稱,可能會吸引更多、層次更高的人才,讓企業有更大的挑選余地。而另一種做法是“掛羊頭賣狗肉”,招聘廣告中的職位與求職者實際從事的工作內容嚴重不符。這種廣告往往是以招聘總監、經理、秘書、行政人員等為幌子,騙取求職者應聘,等到求職者正式上班后,才發現所從事的工作原來就是去拉業務,既沒有底薪,更沒有福利。
黑龍江省人才市場經理鮑大文說,這種虛假招聘也存在于正規招聘會中,特別是一些免費的招聘會,為了擴大規模、增加用人單位數量和崗位,主辦方通過各種關系找來一些企業當托兒,人為地制造火暴假象。
另外,每年一屆為畢業生舉辦的招聘會也存在虛假招聘的現象。這類招聘會多在每年的11月或12月舉行,可是學生要到第二年7月才能畢業。急需用人的企業招了人卻不能上崗,而不急需用人的企業,不能提前半年就確定下半年的崗位,致使出現空缺的崗位。
注水招聘:李鬼害了李逵
針對一些企業進行虛假招聘的行為,黑龍江省人才市場經理鮑大文說,這種注水招聘由于操作隱蔽,除了消耗求職者的精力外,并不會給求職者帶來大的經濟損失,防范起來不容易。許多求職者投出個人簡歷后,猶如石沉大海,不少人認為真的是自己技不如人,被淘汰掉了。特別是一些應屆畢業生,將個人簡歷做得非常精美,造價很高,見到招聘廣告便投簡歷,結果簡歷的命運是看都沒被看過便進了碎紙機。為了避免遭遇此類招聘,求職者要做好信息鑒別。與企業談話中要留意企業對這個崗位是否有長遠的規劃、是否有明確的崗位義務、工作目標,如果得到敷衍地回答,求職者就要當心。雖然在招聘廣告刊登前,需要到有關部門辦理廣告核準手續,但目前沒有相關部門可以直接監控企業是不是真的招聘、這些崗位缺不缺人。另外,很多單位在自己的門口私自張貼招聘廣告,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對此加以禁止,很多單位就鉆了這個空子。目前求職者只有做好防范,盡量避免給自己造成傷害。
“目前,我國的誠信體系還不完善,求職者和用工單位互不信任,在求職者怕上當的同時,企業也怕被騙。”鮑經理說,“我曾接到很多求職者的電話,詢問‘這樣的單位我該不該去?’一般我會建議他們,如果對單位不信任就不要去,尤其是要求交納各種費用的單位。”
鮑經理建議,有關部門應該制定相關法規,在把好企業招聘事前核準關外,還應建立事后公示制度,企業最后招沒招人,向社會有一個公示,對企業招聘的真實性進行監管。也奉勸喜歡搞注水招聘的單位,不要為了宣傳形象而把企業的誠信當做兒戲。
針對此類注水招聘,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邢曉明認為,用這種非常規手段進行招聘,短期內可能會起到宣傳企業的目的,但從長遠看,會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首先從應聘者的角度來說,會挫傷人才的自尊心和積極性。其次,對打廣告的企業來說,容易對其企業形象、企業品牌產生負面影響。另外,對整個社會而言,會對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和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產生不利影響,使其他真正想招聘人才的企業,在招聘過程中遇到誠信障礙。
最后,邢曉明說:“我們還是呼吁企業本著務實的態度進行宣傳和招聘,畢竟只有有序、合理的競爭才能為企業生存發展帶來良好的社會效應。”
大學生求職落入"陷阱"仨部門難管"冒名招聘"
7月29日,接到學生舉報后,鄭州市二七區勞動、工商、公安三部門檢查了位于鄭州市大學路上富麗大廈713房間的一家公司。昨日,記者接到了受騙大學生小繆打來的電話稱:“直到現在也沒有收到退款,而富麗大廈內的這家公司已經關門。”
小繆前段時間來到富麗大廈713房間的“鄭州奉天科貿有限公司”尋求暑期打工機會。該公司與小繆簽訂了合同,合同僅一份,由公司持有。隨后,該公司以風險抵押金的名義收取小繆200元,且拒絕開任何票據。此后,小繆一直無法上班。
7月29日,記者隨工商人員到富麗大廈713房間,“鄭州奉天科貿有限公司”的牌子掛在墻上,然而個體營業執照上卻是“鄭州二七區奉天日用品銷售處”。在現場,受騙學生指認一個自稱“王偉”的人騙了他們的錢。“王偉”承認收了錢。
昨日,大學路工商所表示,該銷售處屬于個體工商戶,其行為屬于冒用公司名義進行經營,只能予以行政處罰,目前暫不能吊銷其營業執照,因為需要找到該公司的公章進一步核實,核實后才能在60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吊銷。勞動監察部門稱,該銷售處欺騙大學生的證據確鑿、事實清楚,但他們沒有強制處罰權,希望公安部門能立案調查;大學路派出所則稱這家公司有營業執照,只是勞務糾紛構不成詐騙,與他們無關。
8月2日,記者以找工作的名義撥打了這家公司一位范姓經理的電話,他稱,公司目前位于鄭州市金水路與南陽路交叉口附近,若要找工作,可到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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