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職業資格 勞動爭議被判勞動合同無效
合川一名西藥劑員被辭退后,要求醫院履行合同并支付養老保險金等,
未獲職業資格 勞動爭議被判勞動合同無效
。由于她上崗前沒有獲得職業資格證書,7月28日,法院判決她敗訴。合川人劉紅(化名)從1990年開始被合川清平中心衛生院聘用為西藥劑員,2002年雙方續簽聘用合同,期限從當年起到2007年止。 去年11月,劉獲得了藥劑員的職業資格證書。今年1月,劉紅突然被解聘。她對此不服,狀告醫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醫院則稱,當初雙方的合同違背法律,并要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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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職業資格 勞動爭議被判勞動合同無效》(http://salifelink.com)。法院審理后認為,西藥劑員是特殊崗位,應由經過資格認定的專業人員擔任,而劉紅在2002年簽訂勞動合同時還沒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該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她只能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因合同無效而帶來的經濟損失,要求支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于法無據。法院最后判決,駁回劉紅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合川法院法官、本案審判長嚴愛蓉表示,此案關鍵點在于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沒有職業資格證書,而合同履行期間又取得了。我們認為,雖然如此卻不能使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從無效變為有效。我國勞動法的立法原則,是禁止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從事相關崗位,而不是讓他們先上崗,再在工作中通過學習取得相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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