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生安全保證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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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安全保證書1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范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并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臺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2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后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周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簽名:
日期: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3
我是級班家住,離學校公里,每天(步行、騎自行車)往返學校。學校規定走讀生不上晚自習。但為了不影響學習,經家長商議,我自愿申請上晚自習。為了我的人身安全,我和家長共同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的全部監護責任,學校只對學生在校期間負有教育、管理的.義務,而家長則應隨時隨地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
2、家長要主動了解學校正常的作息時間,督促教育學生按時往返學校,中途不打架、不進營業性網吧、歌舞廳、錄相廳、游戲廳等。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3、學生往返學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在途中嬉戲、追逐、打鬧,要做到過交叉路口一停、二看、三通過,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4、家長要教育、督促學生若不能按時到校,應主動及時向老師請假并說明原因。若學生未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5、放學途中注意突發性事件自救的辦法,不攜帶管制刀具到校上課,回家途中遇事不圍觀、不參與。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6、家長要能夠保證按時接送參加晚自習的走讀生。家長保證下晚自習后途中的安全。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時刻注意往返學校道路安全,倍加小心。若出現由本人行為不當產生的意外傷害事件,我本人及家庭全權負責。
學生姓名:
班主任:
監護人: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4
甲方(學院):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
為維護全校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切實加強對申請校外住宿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管理,針對有特殊情況要求校外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的實際情況,各學院與經申請同意的走讀學生就其人身安全、法律責任、遵章守紀等問題簽定保證保證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保證: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區制定的有關公約和制度;履行社會公民道德規范,做文明大學生,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飲食等環節上的安全。走讀在外住宿期間本人的人身和財物安全上出現的一切問題和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3、認真遵守學校、學院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江蘇科技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校外走讀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學校、學院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修滿規定學分。
4、自覺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承擔學院團委、學生會安排的各項工作。注意保持與班主任和同學的經常聯系。
5、本人校外住址或聯系電話有變動,將及時到學院登記,定期向班主任匯報情況(一月一次),保證有事能聯系到本人,否則,若因此誤事,責任自負。
二、違反保證的處罰:
乙方如不認真履行本保證保證內容,違反“保證保證書”,甲方將按校紀校規予以相應的處分,同時甲方將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走讀資格。
三、本保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生處學生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四、本保證有效期自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畢業。如學生恢復集體住宿,保證有效期為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恢復集體住宿之日。
甲方:_______(簽名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
乙方家長:(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5
原國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中已明確規定,“學生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不歸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學院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自愿簽訂《安全保證書》,保證如下:
一、 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
二、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院無關。
三、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 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 經批準不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系學工辦匯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學生家長應隨時了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如住址和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一周內通知所在系學工辦。
院系:
專業班級:**級應用物理專業7班
保證人(簽名):
20xx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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