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個人主要事跡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事跡吧,事跡可以很好地體現和宣揚特定的時代精神。那么什么樣的事跡才是規范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個人主要事跡,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個人主要事跡1
20xx年9月至今,我擔任納溪中學校安辦副主任,協助楊燦主任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在區教育局和學校的正確領導下,我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對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實狠抓嚴管,在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一、建言獻策,大力推動學校安全工作的開展
安辦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負責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學校安全工作形勢,提出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訂落實工作措施;為了更好地上傳下達,我們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如:印發《安全委員職責》,并召集安全委員集中培訓,當面交流互動;定期抽查安全日志,發現問題,評優懲差,年終考核逗硬;安全主題班會時,盡可能為班主任準備好各種鮮活的材料和制作生動的PPT;為各年級發放資料和通知時,采用郵箱通知、短信提示、書面交接簽字等多種形式,以能及時提醒,規避推諉等。
二、審時度勢,主動而有預見性的開展工作
安全工作要防患于未然,強調有預見性;安全管理不是靜等指令,而是要有主動性和創造性,否則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安全管理被動滯后。所以在平時的報刊影視觀閱,敏銳地捕捉信息,及時開展安全工作。如在網絡紙媒校園欺凌事件頻頻見光時,及時下發通知到各年級,要求開展調查,進行班會教育,制作專題展板等;在《瀘州日報》和《瀘州晚報》中見到“艾滋病系列報道”低齡化、性傳播比例增高時,及時印發專題資料,制作多個PPT,要求各班認真開展,將生命安全教育提升到一個應有的高度。
三、多點開花,積極宣傳報道學校安全活動
納溪中學是一個規模較大的學校,三個校區,7000余師生,安辦有限的四五個人手要做大量瑣碎細致的工作,但是未必被人理解和認同,更不能得到肯定。自進入安辦以,梁志強充分發揮語文教學的.專業特長,和楊燦主任一起將安全教育管理活動及開展情況及時寫成通訊報道,在《瀘州日報》、《瀘州教育網》、《納溪教育網》等媒體上發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警用裝備進校園》、《多部門協同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等多篇文章獲得好評,既對工作做了必要的概括總結,又提高了學校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得到了廣大師生的肯定和贊揚。
以上是我在學校安全教育管理方面所做的點滴工作和體會。通過一年來的努力,沒有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得到了各級領導的肯定,在20xx納溪區教育局年終考核中被評為一等獎,納溪中學被推舉在年終安全工作會上作經驗交流發言。我愿為納溪中學創建平安校園傾盡自己的一切,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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