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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理合同

時間:2023-02-02 10:15:1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監理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2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為保證____高速公路_____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質量,______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工程的建設業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____市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項目的試驗室對______高速公路______立交改造工程進行工程檢測,用真實科學的質量數據反映該項目的工程質量,為工程施工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1、工作內容檢測內容及頻率:以現行規范為依據,進行抽檢工作(中心抽檢和監理抽檢),滿足工程質量要求。

  2、檢測依據

  (1)施工圖設計文件;

  (2)《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4)其它現行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或規程。

  3、甲方職責

  (1)按合同規定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3)提供現場試驗條件,如:協助維護現場秩序、配合檢測工作等。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試驗。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合同簽定后,5天內進場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時間為整個工程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乙方在檢測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一式____份。

  (4)自行負責試驗檢測人員及設備安全。

  (5)檢測報告應客觀反映施工水平。

  (6)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科學性負責。以上費用由乙方承擔。

  5、試驗檢測費用

  (1)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2)檢測費用包干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此費用不包含橋梁荷載檢測費用。

  (3)支付方式:此費用分三次進行支付。

  第一次,協議簽定后一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第二次,本項目進入路面底基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第三次,本項目進入瀝青路面頂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6、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違反本合同第3條約定,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8、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報告交付驗收,結清試驗檢測費用后,本合同自行終止失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5

  委托單位(甲方):CCCCCCCC苑社區監理單位(乙方): 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xx)、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XXXXXXX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xx,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6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8

  委托方(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監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方的裝飾裝修工程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概況:框架結構

  工程名稱: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閩侯支公司(籌)

  工程地點:閩侯縣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園一層1#店面

  建筑面積:125平方米,使用面積:114平方米;

  工程監理期限:60天,自簽訂合同次日起計算。

  第二條 監理范圍:

  1、地面(防水面層、水泥砂漿面層、面磚面層、地板面層)

  2、水電(上、下水、強電、弱電管線鋪設及燈具、潔具安裝)

  3、抹灰(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4、門窗(木門窗制作與安裝、金屬門、塑鋼門、特種門、門窗玻璃安裝)

  5、吊頂(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6、軟質隔墻(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

  7、飾面板(磚)(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

  8、涂飾(乳膠漆、木器漆、美術涂飾)

  9、裱糊與軟包 (裱糊、軟包)

  9、細部(櫥柜制作與安裝、窗簾盒、窗臺板和門窗套制作與安裝、護欄和扶手制作安裝、花飾制作安裝)

  第三條 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圖會審及圖紙交底。

  2、材料驗收。

  3、工程質量控制。

  4、工程造價控制。

  5、工程進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項及竣工驗收。

  7、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理依據:

  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2、《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

  3、本工程的設計圖紙

  第五條 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積114平方米計算,收費人民幣8208元,金額大寫捌仟貳佰零捌元進行結算。

  2、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委托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三十,計人民幣2460元,金額大寫貳仟肆佰陸拾元。

  3、 工程吊頂分部分項驗收合格后并簽字確認后3日內,委托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計人民幣4100元,金額大寫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驗收后,10日內,委托方付清監理方監理費余額計人民幣1648元,金額大寫壹仟陸佰肆拾捌元。

  第六條 監理人義務

  1、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監理人決定委派黃練雄監理工程師,全權代表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人義務。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委托人義務

  1、 委托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向監理人支付監理費。

  2、 委托人應當負責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3、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資料。

  4、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費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5、 委托人應當將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和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八條 監理人權利

  1、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對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裝飾裝修質量標準、房屋安全規定或設計合同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材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通知后方能復工。

  (3)、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4)、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 委托人權利

  1、委托人有對本工程設計工程造價變更的審批權。

  2、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3、監理人調換本工程監理人員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4、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監理人責任

  監理人在監理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員過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一條 監理人員過失是指:

  1、未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標準和施工規范進行質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嚴格對按合同約定施工材料進行檢驗,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嚴格進行分部、分項驗收,做好驗收記錄,并經委托人確認,留下工程隱患造成委托人損失的。

  衡量監理人是否過失的依據以監理人的是否書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報告以及工程驗收記錄為準。

  4、 監理人在監理期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賠償金 = 直接經濟損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條 委托人責任

  1、 委托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3、 委托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監理人監理費,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監理人支付人民幣壹佰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監理期限,雙方應重新約定監理費用。

  2、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貪污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報酬。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黃練雄

  地址:XXXXXXXXXXX

  省保險大廈 地址:XXXXXXXXX

  電話: 電話: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張美瓊

  甲方委托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筑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范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

  ⑤服務范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審核工程預算;設計方案確定后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的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對各節點隱蔽項目的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的,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簽證;

  (3)后期監理

  工程結算審核;對施工單位的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審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審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審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的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范圍

  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的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簽認權。

  6、工程款支付審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 1

  款項的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的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簽認權。

  11、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xx 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的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后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權限,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的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范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2

  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的,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后,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0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與監理方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監理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信息系統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統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統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條款(第四部分);

  4.實施監理方案和內容(第五部分);

  5.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方向委托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的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方向監理方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方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監理方_____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3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

  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4

  本合同書由項目法人(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簽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 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

  1.1 建設監理范圍與內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確定。

  1.2 建設監理服務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項目建設監理費用金額(人民幣) 由甲方按附件規定向乙方結算支付。

  二、本合同組成文件及其順序為:

  2.1 建設監理合同書;

  2.2 建設監理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規定有效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2.3 建設監理合同附件;

  2.4 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2.5 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2.6 建設監理投標書;

  2.7 建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組成文件形成一個整體,互為補充和解釋。其內容若有歧義,以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

  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本合同簽于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工程監理合同范本15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管理,規范監理市場行為,促進工程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是指工程監理合同簽訂后,由建設單位將所簽訂的合同文本報具有該工程項目管理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查驗、存檔的活動。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實施對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的監督管理。

  各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工程監理企業承攬工程監理業務后,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

  《合同》應具備下列主要內容:

  (一)委托監理的業務范圍和內容;

  (二)監理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違約責任;

  (五)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六)對合理化建議的獎勵方式;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滿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工程監理企業留存需要,其數量不得低于3份。《合同》應當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同時必須載明工程監理服務取費的內容。取費低于《規定》最低標準的,合同無效。

  第七條 建設工程監理費實行專戶管理。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企業簽訂《合同》后,應當將確定的監理費用一次性打入指定的銀行專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指定的機構進行監管,并按建設單位確定的工程進度向工程監理企業支付。但最終工程的'監理費用應當以工程監理企業所監理工程的造價為基準,進行結算。

  第八條 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企業自簽訂《合同》10日內,應當填寫《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與《合同》以及向指定的銀行賬戶繳費的憑證一起報具有該工程管理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九條 監理合同備案時,具有工程管理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查驗下列內容:

  (一)監理企業在資質標準規定的范圍內承擔業務;

  (二)合同文本填寫規范、有效;

  (三)監理取費符合《規定》要求;

  (四)已向指定賬戶打入監理費;

  (五)項目人員配備滿足監理工作需要。

  第十條 符合備案要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合同的封面上標注明確的標識。

  備案后的《合同》及《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登記表》,建設單位、工程監理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各留存一份。

  第十一條 備案后的《合同》內容有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重新進行備案。第十二條 銀行專戶的設立、監理費用的監管和支付辦法,由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實施。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原已簽訂監理合同但未正式開工的工程項目依照本辦法協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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