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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1 18:43: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優選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優選1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加強項目安全檔案資料的統一歸口管理,使各項目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安全管理資料完整保存,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管理辦法》(安監總辦[20xx]202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項目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檔案內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責任書、工作計劃與總結、考核記錄。

  三、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四、安全技術材料。

  五、安全會議記錄、紀要。

  六、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七、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八、各類安全證書、證件。

  九、合格分包方臺賬。

  十、安全設施建設、使用記錄。

  十一、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職員臺賬。

  十二、安全獎罰。

  十三、安全搜檢記錄。

  十四、安全專項活動記錄。

  十五、事故處理、工傷認定資料及事故臺賬。

  第三條安全生產檔案實行公司、項目分級管理。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及項目各分部。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

  第五條安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一、項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二、項目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記錄。

  三、安全生產文件:

  1、安全生產文件是指項目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業主單位印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書面文件資料或電子文本。

  2、安全生產文件原則實施分級分類辦理,項目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由項目負責辦理存檔,項目收到的公司、業主及相關方的文件由項目安全機構保管、存檔。

  第六條安全義務書、工作打算與總結、考核記錄

  一、每年一次的各級職員安全生產義務書。

  二、項目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三、項目根據安全責任書對責任人實施的安全責任考核結果。

  第七條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一、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教育等。

  二、施工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單獨建立臺帳,并由參培人員簽名認可。

  三、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由教育培訓單位統一保存,其中施工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檔案由項目、分部兩級同時保存。

  四、個人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培訓,其培訓成績、證書證件由個人保存,并報公司備案。

  第八條安全技術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專項施工方案評審及其審批記錄。

  二、安全技術交底審核及實施記錄。

  三、危險源辨識及調查記錄,危險源的評價記錄,危險源清單。

  四、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及其評審記錄、實施記錄。

  五、科技應用及創新記錄。

  第九條安全會議記錄、紀要

  一、項目安全機構組織召開的與安全有關的會議必須由專人做好記錄,包括文字記錄、聲像記錄,記錄要清楚,便于區分、管理、保存、查閱。

  二、會議記錄要形成紀要、決議的,紀要和決議必須同時保存。

  第十條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一、應急預案的評審及其審批記錄。

  二、應急演練打算的審批及其實施記錄。

  三、應急演練的評價記錄。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一、安全生產經費的使用計劃及其審批記錄。

  二、安全生產經費的使用臺賬。

  第十二條各類安全證書、證件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三類”職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書。

  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件。

  四、特種作業職員證件。

  五、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

  六、大型(專用)設備、小型機具、施工設施的進場檢驗記錄。

  七、安全檢測設備的標定證書。

  八、風險品儲存庫的驗收證明。

  九、作業人員職業健康證明。

  十、消防器材出廠合格證。

  十一、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三證一標志”。

  第十三條合格分包方臺賬

  一、分包方審查記錄。

  二、分包方資質證書。

  三、與分包方簽訂的安全生產協議。

  四、分包方的業績評價記錄。

第十四條安全設施建設、使用記錄

  一、項目重要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建立使用檔案,從采購或建設、使用、報廢或折舊全過程作好記錄。

  二、重要安全設施、設備檔案,由設備管理、使用人員建立臺帳并進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管。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臺賬

  一、特種設備安裝、拆除記錄。

  二、特種設備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三、特種設備、特種作業職員登記記錄。

  第十六條安全獎罰

  一、安全獎罰文件。

  二、安全先進集體、安全先進人員的申報材料。

  第十七條安全檢查記錄

  一、公司、項目組織的各類安全搜檢,由各級專、兼職安全員負責記錄、錄音或錄像。

  二、安全檢查記錄內容包括檢查的范圍、內容,參與檢查的人員及其意見,檢查中查出的問題、隱患。重要檢查記錄內容必須由檢查人員簽字認可。

  三、檢查記錄必須使用專門的記錄本。檢查記錄以年為期限裝訂和保存。

  第十八條安全專項活動記錄

  公司、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專項活動的方案、過程實施記錄、活動總結情況。

  第三章 安全生產事故檔案內容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工傷認定材料及事故臺賬

  一、事故處理

  1、事故報告及帶領批示;

  2、事故調查組織工作的有關材料,包括事故調查組成立批準文件、內部分工、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等;

  3、事故搶險救援報告;

  4、現場勘查報告及事故現場勘查資料,包括事故現場圖、照片、錄像,勘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資料等;

  5、事故技術分析、取證、鑒定等資料,包括技術鑒定報告,專家鑒定意見,設備、儀器等現場提取物的技術檢測或鑒定報告和物證資料或物證資料的影像資料,物證資料的事后處理情況報告等;

  6、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調查報告;

  7、傷亡人員名單,尸檢報告或死亡證明,受傷人員傷害程度鑒定或醫療證明;

  8、調查取證、說話、詢問筆錄等;

  9、其他有關認定事故原因、管理責任的調查取證材料,包括事故責任單位營業執照及有關資質證書復印件、作業規程及通風圖紙等;

  10、關于事故經濟損失的材料;

  11、事故調查組工作簡報;

  12、與事故調查工作有關的會議記錄;

  13、其他與事故調查有關的文件材料;

  14、關于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請示(附有調查報告);

  15、事故處理決定、批復或結案通知;

  16、關于事故義務認定和對義務人舉行處理的相關單位的'意見函;

  17、關于事故義務單位和義務人的義務追究落真相況的文件資料;

  18、其他與事故處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二、工傷認定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包括事實勞動干系)的證明資料;

  3、醫療診斷證明大概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大概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三、事故臺賬

  按照事故材料登記情況,建立事故臺賬。

  第四章 檔案辦理要求

  第二十條安全生產辦理檔案的保管期限

  根據XXX的檔案管理規定,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

  一、對公司、項目安全生產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

  二、對公司、項目安全生產有一定時間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是長期和短期保存;

  三、通常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一律從長。

  第二十一條事故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30年兩種。 通常造成職員死亡或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未造成職員死亡或重傷,且間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檔案,結案通知或處理決定和事故義務追究落真相況的資料列為永久保管,其他資料列為30年保管。

  第二十二條歸檔文件質量要求: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簽認手續完備;數字照片應打印紙質拷貝;錄音、錄像文件(包括數字文件)、電子文件應按要求確保內容真實可靠、長期可讀。

  第二十三條文件材料向檔案部門歸檔時,交接雙方應按照歸檔文件材料移交目錄對全部文件材料進行清點、核對,對需要說明的事項應編寫歸檔說明。移交清冊一式二份,雙方責任人簽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五章 辦理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必須認真對待,誰主管、誰負責。

  第二十五條對辦理不善、給項目造成損失者,將按公司《職工違規違紀處理辦法》舉行懲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如有與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相一致的,以國家頒布的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項目安全XXX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目的

  安全會議是安全生產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加強安全管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車間。

  3、安全會議的主要形式

  3.1 公司安全辦公會議

  3.1.1 公司安全辦公會議由廠長主持召開,每月一次。

  3.1.2 分管領導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及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

  3.1.3 部署下個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

  3.2 隱患排查會

  每月由安全管理部部組織,安全管理部部長主持,生產技術部、辦公室、各車間負責人、安全管理員參加。

  3.2.1 各車間、部門匯報本月安全隱患治理項目及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困難。

  3.2.2生產技術部部長對各車間、專業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平衡,落實整改責任部門、整改措施、整改材料及整改完成時間。

  3.2.3 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及安全技術難題,研究整改措施,協調各有關整改責任部門落實整改方案及完成時間。

  3.3 生產調度會

  3.3.1 每天下午由公司調度室組織,廠長主持,生產技術部部長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

  3.3.2 各單位匯報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落實。

  3.3.3 通報前一天安排工作的完成情況,部署下一步安全生產計劃和工作要點。

  3.4 安全管理員例會

  3.4.1 每天由安全動力部組織召開,安全動力部主任主持,安全動力部副主任、各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

  3.4.2 傳達公司安全文件、安全會議指示精神及要求,安排當天安全工作。

  3.4.3 值班人員匯報值班期間安全檢查情況。

  3.4.4 各安監員按照分工匯報職責范圍內工作完成進度。

  3.5 車間級安全例會

  3.5.1 各車間每天下午由車間主任主持召開,車間副主任、班長參加。

  3.5.2 傳達公司有關文件精神,布置公司調度會上安排的.工作,對《安全通報》上通報的問題及車間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檢查問題落實整改責任人及完成時間。

  3.5.3 各班組班長匯報當天安全生產情況。

  3.5.4 討論、研究生產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4 、安全會議的管理

  4.1 各安全會議的組織者要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有事請假須經會議組織者批準。

  4.2 安全會議要有記錄,主要填寫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員、會議內容、處理結果等項目。記錄要認真、真實,與會人員要簽字確認,防止走過場和弄虛作假。

  4.3 安全會議情況要與責任制掛鉤,對安全會議制度執行情況較好的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的有關條款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未達到要求的要進行處罰。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進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其次條(條例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食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生產、銷售,使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協調、監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大事應對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下轄政府及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進展規劃。

  第四條(各監督管理部門分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查處。

  農、林、漁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含加工,下同)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集貿市場和超市等市場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場所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食品生產銷售者的一般責任)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當生產、銷售、供應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對其生產、銷售、供應的食品擔當責任。

  第六條(食品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議,有權檢舉、控告侵害食品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因購買、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已經明知有毒、有害或擔心全食品。

  第七條(科學技術支持)政府鼓舞和支持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討論;鼓舞和支持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采納先進技術和管理規范。

  第八條(宣揚教育)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學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揚教育,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新聞媒體有義務開展食品安全學問的普及工作,幫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宣揚教育活動。

  第九條(社會參加)政府鼓舞、支持社會團體和個人參加維護食品安全。

  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規范,開展誠信建設,實行行業自律。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發揮維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參加和幫助政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次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條(標準體系)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并對標準的實施狀況進行跟蹤評價,依據評價結果適時組織修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揚和解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查詢平臺。

  第十一條(地方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聽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企業及消費者看法。

  第十二條(企業標預備案)企業生產沒有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報地級以上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審查合格并準予備案的企業標準方可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本條例規定的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可以根據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銷售食品。

  其次節食品召回

  第十三條(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準時召回其生產、銷售的擔心全食品,并擔當召回的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主動召回)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發覺其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擔心全隱患,應當馬上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主動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擔心全食品,并記錄召回的詳細狀況,包括召回的數量、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準時向原負責審批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強制召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覺擔心全食品時,應當責令該擔心全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召回擔心全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根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

  求召回擔心全食品,并準時向其報告召回的詳細行動狀況。

  第十六條(召回行動的監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擔心全食品召回行動的監督,并向社會發布召回的有關信息。詳細管理方法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節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七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實際狀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生產、銷售者和餐飲服務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狀況,準時消退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各級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含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下同)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通報。

  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馬上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的人民政府通報。

  接到報告或者通報的地方政府應當實行預防、掌握措施,必要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或指引。

  第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覺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應當準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報、謊報、緩報。

  收到報告的部門,確認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在兩個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告。

  其次十條(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馬上根據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對事故予以處理,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并馬上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狀況。

  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準時實行應急救援行動。

  其次十一條(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應當馬上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調查,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外,還應當查明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責任。

  第四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其次十二條(信息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綜合性信息的發布工作。

  各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分析和發布工作。

  食品德業協會負責本行業內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

  其次十三條(信息平臺)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其次十四條(信息通報、報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之間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規定準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送信息。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檢結果前,應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和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其次十五條(新聞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狀況、重大活動或重大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應當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組織統一發布。

  其次十六條(信息發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應當依法進行,做到精確、準時、客觀、公正。

  其次十七條(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內容)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預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四)擔心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處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

  第一節食品生產

  其次十八條(持證生產及其一般生產條件)食品生產者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條件,依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其次十九條(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生產者應當根據標準組織生產。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當符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三十條(食品生產管理體系)食品生產者應當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生產進行全過程監控。

  第三十一條(原料驗收)食品生產者應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

  第三十二條(生產記錄)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內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進貨驗收記錄,載明食品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或者保管條件要求;

  (二)食品生產記錄,載明投料狀況、生產工藝參數和生產數量等;

  (三)食品檢驗記錄,載明食品及原料檢驗狀況和相關檢驗數據;

  (四)食品銷售記錄,載明食品銷售對象、數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處理記錄,載明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緣由和處理措施。

  生產檔案應當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不得偽造生產檔案。

  第三十三條(出廠檢驗)食品生產者生產的每批食品必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不具備檢驗條件的食品生產者,應當托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食品標識)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真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療、診斷功能的用語。

  托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托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招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招待所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招待所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招待所經理

  副組長:招待所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招待所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招待所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招待所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招待所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招待所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時識別和獲取出適用于本公司活動、產品及服務中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GB/T28001-20xx)、《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xx),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國家、地方、行業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辦法、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識別和獲取。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一條

  安環部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于與本廠活動、產品、服務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并傳遞到公司辦公室備案,經審批后實施(納入企業管理文件或直接貫徹執行)。

  第二條

  其他專業職能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識別和獲取,并傳遞到安環部和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通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文件的登記、發放,發放方式包括以企業文件形式發放、原文發放和其他形式。

  第四條

  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專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文件的登記、發放,發放形式同第三條。

  第五條

  安環部負責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宣傳和培訓,其他專業職能部門配合實施,提高從業人員的守法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第六條

  供應部、銷售部及其他涉及企業相關方的管理部門負責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方,傳達方式包括納入合同、納入“一書一簽”的發放、制作成宣傳資料及其他方式。

  第三章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獲取

  第一條

  獲取的內容:

  1、法律:全國人大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如:刑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

  2、法規:國務院和省級人大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

  3、規章:國務院各部、委、局和省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標準:國家、地方和行業頒布的安全標準;

  5、國際公約:我國已簽署的關于勞動保護的公約;

  6、其他要求: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地方和相關行業有關的安全生產要求、非法規性文件和通知、技術標準規范等。

  第二條

  獲取渠道:

  1、各級人大、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及其他要求的獲取渠道是全國人大公報、國務院公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政府職能部門;

  2、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獲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標準化組織等;

  3、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獲取渠道是各上級主管部門;

  4、還可以與咨詢機構等部門聯系;

  5、通過報刊、書店、互聯網等渠道。

  第三條

  獲取方式和時機

  1、企業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上述渠道以走訪、電腦、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同時建立必要的聯系;

  2、企業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閱讀和整理有關報刊收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登記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記錄表上,并及時傳遞到安環部和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管理部門對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報主管領導審批后,立即實施。安環部每年整理一次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規處于最新狀態。

  第四章

  適用性識別、傳達和更新

  第一條

  適用性識別判定依據:

  1、企業活動、產品、服務要求;

  2、所屬行業;

  3、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要求;

  4、相關方有關要求。

  第二條

  各職能管理部門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生產的`特點,對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登記在《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上,并將適用的條款摘錄到清單上,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三條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傳達:

  1、各職能部門將審批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備案到安環部和公司辦公室;

  2、安環部及時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備案到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進行發放。

  3、各單位將適用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傳達貫徹,確保每位職工按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執行。

  第四條

  各職能部門應隨時掌握與本部門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換版、更改等情況及時向安環部、公司辦公室傳遞。

  第五條

  為使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狀態,各主管部門每年確認、登記、摘錄獲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填寫《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后,提供給安環部、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按職責分工發放給相關單位。

  第六條

  各單位對作廢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標識,對新頒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補充。

  第五章

  執行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第一條

  安環部、公司辦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現象和行為,并保存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

  第二條

  符合性評價的具體操作程序,見企業《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序》。

  第六章

  附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起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由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的部門負責起草。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起草的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渠道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當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應由分管領導組織討論,統一認識,達成一致。

  (3)審核。安全規章制度在簽發前,應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一般技術性較強的安全規章制度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發布方式,如通過紅頭文件形式、在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辦公網絡發布等。

  上述就是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的`五個流程。

  (6)培訓。新頒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應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組織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當班全體成員要準時在會議室參加班前會,按"班前十分鐘"程序進行。

  二、班前會由主管區長(書記)或當班副區長主持,本班次工人必須全部參加。

  三、主持人在班前會上傳達上級的.指示,布置本隊具體工作,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各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

  四、班長要從安全檢查角度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要求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五、班長要從技術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隊技術要求,強調技術安全措施。

  六、對不參加班前會的人員,不準點名記工,不準入井工作。

  七、主持人要認真準備班前會的會議內容,做好班前會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3、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4、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5、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6、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7、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五、安全例會制度

  1、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2、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4、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8、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A)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B)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C)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D)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E)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F)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G)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H)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I)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J)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K)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為了維護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生產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 員工必須服從生產調度,要有積極的工作態度,不得消極怠工;

  二、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三、 進入廠區應著工作服,男職工不留長發、胡須,女職工不化濃妝,不準穿裙子,留長發的必須帶工作帽,并將長發放進帽子里;

  四、 生產中不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影響正常生產;

  五、 車間內嚴禁吸煙:發現煙頭1個罰款20元,可累計;

  六、 要愛護公司的.設備、工具及其他公共財物;

  七、 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車間內追跑打鬧;

  八、 員工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向車間主任請假,填寫假條,批準后方可外出;

  九、 上班時間不得隨意回宿舍休息,如有特殊情況做特殊處理;

  十、 車間內的手工工具、電動工具專人專管專用,下班時要檢查手工工具的使用狀況及電動工具的工作狀態,要及時保養,如發現問題須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不得私自拆修,以保證正常生產;

  十一、下班前要打掃衛生,保持車間內的環境衛生;

  十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非專業人員不得私自亂接。使用機器設備的相關人員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保證安全;

  十三、員工要互相幫助,團結友愛,禮貌待人,嚴于律己;

  十四、在生產中如發現其他問題須及時反映,不得隱瞞;

  十五、材料堆放整齊,成品堆碼規矩,注清標識,不同風管應用標志性物品區分,不得亂放,風管必須標注清楚其系統號及規格型號,不標注、標注混亂、標注不清的每件罰款5元。可累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條所有設備屬國有資產,全校職工人人有責任愛護保管。

  第二條新購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嚴把質量關。設備到貨后,及時組織安裝、調試、驗收,經檢驗人員簽署驗收報告的儀器設備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條設備維護責任到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維修和保養,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每個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交接手續。非使用保管人員使用設備,必須經過培訓。(設備借用登記表見附件1)

  第五條如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并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第六條建立設備檔案(設備檔案表見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及型號、序列號、收到日期與啟用日期、保管人員、儀器操作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損壞和故障記錄、維修及校驗報告等。由各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登記,由中心指定專人管理檔案。每臺設備建立專門檔案。

  第七條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并無修復價值的設備要主動通報,經確認后,按積壓或報廢設備處理。

  第八條對丟失的設備,一經發現要立即匯報,認真查找。如不能找到,應說明原因,并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九條定期(3個月——半年)對設備的使用、管理及保養進行檢查。對于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維護保養,在設備管理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由于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而使儀器設備發生嚴重故障、損壞、丟失、提前報廢者,按其情節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為了確保施工設備滿足生產需要,更好地為整個施工過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責任分工

  1、總經濟師:主管物資設備部的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本系統職能人員行使職權,并對本系統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策。

  2、部長

  (1)對施工機械及零配件的采購、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租賃及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履行公司《質量手冊》中本部門的職責。

  (2)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等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產。

  (3)建立設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建立機械設備臺帳。

  (5)對機械設備固定資產負責管理并清核。

  (6)搞好本部職責范圍內的其它工作。

  3、物資設備部

  (1)負責對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進行跟蹤檢查。

  (2)做好其它有關工作。

  4、維修車間

  (1)負責機械設備入庫后、出庫前的'維修、保養,負責機械設備的大、中修理和檢驗。

  (2)檢驗員經過公司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5、設備庫:辦理機械設備出入庫手續,保管好庫存設備。

  6、項目部:

  (1)主管經理職責:監督指導本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證施工過程中設備能力的需求。

  (2)設備員職責

  1)負責公司制定的機械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在本部六組織實施,并把本公司有關機械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饋到物資設備部。

  2)工程開工前,向物資設備部遞交該項目的“設備需用量計劃”并簽字,負責領用與交回設備。

  3)監督檢查本單位機械設備操作工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

  4)帶領機修班對本單位在用施工機械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修理。設備員必須取得有效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3)機械操作職責

  1)嚴格執行機械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作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2)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施工機械管理辦法

  (1)機械設備的采購必須執行公司《機械設備采購制度》。新增設備購入后,固定資產部分由物資設備部填寫“入庫單”,與購貨發票一同交給財務部固定資產帳,并由財務部按期提取折舊費。物資設備部建立臺帳,主要設備建立技術檔案,并編號。

  (2)工程開工前,使用單位的設備員要向物資設備部提供“施工設備需求計劃表”,并據此辦理機械設備領用手續。

  (3)設備員到設備庫提取設備,由機械設備檢驗員填寫“機械設備隨機檢驗合格證”,雙方簽字訂可后設備方可出庫。設備檢驗不合格的達不到使用性能要求的不能出庫。

  (4)主要施工機械要隨機配置“操作規程”。

  (5)設備進入工地后,要按《設備安裝使用明書》要求進行安裝使用,使用中嚴格按規程實施。大型設備如塔吊安裝應編寫“安拆方案”。機械設備嚴禁帶病作業。

  (6)機械設備操作工,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證”,持證上崗,設備員須經指定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取有效的“上崗證”。

  (7)機械設備操作工,必須對在用機械設備按《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并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和《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機械設備交回后,由設備庫負責人填寫《機械設備驗收單》,定明設備的技術狀況,以便分清責任。交回的設備除正常磨損外,其它裝置如設備總成、構配件、儀表及附件等應齊全有效,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換,否則視情節由使用方做出賠償。

  (9)設備入庫后,由機修車間檢驗設備技術狀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修理類別(在、中、小修)或保養級別(一、二、三級保養)。

  (10)鋼模板出為前,必須對其進行修理,保證板面平整,無變形,筋骨板堵頭齊全,砼清理干凈,保證良好的使用效果。對交回的鋼模板,庫管員要對其仔細檢查,發現有板面扭曲、變形、筋板缺損、板面有洞、砼清理不凈的要經領導批準酌情進行經濟處罰并做記錄。

  (11)各施工單位交回的鐵腳手管,按公司規定的尺寸驗收,長度允許誤差不大于十分分,對于焊接方式的補變長者拒收,彎曲的鐵管使用單位需校直。扣件的鑼絲要齊全,按動要輕松,活動部位要保證活動靈活自如,無銹蝕,否則拒收,由使用單位做出賠償。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資設備部對機械設備操作工、設備員組織專業培訓。

  (13)物資設備部年末進行設備清核,并提取報廢設備,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執行《機械設備報廢制度》,已報廢的設備不得重新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管理目標

  確保煤場作業人員人身安全,保證煤場設備安全、穩定運行,減少煤場風損和自燃損失,合理利用煤場做好堆儲煤工作,做到各煤種界面清晰、分類堆放,保證堆(取)煤及時和準確。

  二、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公司內儲(備)煤場的管理。包括煤場區域內所有設備設施及煤臺的管理內容、管理目標,煤場管理人員的職責、管理流程及管理監督網絡。

  三、職責要求

  (一)管理人員職責

  1、煤場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煤場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負責煤場區域及設備的日常管理,組織落實煤場整改計劃和控制措施;及時掌握關于煤場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制度,并督促相關崗位執行。

  2、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對煤場及煤場設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煤場及煤場設備各級管理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動態檢查的執行情況以及煤場整改計劃和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標準;負責煤場管理人員、工作人員、駕駛員、裝卸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培訓檔案。

  3、煤場管理員在煤場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來煤多少及優劣合理安排卸煤地點,科學劃分,分區存放,對各區域煤的堆放、卸車、裝車、倒運、調度等環節進行管理和指導;掌握各區域煤儲存時間和狀態,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長時間存放后自燃,負責組織煤場滅火工作;嚴格控制大風揚塵天裝卸煤,做好煤場防塵工作;兩名以上煤場管理員定時對煤場進行巡檢,掌握各煤區存煤和安全作業情況,建立煤場基本信息檔案(包括:設備設施檢修、維護、缺陷和運行記錄等)和隱患排查整改情況臺賬;負責組織落實相關的煤場整改計劃和控制措施。

  4、煤場卸車指揮員在煤場管理員的領導下,負責控制進入煤場的車輛數量、車速、車距,車輛距煤臺邊沿的間距;負責煤場標識牌的設置,保證煤場道路暢通,車輛行駛有序;卸煤時煤場內不得有人員逗留或隨意走動,嚴禁儲煤場內的裝載車、鏟車、運煤車等車輛在同一區域內同時進行交叉作業和車輛并排裝卸,合理、有序安排轉煤、清底等工作,保證卸煤過程中車輛和人員的安全;負責組織來煤堆儲工作,確保不同煤種堆放在指定區域內;負責指揮煤場整理員對重車道、空車道、卸煤道、運煤汽車轉彎場地以及卸煤后煤臺的整理;負責組織落實相關的煤場整改計劃和控制措施。

  5、煤場整理員在煤場管理員的領導下,負責對重車道、空車道、卸煤道、運煤汽車轉彎場地以及卸煤后煤臺的整理和衛生清掃;負責煤場平整工作,確保各煤種分類堆放,界面清晰,不超出規定界限;必須掌握關于煤場的管理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要確保自身安全,同時負責對煤堆場以及人員、設備、車輛等進行全面檢查,保證處于安全穩定的狀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前禁止喝酒;做好事故應急準備,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突發情況有緊急處置權。

  (二)對煤場外來作業人員的要求

  1、外來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才能在煤場管理員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開展工作;必須按照企業相關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反光服或安全警示帶),確保自身安全后才能進入作業現場;嚴禁在作業現場吸煙和酒后上崗;在卸車過程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卸車作業,及時向煤場管理員報告,隱患排除后再進行卸車作業。

  2、車輛駕駛員車輛的停放或排隊位置應服從煤場管理員的統一指揮調度,以保證進出煤場的車輛通暢有序和安全行駛;嚴禁駕駛員無證、違章作業和酒后、疲勞駕駛,駕駛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車輛到達煤場卸煤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km/h,會車或轉彎時要減速、緩慢通過,駕駛員注意觀察煤堆現場安全情況,如有隱患,立即停止作業,確認現場安全后方可作業;裝載車或鏟車嚴禁在煤堆過高或過陡的區域內作業,與煤堆邊緣保持一定距離,以防不安全事件發生;進入現場的運輸車輛,保證車況良好,制動、轉向系統、大小燈、喇叭、滅火器等安全附件齊全有效,并定期檢驗其可靠性,確保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進入煤場的.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以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協調,不得擅自作業,確保裝車、卸車和行車時的安全;正在卸裝或裝車的車輛必須制動,駕駛員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外以及人員上下車和檢查維修車輛;裝載機、運煤車輛在停放或行駛時,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夜間作業車輛必須有完好的照明,照明設施不全或損壞的車輛嚴禁作業。

  (三)儲煤場建設規范

  儲煤場各種煤堆必須插標識牌,并標注各項參數;配備照明設施,定期檢查更換,確保完好狀態;儲煤場內必須保證有暢通的環行回路,確保車輛通行無阻。

  四、事故隱患及預防措施

  (一)煤場火災

  為防止煤場發生火災,煤場管理人員應時刻注意煤場內防火,煤場內嚴禁明火,工作需要時,應做好安全措施,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并且準備好滅火器、防火沙等。對于破碎機運轉中的可能發生的火災,應根據設備、天氣、溫度等條件做好預防工作,破碎機管理人員應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檢查設備,清理設備周邊的煤塵。

  預防措施:

  1、煤場內嚴禁明火;

  2、工作需要時,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并且準備好滅火器、防火沙等;

  3、破碎機管理人員應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檢查設備。

  (二)煤堆傘檐

  為防止煤場傘檐事故的發生,煤場管理員應時刻注意煤堆傘檐情況,保證出現傘檐時附近工作設備立即停止作業,采取安全得當的措施處理后,方可繼續作業。

  預防措施:

  1、煤場設備操作人員發現傘檐,立即停止作業,上報煤場管理人員;

  2、煤場管理人員在傘檐出現后,應立即組織設備處理傘檐,如出現處理時可能發生安全隱患或不能及時處理的,應在安全距離外建立擋墻并上報相關部門。

  (三)道路事故

  為防止冬季進、出煤場的車輛發生側滑、追尾等事故,煤場管理員應注意煤場道路情況,在道路兩側應有限速標識,并在道路兩側備防滑沙,在雪后道路上如果出現浮冰,煤場管理人員應組織設備及時處理。

  預防措施:

  1、煤場管理人員配合計量室,控制進、出煤場車輛車距;

  2、煤場管理人員定期檢查道路兩側的防滑沙,如出現浮冰,應立即組織設備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使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減少和消除,把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中,達到保護勞動者健康和設備的安全,從而保證安全無事故的實現。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及下屬施工隊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組織落實責任管理

  第三條 項目經理應結合工程的特點,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管理和第一責任人的施工項目安全管理體系,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如組織班前安全碰頭會,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安全生產檢查等活動),消除各工種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時制定應急方案,確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四條 每位員工(包括施工隊施工人員)所從事的生產內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第五條 項目經理負責施工生產中的工器具及主材和設備的審核認可。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地記錄,作為項目考核的原始資料之一。

  第三章 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第七條 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標志或設立醒目圍欄和標牌。

  第八條 施工現場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材料存放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條 施工隊倉庫應有消防滅火設施,并有專人管理。

  第十條 施工隊倉庫火種材料等危險品要分開存放,場所應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專人管理,領用應有記錄,工程結束時余料應及時清退,管理人員帳目清楚。

  第十一條 下人孔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打開人孔蓋進行通風,確認不存在有害氣體后,方可進入。

  第十二條 施工作業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插座板應絕緣良好,照明工作燈需用膠柄,發電機應有漏電保護裝置,禁止違章私用電爐。

  第十三條 登高作業人員作業前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應按規定穿戴整齊,系好保安帶,仔細檢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對登高工具(腳扣等)及保安帶確認完好,方可登高,作業時保安帶所扣位置應牢靠。

  第十四條 機房內工作活動地板掀開時,施工人員走動和搬運設備時要注意地板穩固性。在機架上工作,應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布線時,人在腳手架上避免用力過猛的跳躍動作,隔離線放板頂兩頭要扎在固定處,不能碰附近端子板,電線穿過樓層過道洞口必須按規定及時封堵。機房內動用明火時,應向建設單位安全保衛部門申請,待批準后,采取確實有效的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機房內嚴禁吸煙。

  第十五條 通信工程割接改造時,項目經理應會同相關人員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工程割接方案及應急預案,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割接。項目負責人應到割接現場指揮。

  第四章 工器具、車輛、儀表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作業時鋒刃工具(如鉆、鑿、斧、刀等)不準插入腰帶或放在衣服口袋內,傳遞工具不準上扔下擲。

  第十七條 凡手持電動工具(如電鉆、電錘、提攜式電焊機,電烙鐵等)都必須使用漏電保護開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應事先檢查電保護開關,確認其安全可靠性,而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條 作業人員必須按操作規程作業,正確使用勞動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帶、腳扣、電筆、工作鞋等)。

  第十九條 梯子在使用前檢查是否完好,確認牢固后方可攀登,人字梯要把螺絲擰緊,并把搭扣要扣牢,禁止使用梯腳無滑裝置的人字梯。上下較高及樹立地點易滑動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必須由專人扶梯。凡已折斷、松馳、破裂、腐朽的梯子不得使用。

  第二十條 吊板使用前應檢查是否牢固,吊板掛鉤磨損掉1/4時不準使用。坐吊板必須系安全帶,并將安全帶攏在吊線上。在2.0/7以下的鋼絞線上不準坐吊板操作。

  第二十一條 手扳葫蘆禁止超負載使用,嚴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動力操作,操作時如發現手扳力大于正常扳力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條 嚴禁無駕駛證及準駕證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公司所有駕駛員應加強車輛管理,車輛制動、轉向、燈光失靈、失效禁止行駛。駕駛人員必須按照交通管理規定做到安全行車。

  第五章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程

  第二十三條 施工人員在工作中發生安全事故時,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事故者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和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立即寫出事故基本情況書面材料,報告公司有關部門和領導。

  第二十四條 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時,事故所屬項目經理和部門經理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報告公司領導。

  第二十五條 傷亡事故的調查,事故發生后立即成立調查組,由單位的主要領導(與事故有直接關系的應回避)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六條 車輛交通事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事故的結果以交管部門結案鑒定為確定的依據。項目經理或當事人發現事故時,除立即向當地交管部門報案外,還應及時向公司車管人員報告,公司領導組織派員協助車管人員處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條 施工工地發生通信器材、器具被盜事件,工地施工負責人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建設單位,同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

  第六章 施工項目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實行安全生產監督制,對在生產中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者給予“一票否決”。

  第二十九條 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現,必須堅決立即整改,并對具體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好的予以獎勵,把獎罰作為促進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

  第三十條 施工隊必須加強安全生產意識教育,對于施工中出現的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隱瞞不報、謊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罰,事故處理過程所發生的費用均由責任單位或個人承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 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信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

  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 發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 對于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

  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國家、行業有關規定,以及賀州市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使安全工作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在安全環境中順利進行。

  落實“一崗雙責”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獎懲分明,共同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是單位一項長期性、綜合性的工作,必須樹立科學全面的安全觀,實行全面、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各部門及職工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明確安全工作職責。

  經理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是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主持單位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各部門正職領導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管理責任,副職領導協助正職領導開展工作。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單位各級領導、各部門職工都應在各白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和規程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接收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參與工程建設的各單位、部門應積極主動組織或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會議,各類安全檢査、教育培訓競賽評比、表彰先進等活動,并配合防災減災、事故處理、搶險救援等各種安全生產重要活動。

  二、方針及目標

  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安全生產工作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為原則,以無工傷死亡事故,無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交通死亡事故,無火災事故為目標。

  三、安全生產職責分工

  (一)經理安全職責

  1、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査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7、主持召開處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8、組織對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堅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水利局和市生產安全監督局匯報制度。

  9、執行財政部和生產安全監督局關于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安全保證基金的繳納,審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11、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書記安全職責。

  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切實負起“筑一段堤防,保方平安”的責任。

  (三)副經理(工程建設)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組織制定、修訂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審查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

  4、參加施工單位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5、組織安全大檢査,落實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組織制定本崗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四)副經理(技術)安全職責

  1、在技術上對本處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采用安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3、在項目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時,做到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負責落實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安全措施,貫徹執行“三同時”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三同時”審查,并落實整改措施。因設計、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審查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制定塵、毒、噪聲等治理方案和規劃,使之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6、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同時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提出技術的改進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本崗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五)黨支部安全職責

  1、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起保證監督作用,并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2、協助行政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3、發揮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協助行政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優秀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支持工會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監督檢査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深入基層掌握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發生事故后,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前的各種思想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黨支部的年度安全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六)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對于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進行輿論監督。

  3、組織職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支持經理關于安全工作的獎懲。

  4、協助行政搞好單位安全建設,參加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定。

  5、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6、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7、落實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參加安全檢查和對新建、改建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9、工會要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職代會議題。

  (七)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處安全會議(活動)的記錄,對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下發。

  2、組織檢査落實干部值班制度。

  3、負責臨時參觀學習辦事人員的登記和進施工現場及完建工程安全教育。

  4、對新入的職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組織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5、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內容。

  6、按國家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安全生產人員的配備。

  7、臨時用工協議書中應有安全方面的條文,并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8、貫徹勞動法,控制加班加點。貫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紀律的教育和檢查。

  9、組織好職工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要求,做好職工的分配和調整,認真執行有害工種定期輪換、脫崗的規定。

  10、健立健全車輛管理制度,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做好機動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11、定期組織檢查車輛的安全性能和召開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12、負責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匯總工作。建立交通安全檔案工作。

  13、搞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八)計財科安全職責

  1、在年初編制計劃和年終總結時,必須同時計劃和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2、編制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的開支,保證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按照規定交納安全保證金,并保證返回安全保證基金用于安全范圍。

  5、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費用、安全教育費用的資金到位。

  6、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支出,并將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九)技術科安全職責

  1、編制或修訂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制訂長遠發展規劃,編制技術措施計劃。

  3、嚴格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原則。

  4、負責組織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査,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題

  5、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6、組織制訂、修訂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核施工單位申報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十)建設項目責任科室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制度,在經理和處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處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査、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3、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檢査,解決有關安全間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5、負責承包單位的資質審查。簽發開工報告時必須遵照安全規定程序,符合要求者方可簽發;配合工程安全科做好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施工合同必須要有安全責任條款,發生事故按照合同處理。

  6、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7、監督檢査建設工程安全用電、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8、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負責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10、嚴格執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原則。

  11、檢査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指導參建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1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審查建筑安裝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14、負責組織對外來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發生事故后按規定進行處理。

  15、按計判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

  16、檢査督促施工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17、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會議精神,部署當月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和重大活動安排,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四、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1、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由經理或經理委托分管副經理主持,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參加。會議內容:分析、布置、檢査、督促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2、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表彰會。

  每年召開一次,總結本處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先進,部署新年本處安全生產工作。召開年中安全總結會議一次。

  3、安全生產例會。

  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分管副經理主持。會議內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會議精神;通報上月全處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安全事故發生情況,介紹安全生產工作經驗;部署當月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和重大活動安排。參加會議人員:處分管安全工作副經理、項目分管副經理、技術科科長、項目責任科室正職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各監理單位總監。

  五、安全生產檢査、督査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實行平時巡檢每月小檢每季大檢制度。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重、特大危險源監控;安全投入到位情況等。參加檢查人員:分管副經理、項目責任科室、技術科、各監理單位總監等。

  2、安全工作監督制度。

  成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組,組長為經理,副組長為分管副經理,成員為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査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的貫徹落實情況,對中央、國務院及自治區政府領導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和國家、自治區、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政策、規定、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管理治理、監控及事故應急預案的情況;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和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分落實情況;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的建立情況;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

  1、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組織開展一年一度的“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和“百日安全無事故”等安全宣傳活動。

  2、處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包括副職)、總工、安全員、監理人員,必須參加安全資格培訓,逐步向安全執業資格過渡。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參加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學習考試,執證上崗作業。

  4、組織人員參加市政府或安委會舉辦的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技能學習,以提高各級領導及安全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安全技術水平。

  5、本單位和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利用本單位的宣傳陣地宣傳工具、器材,開展形式多樣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七、事故快報、調査制度

  (一)傷亡事故緊急報告制度。

  1、發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事故(含中毒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報處經理或分管副經理,項目責任科室必須在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中毒事故同時報市衛生局,特種設備事故同時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6人以上(含6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含職業中毒事件),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報處經理或分管副經理,項目責任科室必須在事故發生時起6小時之內報告市委、市政府,同時報市安委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市監察局和市衛生局(特種設備事故同時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事故發生單位在電話或口頭向有關部門報告后,應立即補送書面快報。書面快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單位、地點、類別、簡要經過及原因,死、傷人數及經濟損失以及現場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有關情況。

  (二)事故現場搶救和調查處理。

  1、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事故,按以下要求處理:

  現場搶救: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到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指揮搶救保護現場。

  事故調查: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由經理或分管副經理組織展開。

  重傷1~2人的事故,由處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屬于中毒事故,按市衛生局調查結果;屬于特種設備事故,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調查結果。調查組要按規定期限寫出事故調査報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

  2、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傷10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故,按以下要求處理

  現場搶救:經理到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指揮搶救,保護現場。事故調查: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由經理組織展開。

  八、其它

  責任科室和參建單位嚴格對照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行使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義務,各相關科室對安全生產工作應予以大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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