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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9 12:03:1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公司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八、電氣設備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2

  1、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

  2、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經營場所按規定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燈,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經營、生活場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區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設有疏散標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經營產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嚴格執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業前應清除用火點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8、嚴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隨意丟棄煙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經允許不得在景區內使用明火取暖、燒烤、篝火等。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0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加強燒結廠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燒結廠設備正常運行、保障安全生產,提高廣大干部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市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天津天豐鋼鐵有限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各車間、科室、施工單位、外協單位等。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有下列行為的考核當事人100元,并連帶考核責任部門安全員50元,考核責任部門當月獎金200元(外協施工單位相同)。

  3.1.1在車間違禁吸煙的或發現區域地面有煙頭的`。

  3.1.2維修、大中修設備前后未及時清理現場,造成火情、浪費消防器材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五、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七、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九、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二、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十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消防演練。

  十四、火災發生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筑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6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通過張貼圖畫、廣播、視頻等積極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定期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六、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特定時期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結束時對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濕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上崗證。

  六、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衛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衛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二、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

  三、演練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具體由保衛部負責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

  四、演練前以班組為單位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

  五、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參加演練。

  六、演練結束后,保衛部門應填寫演練記錄,分析總結演練情況,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完善。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氣電氣設備應由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每年對所有燃氣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燃氣電氣安全隱患。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嚴禁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嚴禁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嚴禁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嚴禁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的情況。

  八、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氣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九、燃氣、電氣設備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愿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廳內吸煙或發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部門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由有關部門部門執行,并將情況報保衛部門。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嚴禁脫崗 。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并經消防專業培訓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危險化學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和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理、滅火操作設備檢查等記錄制度,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七、嚴禁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切斷消防電源。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營業廳、餐廳等人員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并設置明顯標志,注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庫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六、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之中,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四、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按照《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

  六、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七、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志愿消防隊。

  八、組織和指揮員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九、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匯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指導監督。

  十、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受總經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負責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五、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六、負責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七、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九、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

  十、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十一、指揮本單位初期火災的撲救。

  十二、辦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

  1總則

  1.1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范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為: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并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筑審核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并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口頭通知后,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系,辦理好有關建筑審核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并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煙,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動火。

  4.3加強對于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并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5.3凡是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后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并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必須憑證采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采購證,無采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于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并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毀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鑒定,由技術科監督銷毀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于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為消防專用,禁止用于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干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斗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范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致、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斗、舍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調度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周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為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并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周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并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于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復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于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后果或后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于因思想麻痹,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準發布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并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并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并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設備運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設備帶病運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并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匯報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廠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盡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后應做好消潔工作,并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并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后,必須及時洗凈,晾曬干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并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干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后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并對每一只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于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于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干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后,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后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并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于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8

  一、為了加強我省中小學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學校校長是學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規,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學校消防安全全面情況;

  (二)為消防安全提供必須的經費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責任人,簽定責任書;

  (四)組織消防安全檢查,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確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建立教職工義務消防隊;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撲救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學校消防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貫徹意見和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制定消防經費預算;

  (三)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指導消防重點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

  (五)結合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對教職工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七)檢查學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運轉、使用、管理情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工作臺帳;

  (八)負責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九)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

  四、學校內部各單位要按照學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措施;

  (二)對單位內部的教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

  (四)接受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整改火災隱患;

  (五)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五、學校要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內部檢查、考評、評先選優的重要內容。對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學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教育;對發生火險、火災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處理。

  六、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校長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校內部下列單位(部位)應是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教室、學生宿舍、食堂、體育場(館)、醫務室、物資倉庫及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

  (二)圖書館、閱覽室、檔案室;

  (三)水、電、氣、暖等生活要害部門(部位);

  (四)計算機室、電化教學中心、實驗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單位;

  (六)施工現場;

  (七)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學校消防重點單位(部位)除認真執行學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外,還應該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落實防范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八、學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設施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將消防疏散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疏散的行為。

  九、學生宿舍是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要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防火工作責任。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違章點蠟燭等使用明火的行為,嚴禁違章接拉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時清除宿舍內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十、學校的改建、擴建、裝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關審核,審核批準后方能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后,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學校不得將場地、校舍出租給企業或他人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和經營活動。

  十二、學校要對施工、大型活動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學校的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員,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組織實施滅火和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并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嚴禁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滅火。學校要為公安消防機關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火災撲滅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機關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核定損失。

  十四、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組織檢測、維修和保養,丟失、損壞、過期的,要及時補充、維修、更換,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對校園內消防供水系統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正常運行。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

  十五、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對學校的消防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組織整改的職責。

  十六、學校消防檢查應堅持定期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責任落實情況;

  (二)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況;

  (六)有無違章用火、用電等情況;

  (七)消防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九)水、電、氣、暖等重要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十七、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能馬上整改的要立即組織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師生生命安全的設施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或相關責任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十九、學校要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對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認真落實;對要求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認真組織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

  二十、對學校周邊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無力解決的校內重大火災隱患,學校要提出解決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安排課時,聘請公安消防專業人員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訓。培訓的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學生緊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十三、學校制定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崗位、職責;

  (三)報警程序;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措施;

  (六)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學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撲救初起火災的演練。按照應急疏散預案的要求,組織一次火場應急疏散演練。

  二十五、消防演練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設置明顯標志,防止在演練過程中發生傷害事故。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9

  1、安全設施、器材安裝合理,運轉正常

  (1)煙感裝置;

  (2)自動噴淋滅火裝置;

  (3)防盜門鏈;

  (4)房門窺鏡孔;

  (5)安全通道;

  (6)防火通道;

  (7)緊急疏散圖;

  (8)消防裝置;

  (9)報警裝置;

  (10)防火標志;

  (11)樓道監控裝置。

  2、安全操作

  (1)客房部員工熟知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

  (2)客房部員工掌握安全設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3)客房部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清掃衛生間、提供日常服務,隨時注意煙火、火柴頭;

  (4)電器設備安全;

  (5)登高作業要有人扶梯;

  (6)無明火作業;

  3、安全防范

  (1)服務中掌握會客動態,禁止無關人員進人樓層;

  (2)遇陌生人時主動問好、詢問、避免發生意外,不輕易為客人開門;

  (3)發現客人攜帶或使用電爐、烤箱等電熱器具,裝卸客房線路,迅速報告上級與保安部門及時處理;

  (4)發現客人攜帶武器、兇器和炸藥、爆竹等易燃物品,及時報告上級;

  (5)遇有殘疾人士住宿,隨時注意客人動向,保證其安全;

  (6)員工查房,發現設備損壞,物品丟失,及時報告上級。

  4、鑰匙管理

  (1)客人鑰匙忘記在客房內或丟失請求開門時,請客人到前臺辦理;

  (2)服務員清掃房間,堅持開一間做一間,不可同時開幾間;

  (3)服務員保管好自己的鑰匙。

  5、安全管理

  (1)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消防中心,盡量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發生盜竊事故,主管要及時趕到現場保護現場;

  (3)發現自然事故要及時報告主管,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情況要進行處理。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0

  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門窗,切斷宿舍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或總電源。

  二、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運營部負責人,負責生活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發生。

  四、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五、保證宿舍內用電安全,嚴禁宿舍員工私接電源、私拉電線插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以免引起電線過載,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開啟配電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開啟、玩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在火警時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下穿過或與可燃物接觸。

  九、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空調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23:00以后需自覺熄燈,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聚眾賭博活動,色情活動及吸毒等的違法行為,違者將上報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十一、保管好自己財物,不在寢室存檔大量現金,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財物失竊。

  十二、生活區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十三、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1

  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對部門人員進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真正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二、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高熱功率設備。

  三、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簍等處焚燒廢紙,嚴禁吸煙。

  四、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得在辦公室及樓道內堆放物品。

  六、書本、紙張等易燃物要與電腦等電器設備、電源線、電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離,嚴禁與電器設備混放。

  七、宣傳板、模型等易燃物要遠離暖氣放置。

  八、值班人員要做到人走燈滅,最后離開的人員要再次檢查室內用電情況,確認電器設備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離開。

  九、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加強平時檢查,遇到情況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十一、值班人員要熟悉火災隱患性,熟練掌握一定的防火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

  十二、本著"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到位,責任到人。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⒊ 教室、辦公室、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⒋ 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⒍ 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出現火險要全力保護學生,及時報告火情。

  ⒏ 德育處、班主任等每學期均要用集體晨會、講座、主題班隊會、宣傳欄、 安全手冊等形式積極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級組長、班主任、專用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專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⒑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3

  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產),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預防消防事故的發生。針對食堂詳細狀況,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和消防應急預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職消防員。(由管理員兼任)

  2、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消防設備是否完好,(包括滅火器、消防水、消防帶、消防栓等。)

  3、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電、氣(線路、管道、開關、)發覺問題準時報修或更換。

  4、兼職消防員負責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讓每位員工都熟識消防學問,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每兩周必需清洗一次煙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煙煙道。

  6、每天晚上值班員要仔細檢查水、電、氣開關是否完全關閉。

  7、食堂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用電器。停電用蠟燭應留意安全,不用時馬上熄滅。

  鐵中食堂消防應急預案

  1、在食堂生產過程中,如上灶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若發生停電、短路時應準時關閉天燃氣,若發覺電、氣設備有問題應準時停止工作,并上報修理。操作完成后先關閉氣閥,后關閉電源,檢查完畢后方可離開。

  2、若發生油鍋或油垢、天燃氣起火燃燒,應準時撥打119,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關閉氣閥,切斷電源。并快速組織員工滅火。

  3、若發生油鍋燃燒,可采納以下方法撲滅油鍋火焰。

  (1)用鍋蓋或能遮住鍋的大塊濕布、濕麻袋,遮蓋油鍋,使油鍋中的火與空氣隔絕而熄滅。

  (2)在沒有鍋蓋等遮蓋物的狀況下,還可將蔬菜或其他食物沿著鍋邊一下子倒入鍋內,利用蔬菜、食物與著火油品的溫度差,使火自動熄滅。

  (3)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并左右晃動、直至將火撲滅。

  4、如煙道內油垢發生燃燒,應先用滅火器對準煙道撲滅,外面用消防水對其煙道降溫,使煙道內火不能燃燒,直至撲滅。

  特殊需要留意的是:

  油鍋、電路起火千萬不能用水往鍋里澆。這樣不僅撲滅不了火焰,相反會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愿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單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防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防栓、滅火器材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生產區或庫區吸煙或發現有人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安全科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由有關部門部門執行,并將輸情況報保衛部門。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一、 消防工作標準

  1、 4S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 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 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 有義務消防隊及義務夜間住值勤消防隊配置,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5、 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崗、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7、 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并根據需要,采用自動報警滅火等新技術。

  8、 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9、 有防火檔案和滅火作戰計劃,做到切合實際,能夠收到預期的效果。

  10、 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二、 組織制度

  1、 各部門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

  2、 各部門應成立義務消防隊。

  3、 防火安全委員會,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 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 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6、 各防火安全委員會人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名單上交保安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 各部門必須制定應急滅火方案,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三、 防火制度

  1、 4S店內需設置明顯禁止煙火的標志。

  2、 4S店內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須放置在明顯位置。

  3、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

  4、 4S 店工作人員下班前要有專人對所屬部門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

  5、 4S 店內的消防設施及設備,例如: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

  四、 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1、 保安部全面負責轄區內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 保安部負責維護、管理轄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 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專門人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保安部。

  4、 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生丟失、損壞,該部門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 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保安部報告。

  6、 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 本規定未盡條款,均執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五、 防火檢查制度

  1、 保時捷4S 店需保證各部門或幾個部門要設立一名或數名防火檢查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檢查記錄。

  2、 防火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發生火情。

  3、 各部門要在主管的帶領下,每月要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把情況向保安部做書面形式的匯報。

  4、 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對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有無重大火險隱患,有無安全防火檢查記錄,以消防工作為依據,協同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 其它重點項目的檢查

  5.1 消防設施的檢測

  ★ 消防設施存放位置是否正確。

  ★ 確保消防設施前沒有物品堆放。

  ★ 做好對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 保證消防設施各組成部件沒有損壞,能正常使用。

  5.2 易燃易爆物品的檢查

  ★ 檢查易燃易爆物品周圍是否有熱源。

  ★ 物品堆放整齊且擺放位置正確。

  ★ 物品間存放是否有一定間距。

  ★ 擺放物品的空間保證有良好的通風環境。

  ★ 滅火器材是否到位、正常。

  5.3 消防盲點

  ★ 每日對轄區內無火災報警系統探測器,又無噴淋裝置單間獨立的部位重點監測。

  ★ 觀察各部位門、窗是否關閉、上鎖。

  ★ 檢查是否有異常情況及氣味。

  六、 火警、火災的事件處理

  1、 當消防報警系統出現報警信號及緊急情況時,中控室保安員應立即通過有效通訊方式通知離現場最近的保安員趕至相關區域核查信號真偽并及時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2、 保安員聞警后以最快速度奔赴現場撲火,并負責指揮火警區域人員撤離。

  3、 火勢無法控制,應立即撥打“119”報警求救。報警時應講清地點、門牌號碼、燃燒物質種類及火勢等,并注意引導消防車進入滅火。

  4、 在處理事故中要注意火場疏散,應把救助被困人員及搶救火場財物放在首位。

  5、 控制大門進出人員的秩序,防止可疑人員混入從而引發不安全因素。

  6、 事后認真做好總結工作,避免下次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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