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02 10:17: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xx鎮中心完小

  20xx年3月2日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2

  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學生學籍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3

  1、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檔案室的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學習、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3、負責制訂檔案工作的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檔案工作規范。

  4、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學校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安全。

  5、根據所保管的檔案資料情況和工作需要,編寫適用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積極主動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

  6、負責做好檔案的口常查、閱、借工作,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7、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統計、保管、移交、銷毀等工作。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加強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記錄和檔案管理,規范并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文件為有效版本,加強安全記錄控制和檔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

  3.工作職責

  3.1、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批準、發布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有關管理體系文件。

  3.2、行政部負責體系文件的審核、發放、更改、歸檔、保管和作廢文件的回收、銷毀,負責組織體系文件的編制、評審、修訂;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統計和利用等工作;負責有關上級來文的轉發。

  3.3、安全課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評審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記錄匯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的收集、整理、匯總及發放。

  3.4、職能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文件的編制、審核,對職責范圍內記錄的格式及使用負責,對記錄填寫的規范性進行指導及監督,負責保管職責范圍內檔案的收集、保管和統計工作。

  4.管理要求

  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分類

  (1) 安全生產目標;

  (2) 機構和職責;

  (3) 安全投入;

  (4) 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 培訓教育

  (6) 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 作業安全;

  (8) 隱患排查;

  (9) 重大危險源監控;

  (10) 職業健康;

  (11) 應急救援;

  (12) 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號和標識

  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記錄等文件的編號由安全課負責,按管理體系要求統一進行編號控制。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標識。受控文件在更改時接受更改服務。持有文件人員因工作變動,應將“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發放部門。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復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員借用、贈送、轉讓。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上級單位下發的文件、規定等采用原名稱及原編號。

  4.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全課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行政行政部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行政行政部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安全員發放。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企業建立局域網并實行無紙化辦公的,按照文件網上流轉程序實施文件的收發。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4.5、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對少量的變動可由更改人采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改,當一頁有三處以上(含三處)的更改時,采取換頁的方式進行并標注修改次數。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由安全保衛科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更改方式”和“負責更改的人員”。

  4.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行政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由行政行政部負責人批準;內外部人員需復制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時,由分管領導批準。

  4.7、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安全保衛部備案。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4.8、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行政部門及時歸檔。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4.9、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應對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資料實行檔案管理:

  (1) 安全生產目標;

  (2) 機構和職責;

  (3) 安全投入;

  (4) 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 培訓教育;

  (6) 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 作業安全;

  (8) 隱患排查;

  (9) 重大危險源監控;

  (10) 職業健康;

  (11) 應急救援;

  (12) 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10、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4.11、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4.12、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4.13、安全生產檔案的利用

  借閱、復制有密級的安全生產檔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法規辦理。 安全生產檔案利用中,要處理好安全生產檔案保密和利用的關系,既要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又要充分發揮檔案的指導、借鑒等積極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5.風險評估

  5.1管理缺陷

  5.2無本項制度,本企業的資料管理工作無法實現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無法提供真實可靠的安全技術資料,從而無法指導今后的安全工作以及對領導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間接導致事故發生。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溫濕度自動測控管理:

  1、自動檢測、記錄、存儲并統計、打印檔案庫房溫濕度數據以及曲線報表。

  2、自動啟動和關閉空調或者除濕或者加濕設備,對檔案庫房溫濕度進行自動調控,而無需人工管理。

  3、動態顯示檔案庫房內調溫調濕設備工作狀態。

  4、實現除濕設備水滿報警或者連續排水、加濕設備的缺水報警等功能。

  二、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檔案室內

  1、不得使用電爐類電器、電加熱器。如有危險物品,必須指定專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違章動用。

  2、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因故確需要動火的`,必須事前報主管領導進行防火處理后方可實施。

  3、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保養,保證消防器材的完好,滿足防火要求。

  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隨時消除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

  5、檔案室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6、制定檔案室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以便及時妥善地處理好突發性火災事故。

  7、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三、防火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管理:

  1、實現檔案庫房自動防火聲光報警功能。

  2、實現檔案庫房自動防火電話報警功能,當出現火情時,系統自動接通值班電話或者單位重要電話,并語音提示為何種警情,如“單位檔案室發生火警,請速來人支援。”

  3、實現檔案庫房電子地圖管理報警功能;防火報警事件自動記錄、查詢、迅速確認火警位置、情況,及時處置火警事件。

  4、實現有火警發生時,系統自動進入滅火準備期,經系統確認火警屬實后,系統將自動進行滅火。將火情扼殺在萌芽狀態,避免由此造成的損失。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6

  1目的和范圍

  為便于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了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規定了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制度

  3.1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b)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

  c)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d)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e)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f)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3.2安全管理員及檔案管理員應認真貫徹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運行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安全管理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做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安全管理員同意簽署意見后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并按規定做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毀應經電梯安全管理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一、工作文件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文件,校長責任制文件等。

  二、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共16項)

  三、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采購食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購物票據等。

  1、建立有采購進貨驗收臺賬,每購回一次食品或原料都應逐一進行驗收登記,并有專人簽字負責。

  2、應當查驗所購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并將其復印后放入檔案備查,復印件應有供貨者簽名或蓋章。如:采購肉類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采購乳制品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購物票據或憑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供貨商提供合法證照等資質證明材料檔案。

  1、長期定點采購的,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2、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

  4、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

  5、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6、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食物留樣登記表。

  1、學校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學校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25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并且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3、留樣食品保留時間不少于24小時,保留期滿后方可倒掉。

  4、留樣冰箱一般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六、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1、食堂直接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健康體檢記錄。

  2、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記錄。

  七、學校食品安全每周定期檢查記錄表。

  檢查主要內容: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及個人衛生、食品及原料采購、食物儲存或存放、食物留樣、消毒、冷凍或冷藏設備運轉情況等。

  八、消毒、冷凍冷藏等設施設備檔案。

  如所購冰箱(或冰柜)的說明書、發票、定期檢查其運轉情況的記錄等。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文件、檔案管理

  本制度所稱安全文件、檔案是指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及企業安全生產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3.管理體制與職責

  3.1公司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的領導,指定一位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應具有安全生產及檔案專業知識,集中統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對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檔案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3.3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員職責

  (1)凡是企業生產及業務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與安全關聯性文件材料都應按規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應忠于職守,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協助各職能部門、車間對收集的安全關聯歸檔材料的完整程度、準確性以及保存價值進行審核。

  (4)公司辦公室負責收集公司領導在企業安全管理和參加重大安全生產活動中形成的材料。

  4.檔案的范圍、收集與移交

  4.1安全生產檔案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1)基礎檔案

  (1)企業基本情況;

  (2)廠區平面布置圖;

  (3)主要管理人員登記表;

  (4)企業證照文書;

  (5)危險化學品登記證;

  (6)職業危害申報表及申報回執單;

  (7)應急預案備案回執單;

  (8)重點部位、關鍵裝置和危險崗位一覽表;

  (10)特種設備登記表;

  (11)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附操作證復印件)。

  2)組織機構

  (1)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圖;

  (2)關于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通知;

  (3)關于任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決定;

  (4)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與安全組織有關的內容。

  3)安全職責

  各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標準化規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規程

  6)教育培訓

  (1)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2)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3)員工三級教育培訓卡;

  (4)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6)復轉崗、“四新”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7)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及總結;

  (8)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記錄及總結,

  (9)其他安全培訓記錄。

  7)安全檢查

  (1)各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所發的安全檢查指令書、整改通知書等各類執法文書;

  (2)企業執行各類執法文書所采取的措施及上報主管部門的報告;

  (3)安全監督執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書和記錄。

  (4)安全檢查及整改通知書(企業自檢部分)。

  (5)車間(部門)、班組例行安全檢查記錄;

  (6)各專項安全檢查的計劃安排、檢查記錄;

  (7)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季度、年度安全檢查記錄;

  (8)各項安全檢查的處理情況及整改驗收記錄;

  (9)各項安全檢查的總結匯報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計劃及專項安全投入計劃;

  (2)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投入的情況記錄;

  (3)安全隱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記錄;

  (4)勞動防護用品方面的投入記錄;

  (5)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方面的投入記錄;

  (6)安全評價、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安全文化建設的投入;

  (7)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投入。

  9)“三同時”

  (1)有關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職業衛生方面“三同時”項目的文件、資料;

  (2)“三同時”項目的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3)“三同時”項目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

  (4)其他與“三同時”項目相關的文件、資料。

  10)防護裝置(含職業衛生設備、下同)

  (1)各類安全防護設備的種類及型號等基本情況資料;

  (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運行維護保養情況記錄;

  (3)應急救援設備的種類、數量、型號及管理部門、狀況記錄;

  (4)其他與安全防護設備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

  11)特種設備

  (1)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記錄;

  (4)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2)安全用電

  (1)變、配電室運行狀況記錄。

  (2)臨時用電申請及拆除記錄;

  (3)配電柜(箱)、控制柜(箱)等用電設施運行記錄;

  (4)變配電室平面圖及供電系統圖。

  13)工傷保險

  (1)參加工傷保險員工的名單;

  (2)企業為員工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或單據;

  (3)發生工傷的員工獲得工傷保險理賠的憑證或單據;

  (4)其他與工傷保險相關的文件、憑證或單據。

  14)職業病防治

  (1)本公司內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情況及可能產生的職業病種類;

  (2)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預防措施情況;

  (3)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定期檢測檢驗報告;

  (4)接觸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員工及其身體檢查情況;

  (5)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情況及其身體檢查、治療記錄;

  (6)其他與職業病防治相關的文件、材料。

  15)勞動防護用品

  (1)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2)員工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記錄;

  (3)其他與勞動防護用品有關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調查處理

  (1)事故調查收集各類證據;

  (2)事故調查的相關會議記錄;

  (3)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表);

  (4)按“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的文件;

  (5)其他與事故相關的文件、資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記錄;

  (2)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崗位職責;

  (3)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布置及應急疏散平面圖;

  (4)火險火災應急處置預案框圖及實施細則;

  (5)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及其消防裝備情況;

  (6)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7)消防設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8)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測試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9)有關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10)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11)其他與消防安全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

  18)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內容。

  4.2收集與移交

  (1)歸檔材料應是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種文件、記錄、臺帳、規章制度、原始資料、圖片、圖紙、技術資料等。

  (2)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系統,反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3)用紙、用筆標準(不用鉛筆、圓珠筆),字跡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5)本公司及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材料應隨時歸檔,對基礎建設、物料購置與處理、產品生產等活動中形成的與安全相關材料,可在項目結束后整理歸檔。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負責有關歸檔材料的審核。

  (7)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應對各部門送交的各類安全生產檔案認真檢查。檢查合格后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一式二份)上簽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續。接受電子安全生產檔案時,應在相應設備、環境上檢查其真實有效性,并確定其與內容相同的紙質安全生產檔案的一致性,然后辦理交接手續。

  (8)在資產與產權變動時,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按國家有關法規做好善后工作。其安全生產檔案由接受單位或原主辦單位保存。

  5.檔案處理

  1)根據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檔案建檔,與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標準》一致,設立以下檔案類別,并根據其歸檔內容分別編制檔案目錄。

  (1)法律、法規和標準

  (2)機構和職責

  (3)風險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訓教育;

  (6)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

  (7)作業安全

  (8)職業健康

  (9)危險化學品管理

  (10)事故與應急

  (11)檢查與自評

  2)特殊載體安全生產檔案(錄像帶、照片、磁盤)可按載體形式、所反映問題或形成時間進行分類編目,并分別保存,注明與相關紙質檔案文件的編號。

  3)檔案保存,設專用柜屜,采取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檔案安全。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安全生產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復制。

  4)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種。

  5)對保管到期的安全生產檔案,由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檔案工作人員進行鑒定,對經過鑒定后已失去保存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應寫出鑒定報告并編制銷毀清冊,經鑒定人員簽字后,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審批。銷毀安全生產檔案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由兩人以上監銷,銷毀清冊長期保存。

  6)安全生產檔案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6.檔案利用

  (1)安全生產檔案的借閱、復制必須經本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批準。

  (2)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產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應積極主動地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9

  一、凡是中國公民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介紹信),辦理好登記手續后,方可查閱檔案。

  二、查閱檔案時,不準拆卷、撕毀檔案;不準在案卷內劃線、打圈、加批、涂改、折角、增頁,違者必究。

  三、查閱檔案需要復印、照相復制檔案時,經批準后,均由檔案館負責安排,并按規定收費。

  四、利用者不得進入檔案庫房,不準翻閱和摘錄與查閱范圍無關的內容。

  五、凡查閱縣會、辦公會會議記錄及復印上級有關文件,需持辦介紹信,經館長簽字后方可查閱。

  六、港澳同胞、海外華僑和外國學者利用檔案時,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計究衛生,不準吸煙,不準隨地吐痰。

  八、檔案館工作人員出具檔案證明時,必須實事求是,認真核對,準確無誤后方可加蓋檔案館公章并簽署經辦人姓名。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

  1、目的

  安全生產檔案是對企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實記載,反映企業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具體體現,它的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狀況,并對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形象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3、安全生產檔案的內容

  安全生產檔案是指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像、聲像、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3.1.2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記錄;

  3.1.3安全生產文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公司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存檔;

  3.2安全責任書、工作計劃與總結、考核記錄

  3.2.1每年一次的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

  3.2.2各部門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3.2.3根據安全責任書對責任人實施的安全責任考核結果;

  3.3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3.3.1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照片,培訓課件,培訓記錄,三級安全教育試卷,三級教育記錄卡;

  3.3.3換崗及復工教育資料;

  3.3.4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培訓和定期復審,持證上崗有關資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資料;

  3.3.6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資料;

  3.4安全會議臺賬

  3.4.1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記錄、紀要;

  3.4.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記錄、紀要;

  3.4.3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聽收看電視電話會議等記錄、紀要;

  3.4.4其他安全會議記錄;

  3.5違章記錄及安全獎懲檔案

  3.5.1應有日常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的檢查記錄;

  3.5.2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違規現象應通過教育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予以糾正;

  3.5.3公司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及上級獎懲文件并建立安全獎懲臺帳;

  3.5.4安全獎懲臺帳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記錄

  3.6.1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安全檢查表;

  3.6.2專項安全檢查表、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表;

  3.6.3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建立隱患整改登記臺帳,包括隱患類別、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和負責人、整改進度、完成情況、驗收和反饋等;

  3.6.4隱患下達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單,也可以是整改計劃或隱患整改報告等,但都必須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證;

  3.6.5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檔案

  3.7.1本廠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壓力容器;危險設備是根據設備的`危險性而確定的設備設施;

  3.7.2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7.3設備檔案應包括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臺帳、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7.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記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3.7.5特種設備檔案應長期保存;

  3.8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

  3.8.1設備設施分布情況、設備設施現狀;

  3.8.2驗收測試記錄及啟用日期;

  3.8.3維修、監測和檢驗記錄;

  3.8.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應長期保存;

  3.9職業衛生檔案和有害作業點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3.9.1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3.9.2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記錄等;

  3.9.3有害作業平面布置示意圖及接觸人員人數、名單。有害因素監測記錄資料,有害物超標的整改措施及實施后的情況記錄資料;

  3.9.4職業病患者資料(診斷報告、治療及處理資料);

  3.9.5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折頁病人診斷證明書等;

  3.9.6其他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記錄;

  3.10電器設備檢測記錄

  (1)絕緣檢測記錄;

  (2)接地電阻檢測記錄;

  (3)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測記錄;

  3.11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1)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2)應急預案及目錄清單,應急預案按評估報告;

  (3)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4)其他與事故應急有關的記錄;

  3.12傷亡事故檔案。保存單位:公司(安監部門)長期保存。

  (1)傷亡事故登記表;

  (2)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等材料);

  (3)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6)事故審批結案文件;

  (7)工傷事故月報、年報表、歷年來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統計分析圖表等資料;

  4.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

  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4.1.1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委會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4.2.1行政部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安委會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發放。

  4.2.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4.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4.3.1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4.3.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

  4.3.3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應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修訂方式”和“負責修訂的人員”。

  4.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4.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企業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

  4.4.2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記錄,由行政部負責人批準。

  4.5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4.5.1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企業行政部備案。

  4.5.2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

  4.5.3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4.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4.6.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4.6.2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4.6.3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粉碎、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4.7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4.7.1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1)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2)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3)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4.7.2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4.7.3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5.附則

  5.1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5.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1

  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學生學籍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為加強檔案管理切實做好檔案工作,確保檔案的.安全和質量,特定檔案室安全管理規定:

  1、檔案室是機密部位,應有專人專管,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2、要維護檔案的完整性,保持其歷史聯系,要做到“有規可循,有據可查”,便于保管加利用。

  3、檔案庫房內嚴禁吸煙。相仿器材固定存放,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時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4、保持檔案室整潔衛生,并有防盜、防火、防潮、防鼠、防塵、避光等安全措施。

  5、檔案箱排列要整齊,分類存放,每年清庫查對檔案一次,確保檔案安全。

  6、調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調卷登記,還卷注銷。

  7、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8、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9、檔案管理人員要不斷學習掌握科學知識,善于總結經驗,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實現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和現代化。

  學習檔案室應懸掛《學校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檔案室資料借閱登記制度》,應建立《學校檔案借閱登記本》《學校檔案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供應精確、牢靠的依據。并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詳細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秘書專職治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附后)建立檔案。教育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委設檔案柜分別治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范圍準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名目,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需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注明“長期”的由學校依據實際需要打算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依據需要自行打算是否保存。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準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后,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常校長室、教育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完畢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需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工程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需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前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認真核對并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需經有關領導同意前方可借閱,并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干凈、枯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治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毀。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遵守保密規定,嚴格控制不應公開的檔案信息。

  二、保存檔案數據信息的計算機不得與公共信息網絡聯接,確需聯接時,必須通過安全保密審查。

  三、加強對檔案信息網絡傳輸的管理,確保網絡和使用過程的信息安全。

  四、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系統的管理工作,并設置計算機操作系統用戶口令。

  五、計算機系統必須安裝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檔案數據的計算機外送修理時,應將有關數據的`內容清空、刪除或將硬盤摘除,并做好計算機修理情況登記。

  七、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檔案數據庫和檔案數據安全。所有數據至少復制兩套,并異地保存。

  八、信息載體(如硬盤等)損壞,必須拆除后放入待鑒定室專門保存。

  九、磁性載體每滿2年、光盤每滿4年應進行一次抽樣機讀檢驗,抽樣率不低于10%,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恢復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文本和圖形形式的電子文件,必須同時制成紙質文件或縮微品等拷貝件一并歸檔保存。

  十一、應加強對歸檔電子文件鑒定銷毀的管理。對于屬于保密范圍的歸檔電子文件,連同存儲載體一起銷毀,并在網絡上徹底刪除;對于不屬于保密范圍的歸檔電子文件進行邏輯刪除。

  十二、以上各條請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互相監督,共同遵守。對違反本制度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4

  檔案館是永久保管黨和國家檔案的重要基地,是黨和國家的機要部門,是社會各方面利用檔案信息資源的中心。為了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防患于未然,確保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做好檔案館的安全工作,特制訂此職責:

  一、成立檔案館安全工作小組。成員由檔案館負責人和檔案館所有工作人員組成。安全小組負責檔案館安全。

  二、堅持檔案館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遵守值班制度,按時做好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果斷處理,同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

  三、加強檔案庫房管理。嚴禁非本局館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進庫房參觀者,要履行批準手續。館內工作人員應做好庫房的防光、防塵、防盜、防火、防潮、防蟲、防鼠、防霉、防高溫、防有害氣體等項工作。嚴禁在庫房內堆放檔案以外的物品。

  四、高度重視庫房電路安全。館內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電源開關、線路、電燈、滅火器等設備,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和更換。庫房內人離燈熄,及時關閉電源,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檔案館公章、庫房鑰匙由專人妥善保管,不得亂放和遺失。嚴格檔案查閱制度,利用者不得翻閱、摘錄和查閱范圍無關的內容。查閱后的檔案資料應及時入柜,不得將檔案放在接待室。本館檔案資料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需要,須經館長領導批準,辦理借閱手續并交納押金方可,限期歸還。

  六、做好節假日期間的`檔案館安全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加強巡邏,查看庫房內外情況,同工作日一樣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七、安全小組組長、副組長應定期不定期檢查安全工作,確保安全職責落到實處,確保檔案館天天安全。如因安全工作造成損失,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檔案數字化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檔案數字化過程中檔案及其數字化成果和相關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相關的檔案、保密規范、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檔案數字化工作是指采用計算機、掃描儀、數碼相機等信息設備,對紙張、磁帶、膠片、絲絹布等各類介質載體的檔案內容進行數字信息轉化,使其成為能被計算機識別的數字xxx像或數字文本的加工處理過程。

  第三條本省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以及有關工作人員,在檔案數字化工作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縣級以上檔案行xxx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xxx區域內同級及下級單位的檔案數字化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并在業務培訓、專業技術指導等方面為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提供相關服務。

  各級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對本行xxx區域內同級及下級單位的檔案數字化工作中涉及安全保密的問題進行指導、監督。

  第二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組織管理

  第五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建立健全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相關制度,確保檔案數字化成果在交接、加工、保管、存儲和利用等工作流程中的安全保密,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各單位組織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有條件的應使用本單位自有的信息設備并由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

  絕密級檔案及其他必須嚴格控制知悉、使用范圍檔案的數字化工作,應當使用本單位的信息設備并由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不得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承擔。

  第六條各單位將檔案數字化工作委托本單位之外的檔案服務機構承擔,應當符合本規定的條件,對檔案服務機構進行保密審查,并對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承擔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取得保密行xxx管理部門授予的“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檔案數字化類),并在縣級以上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備案: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或事業法人;

  (二)無境外(含港澳臺)組織、機構、人員投資;

  (三)參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與所在檔案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經勞動行xxx主管部門鑒證;

  (四)具備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相適應的信息設備、技術力量和管理制度;

  (五)三年來未發生泄密事件和非法獲取、非法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等保密違法行為紀錄。

  第八條各單位將檔案數字化工作委托給檔案服務機構時,應當與檔案服務機構簽訂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安全保密協議,明確檔案服務機構的保密義務與責任。安全保密協議簽訂十日內應當報同級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和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備案。

  委托進行檔案數字化的單位應當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對保密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第九條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應當按本規定對全體參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開展上崗前保密教育,要求簽署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職責與違法后果。

  檔案服務機構應將簽署保密承諾書人員的名單及個人基本信息匯總報送委托單位備案。

  第三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場所管理

  第十條各單位自行實施或者委托檔案服務機構實施檔案數字化工作,均應在本單位內設置的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檔案數字化工作場所(以下簡稱“場所”)進行,并負責對場所和相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設置場所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場所應xxx設置,可封閉,臨近檔案庫房,配備可覆蓋全部場所的防盜報警、視頻監控及消防等安全管理系統,對檔案數字化工作實施全程攝像錄像監控。保存監控視頻數據的存儲設備應由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永久保存備查。

  (二)場所內應配備安全可靠的檔案裝具,用于檔案的臨時保管與存放。嚴禁隨地堆放檔案。

  (三)場所外應設置專用儲物箱柜,用于工作人員存放私人物品。進入場所的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相機、攝像機、筆記本電腦、各類移動存儲介質等個人信息設備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嚴禁將場所內的任何物品帶離場所。

  (四)場所應符合《福建省檔案安全管理工作規定》(閩檔[20xx]28號)中防塵、防火、防漬、防濕、防高溫、防有害生物等安全管理要求,并盡量達到與檔案庫房相當的管理條件,確保檔案實體與信息不受損毀。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必須制定、實施工作人員進出場所的管理制度,在場所出入口安裝安檢門,對進出場所的人員進行安檢和身份核查登記。有條件的可以要求工作人員進入場所必須穿著沒有口袋的統一工作服裝。

  嚴禁工作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進出場所。

  嚴禁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場所。

  第四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流程管理

  第十三條各單位以及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應嚴格執行檔案出入庫(室)的登記和交接手續。檔案歸庫(室)前,各單位的檔案工作人員應進行檢查,確保檔案齊全、完整。

  第十四條檔案數字化工作人員在檔案數字化的各個工作環節中應遵守有關操作規范和要求,防止對檔案造成人為損毀。

  第十五條在檔案數字化工作過程中,各單位與檔案服務機構必須針對檔案的載體情況和質量狀況,選擇適宜的數字化加工手段和設備,最大限度延長檔案的壽命。

  第十六條實施檔案數字化的單位應當對檔案數字化加工過程中涉及檔案實體與檔案數字化成果移交的各個環節,建立完備的登記和交接手續,并對用于數字化工作的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采取身份認證、訪問控制、安全審計等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確保檔案與檔案數字化成果的安全保密。

  第十七條數字化成果必須通過技術檢驗,確認無病毒、木馬,并驗證有效后,方可按要求移交并儲存到規范的檔案信息系統數據庫中。

  第十八條對數字化成果的利用,各單位應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策略,按規定采取用戶認證、審計、水印、文檔加密等技術防護措施,確保數字化檔案信息安全。

  第五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系統與設備管理

  第十九條開展檔案數字化的單位,需要使用檔案服務機構信息設備的,應當對所使用的信息設備進行檢查,并納入本單位信息設備管理范圍,確保其符合相關的保密標準和安全規范。

  第二十條用于檔案數字化工作的計算機、掃描儀、數碼相機、聲視頻采集卡、移動存儲介質等信息設備,應按照擬數字化檔案的最高密級確定其密級,并按同密級的國家秘密載體使用、管理。

  用于處理尚未開放且不包含國家秘密檔案的信息設備,應按照秘密級國家秘密載體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用于檔案數字化的信息設備及其組成的信息系統必須符合封閉性和xxx性的要求,禁止與其他任何網絡系統互聯,禁止安裝使用無線網卡、無線鍵盤、無線鼠標等各類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硬件模塊和無線外圍設備。

  第二十二條開展檔案數字化的單位應采取物理的或者技術的措施,對用于檔案數字化的信息設備的輸入、輸出接口的使用進行管控,使接口在通常情況下處于封閉狀態。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啟封使用。

  因數據遷移、臨時備份等工作需要使用信息設備的輸入輸出接口時,應經委托單位批準、登記,并由委托單位管理人員在場全程監督實施,實施完畢應再次將接口封閉。

  數據遷移、臨時備份使用的移動存儲介質應由委托單位指定專人保管。

  第二十三條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將其自帶的信息設備中的全部存儲部件及數字化過程中使用過的全部移動存儲介質移交給委托單位,由委托單位按相應密級的國家秘密載體保管或銷毀。

  上述內容應當在安全保密協議中明確載明,所需費用應納入委托單位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經費預算。

  第六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級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和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權限范圍內,聯合或者單獨對組織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和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對在檔案數字化工作中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和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相關的法規、規章追究法律責任。

  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整改,由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向工商行xxx管理部門提出撤銷其注冊登記的建議。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可依照規定撤銷其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

  違反本規定造成泄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組織實施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在具體實施前制定檔案數字化保密工作方案,并指定機構或人員負責保密工作方案的執行。保密工作方案應連同與檔案服務機構簽訂的安全保密協議報同級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和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福建省檔案局、福建省國家保密局共同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4-28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09-05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03-06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12-08

安全培訓檔案管理制度04-27

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04-29

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02-28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