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裝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備管理制度1
警用裝備管理制度是確保警務工作高效、安全進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裝備的購置、分配、使用、維護、更新以及報廢等一系列環節。本制度旨在規范裝備管理,提升警務效能,保障警察的生命安全,同時提高公眾對警務工作的信任度。
內容概述:
1. 裝備采購:明確采購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預算制定、招標采購、驗收標準等。
2. 分配與登記:建立裝備分配機制,確保裝備到人,同時做好詳細登記,便于追蹤管理。
3. 使用規定:制定裝備使用指南,強調安全操作,規定使用權限,防止濫用。
4. 培訓與考核:定期進行裝備操作培訓,確保每位警員熟練掌握裝備使用。
5. 維護保養:設定維護周期,執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證裝備性能。
6. 更新升級:根據實戰需要和技術進步,適時更新裝備,提升警務能力。
7. 庫存管理:合理庫存,防止資源浪費,確保緊急情況下的.裝備供應。
8. 報廢處理:明確報廢標準,規范報廢流程,確保舊裝備的安全處置。
裝備管理制度2
一、切實抓好教育技術裝備建設。
1、按照儀器器材設備配備標準,盡力配齊,繼續落實兼職管理人員的管理責任。
2、切實加強各室的安全保管措施,危險藥品單獨存放,并落實督導評估。
二、切實抓好對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的管理。
1、學校繼續落實一名領導分管,并加大管理力度。
2、建立并完善各室制度、職責、規則。各種制度、職責、規則用玻璃上相關室內。
3、每期對教育技術裝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對各室管理人員進行評價。
4、凡學校購進、調入的儀器和器材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5、教育技術裝備的建帳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要求有明細帳、總帳和各類建帳要按照規定執行。
6、儀器的陳列存放嚴格按照配備目錄分類分層存放在儀器柜內。
7、儀器定位、圖書定位等一律按要求執行。
8、加強對儀器的維護、保養,學校領導要不定時的檢查。
(1)各室的實驗管理人員要按說明書的要求經常對儀器進行保養和維護查儀器室的儀器,發現故障要及時修理,以保證實驗教學的開展。
(2)要保持實驗室和儀器的清潔衛生。
(3)圖書保管要防潮、防腐、防蟲、防暴曬。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補救,以減少損失。
(4)加強對計算機的維護,以保證計算機使用的安全,嚴格強化對操作用系統的維護。
三、加強對教育技術裝備使用的管理,充分發揮功能。
(1)實驗教師和事業人員要站在提高全民族素質的高度,從教育改革的局面,來認識加強實踐教學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創造提高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要求學生實驗達85%以上,并完善各種記錄。
(2)計算機的`使用,要提高認識,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不斷提高計算機合格率。
(3)要切實使用好有的圖書資源,培養學生、引導學生、熏陶學生。圖書率不低于90%,保持閱覽室每周向師生開放15小時以上,要求開展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豐富多采的讀書活動。
(4)加強有關使用記錄的管理。各種記錄要齊全,登記實事求是,規范合理。
(5)抓好教育裝備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
1、按照要求各種資料裝檔,規范有序。
2、科學裝檔、存檔。
四、結合學校實際,努力節約資金用于不斷充實教育技術裝備的配備,計劃用2萬余元補充教育技術裝備。
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是學校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力爭通過一年的努力,讓我校的教育技術裝備工作上新臺階。
裝備管理制度3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學校根據上級要求,由當地派出所為學校保安配備了警械裝備,為妥善保管及合理使用,特作如下規定:
保安值班期間,必須穿制服,戴鋼盔和警帽,系帶腰帶并隨身攜帶警棍。學生上學及放學時段,必須在校內外合理安排值崗人員。
警用鋼釵平時放置于門衛內室(周一、周五開放東校門時,其中一把放置于東校門值班崗亭)。其余裝備平時鎖在門衛間櫥內,遇緊急情況后方可使用。
門衛值班人員要密切關注校門周邊情況,加強觀察,對可疑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對來訪人員要仔細詢問、經相關領導同意后做好登記,方可進入校區,一般情況下嚴禁使用警用設備,違者將嚴肅處理。
保安隊長是警械裝備保管的第一責任人。門衛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時要嚴格警械裝備的交接手續,并做好記錄。一旦發生警械裝備遺失等情況,除了經濟賠償及處罰外,還將報告公安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裝備管理制度4
1.使用多媒體設備前應認真閱讀各儀器設備的說明書和控制操作說明,提前熟悉多媒體設備的使用;在每次使用前認真檢查儀器設備的完好程度,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管理人員處理。
2.嚴格按儀器設備的操作規范操作;時刻注意儀器設備運轉情況,一旦有故障,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處理,并詳細說明出現故障的原因;若當時不報告,事后發現時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3.不準擅自改動儀器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儀器設備,不準擅自把儀器設備拿出室外使用。
4.使用結束,應按操作程序關閉電源,整理好儀器設備,嚴禁直接關閉多媒體系統的`總電源。
5.其它人員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教室里的多媒體設備。
6.保持教室環境衛生,人人有責,不得隨地拋棄廢物。
7.多媒體教室管理員負責多媒體教室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工作,保證各項活動的正常進行;并負責日常多媒設備的安全監督工作。
8.使用完后,鎖好設備機柜,請做好使用情況登記。
裝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印發市經貿局關于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的意見的通知》(東府辦〔20xx〕67號)要求,我市重點扶持20家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特制定《東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二條市裝備制造業20家重點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經貿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科技局、外經貿局、統計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第三條市裝備制造業20家重點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堅持“自主創新與消化吸收相結合,整機與系統成套優先,兼顧行業現實與潛力、共性與個性、內源與外源統籌考慮”三個大原則,目標是加快我市裝備制造業發展,夯實我市制造業基礎,促進我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建設現代化制造業名城。
第二章認定范圍
第四條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的.全部產品或主導產品應屬裝備制造業產品,且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我市《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東莞市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實施意見》以及我市《關于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的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
第五條我市裝備制造業的范圍為:
(一)通信設備和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二)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
(三)專用設備制造業(含醫療設備);
(四)通用設備制造業;
(五)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
(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七)金屬制品業。
第六條申請認定的企業除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必要條件: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登記設立3年以上,企業總部或研發機構設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
(二)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有規范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技術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銀行信用等級A級以上;
(三)從事本認定辦法第五條規定中列舉的一種或多種裝備制造業產品的研發和生產;
(四)擁有自主品牌或獨有的專利技術,工藝技術成熟,產業化能力強;
(五)擁有企業研發技術機構和專業人才,具備一定的自主研發、消化吸收和創新能力,用于裝備制造業技術研發方面的經費應占企業年銷售收入的2%以上;
(六)申報前一年企業總資產規模1億元及以上,主導產品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年創稅利200萬元及以上。
第七條承擔或配套我市重大裝備和關鍵零部件制造技術重點項目的裝備制造業本土企業,經市經貿局審核同意,申報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三章認定程序
第八條企業申請。企業按其隸屬關系由所在鎮區經貿辦加具初審意見后提出書面申請,市屬企業可通過主管部門向市經貿局提出書面申請,市經貿局重點聯系企業或我市工業龍頭企業可直接向市經貿局提出書面申請。
第九條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應包括:
(一)申請報告(內容大綱詳見附件1);
(二)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2);
(三)企業近3年會計報表;
(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有效納稅證明;
(五)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
(六)企業申請資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第十條組織專家評審。市經貿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組對申報企業進行認定評審,按照《東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評估指標體系》(詳見附件3-1、3-2)進行評審打分,并提出專家評審意見。
第十一條復審。由市經貿局根據我市裝備制造業發展導向以及相關認定標準和專家評審意見,兼顧行業重點,綜合平衡,擇優確定20家重點裝備制造企業候選企業名單在我市經貿網和《東莞日報》上公示五天。
第十二條報市政府認定。候選企業名單經公示無異義后上報市政府審批,經批準后由市經貿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資格有效期三年,由市經貿局會同有關部門每三年認定審核一次,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四條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實行年審建檔制度,市經貿局每年將對我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進行動態跟蹤,建立企業信息檔案,并根據變化情況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五條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依法變更經營范圍,合并、分立、遷移、轉業、變更法人代表、辦公地址等,要在30天內報市經貿局備案。
第十六條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要于每年的3月底前,將企業上年度經營和發展情況及需要市經貿局協調的問題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市經貿局,并填報企業年審表(詳見附件4)。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資格,并由市經貿局收回企業相關證書和書面知會相關職能部門,企業被除名后不再享受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
(一)發生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二)申報認定時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騙取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資格,事后經查證核定的;
(三)不按規定填報有關報表和提交年度報告的;
(四)不再符合本辦法第五、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條件的。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經貿局制訂并負責解釋和修改完善,具體實施細則由市經貿局制訂和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企業申請報告內容大綱
2.東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申報表
3-1.東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原則考評指標
3-2.東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綜合評價指標
4.東莞市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年度審查表
裝備管理制度6
(一)為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突發事故時開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 672 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按規定配齊各種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
(四)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煤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六)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進行賠償。
裝備管理制度7
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確保在突發事故或災難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調動和使用物資裝備,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財產損失,維持企業的正常運營。它通過規范物資儲備、管理、分配和使用流程,增強企業的應急響應能力,提升危機處理效率。
內容概述:
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物資裝備清單:明確列出各類應急物資裝備,如防護用品、救援設備、通信工具、醫療急救包等,確保全面覆蓋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
2. 儲備標準:設定各類物資的儲備數量和更新周期,以保證物資的新鮮度和有效性。
3. 存儲管理:規定物資的存儲條件、位置和責任人,防止物資損壞或丟失。
4. 檢查維護:定期對物資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功能完好。
5. 分配流程:制定應急情況下物資的快速分配機制,明確決策權限和執行流程。
6. 培訓演練: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培訓和實戰演練,熟悉物資使用方法。
7. 更新調整:根據實際情況和反饋,定期評估并調整物資裝備清單和管理制度。
裝備管理制度8
醫學裝備管理制度定義
一、設備采購與管理二、設備使用與維護三、設備質量控制四、設備安全監管五、設備報廢與更新六、人員培訓與考核七、設備信息記錄與報告
內容概述:
1. 設備采購:明確設備需求,進行市場調研,選擇合格供應商,執行采購流程。
2. 設備管理:登記設備信息,分配設備使用,定期進行設備盤點。
3. 設備使用:制定操作規程,確保正確使用,預防不當操作導致的損害。
4. 設備維護:執行預防性維護,及時處理設備故障,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5. 質量控制:進行設備性能測試,監控設備運行狀態,確保醫療服務質量。
6. 安全監管:執行安全規定,定期檢查設備安全性能,預防安全隱患。
7. 設備報廢與更新:評估設備壽命,決定報廢或升級,優化資源配置。
8. 人員培訓:提供專業培訓,提升操作技能,確保人員安全操作。
9. 考核:建立考核機制,評價設備使用效率,激勵人員遵守制度。
10. 記錄與報告:保持設備檔案,定期提交設備管理報告,便于決策分析。
裝備管理制度9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環保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裝備管理制度10
裝備管理制度與規范,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確保設備的有效管理、合理使用和持續優化,從而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安全,減少損耗。其內容主要包括設備的購置、驗收、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一系列環節的詳細規定。
內容概述:
1. 設備購置:明確設備采購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選型、供應商評估、合同簽訂等步驟。
2. 設備驗收:規定設備到貨后的`檢查標準和程序,確保設備質量符合預期。
3. 設備登記:建立設備資產數據庫,記錄設備的基本信息、價值、使用狀態等。
4. 設備使用:設定設備操作規程,培訓員工正確使用,防止誤操作。
5. 設備保養:制定定期保養計劃,確保設備性能穩定。
6. 設備維修:建立故障報告機制,規范維修流程,縮短設備停機時間。
7. 設備報廢:規定設備達到使用壽命后的處理方式,確保資源合理利用。
裝備管理制度11
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在面臨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通過規范物資的儲備、管理、使用和更新,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物資分類與編碼
2. 儲備標準與策略
3. 物資采購與驗收
4. 庫存管理與盤點
5. 物資分配與調撥
6. 應急使用程序
7. 維護保養與報廢
8. 定期演練與評估
9. 法規遵從與記錄保存
內容概述:
1. 物資分類與編碼:明確各類應急物資的分類標準,建立統一的`編碼系統,便于識別和管理。
2. 儲備標準與策略:依據企業風險評估結果,設定合理儲備量,制定動態調整策略。
3. 物資采購與驗收:規范采購流程,確保物資質量,嚴格執行驗收標準。
4. 庫存管理與盤點:定期進行庫存檢查,防止物資過期或損壞,確保物資可用性。
5. 物資分配與調撥:在緊急情況下,快速、公正地分配物資,根據需要進行內部或外部調撥。
6. 應急使用程序: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指導員工在應急情況下正確使用物資。
7. 維護保養與報廢:規定定期保養和檢查,對無法修復或過期的物資進行報廢處理。
8. 定期演練與評估:組織應急演練,檢驗物資使用效果,對制度進行持續改進。
9. 法規遵從與記錄保存:遵守相關法規,完整記錄物資管理過程,以便審計和追溯。
裝備管理制度12
裝備物資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涵蓋了裝備物資的`采購、存儲、分配、使用及報廢等一系列流程的管理規則。這項制度旨在確保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浪費,保障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內容概述:
1. 采購管理:規定了裝備物資的采購標準、審批流程、供應商選擇和合同管理。
2. 庫存管理:明確了物資的入庫驗收、存儲條件、盤點制度和異常處理。
3. 分配管理:制定了物資領用的申請、審批、發放和記錄程序。
4. 使用管理:規定了裝備物資的使用規則、維護保養、性能監測和記錄保存。
5. 報廢管理:設定了物資達到使用壽命后的評估、報廢申請和處理方式。
裝備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加強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學裝備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衛生部2010年頒布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學裝備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學裝備嚴格按照《醫用耗材新產品購置使用準入制度》及《醫學裝備購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準入,對器械的采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學裝備采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類設備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對醫用耗材使用中發生的不良事件進行監測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第三條、
對設備及耗材依據《醫學裝備驗收與領用管理制度》、《醫學裝備維修保養管理制度》、《醫學裝備報廢管理制度》、《醫用耗材入庫驗收制度》、《醫用耗材發放領用制度》、《植入性醫用材料專項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裝驗收、出入庫、維護保養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對醫學裝備采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醫學裝備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后5年以上。
第五條、
對從事醫學裝備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并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第六條、
對醫學裝備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學裝備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進設備使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第七條、
臨床使用科室對醫學裝備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規范、規程操作。對產品禁忌癥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第八條、
醫學裝備出現故障時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醫療設備管理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學裝備不得再用于臨床。
第九條、
發生醫學裝備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時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并上報設備科和藥劑科,再由藥劑科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條、
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關資質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并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嚴禁使用并及時上報藥劑科。
第十一條、
臨床使用的植入與介入類醫學裝備名稱、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第十二條、
制定醫學裝備安裝、驗收、使用的相關制度。
第十三條、
對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床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處于完好與待用狀態,保障所獲臨床信息的質量。
第十四條、
在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學裝備名稱、注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
遵照醫學裝備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由相關科室定期對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第十六條、
對于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第十七條、
醫學裝備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如實記錄并存檔。
裝備管理制度14
保安裝備管理制度是確保保安人員安全高效執行任務的基礎,它涵蓋了保安裝備的采購、分配、使用、維護、更新以及報廢等各個環節,旨在規范裝備管理,提高保安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內容概述:
1. 裝備采購:明確裝備類型、質量標準和采購流程。
2. 分配制度:依據崗位需求,合理分配裝備給每位保安人員。
3. 使用規定:制定詳細的裝備使用指南,包括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
4. 維護保養:設定定期檢查和保養機制,確保裝備良好運行。
5. 儲存管理:規定儲存環境和方式,防止裝備損壞。
6. 更新升級:根據技術進步和實戰需求,適時更新裝備。
7. 廢舊處理:設立報廢標準,妥善處理廢舊裝備。
裝備管理制度15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0、158、165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結合我礦百善字(94)104號文件規定及我礦實際情況,現制定對我礦安全裝備及各種通風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裝備的管理規定
1.監測隊負責安全裝備的安裝、使用、調試、拆除的日常工作;
2.安全裝備的安全質量應符合井下電氣設備的完好標準;
3.建立安全裝備臺帳、集中管理;
4.建立安全裝備檢修記錄,及時填寫,積累檢修經驗;
5.井下使用的設備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6.井下裝備由該地點的施工單位負責看管,凡發生裝備被損壞的追究當班班(隊)長責任,對需要經常移挪的裝備,只許采、掘班(隊)長在瓦檢員和放炮員的監護下,按規定移挪,嚴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裝備停用后,由監測隊回收待用;
7.維修工要認真負責裝備的維修質量,精心鉆研業務,提高維修質量,為礦井安全監測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風安全儀器儀表的.管理規定
1.監測隊負責通風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校正工作,做到帳、物、卡記錄齊全;
2.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做到集中保管、維修、發放及環境衛生整潔;
3.編制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年度送檢計劃;
4.在架使用的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必須保持完好,具備計量合格證,嚴禁無證使用;
5.監測隊負責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檢定證書的存檔工作。
三、安全儀器儀表的發放范圍
1.便攜儀的配備范圍是礦長、礦技術負責人、放炮員、通風和采掘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
2.其它儀器儀表的發放使用人員是通風區職工。
四、發放地點
發放地點設在通風區安全監測隊儀表發放室,便攜儀及各種儀器儀表憑牌個人領取。
五、維修管理
1.通風區設專職人員對便攜儀及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管理發放工作;
2.各單位要對使用安全儀器儀表的職工加強教育,要愛護安全儀表,不得無故損壞丟失;
3.維修發放人員要熟悉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每天負責對在架儀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及時填寫記錄,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六、其它要求
1.各單位對需要使用儀器儀表人員進行登記,統計后報通風區,由通風區根據儀器儀表數量和和單位需求量進行計劃分配;
2.丟失牌子應立即申請辦理,凡因牌子丟失,儀表被他人領走,由本人負責賠償;
3.損壞丟失安全裝備、儀器儀表及配件,發放人員有權扣下牌子及時辦理賠款手續。如不及時辦理賠款手續,而影響工作或打罵維修發放人員,移交礦保衛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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