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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4 14:05: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學校食堂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須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應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須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應索取供貨廠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宜有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以上各種來源的采購,均須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

  4、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

  5、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7、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二、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定期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有條件的可設置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可使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嚴格葷素生熟分類分區存放,有條件的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葷素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三防”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10、學校食堂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五專管理”,食堂內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三、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侵入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把等清潔用具。

  四、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5、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 ℃熱藏或低于10 ℃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6、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7、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五、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辦理《健康證》,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加工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餐飲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加工制作食品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消毒。

  6、從業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學校食堂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4、學校食堂負責人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七、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一沖、二洗、三消毒、四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二洗、三消毒、四沖洗、五保潔”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記錄。

  八、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食堂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督促整改到位,做好檢查記錄。

  九、食品留樣制度

  1、學校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25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4℃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菜品及留樣人姓名,并做好留樣記錄。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堂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并按要求上鎖,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十、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符合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要求等)。

  二、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處理。

  五、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加工經營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殺滅方法應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應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詢問或者檢查(晨檢),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六、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七、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不符合使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二、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監督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明。

  三、食品添加劑要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五專管理)。

  四、使用添加劑采用精確計量工具稱量,有使用記錄。

  五、食品添加劑貯存專柜應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并上鎖。

  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圍超劑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單位要主動將使用的添加劑種類報食藥監部門備案。在經營場所醒目處向消費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的大小和數量滿足加工經營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潔用具清洗池分開,并有明顯用途標識。

  三、用化學消毒的,至少3個專用池,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至少2個專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殘渣,用含洗滌劑溶液洗凈餐用具表面,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采用洗碗機清洗的,按設備使用說明進行清洗。

  五、采用熱力消毒的,消毒時間和溫度應符合要求;采用化學消毒,消毒液濃度和消毒時間應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及時放入密閉的餐用具保潔設施內。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有相關許可證明,質量符合要求,存放在專用設施內。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餐廚廢棄物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廚廢棄物中的廢棄食用油脂。

  三、餐廚廢棄物應有專門標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餐廚廢棄物應交有收運許可資質的單位收運并簽訂收運合同,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應對每天(次)餐廚廢棄物的收運情況做好記錄。

  六、不得隨便處理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實施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二、負責實施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三、負責實施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四、負責實施人員健康狀況管理和學習培訓管理;

  五、負責實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負責實施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七、負責實施餐廚垃圾處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一、切實加強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操作經營行為,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立即處置,積極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擴大。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渝北區食品藥品監督分局、渝北區衛生局和區教委報告,并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食品原輔材料索證索票查驗記錄制度

  一、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時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進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包括鮮(凍)畜禽肉類及制品、水產品、糧食及制品、速凍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調味品、乳及乳制品、酒類、飲料、罐頭、食品添加劑,集中消毒餐飲具等類產品。

  二、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長期定點采購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經營資質、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索取、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并 留存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

  三、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四、不得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采購沒有相關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五、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

  六、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七、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規程

  學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采購驗收、運輸、貯存、粗加工切配、烹飪、備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留樣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方法的詳細要求。

  一、采購驗收操作規程要求

  (一)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食用農產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餐飲具的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四)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進行登記,作好記錄。

  二、運輸操作規程要求

  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運輸需冷藏或熱藏條件的食品時應分別配備符合條件的冷藏或保溫設施。

  三、貯存操作規程要求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4.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四、粗加工與切配操作規程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1.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4.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時間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5.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五、烹調操作規程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后再次銷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于90分鐘冷內卻至10℃以下或四小時內冷卻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貼標簽。

  (六)用于烹飪的調料器皿宜每天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并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七)菜點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

  六、備餐及供餐操作規程要求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時應戴口罩。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七、餐飲器具清洗消毒保潔操作規程要求

  (一)餐飲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凈并消毒。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八)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樣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聚餐,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食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食品應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記錄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食品安全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二)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三)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四)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2年。

  十、投訴受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投訴受理制度,對師學及家長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與投訴,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并且留有記錄。

  (二)學校食堂接師生投訴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食品時,應及時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備餐人員作出相應處理,并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有條件的學校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食堂,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服務。

  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學校食堂的,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

  學校應當與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承擔管理責任,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責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并在食堂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許可證。

  第三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狀況自查制度。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學校食堂應當立即整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報告。

  第四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制定并執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修保養校驗、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控制管理、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患有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必要時應當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應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應當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應當洗手消毒,進入工作崗位前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不得有在食堂內吸煙等行為。

  第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如實、準確、完整記錄并保存食品進貨查驗等信息,保證食品可追溯。鼓勵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經營信息。

  第七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場所并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并配備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就餐區或者就餐區附近應當設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飲具的用水設施。

  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消毒;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應當定期清洗、校驗。

  第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制售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等,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設置專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專間應當在加工制作前進行消毒,并由專人加工操作。

  第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要的原則。有條件的地方或者學校應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簽訂采購合同時應當明確供貨者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

  第十一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準確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相關憑證。

  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查驗許可相關文件,并留存加蓋公章(或者簽字)的復印件或者其他憑證:

  (一)從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

  (二)從食品經營者(商場、超市、便利店等)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三)從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其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

  (四)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當索取并留存由市場開辦者或者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的購貨憑證;

  (五)采購肉類的應當查驗肉類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肉類制品的應當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禁止采購、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學校食堂在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國際慣例或者民族習慣需要提供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學校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風險食品目錄。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做到通風換氣、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防蠅防鼠防蟲設施完好,并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以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凍設備,應當貼有標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當分柜存放。

  食品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設置專用的備餐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制定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人員操作規范;備餐操作時應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劑應當專人專柜(位)保管,按照有關規定做到標識清晰、計量使用、專冊記錄。

  學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飪后應當盡量當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應當按照相關規范采取熱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確認沒有腐敗變質的情況下,對需要加熱的食品經高溫徹底加熱后食用。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用于加工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應當從形狀、材質、顏色、標識上明顯區分,做到分開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凈并保持清潔。

  學校食堂的餐具、飲具和盛放或者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

  第十八條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應當對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應當滿足檢驗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應當由專柜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高等學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動集體用餐,批量制售的熱食、非即做即售的熱食、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留樣,其他加工食品根據相關規定留樣。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當在餐后及時清除,并按照環保要求分類處理。

  食堂應當設置專門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設施并明顯標識,按照規定收集、存放餐廚廢棄物,建立相關制度及臺賬,按照規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運輸單位或者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安全保衛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從業人員未經允許進入食品處理區。

  學校在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中,應當優先在食堂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

  第二十二條有條件的學校食堂應當做到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鼓勵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督。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配餐間間使用前舉行室內空氣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時。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舉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光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來賓、員工、同學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結束,準時處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間的清潔衛生。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1、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于50學時,員工不少于15學時。

  5、員工熟悉崗位衛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衛生知識知曉情況,并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我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強化安全措施,規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整潔。

  二、食堂內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的措施,消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的滋生條件。

  三、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和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消毒。冷藏冷凍設備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設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有異味的食品不能食用應及時銷毀。

  五、超過保質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不能使用。

  六、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離地離墻標準為20公分),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反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舉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學問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采取統一保管,并隨時接受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覺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痛苦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刻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范: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指甲(不留長、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制度是為了建立規范、有序的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托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并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采購、驗收人員。并實行組長負責制。

  (2)采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查,及時銷毀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不準采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溫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注標簽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不準在食品烹飪后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衛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衛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衛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墻,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衛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烹調前必需仔細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樣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于70℃以上,烹調后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后供給,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后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覺色彩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臺面洗刷清掃整潔,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實施的規定,結合質量技術監督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責任,是指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在執行食品質量安全公務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為需被追究的責任。

  第三條食品質量安全責任的追究形式分為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

  第四條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繩,客觀、公正、準確地認定過錯事實,恰當地追究責任。

  (二)從嚴治政、有錯必糾原則。堅持有錯必糾、有錯必究,不姑息遷就任何過錯責任人。

  (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第五條有關部門負責人對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職、瀆職情況或者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一)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信息報送不及時的。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積極有效的開展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三)食品監管部門失察、監督不力或監管不到位,給食品安全工作帶來嚴重后果的。

  (四)未及時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給工作帶來嚴重后果的'。

  (五)索賄受賄、包庇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行為的。

  (六)對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未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在行政許可、認證、檢查、處罰等行政行為中不遵守法定條件和程序,甚至失職、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

  (八)有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失職行為的。

  第七條對責任人需被追究的責任,根據其行為的性質和后果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或處分。

  (一)情節輕微、損害和影響小的,或尚未造成損害后果的,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情節較重、損害和影響較大,責令責任人書面檢討,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三)情節嚴重、損害和影響重大,對責任人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是黨員的,還應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四)故意違法執法,徇私舞弊,嚴重失職的,除情節惡劣、損害和影響極其重大已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對責任人按情節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八條對重大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發生,有失職、

  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需追究責任的,應從重處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二)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條經確認需追究責任的,按以下規定確定責任人并劃分責任:

  (一)因徇私枉法、超越或者濫用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違反法定程序需被追究責任的,由直接承辦人員承擔主要責任,直接主管人員承擔次要責任。

  (二)需被追究責任的行為是由主管人員批準的,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承擔主要責任,承辦人員承擔次要責任。

  (三)由于承辦人員隱瞞事實,偽造證據等故意行為,導致工作錯誤或者上級決定改變,造成需被追究責任的,由承辦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四)領導不采納相關科室及其承辦人員意見,另行作出決定,造成需被追究責任的,由作出決定的領導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操作人員工作前先將手洗干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把頭發置于帽內并佩戴口罩,不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

  二、操作人員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的質量,如發現生蟲、霉變、有異味、污穢不潔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用于面點加工,及時進行撤換與處理,并做好記錄。

  三、面食制品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遵守國家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使用添加。

  四、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衛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30菜)浸泡時間應在分鐘以上,然后沖洗干凈。

  五、烙烤成品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奶油類原料應按貯存要8C-60C2求低溫存放。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條件下存放小時以上且未發生感官性狀變化的,食用前應進行再加熱。

  六、制作糕點食品,不應使用有熒光增白劑的烘烤紙。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毒、防霉。

  七、隔餐、隔夜的面食成品必須經過充分加熱方可食用。

  八、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加工場所保持清潔;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用后要洗凈消毒、晾干備用。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根據實際加工需要設置專用初加工間,配備清洗、切配人員。

  二、及時拆除食品原料外包裝,將其放置到周轉容器(箱、籃等)內。按照挑揀、整理、解凍、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切配等工序加工處理食品原料。

  三、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腐敗變質跡象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原材料,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四、食品原料加工前應洗凈。未經事先清潔的`禽蛋使用前應清潔外殼,必要時消毒。禽類、畜類、水產品、蔬菜、谷類等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水果應單獨清洗;加工肉類、水產類、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必要時消毒。

  五、冷凍(藏)易腐敗食品從冷柜(庫)中取出或者解凍后,應及時加工使用。

  六、經過初加工的食品應當做好防護,各種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切配好的半成品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經過初加工的易腐食品應及時使用或者冷藏、冷凍,防止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等使用后應及時按相關規定洗凈、消毒,做到刀不銹、板不霉,定位存放。

  八、廢棄物應置于帶蓋污物桶內,及時清倒,做到日產日清,保持內外清潔衛生,堅持做到工畢場清。

  九、加工場所隨時清理,確保地面干凈、無積水、無雜物,定期進行消毒,做好防蠅、防鼠等工作。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商店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商店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后;

  3.接觸生食物后;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學校必須建立健全以校(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校長必須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學校應設1-2名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衛生監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二、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規章制度.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取得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發放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包括原食品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加工、供應食品。加工、供應食品必須遵照食品衛生許可證核定的范圍。要按照要求建立學校食堂的衛生檔案,檔案應包括個人健康證明、食品原料和有關用品索證資料、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品采購與使用記錄、餐具消毒自查記錄、食品留樣記錄、食品原材料采購合同等。

  三、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持證上崗。食品從業人員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和衛生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健康體檢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職業道德教育和衛生知識、食品安全法規培訓,經考核合格頒證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

  四、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嚴把食品采購進貨關。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建立采購、進貨臺賬,每日一記,全部食品一律入賬,詳細記錄。有條件的`學校可建立蔬菜農藥的檢測及其他食品的相關檢測,嚴把食品原料進入關。

  五、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建立健全食品驗收貯存制度。食品入庫前必須嚴格驗收,設專人驗收登記、設立臺帳;食品出庫時必須查驗其感官性狀和保質期。日常性查驗應重點檢查食品是否變質(包括霉變、腐敗)、包裝是否損壞及保質期是否到期等情況,發現存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應及時進行處理。

  食品儲存倉庫要專用,食品貯存必須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不允許與藥品、殺蟲劑、洗滌劑、防腐劑、雜品等物品混放。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茶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加蓋有供貨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教育部、衛生部的20xx年14號令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食堂管理員。

  二、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定期驗證。

  三、建立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四、建立食堂衛生及飲食情況日檢制,并作好記錄。

  五、食堂環境保持清潔,無鼠跡、無蠅、無蟑螂。

  六、食堂管理員留存定點食品,采購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七、葷、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凈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內生熟、半成品分開,不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無霉變,蟲蛀,變質。

  十、食品燒熟煮透,烹飪后食品至供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不超過24小時。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備餐間,不得供應水產品和改刀的熟食鹵味菜。

  十二、食品留樣放置48小時,每樣量足100克,并有留樣記錄本。

  十三、從業人員分發飯菜、點心,有專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觸。

  十四、食品存放下墊離墻,原料、輔料缸加蓋,調味品分類,分架存放,無超過保持期。

  十五、洗滌、消毒劑、餐飲具存放處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開,注明標志,嚴格消毒。

  十七、從業人員做到“三白”,注意個人衛生。

  十八、飲用水衛生足量,保溫捅加蓋加鎖,每天清洗消毒,專人監管。

  十九、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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