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9 13:52: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1

  一、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1、購銷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危險化學品采購、銷售、運輸和倉貯的整個購、銷管理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采購員、銷售員負責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采購、供應,運輸、存儲及產品的銷售和售后服務,必須嚴格執行本企業經國家安全部門批準的經營危險化學品類別、品種,不得購銷經營范圍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必須審查擬供貨的企業是否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得從無證企業或個人采購危險化學品。

  4、銷售人員必須審查買方具有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等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后方可供應。

  5、購銷人員必須委托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運輸資質的企業運輸,其駕駛員、船員、押運人,裝卸人員均經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具有相應資質證書。其運輸工具車輛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定點專業生產企業生產。并經定期檢測、檢驗合格。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運行區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或個人承運。

  6、購銷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和場公司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倉貯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資質。

  7、采購人員對其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標簽,銷售人員對其銷售的產品必須向用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如未向用戶提供上述說明書,用戶在使用中誤用或發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銷售人員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8、購銷人員必須對其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建立購銷臺賬,做到購銷品種、質量、數量、金額無誤,賬物相符。產品的包裝完好、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記,安全技術說明書完整無缺。對購、銷、運輸和倉貯過程中發生的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及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查處不得隱瞞。否則追究其責任。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的由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采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后,簽收回單并開具入庫單,交采購員辦理報銷手續。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5、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運輸委托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保存期間發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安監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采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

  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為了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麻痹大意意識和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安全員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實施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定期、季節性、專業檢查。全公司檢查每季度一次;配合區安監局、消防部門進行專業檢查。

  4、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主管責任人和員工的安全意識、管理制度的落實、現場環境、安全隱患的整改、安全設施事故預防及應急準備。

  5、每次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作為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的必備資料。安全檢查記錄要存檔五年。

  6、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有規定時間和防范措施。對安全違規責任人應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罰。每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為加強全員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養護知識,提高員工安全管理素質,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從法人代表到普通員工必須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法人代表、安全員,應取得合格證書后,才能進行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4、安全員負責對一般員工、新進員工、外來人員、臨時工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和日常班前班后教育兩種方式進行。內容是:法律常識、安全基本技能、危險化學品常識、崗位安全責任制、事故教訓等。

  5、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記錄、建檔。

  五、安全獎懲制度

  1、安全獎懲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勵機制,是加強和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為此,實施安全獎懲制度。

  2、安全員根據日常安全檢查、抽查、培訓考核、安全實績等提請公司進行獎懲。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作出如下工作成績者,應給予獎勵:

  1)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

  2)提出合理化建議,直接消除安全隱患或對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為者,應給予處罰:

  1)違章操作(作業),直接引發事故的.發生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2)違規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

  3)對在平時安全檢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訓考試、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的人;

  4)處罰可采用批評、警告、經濟處罰、辭退等;

  5、安全管理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制定。

  六、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消防(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2、本公司對經營場所設施的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全部責任。

  3、經理是消防(防火)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4、在安全員領導下具體建章立制開展消防工作。

  1)建立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臺帳檔案。其主要內容有:防火管理組織機構、火災隱患記錄、事故記錄、消防器材保養和使用記錄等。

  2)實行消防(防火)檢查制度。安全員必須每周檢查一次。當班管理人員每天班前、班后進行檢查。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存檔。

  3)發生火災時,不管燃燒物的本身特性如何,都有可能火場中的試劑瓶爆炸或者有毒物質大量排出。因此,應可能迅速正確地斷定火情,以保全人命為第一,采取應急措施。等消防器材。要清除四周障礙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落實的原則。即由公司安全員統一管理,建立檔案,更新更換。

  七、安全檢查、值班制度

  1、由經理負責組織各有關人員進行。

  2、安全員必須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3、安全檢查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對貨物經營、存儲、交接、運輸、裝卸全過程、人員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等實施檢查和監督。

  4、節假日實行值班制度,加強防范,做好安全措施的管理實施。

  5、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危險品的運輸、使用貯存的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事故的隱患、貨物交接、運輸全過程安全等。

  八、采購和銷售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1、裝卸、運輸、保管、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具有操作危險物品的安全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2、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勞動防護服。

  3、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各項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現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

  5、桶裝各種危險化學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不準拆零銷售。

  6、操作前檢查各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絕裝卸。

  7、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磨擦振動和撞擊。

  8、在操作時,應在操作地點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9、要向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并做好物資采購的登記制度。

  10、采購人員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首先要檢查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采購。

  11、危險化學品在裝車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確保運輸安全,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要求,證件齊全。

  12、經理每月要組織采購、銷售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性質、采購運輸、事故預防、銷售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學習,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3、銷售員要做好危險化學品銷售的登記工作,以便于檢查。

  14、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向客戶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運輸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項。

  15、采購和銷售人員應督促供應方、委托運輸方和客戶,在裝卸、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規范勞保用品,防止發生事故。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2

  一、前言

  不安全化學品經營在各行各業中是必不可少的,其帶來的便捷性和效益讓很多企事業單位如魚得水。然而,危化品經營具有肯定的風險,在管理不嚴格的情況下可能產生嚴重的事故。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篇文章將從危化品管理的背景、危化品經營的風險、危化品經營的環節,以及危化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方面進行認真介紹。

  二、危化品管理的背景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進展,化工行業也漸漸強大。大量的化工產品需要存儲、運輸、銷售,這就需要大量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企業。因此,不安全化學品的經營成為了中國化工行業的緊要構成部分。

  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為我國經濟的進展做出了緊要貢獻,同時也為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然而,隨之而來的風險也不容忽視,不安全化學品會對人體、環境等造成很大的危害。除此之外,危化品還可能引發重點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點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甚至給人類帶來無法估量的災禍和惡劣影響。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加強危化品的管理和監管,削減不安全化學品的風險,成為當下的必要之舉。

  三、危化品經營的風險

  1、電氣火災

  在不安全化學品倉庫、庫房等存儲設施環節,危化品的存儲并不是全部依照常溫常壓下的'條件來進行的,而是依照不安全品的性質、穩定程度等因素作出不同的存儲措施。在過程中,不規范的電氣設備使用甚至電氣線路老化等因素,都可能引發電氣火災,造成嚴重損失。

  2、化學反應失控

  危化品在儲存、運輸和使用時,可能會發生化學反應,假如由于處理不當,簡單引發化學反應失控,造成嚴重后果。

  3、泄漏

  由于危化品的特別性質,假如企業在管理、運輸和使用危化品時不慎,很簡單導致不安全品的泄漏。泄漏情況的嚴重程度是難以推測和無法掌控的,一旦發生會對人員、設施、環境均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4、性質變異

  危化品的性質是很多方面的,包括化學物質、物理性質等等,假如在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環境因素如溫度、光照、氧氣含量等發生變化,就可能引發不安全化學品的性質變異。所謂性質變異指的是不安全品的性質變成了原來的相反,這也會造成嚴重后果。

  5、意外事故

  由于人操作誤差、設備故障等原因,存在流程中誤操作化學品,以及物理屬性與化學性屬性相互影響從而引發的事故。這類事故是難以避開且風險高。

  以上幾種情況都會對企業造成嚴重的危害,為了削減這些風險,在危化品經營的過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危化品經營的環節

  在危化品經營環節中,重要包括采購、入庫、裝卸、運輸、出庫、銷售等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各自的風險點和安全保障需求。通過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的操作流程或安全教育,來降低每一個環節的風險。并且,由于每一個環節都負有不同的責任,因此在不同環節中配備不同的崗位職責,從而保證危化品經營的順暢、安全。

  1、采購

  危化品采購是危化品經營的第一步,其中包括危化品的訂購、合同簽訂、資質核對等環節。危化品采購,一是要求賣家的資質證明,二是需要與賣家簽訂協議,明確采購物品的種類、數量、品質等;三是依據進口物品,需具備相關報關和進口審批手續。以上全部操作中有關單位個人應具備有肯定的專業學問技能,從而保證采購的安全性。

  2、入庫

  危化品入庫包括檢查驗收、精準記錄、儲存等環節。首先,需要對從采購容器中排氣、排氣后再進行檢查驗收,只有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入庫。其次,需要依據物品的品類、情形、大小等進行分類儲存。同時,需要將有關情況做好認真記錄,以便后期管理、對賬。

  3、裝卸

  裝卸應當在專業人員的引導下進行,要確保設備工具完好、荷載平穩,以保證危化品在裝卸環節中的安全性。

  4、運輸

  危化品在運輸過程中,除了保障人員安全的基本要求外,還應注意其運輸條件,如溫度、濕度、光照等,以及運輸方式、路線與時間布置等問題。此外,還需要聯絡并實行措施,防備事故可能發生的情況。

  5、出庫

  危化品出庫是指企業在收到訂單之后將貨物發出。出庫環節需要嚴格核實客戶的訂單信息,不得任意發放危化品,而需要驗證客戶的證書、運輸要求、機構資質等信息,以確保貨品發往的客戶安全合法。

  6、銷售

  企業銷售化學品應依據規定,驗貨發貨,銷售公司須開具消費者的發票和營業執照,并帶有正確的使用說明,且需要供給售后服務。

  以上的環節都是危化品經營中必不可少的環節,這些環節之間的環節交接責任要求充足嚴格。

  五、危化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在針對危化品經營中的各個環節實施責任管理制度之前,需要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行流程設計,達成統一的管理模式。同時,還需要貫穿著現有的各種安全標準,確保實施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的真正效果。

  1、規定流程

  企業應當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規定經營行為的若干流程,標準化的危化品經營行為需要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和實施。

  2、崗位職責

  在每個環節后都配備有不同的崗位職責。例如:進貨環節的驗收員,需要把握不安全化學品的性質、自查驗收工具、為不安全化學品分類設計訂單等考核內容。供貨人員需要檢查精準檔案、發票制作,而裝卸貨車員需要注意裝卸的操作次序和技巧等,要求各自崗位職責細致到位,以保證責任的去向、安全的進行。

  3、專業技術

  危化品經營工作涉及到多種學科學問,企業需要對危化品經營員工進行相關的技術培訓,以摒棄任意操作的習慣,從而消除各類事故的隱患。

  4、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的危化品資產管理制度,與相關部門合作,加強危化品倉庫管理,同時實行有效的透亮制度以震懾操守不端的環節,保證各個流程的利用合法化。

  5、健全獎懲制度

  對各個環節及崗位的實際情況需定期進行檢查,充分考慮予以嘉獎,以此營造業內的文明、科學的開展氛圍。而對于擬定管理制度流程中,不適當的行為需要牢記在案還需要對不適當行為處以不同、公正的懲罰。

  最后,建立起完善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不僅可以保障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的順當進行,同時也為企業制造了一個更加安全、可信任的運行環境。在這種有效的體系下,企業可以放心進展,在運營過程中少顯現生產事故,贏得客戶的信任,完成企業的合法運行目標。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文件,本公司制定了安全責任制

  1、經理是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經營、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文件等及省市有關文件和指示。

  3、組織企業員工認真學習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制度等,在布置、檢查工作時,要布置、檢查安全工作。

  4、在經營工作中,應全面了解、熟悉危化品的物化特性,制定采取預防措施。

  5、認真負責員工的安全教育,協助領導抓好本企業所經營的危化品安全技術知識學習。

  6、在經營工作中如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立即向經理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7、認真遵守和學習國家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

  8、遵守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增強安全意識。

  9、在經營工作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安全員、經理匯報解決。

  10、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盡職盡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11、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業。

  12、認真學習,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等法律、法規和標準。

  13、認真貫徹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經營活動的規章制度。

  14、不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15、采購物資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

  16、產品銷售時,應提供物品的相關安全信息資料。危險性能較大的產品還需當面交代注意事項。

  17、必須查驗對方是否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若沒有上述證件,必須停止銷售。

  18、不得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或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19、不得經營國家命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20、不向無有關部門批準文件的單位銷售一類易制毒化學品。

  21、委托有危險化學品資質單位承辦危險化學品,對運輸人員必須告知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和儲運要求。非危險品運輸車輛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

  22、采購危險化學品前,應先驗證銷售方有無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標識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3、不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24、銷售危險化學品前,應先驗證采購方是否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向無許可證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

  25、委托有資質認證的企業進行運輸,通過公路運輸的,托運人員應向目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公路運輸通行證。

  26、與倉儲和運輸方的協議中應包括意外事故的安全處理內容。

  27、不得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28、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29、不得銷售包裝物、容器沒有定點標志的危險化學品。

  30、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1、未經批準,不得銷售民用爆炸品、劇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一類易制毒化學品。

  為了確保危險化學品在經營活動中的正常開展,確保公司經營、發貨場所安全,特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購和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驗證對方是否具備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危化品經營活動。

  二、發貨時,公司發貨員必須現場檢查對方裝貨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規定要求,在夏季、冬季或下雨時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方可發貨,確保安全。夏季高溫、雨季發貨時,應檢查車輛是否具備防曬器具及防雨油布等。車輛有否配備滅火機。裝貨完畢,發貨員應檢查車輛裝貨高度及困扎是否牢靠,符合安全規定方可運行。

  三、危化品在經營活動中必須提供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公司不得銷售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危化品。

  四、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所規定類項及有效期內進行經營活動,不得無證或過期經營和超范圍經營。

  根據相關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嚴格提取安措經費,用于各類隱患及時整治治理,勞動防護用品及時發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將安全保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提取,保證安措專項基金的落實,做到專款專用。

  二、安全專項資金用于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治治理,消防滅火器具的更新添置、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

  三、安全專項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嚴格按照專項經費的管理規定使用,嚴格財務制度,保障專款專用。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及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我公司經營的都是危險化學品,本公司職工必須熟悉業務和掌握安全知識。為了保證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使之自覺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有關安全經營的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1、企業的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負責人及有關業務人員必須參加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經理安全培訓班,并經考試合格取證上崗。

  2、企業員工要參加行業或總匯舉辦的安全知識學習班,特別是新職員的安全培訓。學習內容為: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有關防火、滅火知識。

  (5)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3、企業每季度安排研究總結安全經營工作,落實有關安全經營的法規和標準,對新增加經營的危險化學物品,要詳細了解該物品的危險特性和防護措施。

  4、不定期的組織如,黑扳報、漫畫欄、安全錄像、參觀交流等安全教育宣傳活動。

  5、建立安全經營考核制度,用經濟獎懲手段促使所有員工對安全經營的重視,對在安全經營活動中做出成績的員工,給予必要的獎勵,對安全經營活動中麻木不仁、造成經濟損失甚至人員傷害的員工進行經濟懲處直至開除。

  為了確保危化品在經營活動中的正常開展,以及本公司辦公和發貨區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辦公區域由于房屋結構和照明、電腦線路老化、由于員工安全意識薄弱,易發生電氣火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二、在發貨區域,對提貨單位車輛檢查不力,不按危化品運輸規范進行,違章裝卸作業易發生事故。

  三、公司應按季度、重大節假日開展大檢查,對隱患進行檢查。

  四、對查出的隱患,公司應撥款進行治理整改;對小隱患立即解決。對大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作出計劃,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五、公司每年應按一定比例提取資金作為安全治理費用,確保安全。

  為了加強劇毒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易制暴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根據市局精神,特制定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在有關安全培訓教育會議上,廣泛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劇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發生事故的嚴重危害性知識。

  二、如果經營這類危化品安全風險大,一旦發生事故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比較大,必須加強員工的安全風險意識,提高員工的責任心。

  三、根據這幾類危險化學品風險大,市局頒發了交納風險抵押金有關規定。為此,公司積極維護社會風險,按規定交納危化品風險抵押金。一旦發生事故,就能妥然處理好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不使事態繼續擴大,避免更大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3人組成。總經理任組長,安全員任副組長。

  二、應急小組主要任務是加速處理在危化品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嚴格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步驟進行,徹底解決事態的擴大,減少損失。如果發生人員受傷,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三、如發生突發性事故,按照事故類別,請打應急救援電話。火災119,搶劫110,救護120等。

  四、應急領導小組應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主要內容學習各類突發性事件、應急知識和交流情況、小結等。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做好安全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種會議安全培訓時,將發生各類事故的嚴重性及報刊上托副經登載的事故案例及時向員工宣傳。發生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二、針對本公司所經營危化品性質,會發生何類事故,怎樣預防。如何落實措施,做到心中有數。

  三、如果在經營活動中,如在辦公室,發貨時發生了事故。如工傷、交通火災、中毒、爆炸等,必須先搶救人員,然后派人員將現場保護好,不得進入事故區域。

  四、發生事故時立即打電話報警。如110、119、120等。

  五、按照事故“三不放過原則”。公司領導及時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議。將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調查清楚(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防止事故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員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六、在三天之內將事故調查報告完成并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身體健康,進一步落實勞動保護,加強職業及衛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定期召開的安全教育、培訓會議上,將職業衛生這一專業性知識向員工進行演講。使員工都知道“職業衛生”的概念,使大家都重視職業衛生。

  二、公司在經營危化品發貨過程中,對員工應發放針對性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護眼鏡、口罩等。

  三、防護用品應制定不同崗位性質,定時定量發放。采購人員應嚴格按照質量要求所購防護用品。

  四、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身體檢查,發現有問題的員工,立即去醫院治療。確保員工身體健康。

  五、發貨員在生產廠家倉庫發貨時,應對廠方發貨區域的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的檢測數據了解,不得在超標情況下發貨。確保身體健康。

  1、熟悉并掌握所采購的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理化性質、危險性、包裝要求、事故應急處理辦法、滅火方法;

  2、必須從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3、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先要嚴格核對和檢驗危險化學品生產廠家或經營企業所提供的危險化學品樣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技朮說明書、安全標簽、包裝要求、質量,樣品經檢驗合格,方可簽訂訂貨合同。不得訂購無產地、無生產廠家、無安全技朮說明書、無安全標簽和檢驗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

  4、在提取對人體有害和腐蝕性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在進入危險化學品倉庫提貨時,不得攜帶火種。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內禁止使用手機;

  6、在提貨進要對危險化學品進行驗貨,認真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簽、數量,嚴格檢驗物品的質量、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泄漏;

  7、需采購員自行辦理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并且必須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危害、事故應急措施等情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瞞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8、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需告知承運人;

  9、需采購員自行辦理托運的劇毒化學品,必須向貨物運達目的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10、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險化學品樣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船、飛機。

  1、危險化學品銷售前,必須首先查看、確認客戶的危險化學品購買資質,特別是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購買資質。

  2、必須按公司統一表式要求做好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記錄并按時上報和歸檔備查。

  3、對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公司實施定點定人的銷售開單審核管理,嚴禁非定點和非指定人員的銷售開單。

  4、被指定從事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開單審核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授權部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5、危險品銷售開單后,應當向客戶宣傳國家有關用戶自提、委托運輸危險化學品,特別是劇毒爆炸品的相關規定。

  6、嚴禁向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 嚴禁攜帶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輛,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發放、儲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發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登記。

  3、危險化學品日常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等法規、制度和標準。

  4、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有關規定。

  5、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必須嚴格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易燃易爆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及有關規定。

  6、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執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并實施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

  7、危險化學品的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操作工、倉管員、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方可上崗從事操作。

  8、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9、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運輸裝卸、出入庫、儲存、采購銷售及報廢處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二、儲存和使用

  1、使用部們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實際的需要,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

  2、儲存的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并有標示物料名稱的標識。未經檢驗合格的化學品,不得進入系統。

  3、根據危險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報警、降溫、防潮、避雷、監測、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產防護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加強設備和包裝物監控管理,杜絕化學危險品的跑、冒、滴、漏。

  5、儲存場所應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淋浴、更換工作服。不得在生產、使用、儲存有毒物品的場所進食。

  7、使用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氮氣等)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8、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輸送液體作業。使用機械泵輸送時,應控制流速,以減少靜電的產生。

  10、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場所,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11、容易發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置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設施。

  12、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防止泄漏;輸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應防止摩擦,撞擊、靜電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誤操作和嚴禁野蠻作業。

  13、所有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嚴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開桶蓋。

  15、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6、建立銷售臺帳,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應記錄銷售的品名、數量、用途日期,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

  7、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8、不得向個人或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9、危險化學品的樣品必須按化學品危險性類別分類、分項擺放,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樣品,必須隔離擺放。

  10、擺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場所,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的處理,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貯存、處理。

  2、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處置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4、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化學物品廢渣、廢液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處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隨意排放。

  九、管理職責

  1、倉管部按職責范圍負責本制度指定條款的實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職能范圍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和管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5

  第三十七條 購買危險化學品進行分裝、充裝或者加入非危險化學品的溶劑進行稀釋,然后銷售的,依照本辦法執行。

  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并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經營地點所在地發證機關申請經營許可證。

  本辦法所稱儲存設施,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確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設施。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在其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可以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申請經營許可證。

  本辦法施行前取得經營許可證的非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其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可以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應當先依法登記為企業,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經營許可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印制。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xx年x10月8日公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11-08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通用20篇)09-29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04-25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04-25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04-05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04-05

運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04-18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04-05

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