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管理規章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規范我局各執法單位依法開展“隨機抽查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保障我縣交通運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兩隨機、一公開”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
2、公開內容真實可信,抽查結果公平公正;
3、結合實際,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4、便于經營者知情,有利于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
(二)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執法程序,堅持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強化執法監督制約,遏制違規執法,執法敗現象;規范行政執法內容,方便交通企業,提升效率,依法有序規范交通市場。
二、隨機抽查的法律依據
按照《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和《公路法》、《公路安保條例》、《道路運輸條例》、《水路運輸條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開展隨機檢查。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和權力清單沒有界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
三、隨機抽查的對象和主體
(一)抽查對象
滎經縣交通運輸經營者,即從事道路、水路運輸經營等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者。
(二)抽查主體
局辦公室負責局屬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領域隨機抽查工作。
四、隨機抽查的內容和方式
(一)抽查內容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行力清單界定,局屬各執法單位隨機抽查的主要事項為公路、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等方面內容。
(二)抽查方式
1、按照我局《納入隨機抽查范圍主體名錄》和《隨機抽查任務執法檢查人員名單》,隨機抽取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和監管機構自由裁量權。對同一抽查對象實施檢查,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執法檢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依法回避。不斷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2、對全縣道路運輸檢查和監督檢查等綜合性市場監管抽查工作,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比例按照局要求和部署確定;對單項市場監管抽查工作,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每次抽查比例25%以上;對投訴舉報多的交通運輸市場主體,要加隨機抽查力度,抽查頻次每年至少3次。
五、公開的內容和形式
(一)公開的內容
1、向抽查主體單位公開抽選過程與結果、抽查事項、抽查程序、抽查結果。保障抽查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2、向抽查主體單位公開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程序、條件、辦法等。
3、行力事項全部公開。
4、上級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必須公開的其他事項或其他依法應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的形式
1、隨機抽查公開的形式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按照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看得見、聽得到、弄得懂和便于市場主體與群眾周知、辦事、監督的總體要求,注重實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除保密事項,要通過媒體、網絡、公示、告知等形式,做到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漸公開,隨機抽查工作隨時公開。
2、落實群眾評議制度。加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評議活動,廣泛聽取監管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切實保障監管主體的知情權、監督權。對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進行評議,對監管主體和群眾映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
(三)監督檢查
1、完善監督舉報制度。把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起來,認真受理對違執法公開各項規定和辦法的人和事的投訴,并及時處理。設立執法公開監督舉報電話:xx。
2、加督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強化考核工作。要充分發揮督促檢查的職能作用,由局辦公室負責對隨機抽查工作的督促和檢查。要強化考核工作,對隨機抽查公開的情況、公開的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對隨機抽查公開工作敷衍應付、弄虛作假,或對隨機抽查公開工作責任不落實,導致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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