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
加強消防設施、設備日常的維護保養與管理工作,確保火災發生后每一個滅火器、每一個消防栓都能確實有效的用于滅火,讓每一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無故障運行,為第一時間撲滅初期火災提供有力的保障。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主要有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滅火器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滅火器主要部件分為:筒體、手提壓把、保險銷、瓶壓壓力表、噴嘴等。
一、滅火器的運輸與存放:
滅火器在運輸與存放過程中,嚴禁倒放、雨淋、曝曬、強輻射和接觸腐蝕性物質。滅火器的存放環境應保持干燥通風,溫度控制在—10-45℃范圍內。
二、滅火器的維護:
1、滅火器應按需配備,固定位置,固定職能,嚴禁挪用。
2、滅火器保險銷應保持出廠時狀態,插在壓把中,保險銷的鉛封(膠條)應完好無損,無鉛封或人為拆除應予以檢修、更換。
3、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進行更換。壓力表的指針應指示在綠色區域,如指針指示為紅色區域應重新充裝及驅動氣體。
4、滅火器噴嘴不得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5、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三、滅火器的報廢:
1、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為12年。
2、滅火器的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超過筒體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3、滅火器因部件故障無法修復的或在檢修中無法達標的必須報廢。
四、滅火器的檢修:
1、每年7月中旬,應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
2、滅火器應按制造廠規定的要求和檢查周期,進行定期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3、滅火器一經啟封使用,必須經檢修維護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檢或送修的滅火器,筒體上必須有消防監督部門認可的標記,并注明了維修單位名稱及維修日期。
五、滅火器報備
滅火器啟封使用后或需要維修、檢修等,應及時送校總務處消防辦公室由總務處送檢,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等。
六、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字訣,拔(銷子)、握(管子)、壓(把子)。
七、消防栓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室內消防栓主要部件分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帶、水槍、水閥等組成。
1、消火栓箱無變形、無銹蝕,箱門開啟靈活;箱內潔凈,無雜物、干燥,無水漬;玻璃無破損,消防標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帶按要求以帶狀呈MMM形碼放,齊整有序的垂掛于消火栓箱內;水帶內外保持干燥,無水漬;水帶無磨損,保障通暢無滲水現象。
3、消火栓的水槍應置于托架位置擺放,水槍無破損,搶嘴無堵塞。
4、消火栓的栓體無滲水、無銹蝕、無污漬污垢,水閥易轉動。
5、水帶、水槍、水閥保持連接狀態,部件無挪用現象。
6、滅火完畢后,應關閉閥門,將水帶沖洗干凈,置于陰涼干燥處涼干后,按原水帶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內。
7、室內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開箱門、二接閥門、三拿水槍、四拉水帶、五開閥門。
八、消防應急燈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1、應急燈的外表應保持潔凈,無變形、變色燒焦發熱現象,主電指示燈常亮,故障燈應滅。
2、保證應急燈的主電電壓正常,保持在規定范圍內(190V~242V)。
3、應定期給應急燈充放電。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放電操作,每次放電時間持續約120分鐘(具體操作及放電時間以產品使用說明書為準)。
4、放電操作時應跟蹤管理,每45分鐘觀察一次,并做好充、放電記錄。
5、放電時間小于45分鐘,應報修,進行電池更換;
6、應急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
九、疏散指示標志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1、體育館、食堂、教學樓、辦公樓的主要疏散路線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2、疏散指示標志宜設置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轉角處,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墻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標志無遮擋,損壞或遺失的疏散指示標志應及時報告,及時補裝。
十、常規管理
1、新購入的或經維修的消防設施設備的資料數據應交消防辦公室存檔。
2、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與保養與防火巡查制度相結合,堅持責任區內責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發,滅火設備故障不突發。
4、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形成資料檔案,存檔以備查證。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應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包括責任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況。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2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網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消防設施(主要指消防栓、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網吧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管理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三、小型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各小組應指定專人管理區域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3、各區域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4、消防工作職能科室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5、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科室進行考核。
6、因撲救本網吧或附近商店火災而使用了的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專人,補充滅火器材。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3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護保養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護保養。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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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二、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四、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五、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八、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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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職責:
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程序細則: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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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愿)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13項消防安全制度,附全文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墻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并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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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設備運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對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房、冷凍站、水泵房等重要設備房內的設備運行狀態進行實時巡視、監控;根據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設備的運行情況并按規定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同時必須掌握并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如出現設備故障,而當班人一時不能處理,應按報告制度及時報告給有關人員;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向設備主管報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進行交班。交班的準備工作有:查看運行記錄、介紹運行狀況和方式、設備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檢查設備狀況等;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事故處理未完成或重大設備啟動或停機時;
2、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非正常身體狀態而未找到其他頂班人時。
4、交接班清楚之后,雙方要在值班登記本上簽字。
(三)報告制度
下列情況報告設備主管:
1、一般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設備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3、件更換及修理;
4、運行人員暫時離崗。
下列情況報告總工程師:
1、重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啟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3、重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4、重要零配件更換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與上級或甲方監管部門的聯系。
下列情況報告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公司品質部及甲方監管部門;
1、重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2、影響大廈運行的.設備出現故障并需要立即檢修和施工:
3、系統運行方式的重大改變;
4、系統及主要設備的技術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電操作票制度
l、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強電主管工程師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
2、倒閘操作應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
3、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4、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五)五級保養制度
設備、設施檢修等級按以下分類進行(高等級檢修包含登記檢修全部內容)。
1、日檢:屬巡視檢查維護。對設備房及設備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檢查設備有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等現象,如實記錄運行數據。
2、月檢:屬預防性檢查,對設備性能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故障隱患部位進行修理或
調整,保證設備止常運行。
3、季(半年)檢:屬維護性檢查,對設備進行清掃、加油、調試。
4、年檢:屬恢復性檢修。對設備局部解體著重恢復設備的電氣性能、機械和精度,視狀況更換主要零、部件及附屬裝置。
5、大修:屬徹底性修理,對設備進行全部解體,全面檢查、試驗、探傷、調試,更換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屬裝置。大修應結合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發展的需要進行技術改造。設備主管應視設備故障情況及時提請設備大修報告,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和品質管理部審核后報甲方批準執行。
(六)設備、設施三級檢查監督機制
1、工程技術部:負責各種設備、設施的運行、保養及維修工作,以及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更換整個過程的組織、安排、實施和檢查。
2、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設備、設施安全、經濟運行第一責任人,負責物業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情況的監督檢查。
3、深圳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程一機電專業委員會:負責對我司所管轄范圍內設備及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每季度組織一次對各業務部門設備及設施保養維修情況及相關質量記錄的巡查,審批檢修計劃和技改項目,監督設備大修及重要維修工作,對檢修質量進行鑒定,并負責協助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七)制訂科學的設備操作維修安全規定
1、所有機電操作,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又要保證工作人員安全
2、新上崗、轉崗的機電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熟悉所轄樓宇的設備情況后,才能上崗工作。
3、設備房應該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電房配置絕緣手套,并認真保管。
4、工作人員進入設備房內嚴禁吸煙。
5、非電氣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變、配電房。
6、對于設備正常運行參數定時檢查記錄,如參數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7、電氣部分維修,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檢修、檢查無誤后方能送電。注意嚴禁將金屬物、工具等遺留在設備上,以防事故發生。
8、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及步驟。
(八)堅持設備、設施保養和維修相結合的原則
l、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以常處于良好狀態。對所有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設備。
'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對房屋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
2、完善設備管理、定期維修和職業安全制度,制定科學的保養規程,完善設備資料和維修登記卡片制度。
3、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降低設備維修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責任管理,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操作人員經過崗位培訓,對所用的設備必須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工藝流程)“三會”(三會是指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經考試合格才能單獨操作設備。
3、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各班組進行,分為日保養和周保養。日保養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鐘,周保養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時;每班保養工作由班長驗收,每周保養工作由裝置經理驗收,驗收標準為清潔、潤滑、安全。
4、一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保養內容:徹底擦拭外表的灰塵、油泥,檢查油質、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設備各個內臟、配齊零件、由生產技術部門逐臺做驗收記錄。驗收標準:脫黃袍、清內臟、油路通、油窗亮、漆見本色鐵見光,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5、定期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作業,保養內容:擦拭外表、檢查油質、油量、清洗內臟、濾油器、檢查易損件、電機、電路、接地線等,要求內外整潔、潤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齊全、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9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護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采廠所有設備、設施維護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安全科: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各部門、班組: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維護前準備
4.1.1 根據風險評價編制維護計劃。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維護。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維護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2 安全科負責人要對維護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維護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時要求對維護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相關人員做好維護的記錄。
4.2 根據風險評價,制定下列設備設施專門維護計劃:
a.建(構)筑物
b.穿孔設備
c.鏟裝設備
d.運輸設備等
e. 照明、電器設備設施等
4.2.1 維護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維護。
4.2.2 凡維護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4.2.3 防雷設施
4.2.4 維護負責人在維護前,要組織人員對維護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維護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3 維護安全規定
4.3.1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對穿孔設備、鏟裝設備、運輸設備、破碎設備、電氣設備、照明設施、防雷設施等維護記錄進行檔案管理,對管理檔案是否對設備的變化管理及時作出更新。
4.3.2 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并對特種設備進行合格檢驗報告。
4.3.3 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必須有相應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并到所在地市級以上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礦用設備取得礦用安全標志,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設備設施顯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對電氣設備等進行永久性標簽。
4.3.4 維護人員要對維護項目進行檢查,維護前準備工作符合維護要求方可進行維護。
4.3.5 一切維護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4.3.6 在維護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定嚴格管理。
4.4 竣工驗收
4.4.1 維護竣工后,維護人員要細致檢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4.2 維護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 。
4.4.3 竣工驗收時,生產和維護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維護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4.4 生產單位自己維護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維護驗收。
5 相關文件和制度
《風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程序》
6 相關記錄:
《設備設施維護計劃》
《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0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的建筑消防設施,是預防火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有效措施。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單位的法定職責。建筑消防設施投人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消防主管具體實施。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3、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由巡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名。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啟泵和主備泵切換功能,管道閥門啟閉功能。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壓力,消火栓啟泵按鈕,系統功能。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組放水,末端試水裝置放水。其中末端試水裝置放水檢查數量為全部檢查。
(6)機械排煙設施: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閥以及系統功能,排煙風機控制柜。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標識正確性。
(8)滅火器: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3、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
2、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測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實施,年度聯動檢查記錄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各案。
3、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電設施供電功能和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檢查,檢驗供電能力。
(2)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各的功能試驗。每12個月對每只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末端放水,進行系統功能聯動試驗,水流指示器報警,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對消防設施上的儀器儀表進行校驗;每12個月對每個末端放水閥檢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給水系統最不利點消火栓出水,分別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個月累計對每個消火栓、卷盤檢查不少于一次。
(5)對每只滅火器選型、壓力和有效期檢查每12個月不少于1次。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和故障處理程序
1、根據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清潔保養和更換。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2、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3、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 h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
4、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各查。
四、建筑消防設施檔案的管理
1、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的檔案應包含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情況。
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等原始技術資料。
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單項檢查記錄、聯動檢查記錄、故障處理記錄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3年。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職責:
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程序細則: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一一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一一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一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一一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一一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一一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一一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一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2
一、蒸氣設備(包括蒸箱、蒸汽消毒柜等)
(一)確保安全,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準,他人不得使用。
(二)凡使用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額定氣壓和操作規程。
(三)隨時檢查設備性能完好情況,發現異常應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食堂管理員。
(四)蒸箱、保溫箱使用前檢查水箱,水位應保持在水箱2/3處,并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全面清洗水箱去除污垢。
(五)使用前先檢查閥門、管道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確認后方可使用。
(六)食品放入蒸箱內,檢查箱門是否關緊后方可開啟閥門。
(七)用隔墊手套拿取蒸屜及食品等物品,小心燙手。
(八)使用完畢后,關閉氣源閥門,清除柜內雜物,保持內外壁光滑無油污。
(九)保持設備清潔,保證食品衛生。
二、加工類設備(烙餅鍋、攪拌機、壓面機、絞肉機等)
(一)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準,他人不得使用。
(二)操作人員,在機器沒完全停穩前不得將手伸入機內。
(三)開機前,應先擦干手再按電門,以免發生觸電。
(四)按規定適量放料,不得超負荷操作,以免損壞機器。
(五)嚴禁在操作時嬉戲打鬧和擅離職守。
(六)使用絞肉機前,應先將其置于平穩處固定好,并應認真檢查其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是否完整無損,機器各部件有無松動、異常,機器各部件旋轉部位及料斗內有無異物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在操作過程中精神要集中,待絞的肉要化大為小,將其切成適當的小肉條后,再將其有秩序地送入料斗內,嚴禁用手擠壓,更不得將手或棍棒等物直接伸入料斗內。
(八)操作時發現機器有異常現象或絞刀不鋒利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請機修人員檢修。
(九)用完后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將絞刀拆下清洗,料斗內應用布沾熱水擦洗干凈,不得用水直接沖洗。拆卸下的零件清洗后不得立即裝上機器,瀝干水分待使用時再裝好擰緊。
三、冷凍類設備(冰箱,冰柜等)
(一)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二)冰箱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食物要表里冷卻到常溫才能存入到冰箱,要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物要碼放整齊,不要重疊避免冷凍不透;要做到先進先出,要經常檢查,防止食物變質。
(四)注意清潔衛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證冰箱內無腥臭味。
(五)每天下午對冰箱檢查一次,查看控制溫度,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修,如因不負責任造成事故或損失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要經常檢查電冰箱的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及各部位防護罩是否完好無損和齊全可靠。
(七)一旦發現電冰箱有異常響音現象時,應立即斷開其電源,并請機修人員檢修,等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嚴禁帶病運行。
(八)遇停電時,要及時關閉電源,等來電15分鐘后方可合閘啟動冰箱。
(九)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冰箱上的任何部件。
四、燃氣灶具設備
(一)會點火:
1、堅持火等氣的原則,嚴禁先開氣后點火。
2、首先點燃點棒,由點火孔伸進靠近主燃燒器噴頭,迅速打開小火氣源閥門,引燃主燃燒器。
3、主燃燒器引燃后,關閉點火棒。
4、打開大火氣源節門,根據需要調整火力。
5、使用完畢,關閉氣源節門及鼓風機開關。
(二)會查漏:
定期使用專用儀器或肥皂水檢查燃氣系統的接頭、開關等易損部件有無漏氣現象,要經常檢查點火棒膠管有無老化松動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禁用明火查漏。
(三)會處理緊急情況:
1、發現漏氣或聞到異味,要立即關閉閥門熄滅火種,打開門窗通風換氣,嚴禁開啟或關閉各類電器,并及時向食堂管理員報告。
2、發生火情盡一切努力立即關閉氣源節門,使用干粉滅火器、濕布、濕被等物積極撲救并及時報警。
3、燃氣灶具長時間不使用,務必關好閥門。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設備、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則
第七條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原則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對設備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對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系區內群眾,搞好群防群治,并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第九條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群防群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設備、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協同工商、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消防、衛生防疫等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驗收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設備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 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設備的采購
4.1.1設備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采購,并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設備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設備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設備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管理部設備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設備的類型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設備編號。
4.2.3所有設備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設備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設備圖紙及技術文件等)。
4.2.4新設備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并張貼于設備的醒目位置。
4.2.6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設備科對設備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設備的維修
4.3.1 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4.3.2 如生產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后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并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設備帶病運行。
4.3.3 設備發生故障后,使用部門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 接到《設備維修申請單》后,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設備現場,核實故障后懸掛故障維修標志。
4.3.5維修設備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后上鎖,并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志,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4.3.6如設備故障比較復雜,管理部設備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設備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設備外修申請表》,并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續。
4.3.8設備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行。
4.3.9故障設備修好后,維修人員應通知使用部門負責人對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待試機正常后,由部門負責人在“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去。
4.4設備的保養
4.4.1本廠需要保養的設備設施有:注塑機、銑床、電火花、車床、線切割、沖壓機、噴油線等。具體詳見《設備、設施清單》。
4.4.2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本廠所有需要保養的設備設施進行年度維護保養。
4.4.3各部門操作人員負責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日常點檢工作。
4.4.4管理部設備科應根據公司各設備的特性,制定具有實效性、針對性的《日常點檢表》,即制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等(允許值)。
4.4.5操作人員根據《日常點檢表》的內容與要求,每天上班前對設備逐項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點檢記錄。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班組長或專業維修人員,嚴禁私自處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操作的機械設備進行清潔。
4.4.7管理部設備科應根據公司各設備的特性,制訂年度《設備維護保養計劃表》交安全主任負責審核、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實施。
4.4.8班組長應定期對設備的零部件進行緊固,避免零部件松動、振動、滑動、脫落而造成的設備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 管理部設備科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設備的薄弱部位經常進行檢查及保養,次數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4.4.10 根據設備的實際情況,維修技術人員應安排專業人員定期拆卸設備的重要部件,進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檢查、調整各部件配合間隙,緊固松動部位,更換個別易損零件。
4.4.11 管理部設備科應根據設備內的油質狀況,安排專人定期更換或是添加。
4.4.12 管理部設備科應在每年年底安排維修技術人員清洗或更換設備的電機軸承、測量絕緣電阻;檢查、測定設備的主要精度和相關參數;并做好相關記錄。
4.4.13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找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如電動葫蘆等),安全主任負責監督實施;如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提出更換零部件,安全主任應立即停止該設備的運作,并以書面形式上報,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簽名后,及時要求專業人員維修或更換。
4.5設備的淘汰
4.5.1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2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強制報廢。
4.5.3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4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 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5、附則
5.1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者,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相關標準進行處罰。
5.2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執行。
6.相關記錄
6.1《設備日常點檢表》
6.2《設備維修申請表》
設施維護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做到正確使用,細心維護,使設備常常處于良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1、設備操作工在自立使用設備前,須把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惜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后仔細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常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舉行鄭重的批判教導,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按照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情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周期和檢定周期。
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根據常規修理設備檢查保養周期舉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修理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協作,設備管理員做好修理記錄。
設備發生故障應準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刻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維修人員檢查排解故障。當維修人員在排解故障時,操作人員應樂觀幫助維修人員排解故障。
Word版本,下載可自由編輯
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峻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經理批準。
11、對設備的檢查、保養、維修應做好全部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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