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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3-09-19 15:34: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熱】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熱】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

  一、員工守則

  (一) 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 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三) 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 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 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咨詢。

  (六) 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并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匯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 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 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 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并按照公司所頒布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 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 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三) 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并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 臺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布的員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 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涂污,并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 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戶投訴,并迅速處理。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 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 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后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了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戶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戶、識記住戶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泄露。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信息,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文件,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戶聯系。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表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后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戶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并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采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并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后,應盡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采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 立刻報案,并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 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摸、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 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 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 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著、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臺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于走廊、天臺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戶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戶除清潔工人清理外,并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臺、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于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戶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并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戶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衛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戶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戶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住戶,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并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蕩、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盡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后,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并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并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設備。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于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溫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2

  一、著裝儀表

  1、工作或執勤時,必須身著制服,穿皮鞋,佩證上崗,制服不準混穿;

  2、制服要保持整潔、平整,上崗前皮鞋要擦拭干凈,打好領帶,戴好帽子,不得敞胸露懷、卷袖子、挽褲腿。

  二、行為規范

  1、上班時間必須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崗時姿態嚴整,保持立正姿勢,不得東搖西晃。不得坐臥、倚靠、打盹、吸煙、與人閑聊、吃東西、看書報、亂打電話和聽收、錄音機等;

  3、值班室內時不得躺臥、打盹、看書報、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兩、三人聊天;

  4、巡邏中無情況處理時不得進入住戶樓內,不得邊走邊玩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與無關人員閑聊;

  5、不得脫離崗位,按照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站崗;

  6、不得睡覺;

  7、對住戶要有禮有節,熱情受理住戶各種問題,特別是夜間值班,對住戶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作好登記,

  三、日常管理

  1、不得遲到早退,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站崗或巡邏;

  2、認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和實物出入登記;

  2、嚴格執行對講機管理規定和警棍使用規定;

  4、做好本班崗亭的清潔衛生,不得隨意張貼、懸掛與堆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門崗值班室不得會客。

  四、罰則

  1、違反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條(第八點除外)、第三條的記行政批評一次,累計記批評五次(含五次)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2、違反第二條第八點的,第一次記行政批評一次,第二次記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辭退;

  3、本守則不盡之處,按《公司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值班管理規定

  1、公共秩序維護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分3個班,3個班分為早、中、晚三班,早班為:7:30-16:00,中班為:16:00-0:00,晚班:0:00-7:30。

  3、各班公共秩序維護員必須按照編排的值班表上崗工作,并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堅守崗位,巡邏人員要按時巡查,提高警惕,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當值班人員發現情況時,應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時報告當班班長、隊長或部門負責人。

  ①報告時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和特征等;

  ②及時勸阻和處理在物業區域違法管理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③遇緊急事件及重大事故應報告相關領導;

  ④在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在《值班記錄》做好記錄。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于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于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建立健全物業保安服務規章制度,預防、維護樣板范示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及公共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轄區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管轄的區域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三條 保安隊長崗位職責

  (一)熟悉各崗位防范情況,了解各崗位治安動態,對隊內的工作進行合理安排,對何處設崗,加崗提出建議,對隊里每一個保安員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狀況要做到心中有數。

  (二)上崗前集合本班隊伍,檢查著裝。儀容、佩帶值勤標志、檢查保安員裝備完好程度,按崗位要求上崗值勤。

  (三)負責對各崗位保安員交接班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四)工作時負責各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負責檢查崗位上崗情況,崗位發生事件隊員處理不了的問題,由隊長妥當處理。

  (五)對違反《保安員條例》工作不負責任且無組織、無紀律的保安員,按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同時上報總經辦并做好記錄。

  (六)熟悉本隊情況,了解隊員的'思想,搞好隊員上崗前的業務指導。

  (七)對部門領導的工作指令要絕對服從和支持,提倡給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作風,不定時召開工作會,總結經驗教訓,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寫好值班記錄,對重大治安狀況要及時報告,負責檢查落實工地、樣板示范區、臨建辦公區域的防火安全。

  (九)隊長對本隊內工作負責。

  第四條 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保護服務單位的財產安全,維護服務場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護服務區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災害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四)把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保安組織。

  (五)做好服務區域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嚴格遵守轄區內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未公開的事,要嚴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員及客戶面前談論內部情況。

  (七)與客戶交往只限于服務性禮節,不能過于親近,未經組織許可不得同任何客戶有其他來往。

  (八)不準以工作之變的任何方式,向客戶索要錢物、小費或提供違法之便。

  (九)不準私自接受客人贈送的物品,如謝絕不了應及時報告,一切贈品一律上繳。

  (十)不準參與客戶(業主)或其他任何違法亂紀得行為。

  (十一)保安員拾到任何物品、錢財都應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員上班必須著整潔的工作服,佩帶值勤標志,不準留長發、胡須、指甲。

  (十三)有事必須先請假,不準用電話請假,他人代假,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十四)保安員的工作期間,非自身受到侵害時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領導、團結同事、禮貌的對待每位業主,樹立良好的保安員形象,不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準先動手打人。

  (十六)上班時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上崗,各崗位配發用品須妥善保管,損壞按價賠償。

  (十七)對任何記錄及投訴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實事求是上報。任何人不得隱瞞、涂改、撕毀假造,更不能利用職務之便報復他人。

  (十八)上班期間,喝水和上洗手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換班吃飯不得超過六十分鐘,每班次十二小時。

  (十九)熟悉業務,記牢有關電話號碼、聯絡信號,處理事故程序,發生火警、盜警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聽從指揮,各崗位要密切配合,參加搶救或緝拿等工作。

  (二十)要認真學習有關知識,增加法制觀念,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的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一)協助調解住戶之間的糾紛。

  (二十二)講文明禮貌,教育住戶遵守住宅區的各種規定,共同搞好住宅區治安管理,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保安員職責。

  第五條 巡邏崗位職責

  (一)當值班巡邏員要認真對所轄區域、樓層進行仔細巡查,發現可疑人或事,要禮貌查詢或做好監控,但不能無故進入業主(用戶)房內。

  (二)檢查治安、防火、防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三)檢查消防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機房門、電井門等是否有損壞和關閉,如無關閉,應將其關閉。

  (四)檢查走廊、消防樓梯等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公用通道燈光是否有熄滅現象。

  (五)檢查電器開關、水籠頭、門窗是否關好,若無,請隨手關好。

  (六)制止業主(用戶)在走廊燃燒香紙,隨時查看裝修隊、施工隊是否違章裝修或違章施工。

  (七)負責巡邏區域的車輛安全,綠化帶是否踐踏,以及公共設施是否被人損壞等。

  (八)巡查人員每天都對巡查內容進行登記,屬于損壞或不能處理的問題,及時報告隊長,隊長在每天或工作例會時交與管理處處理。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六條 門衛制度

  (一)保安人員在必要時,查詢進入小區的陌生人,并向業主解釋,以加強小區內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請諒解。

  (二)本小區按規定嚴格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嚴禁小攤小販進入小區叫買叫賣。嚴禁廢品收購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入小區,實行24小時保安巡邏和電子監控,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實行登記制度,親友來訪須經住戶同意方可進入小區。

  (三)為保護小區住戶家庭財產安全,住戶從小區搬出物品時,須請業主到物業辦公室辦理放行手續并領取物品出入證,非小區住戶人員攜帶貴重物品進出需要出示票據和登記,對未辦理物品放出手續或未登記者,值勤人員有權利拒絕放行。

  (四)嚴格落實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查詢,非住戶機動車輛(除消防、救護、執行公務警車、清潔和特許的車輛外)其它車輛未經許可一律不準駛入住宅小區。

  (五)裝修人員和臨時人員必須辦理出入證,由住戶作保證,拉運裝修材料的車輛白天必須由業主引領進入,夜間不的進入,大件物品必須有出門證可放行。

  (六)門衛室是小區的窗口,是保安的主要崗位,保安員要認真行職責,對出入小區的人、車輛進行查詢、登記、管理,并做好值班日志、監控巡更、交接班記錄等,嚴禁外來車輛和出租車進入小區,保安門衛人員應該盡忠職守,堅守崗位,確保安全,不得睡崗,不得在崗期間吃零食,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第七條 交接班制度

  (一)隊長提前15分鐘集合全隊人員,清點人數,整理著裝,隊長要簡單扼要交待上崗工作,提出注意事項,隊員對待的相關內容清楚后方可上崗。

  (二)隊長帶隊到各崗位,接崗人員距下崗人員1.5米處,立正敬禮進行交接,認真查看上一斑記錄,聽取上班值勤情況的報告。檢查通訊器材和崗位上的各種設備,物品是否齊全、完好,對上班遺留問題,及時向隊里匯報。

  (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鐘內巡查完各崗位,對上一班遺留問題及時了解清楚,掌握情況后逐一進行處理。

  第八條 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人需書面申請(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二)請假條應注明外出事由、外出、歸隊時間,經隊長確認簽字。

  (三)不按時歸隊或不經批準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一次扣除當天工資,另罰款三十元。

  (五)隊員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隊長安排,超過比例由公司批準。

  (六)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請假時間向隊長/公司電話申請。

  (七)隊員外出未按時上班的,隊長、公司都有權做出處理。

  (八)隊員私自不請假,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4

  一、員工工作紀律

  1、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2、必須按規定著裝、佩證上崗。

  3、各級員工都必須切實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布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4、各級員工都應遵循逐級請示報告的原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示報告工作。

  5、不擅自離崗,上班不得睡覺。

  6、員工調離或辭職、辭退、離開公司工作時,應將公司配備物品、鑰匙等交公司辦公室。

  7、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二、保安員崗位職責

  1、維護大門口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行駛及行人過往,保障車輛和行人的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2、著裝整齊、精神飽滿、儀態大方,熱情、禮貌、周到地回答來訪人的詢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來訪者;

  3、嚴格把好第一關,高度警戒,發現精神病患者、衣衫不整或行蹤可疑者,堅決攔阻其進入蔬菜大廈;

  4、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實做好門前的警戒工作。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人多時要注意防止失竊,防止大門口周圍有鬧事、斗毆事件發生,確保門前安全。

  5、在值班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緊急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警。

  6、及時做好當班值班巡視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7、制止閑雜人員、小商販、推銷員私自進入。

  8、對出入蔬菜大廈的.人員做好檢查登記,嚴格按照集團管理規定執行,不得偷懶,耍滑。

  9、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盜、應付突發事件的措施,發生應急事態,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于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車輛,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后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后服務車是指主要用于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于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干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調度使用:

  售后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5.2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調用,手續使用后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準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9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周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并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并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后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于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于酒后駕車或沒經批準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復制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后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托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辦法。

  5.6.1包干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干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于包干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并發放。

  5.6.1.3包干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6

  為了保障公司辦公樓的正常有序使用,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義務,營造一個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與消防管理

  (一)辦公室安全管理

  1.辦公樓的安全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保安的管理,確保保安人員履行好安保職責,嚴格落實各項安保措施,確保辦公樓安全。

  2.嚴格來訪登記制度。凡是來訪的辦事人員先由門衛告知相關部門,并在來訪登記表上登記,注明事由,再由相關部門進行接待。杜絕外來人員在辦公區域內部亂串亂闖現象發生。

  3.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部門自身的安全保衛工作。在下班前要檢查門窗、用電使用情況,離開辦公室必須關好窗,鎖好門;關閉燈、電腦等用電設施,確保部門自身安全。

  4.有重要設備、儀器儀表的部門要設專人負責,嚴格管理,避免發生財物丟失等責任事故。

  6.財務室、檔案室、配電室、設備機房、食堂、倉庫等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結合,加強管理,杜絕隱患。

  7.各部門(人員)發現重大問題和帶有苗頭性的隱患要及時匯報,及時排除。

  8.保安部門要認真檢查維護電視監控系統,確保24小時開通,運轉良好。非相關人員禁止進入電視監控室,如需要調看監控錄像,必須征得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同意。

  9.節假日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記錄。對需要加班人員須在值班處登記。對突發事件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

  1.財務室、配電室、設備機房、檔案庫、廚房餐廳、實驗室、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消防器材,設立禁止煙火標記。禁止在辦公樓內亂扔煙蒂,禁止在辦公樓非吸煙區(電梯)內吸煙。

  2.各部門員工要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擅自移動或破壞辦公樓內消防設施,嚴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

  3.各部門員工要積極參加組織的消防培訓,熟悉樓內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覺遵守辦公樓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4.妥善保管紙張等可燃性物品。嚴禁在辦公室和公共區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嚴禁私接、更改電器線路和設備。

  5.嚴禁在樓道、辦公室、衛生間及辦公樓周圍焚燒廢紙、樹葉等物品。

  6.嚴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7.安全負責人要組織相關人員經常巡視辦公樓防火情況,對重點部位加強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杜絕隱患。

  二、綠化管理

  1.綠化建設和管理是企業文化(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2.管理、愛護花草、樹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3.不準隨意砍伐、挖掘、搬移公司綠化樹木。如因確實需要者,需報辦公室批準。

  4.禁止攀折花木或在樹上釘釘子、拉繩子、晾曬衣物等。

  5.不得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

  6.不準私自摘拿花果。

  7.不準行人和各種車輛跨越、踐踏綠化帶。

  8.不準往綠化帶上傾倒污水或拋扔雜物。

  9.不準在綠化地上堆放任何物品。

  10.未經許可,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置廣告牌。

  11.凡人為造成綠化、花木及設施損壞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2.辦公樓的綠化管理由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綠化養護由專業養護人員負責。

  三、設施設備使用維修管理

  (一)、物業、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和報修

  1.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共設施,正確使用,規范操作,延長物業、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節省資源,杜絕浪費。

  2.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維修保養部門,要嚴格安照工作程序、技術要求,制訂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計劃,做好維修維護保養工作。設備運行期間,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查,檢查各項運行參數、狀態是否正常,遇到問題及時排除,并做好記錄,確保各項設備運行正常。

  3、物業及大型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由設備工程管理部門提出維修方案報領導審批。做到科學計劃,周密安排,嚴格審計,確保質量,厲行節約。

  4、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由部門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統一派人負責維修。

  四、公共環境衛生清潔保潔

  1、環境衛生設專人管理和清掃;

  2、單元門外公共區域每日清掃一次;

  3、合理分區設置垃圾桶,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4、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消毒和滅蟲除害。

  五、公共治安防范、門衛服務管理

  1、由辦公室負責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工作,發現有安全、消防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做書面匯報;

  2、門衛24小時值班,實行來客及物品出入登記制度;

  3、負責區域內的車輛管理,保證小區內道路暢通;

  4、發現安全、消防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7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注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凈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業主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筑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墻;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業主員會成員,并享有被權;

  (六)監督業主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會的決定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筑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業主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條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業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盡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門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占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六)踐踏、占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后聲猜拳、酒后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有關規定,并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居會、派出所或業會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照業主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員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起訴。

  第二十七條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本規約由業主員會根據業主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后的規約,經業主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會補充。業主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6、小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范圍: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業主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員會是業主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員會是會設主任、員共七名。業主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員會應進行催繳或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本物業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本物業管理制度由業主員會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9

  一、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發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1.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5家以上);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大廈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大廈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管理辦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發情節決定是否報告公安、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管理辦主任,詳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大事件報告表由組長簽名后上報。如組長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大事件總結表上報管理辦主任,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二、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動、盜竊、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大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當值組長。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征及損失價值。

  (3)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和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并通知殯儀館。

  (8)對涉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由保安組組長協助調查處理。

  (9)保安組組長在接報突發事件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并拍照留證。

  (10)保安組組長組織人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的大小程度報派出所、有關部門及管理辦主任。

  2.斗毆等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沖突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最快的方式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派出所。

  (4)斗毆事件中如大廈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并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往醫院。

  3.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大廈內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后,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并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4.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發現困梯,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和組長,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工程組和電梯公司。

  (2)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4)組長填寫重大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5.水浸處理程序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大廈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主管,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組長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大廈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當暫時將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大廈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大廈的積水抽排出大廈外;如水浸來自大廈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組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組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大廈的正常運作。

  6.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大廈將在短時間內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10分鐘,用緊急廣播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大廈首層;管理辦派管理員提前10分鐘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大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大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監控中心和巡樓保安員密切注視大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制造治安問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廠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是本公司對于物業管理服務的具體規定。

  第二條廠區內所有建筑物和物業設施,均受到本規章制度的管理。

  第三條凡在廠區內停留和工作的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具備與其承擔的物業服務任務相適應的經營規模和運營能力,并依法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納稅。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物維護保養規定

  第七條建筑物內部管道清潔需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八條建筑物內部外墻需要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清洗和保養。

  第九條建筑物需要定期檢查防雷設施和消防設施。

  第十條建筑物需要定期檢查通風、空調系統的管路和機房設備。第十一條建筑物的.廣告牌、招牌需要經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批準才可設置。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規定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物業管理制度,為廠區內的業主和租戶提供專業、高效、便捷、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依法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公共設施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電、供熱等公用事業設施。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保障業主和租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廠區內的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居住環境監測制度,定期進行環境監測及報告。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招租、入住、退租制度,規范物業管理服務過程。

  第四章環保規定

  第十七條所有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保護生態環境,防止環境污染,執行環境保護措施等。

  第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垃圾分類管理,做到垃圾投放應分類、有序。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拋棄垃圾,亂丟亂扔等行為。

  第二十條廠區內設施及設備的建設和改造,應考慮降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影響。

  第五章安全規定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密切關注廠區內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定期舉行應急演練和安全培訓,提高業主和租戶的安全意識。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非法入侵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管理的區域、設施和設備;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設備的環境參數及設置。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違反廠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權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等。

  第二十五條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將依法予以處理。

  第七章附件列表

  本文檔所涉及附件如下:

  1.廠區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建筑物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環境保護措施管理制度

  5.業主和租戶公約

  第八章法律名詞及注釋

  本文檔所涉及的法律名詞及注釋如下:

  1.國家環保法律法規:指國家制定和發布的環保相關法律法規。 2.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指物業服務企業注冊、備案等相關資質。 3.公共設施服務:指依法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公用事業設施服務。 4.垃圾分類管理:指遵循環保政策,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的管理。

  第九章實際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及解決辦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以下困難:1.業主和租戶對于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較高。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需要根據各項業務需求,提升服務品質和效率。

  2.新建設施和設備的建設和改造需要投資成本。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可以優化投資方案,合理規劃投資方案。

  3.垃圾分類管理可能會出現投放錯誤、混投等問題。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可以加強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定期開展垃圾分類檢查及整治工作。

  4.建筑物維護保養的費用較高。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可以進行合理規劃、節約用能、提高管理效率等方式控制維護保養費用。

  以上僅為實際執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難,具體問題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決。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1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⑵試驗消防栓系統;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物業管理規章制度7

  1 、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物業管理科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值班。

  2 、值班員工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各處水、電、暖等設施具體情況。

  3 、值班員工要認真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期間不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喝酒,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對待報修項目要及時處理,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 、維修值班的電話是保持與學校各部門聯系的重要通訊工具,不得私用,保持線路暢通。

  6 、值班員工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7 、值班員工要做到文明、主動、優質的為師生服務。物業管理規章制度8

  一. 維修回訪由經理、主管、維修負責人擔任。其中:經理回訪率不低于10%;主管回訪率不低于30%;維修負責人回訪率不低于60%。

  二. 回訪時間安排在維修后一星期之內。其中:安全設施維修兩天內回訪;漏水項目維修三天內回訪。

  三. 回訪內容:

  1. 實地查看維修項目。

  2. 向在維修現場的業主(住戶)或家人了解維修人員服務情況。

  3. 征詢改進意見。

  4. 核對收費情況。

  5. 請被回訪人簽名。

  四. 對回訪中發現的問題,24小時內書面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整改。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2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用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備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范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煙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用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用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用戶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3

  小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 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筑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墻;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筑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 業主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盡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大門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占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 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六)踐踏、占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后大聲猜拳、酒后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并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居委會、派出所或業委會委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大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委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委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大會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 本規約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后的規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4

  一、保安員崗位管理規定:

  1、加強提高各方面素質。

  2、熟悉小區治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掌握小區內的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的安全防范。

  3、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匯報。

  4、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5、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6、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7、積極配合衛生、綠化、維修等其它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問題向值班室或管理科報告。

  8、廉潔奉公,堅守原則,是非分明,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9、不得在住宅小區內介紹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接受業主贈與的財物。

  10、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11、驅趕物業范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違章人員。

  12、要按點、按時、按線路認真仔細的巡邏,加強治安管理工作,訪客進入小區應出示證件,保安人員要做好來訪記錄。小區內實行24小時警戒,保安員要著裝整齊統一,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保安崗位交接班管理規定:

  1、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字。

  4、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本上注明交接情況。

  三、巡邏員崗位管理規定:

  1、治安巡邏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責任區域分工,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

  2、治安巡邏員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撤離工作崗位或不按規定巡邏而造成的被盜案件、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各種隱患,按損失價值包賠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3、治安巡邏員發現盜竊、破壞及各種事故隱患不抓獲,不上報,不排除而貽誤時機造成損失的,除包賠經濟損失外,還要解除勞動合同。

  4、治安巡邏員如有內外勾結監守自盜者按其盜竊價值的雙倍罰款,解除勞動合同,交公安部門處理。

  5、治安巡邏員在巡邏執勤時發現犯罪分子并將其抓獲或排除大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者,給公司或廣大業主避免造成較大損失的,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公司保安人員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員的工作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管理處的所有保安人員。

  第三條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思想業務素質過硬,自覺維護物業轄區內業主或用戶以及設施的安全,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負責物業轄區門口及自己職責范圍內的`秩序,發現有人進行危險活動要及時進行制止。

  第二章保安人員內部管理規定

  第五條保安人員每周應進行開會小結,總結本周工作,對下一周工作內容進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簽到記錄以及會議記錄。

  第六條保安人員擔負著維護物業治安的義務,因此,工作安排上應有嚴格規定。保安人員請假1日以內,必須由所處崗位的負責人審批;請假1日以上,3日以內者,應報由保安主管批準;超過3日,須報經分管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保安人員請假超過1日以上者,應事先與其他保全人員協商頂班,并上報批準。

  第八條保安人員請假須續假時,應當及時告知并得到批準后方可續假,超假或者逾假不歸者,按照情節輕重作出處罰,并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保安人員值班室、宿舍只準張貼公司統一制訂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常用規范、值(排)表等文件,張貼(懸掛)必須整齊劃一

  第十條桌面保持干凈整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桌屜里物品擺放有序。

  第十一條宿舍的地面、門、窗應保持干凈、無塵、無明顯污跡,床鋪上的被子、枕頭必須擺放統一

  第三章保安人員儀表規定

  第十二條注意儀表,制服要勤洗勤換,保持整潔,待人接物有禮貌。

  第十三條統一著裝,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飾物,留長發、長指甲和蓄須;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穿拖鞋。

  第十四條言談舉止文明、大方、得體、態度和善、精神飽滿。

  第十六條保持值班室、住宿處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第十七條執勤時不準喝酒。

  第十八條不準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利用娛樂之便賭博或變相賭博。

  第十九條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第二十條自覺接受業主(住戶)的監督和投訴。

  第二十一條做到微笑服務,對待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對業主(住戶)反映的情況不推諉、不回絕。

  第二十二條禁止其他有損保安人員形象的行為。

  第四章保安人員交接班規定

  第二十三條接班保安人員要做好更換制服工作,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上崗領班要召開班前會議,布置當日工作。

  第二十四條交接的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記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員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條交接時,先查明下崗人員的手持對講機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及時上報,然后進行崗位遺留問題的交接處理及記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條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后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并簽名。第二十八條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并通報批評。

  第五章保安人員獎懲規定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況下公司對保安人員給予獎勵。

  1.拾金不昧者。

  2.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

  3.積極協助當地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4.為搞好物業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顯著者。

  5.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6.年終被評為“優秀員工”、“先進集體”。

  第三十條下列情況下公司對保安人員給予懲罰。

  1.對公司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3.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

  4.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頂班者。

  5.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6.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7.值班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收看電視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者。

  8.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者。

  9.酒后執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

  12.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

  13.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

  14.思想不純,見利忘義,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條根據第二十四條中所列情節的輕重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對于一些性質惡劣者,影響極壞者應辭退或開除;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保安人員巡邏簽到規定

  第三十二條巡邏路線的制定。巡邏路線及巡邏工作職責由經理制訂,巡邏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邏力量和人員,并對巡邏人員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十三條巡邏人員要做好各處角落的檢查工作,做好簽到記錄,為下一批巡邏人員有據可循。

  第三十四條巡邏力量的組織。保安主管根據巡邏路線、巡邏密度、巡邏的內容確定巡邏組的配合、巡邏人員的搭配、巡邏人員的編組,分白班,夜班兩班。夜班每組必須兩人以上。

  第三十五條日常巡邏路線

  1.整治亂停亂放,確保停車秩序,保持道路順暢。

  2.認真查看各條巷道的公共設施是否完整。

  3.細致檢查各處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巡邏要求

  1.上崗前檢查和配帶對講機,夜間巡邏根據需要還須配帶械具。確保器材完好,接受領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邏路線和當天工作要求。

  2.根據工作要求按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巡邏,作好巡邏記錄和到位點簽到記錄。

  3.發現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用對講機與監控室報告,并采取措施嚴密監視。

  4.夜間巡邏發現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時處理,采取臨時性措施,又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和落實。

  5.巡邏時有禮有節,規范服務,文明執勤。

  6.下崗前檢查器械使用情況,寫好工作記錄和交接。

  第三十七條檢查

  1.保安主管在每個巡邏班次時間內檢查不少于一次,每責任區提查一次,班長會面檢查不少于兩次,保安主管對夜間崗必須進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須檢查各管理處巡邏隊員巡邏棒的使用情況以及巡邏棒的數據。

  3.凡檢查巡邏棒數據發現漏檢情況的,依照班次檢查按漏檢一次罰款兩元。

  第三十八條收發、保管。由保安主管負責每周收發簽到表或者巡邏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門處理并且打印出有關巡邏數據進行查核。

  第三十九條責任。隊員如果丟失或損壞公司財物一律按原價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一)門崗保安員職責

  1.著裝整齊,按規定上崗交接班,忠于職守,在崗時不得與其他無關人員聊天。

  2.負責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的檢查,嚴格按規定登記。對不符合要求進入小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禮貌勸阻,對可疑情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5.嚴禁收買、推銷、小販等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內,不準裝修隊擅自進入小區自找“生意”。

  6.禁止2.5噸以上貨車進入小區,嚴禁危險品進入小區。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各責任崗保安員職責

  1.負責各責任區內的樓宇,通道,停車場,綠化地,車輛及其它公共場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當班時間內對本區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管好進入責任區的車輛,保持道路暢通,車輛停放有序,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已上防盜鎖;注意司機和車輛在開車前有無異樣,發現可疑立即查證,以確保安全。

  3.負責責任區內的清潔、綠化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各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5.負責責任區內裝修施工人員管理。裝修材料不準隨意堆放,在規定時限內不準施工,防止影響其他住戶休息;余坭、裝修垃圾要及時清走,不準放入垃圾桶內。

  6.負責接受業主投訴,收集業主(住戶)的意見,及時通知服務中心,主動熱情為業主(住戶)排擾解困。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監控中心保安員職責

  1.監控室值班的保安員要全面熟悉監控室內的設備功能和使用程序與方法,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負責對重點部位和可疑情況的電視錄象工作。

  4.負責錄象帶的保管工作。

  5.負責查出報警位置,及時調動保安員現場查看并處理。

  負責接受白天和夜間業主的投訴,并及時通知有關專業組進行處理,積極主動為業主(住戶)排擾解困,業主(住戶)反映的。有關問題要主動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爭取盡早解決。

  7.做好資料保管,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不準向無關人員談及監控室的運作情況和值班情況。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工作。

  (四)巡邏崗保安員職責

  1.負責按規定巡邏路線和規定時間巡查所轄物業,留意治安消防情況,并作好記錄。

  2.負責查詢可疑人員,及時將推銷及閑雜人員勸離轄區內。

  3.監督檢查業主(住戶)裝修現場的治安消防情況,及時處理違章裝修。重大違章裝修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

  4.負責巡查轄區內設備房、公共設備設施和清潔綠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服務中心。

  5.負責頂替需要短時離開崗位的保安員。

  6.負責巡查停車場治安、消防情況。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停車場保安員職責

  1.維護停車場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導車場的流量,保證交通暢順,協調和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2.提醒業主(住戶)或客人離車前關好門窗,帶走車上貴重物品,作好巡檢工作,保證車輛安全。

  3.嚴禁裝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勸阻超高、超長車輛進入車場。嚴禁車輛亂停亂放。

  4.車場內出現治安糾紛或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疏導和處理。

  5.認真按規定巡查車場車輛、消防設施及衛生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一級匯報。

  6.認真、如實作好值班記錄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熱愛本職,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石家莊保安公司負責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牢固樹立“業主至上,服務第一”的服務宗旨;和“忠誠公司,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

  三、堅持原則,明辨是非,敢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如發生火災、盜竊、兇殺等突發事件,保安人員必須做好必要的應急處理并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本小區物管站和轄區派出所。

  四、堅持預防與打擊處理相結合,進行經常性治安防范巡視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物管站。

  五、嚴禁外來閑雜人員進入小區,來訪人員必須登記,準許后方可入內。

  六、對進出車輛和停放車輛要嚴格管理,統一指揮,嚴禁亂停亂放;石家莊保安公司未經登記允許不得進入小區,嚴禁貯裝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七、做好各項登記及交接班記錄。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關部門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在公司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小區內住戶的人、財、物的絕對安全,為小區內的業主創造的一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的環境。

  1、組織、布置、協調好保安部門的日常工作。

  2、熟知小區樓層的安全設施、設備。配合、協助公司物秘部負責搞好接待、解決和處理好住戶所提出的問題或投訴。

  3、制定、執行和落實好公司關于安全方面規章制度,并負責督促和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為公司主管的表彰和處罰提供切實可靠的依據。

  4、如發生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必須到現場指揮,當好上級主管處理好事故的參謀。如公司主管不在時,先調動人員處理事故,防止事態的擴大和發展,事后上報公司主管。

  5、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石家莊保安公司負責對小區住戶進行法律知識、安全常識的培訓。

  6、部署、督促、檢查下屬的工作,檢查和總結保安的全面工作,為公司主管月底和年終的總結、表彰、處罰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7、有知才、育才、用才的能力和管理方法。

  8、工作上講務實、講策略、重實效,帶領全體保安人員,圓滿地完成公司主管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5

  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解讀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屆人大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新規6月1日起施行,《廈門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一、業主大會召開問題

  1、《規定》明確要求建設單位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法定條件后30天內,應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或鎮政府提交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建設單位未提供報告的,業主也可以向街道辦等自行書面提出成立申請。

  2、《規定》明確由建設單位承擔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所需的經費,并協助街道辦或鎮政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3、街道辦或者鎮政府應當在接到書面報告或者請求之后30天內成立籌備組。

  二、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業主委員會成立規定

  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規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積比例預留未開發物業的委員名額,以保證后期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物業更換問題:舊物業被炒,2個月內須交接撤出

  1、《規定》明確,對物業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加強信用評價和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對違法違規嚴重的物業企業要列入警示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本市的物業服務競標。

  2、對那些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或者業主大會表決“炒掉”的舊物業,《規定》明確,舊物業應在合同終止或者決定之日起60天內撤出服務人員,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同時移交有關資產、物品和費用。

  3、拒不撤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列入警示名單,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依法吊銷或提請吊銷其資質證書。

  四、物業經營收入須在顯著位置公示

  1、《規定》明確規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扣除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經營管理費用支出不得超過經營收入的30%。成立業委會后,具體管理成本與經營收入比例由業委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約定。

  2、新規實施后,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公共收入將重點列入主管職能部門監管。新規明確,扣除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應存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戶,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用于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以及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的支出。

  3、《規定》還要求經營收入的收支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和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業主可以進行監督。

  4、專項維修金屬業主所有。首期專項維修金由建設單位按照造價計算的投資總額的2%,在竣工驗收備案前一次性劃入專項維修金專戶,并按棟(戶)建賬。

  五、物業違規管理規定

  1、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為業主指定搬運、裝修等特約服務,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業主自由選擇搬運、裝修等服務。一旦違反規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還將列入警示黑名單。

  2、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一旦發現違章搭建、裝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響相鄰權的問題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接到報告后,對正在實施違法行為的,將書面通知供水、供電單位。供水、供電單位應當配合,暫時停止供水、供電直至業主或者使用人改正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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