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財務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管理制度1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
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制度4
根據高縣教育局關于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后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準,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系,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并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決算,并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后,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項目,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項目給教師公布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并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5
為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轉市紀委等單位關于全面推行村賬鄉(鎮)代理,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村賬鄉(鎮)代理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1、村集體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托鄉鎮村賬代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村財務管理機構設立財務負責人1名,報賬員1名,如有特殊要求,報“中心”批準可增設助理會計1名。財務負責人一般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若村已建立村經濟合作社,財務負責人由社長擔任。
2、村財務負責人全面主持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村合作經濟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主持制訂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決算報告,并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2)代表本村簽訂各項承包合同和其他經濟合作協議,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的兌現、結算工作。
(3)維護財經紀律,按照制度規定和財務預算,開源節流,做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把好財務審批關。
(4)支持并督促村報賬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理并按時完成各項財務收支結報等工作,對本村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總責。
(5)定期組織財務檢查,清理核對賬目,盤點財產物資,收回應收欠款。
3、村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出納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結算票據和收款收據;對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符合規定,憑證要素或審批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條例,定期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做到賬款相符。
(2)及時整理好有關收付款憑單、附件和證明,填好出納結報表,每月(每季)按時向“中心”報賬。
(3)記好有關財務備查簿。做好應收、應付等往來款項的記錄和債權債務結算工作。季未把應收款明細清單報村兩委負責人和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
(4)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各種承包合同的管理、結算、兌現、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做好文書及檔案工作。
(7)定期向群眾公布財務收支賬目。
二、財務預決算
1、財務活動實行計劃管理,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年初在編制財務預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財務預算和決算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終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預算和決算年度與會計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預算方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提出,上報“中心”審核,再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中心”備案,并在公開欄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化的,如追加預算外建設項目、大額設備購置或其他大額支出,必須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原預算進行修改,并按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布、報送、備案工作。
5、財務負責人必須在財務預算指標內,依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把好財務收支的審批關。
三、貨幣資金管理
1、本村貨幣資金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管貨幣資金。
2、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送存銀行,不準以存折形式存入銀行。本村只能在當地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不準多頭開戶。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七不準”原則。即: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擅自出借集體資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3000元,超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現金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一切支出,除規定可以用現金支付外,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以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5、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空白支票憑證由村報賬員保管,預留銀行印鑒由“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分別保管,其中村財務專用章由“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6、本村使用資金,由村報賬員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屬日常資金使用的,開具現金支票;屬工程項目等較大資金使用的,憑原始憑證,開具轉賬支票,報“中心”審核后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四、財務審批
1、健全財務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票據內容應完整、真實,經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簽字或蓋章,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財務負責人長期(指連續3個月以上)外出,應書面委托村委會其他成員行使臨時財務審批權;若遇村財務負責人不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村財務無法及時報賬,村民(代表)會議可在村委會其他成員中重新確定財務負責人。
2、審批權限。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和村主任聯簽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經費支出由村主任審批;1000元至5000元的經費支出,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簽;1萬元以上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村財務負責人的費用支出由村主任審批。
3、村干部報酬和通訊設備及費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報酬或誤工補貼標準、通訊費用標準等由村兩委研究提出,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列入當年預算。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得公費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和小汽車。
4、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規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5、堅持取消村級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村干部到上級有關部門辦事不得動用村集體資金宴請;嚴禁動用村集體資金以拜年、慰問等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送禮金、禮物等,否則所支的`費用均由當事人自負,并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6、違反規定擅自審批或付款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資金損失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負責賠償。
五、收支結報
1、本村財務收支實行月(季)報制,于每月(季)后3日內由村報賬員到“中心”報賬。
2、財務收支票據一律經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符合規定的加蓋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專用章后,報“中心”審核入賬。
3、非出納人員代收各種款項時,應在收款后3日內向村報賬員結清。
六、票證管理
1、村集體一切經濟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發票收款。收款收據憑購領證向“中心”購領。
2、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不得拆開使用,開具完畢的票據要及時交“中心”登記核銷,多本票據按領用先后順序開具。
3、領用的收款收據由報賬員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七、財產物資管理
1、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財產管理,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財產物資要建立財產、物資專用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及時加強維修保養。
4、健全入庫、保管、領用手續,入庫時應清點驗收,出庫時應經批準由領用者簽名。
5、固定資產的更換和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要經鄉鎮審查批準。屬于不正常報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作價轉讓,做到合理估價,及時收回價款。年終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清理工作。
6、財產物資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并要簽訂協議,落實責任人,按規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費,并上墻公布,接受監督。
7、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債權債務管理
1、村集體發生應收應付經濟業務應全額列入賬內核算。村報賬員要建立應收應付分戶明細登記簿,詳細登記欠款單位、時間、金額、原因等應收應付經濟業務。
2、村委會要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債權,并努力減少債務。
3、村報賬員應加強與“中心”會計溝通與聯系,及時核對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每年至少核對2次,使兩者賬賬相符。
4、村集體的應收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報鄉鎮“中心”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九、民主理財
1、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負責本村民主理財工作,其具體理財職責是: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財務預算、收益分配、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員工資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和實施情況;檢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村財產物資管理情況;查閱審核財務賬目和群眾反映的有關財務問題;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2、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本村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5日為理財日,定期召開理財會議,審核村準備結報的有關票據,對有異議的票據,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由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作出解釋;若對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的解釋,不能通過的,村委會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無異議發票應及時蓋上監督章,并做好理財記錄。
3、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正確行使職權,不得借民主理財之機,妨礙影響財務管理工作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如遇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主理財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村賬不能及時上報“中心”的,村黨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兩委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罷免其成員資格。若村民代表會議不能罷免其成員資格,村兩委可書面報告鄉鎮村賬代理工作聯席會議批準,村賬先報“中心”入賬,以后再進行集中理財或審計。
十、財務公開
1、內容: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工程項目承包、村干部報酬、村集體土地補償款收支、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等情況實行明細公開或專項公開。公開內容由“中心”提供并蓋章。
2、時間: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15日至20日為公開日。
3、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布。積極創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公開形式,推行網上定向公開。
4、程序:由村報賬員定期向“中心”領取財務公開表,經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后,在村務公開欄公布,并做好財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財會人員管理
1、村報賬員要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內必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業務培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上崗證準許其上崗,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村(社)的報賬員。
3、村報賬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受村兩委換屆影響。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聘或撤換。村報賬員在年度民主評議村干部活動中被評為稱職者可連聘連任,累計2次評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4、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由村黨組織提出初步人選,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若村兩委聯席會議存在較大爭議,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經公開考試選拔確定人選。確定的人選報鄉鎮“中心”審核后備案。
5、村報賬員的報酬與福利待遇原則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7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簽。我校單據聯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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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本單位的具體規定(略)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采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戶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后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后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車輛修好結束后,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簽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余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準。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后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周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后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干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干部200元,處級干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并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后,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或余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采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采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采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并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并報請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并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范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準。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并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準(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后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第八條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后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系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設備、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臺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墻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后勤處;
②專用教室制度要上墻;
③帳與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后勤處聯系,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后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并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設備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準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定借期歸還,超規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對鎮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簽經手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采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并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規范學校收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為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證收支行為規范化;增強教職工民主理財意識,積極有效地進行財務監督,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不正之風,進一步促進行風建設。
二、財務公開的原則
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和公正的原則。
三、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學校獎教獎學制度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尤其是公務接待、會議、用車等費用支出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的劃撥標準、總額及累計撥款情況;
4、重要財產、物資的采購和處置情況;
5、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社會保障繳費情況;
6、建設工程項目和較大修理項目經費落實以及公開招投標情況;
7、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8、其他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四、財務公開的`方式
1、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宣傳欄,公示學校資金收支情況;
2、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會議,公布學校資金收支結余情況。
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體現,要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進行,一般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的內容要留有圖片和影像資料備查。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我鎮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范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我鎮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及XX縣財政局財政財務精細化管理考核要求,結合本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1、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2、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凡納入財政管理的單位必須按照統一賬戶、統一標準、統一審批、統一審核、統一票據的要求進行規范。做到“分級預算、核算統一、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
3、全面實施預算化管理
成立由書記任顧問,鎮長任主任、人大主席、常務副鎮長、分管財政領導、財政所長、總會計為成員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制定預算方案、監督預算的執行、審定預算外資金的追補。
財政所根據預算方案執行管理,預算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向黨政人大通報執行情況。
非生產性支出超出預算的單位,一律停止辦理報銷。其他突發性事件或中心工作需要超出預算支出時報預算管理委員會追補。
4、機關及各站所人員工資及補貼由鎮財政統一打卡發放,納入各站所年初預算。鎮黨政、人大、紀檢監察開支由鎮財政負責;財政所、經濟發展辦、水管站、綜治辦、規劃站、安監站、環保站、文化站、農推中心、林業站、實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撥”,差額自籌、適當補助的管理辦法;民政所、計育辦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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