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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5 18:58: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車輛管理制度【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管理制度【薦】

車輛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用車安全,節約油費及維修開支,保證工作用車,特規定如下:

  1.按照分級管理、統一監管的原則,局人秘股負責對全局的車輛使用情況和駕駛員進行監管,局機關車輛由人秘股直接管理。

  2.班子成員對應的車輛要盡量保證分管股室和項目部的工作用車。

  3.因公急用,經請示局主要領導,人秘股長可調派局任何車輛。

  4.領導外出不帶車時,車輛應入庫停放,其他人員和駕駛員不得擅自使用。

  5.公車不準用于婚喪嫁娶,車子出市區司機一定要向人秘股長報告,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6.車輛保險由人秘股統一辦理,駕駛員應按交通部門規定做好年檢工作。

  7.車輛加油實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秘股統一辦理油卡,計財股按時向卡內充值。越野車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車輛每月充值1200元,節余留下月使用,不足部分由車輛使用人向人秘股提出書面申請,經局長批準后,計財股根據批準的'金額補充油費。

  8.車輛維修本著“合理支出,節約費用”的原則,全局車輛統一在定點廠維修。維修前,駕駛員應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辦公室審批,300元以內由人秘股長批準,300元以上由局長決定。

  9.車輛修理完畢,由駕駛員檢查、車輛管理人員審核后一并簽字,未經審定或不在定點修理廠進行維修的(經局長同意,市外、長途應急修理除外),一切費用概不報銷。

  10.堅持車輛管理統計制度。人秘股對行駛里程、耗油數量、維修費用進行每月統計、半年小結、全年核算,并及時呈班子成員審閱。

  1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嚴禁酒后駕車,人為造成違章罰款不予報銷;要經常檢查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上班時間應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隨叫隨到。

  12.駕駛人員在行車中發生事故,不論責任如何,必須立即向人秘股和局長報告,24小時內提交書面事故報告;隱瞞不報的,一切后果自負,并追究相關責任。

  13.全年行車安全,沒出現事故、車輛保養好的,年底發放交通安全獎300元。

車輛管理制度2

  1.所有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配合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須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所有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安全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所有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所有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須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所有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須按先后順序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和落實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制定環衛車輛安全操作制度。

  1、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積極參加交通安全委員會的安全會和交通宣傳等活動。

  2、不準酒后駕車、強行超車和違章超速行駛。

  3、認真執行車輛“三檢”制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行。

  4、車輛在通過鐵道口和交叉路口時,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車輛在加油時,不允許打手機,不準吸煙和明火出現。

  6、做到文明操作、禮貌待人。

  7、加強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許在工作間內吸煙、點燃明火及往中轉箱中丟帶火的煙頭,無關人員禁止操作機械設備,外來人員禁止進入工作現場。

  9、定期檢查配電箱、操作開關,用電線路的設施、設備等其它用具,設備是否漏點。

車輛管理制度4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后,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為原始憑證并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并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為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系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后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車輛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6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車輛: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車輛管理

  1、機負責維修、檢驗、保養、清潔等。

  3、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4、駕駛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車輛管理員說明原因。

  三、車輛使用

  1.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以外人員使用、不得將車輛給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2.單位員工借用他人車輛或自帶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費用后果均有責任人自行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系。

  3、駕駛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四、車輛使用費用管理

  1、每次出車產生費用時,司機應及時附上報相關的憑證交給車輛管理員審核整理。

  2、車輛管理員應認真審核并保管司機的行車記錄。

  3、由于司機違章造成的費用,由司機全額承擔。

  4、車輛管理員應每月核對車輛的實際行駛里程與《車輛行駛記錄表》的'總里程,將誤差控制在5%以內。否則,應徹查原因并予以糾正。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車輛管理員負責對公司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數必須相符。

  2、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人從公司借支現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墊付,再憑相關票據到公司報銷。

  3、駕駛員在加油后,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順序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登記;否則造成加油數據無法確認的,車輛管理員有權對該駕駛員批評或處罰。

  五、車輛保養

  1.車輛應建立保養手冊錄保養時間、地點、保養內容、保養里程。

  2.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負擔。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應與車輛管理員聯系請求批示。

車輛管理制度7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為確保三不傷害及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生產車輛安全使用制度及實施細則。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車輛實行設備部生產車輛車隊長負責制,車隊長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生產車輛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督導工作。

  公司指定的專職司機或維修工才能操作和保養車輛。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駕駛員不得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建立健全車輛維護、檢查制度,確保車輛正常工作。

  二、安全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章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知識的學習。

  駕駛員添加油時,嚴禁將不同的油液混用,不得亂加油液。

  駕駛員要做到:一不超載超速行車;二不強行超車;三不開冒險車;四不酒后駕車。

  行車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廠內行車不得超過20公里時速。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駕車前要做到安全檢查,首先檢查輪胎有無虧氣;潤滑油、燃油、冷卻液、剎車油、方向油等是否正常,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要不定期的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和燈光信號。

  駕駛員每周檢查兩次檢查有無三漏現象,消除油、水、氣管接頭等密封面的漏油、漏水、漏氣現象,檢查各緊固件有無松動,潤滑系統。

  做到勤查、勤看、勤發現、勤修理,保證車輛正常運轉,確保萬無一失。

  四、車輛安全管理獎懲實施細則

  人員管理細則

  1)生產車隊隸屬于公司設備部,所屬職工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考績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有違規按照相關制度執行。

  2)車隊長負責車輛日常安全管理、車輛調度、制度完善、人員管理考核、車輛運行巡檢、制定維修計劃,督導維修工作等。

  3)車隊長每日填寫工作日志(即:巡檢情況、人員安排、車輛維護、維修登記等),每月底交設備部存檔。

  生產車輛管理通用細則

  1)如發現車輛故障仍繼續運行,隱瞞不報者,罰款50元。

  2)每日經常檢查油位,車輛因缺燃油無法啟動才加油的,每次罰款50元。因缺油(潤滑油、燃油)造成車輛損壞的',按損壞件的20%賠償。

  3)輪胎使用不到三個月爆胎罰款20元;新輪胎使用不到一周爆胎罰款50元。

  4)由公司指定的專職人員才能駕駛車輛;駕駛室內不得有閑人乘坐,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5)駕駛員不得穿拖鞋駕車,隨時檢查剎車系統是否正常,否則罰款50元。

  6)嚴禁酒后駕駛車輛,一經發現罰款100元;第二次開除,扣罰當月工資。

  7)不開超速車,不強行超車,倒車時關注周圍行人或車輛及建筑物,防止事故發生。

  8)上班時做到人不離車,不準帶耳機、不準玩手機,確保安全生產,如有發現,每次罰款50元。

  9)定時、定量的工作項目,非機械和不可抗因素外,逾期或未完成的,扣發當日工資。

  10)對待客戶司機要和藹、講禮貌,不得謾罵或索要財物,一經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開除,扣發當月工資。

  11)非工作性質或公司領導安排,私自將車輛開出廠區或礦區,每次罰款100元。

  12)車輛安全駕駛滿一年未受處罰者,年終給予表彰獎勵。

  13)駕駛員違規受罰者,取消當年評先資格。

  3、裝載機、挖掘機管理專屬細則:

  1)鏟斗內不得站人,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2)鏟尖損壞兩個以上繼續運行者,一次罰款20元。

  3)鏟料、倒料是車速一定要放慢,嚴禁使用沖擊的方式鏟料,發現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開除并扣除當月工資。

  4、汽車類管理專屬細則

  1)駕駛員不得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上尾礦壩的車輛須先行確認壩上道路通暢,無松散砂石方可行車。

  2)每周吹一次空濾,檢查各緊固件是否松動,及時緊固。

  5、車輛維修管理細則

  1)維修方必須保證每日3人編制,負責車輛維護和維修。不足3人造成誤工,每次處罰300~500元。

  2)公司為維修方提供的檢修車間和宿舍屬于公司財產。維修方需確保室內防火、防盜和衛生安全,一并納入公司生活區每周安全衛生檢查體系。

  3)遵循“養修結合,以養為主”的原則,做好日常保養和維修,故意拖延保養、維修工作,扣罰當日承包費。

  4)服從生產車隊長的正確指揮督導,做到隨叫隨到,及時維護維修。

  5)遵守《輪式裝載機使用維護保養制度與操作規程》。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著安全、節儉、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其他貼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準后方可打車外出。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并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后,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堅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并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準后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景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景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職責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景,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職責人承擔一切后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景,另行確定職責。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職責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職責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異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忙。

  19、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0、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職責者報告。

  21、個人形象

  a.司機要堅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堅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堅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回到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景憑票報銷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資料。

  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車輛管理制度9

  近年來,隨著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送貨車輛一律從后門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后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任何來訪的車輛一律從后門入校。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憑處室、部門負責人出門證明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所有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學生自行車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指定地點,要鎖好。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值日師生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保衛工作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后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學校校長室解釋并執行。

  2、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0

  1.0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2.0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3.0職責

  3.1車管員職責

  3.1.1協助綜合事務部經理做好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各項管理工作。

  3.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3.1.3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1.4負責安排公司車輛的保養、年審和二保工作,對公司審批權限內的車輛保修進行監督和安排車輛進廠。

  3.1.5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3.1.6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級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3.1.7負責調度車輛,安排駕駛員各項工作。

  3.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2車輛安全員職責

  3.2.1協助車管員完成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處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糾正和預防。

  3.2.2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3.2.3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3.2.4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3.2.5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3.2.6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3.3專職駕駛員職責

  3.3.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3.3.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3.3.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3.3.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3.3.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3.3.6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3.3.7每年與公司簽訂一次《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4.0工作內容

  4.1車輛的使用

  4.1.1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車輛(含公司領導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均由綜合事務部統一調度,各部門用車均須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后送交綜合事務部車隊,由車隊按公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安排車輛,并經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后出車。

  4.1.2公司車輛原則上只限于在__高速公路線內行駛,駛離__高速公路線外預計超過2小時,應通知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備案。

  4.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4.1.4車輛—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

  4.1.5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4.1.6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4.1.7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2車輛的維修

  4.2.1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維修費在__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3000元-5000元的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5000元以上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2.3修理后所有更換的零配件,必須帶回交車輛管理員檢驗認可。

  4.3獎懲辦法

  具體參照《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之獎懲辦法執行。

  5.0附則

  5.1本制度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制訂和解釋。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5.3附件: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車輛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范車輛管理,保證車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于我局所有職工(包括勞務派遣員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使用管理

  第三條辦公用車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并指定車輛管理員具體負責。

  第四條局領導不設專車,局領導和各科室工作人員因公事用車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予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去沈陽市(包括撫順、本溪、遼陽)以外的地區出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駕駛員出車。特殊情況下如辦公室人員因工作脫不開,由用車部門可安排開車技術較好的職工開車。

  第五條嚴禁公車私用,違者按有關文件規定處理。

  第六條用車登記。辦公室統一協調派車,用車前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登記表”,用車登記表分為用車部門、用車事由、帶車人姓名、司機姓名、前往地點、行駛里程、出發時間、交車時間、取車時車況有無異常、交車時車況有無異常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每次用車都要登記。登記完畢,到管理員處領取車鑰匙、加油卡。

  第七條油料管理

  1、辦公室統一購買加油卡,車輛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則上不準在外現金加油。各科室用車時,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卡,加油時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車時粘貼在用車登記表的加油小票粘貼處。

  2、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加油卡時,駕駛員應與車輛管理員溝通,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以現金方式加油,詳細記錄時間、地點、升數、現金額,回單位及時核報,并在加油小票粘貼處寫明情況。

  3、車輛管理員要視行駛里程對加油情況審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條車輛管理人員應加強車輛情況檢查,不派有故障、未檢驗合格、保險到期的車輛。

  第九條車輛行駛證放置在車內,車輛管理員要定期檢查,防止丟失。

  第三章安全行車

  第十條駕駛員出車前要對車輛認真檢查,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前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帶病駕駛。

  第十二條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通訊工具要保持24小時暢通,便于隨時掌握車輛情況。

  第十三條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條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將車借予他人或非駕駛人員駕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第四章車輛停放

  第十六條當日能返回的派車任務,車輛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必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

  第十七條當日不能返回的派車任務,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并將車輛鎖好。

  第十八條除確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單位外,下班后、公休及節假日公務用車一律回單位停放。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車輛保養。車輛管理員負責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車,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確保車輛完好。

  第二十條車輛維修。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車輛在維修的過程中,車輛管理員必須在維修現場進行監督,如發生項目變動,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經同意后方能維修。長途出車發生故障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提出修車意見,經同意后進行修理。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第五章責任劃分及內部問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車輛管理,及時清潔、保養、排除故障、檢車、購買保險,使車輛處于完好狀態。

  第二十二條如派出車輛有故障、檢驗過期、保險過期:

  1、出車之前用車部門發現,辦公室負全部責任,追究車輛管理員責任。

  2、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無責任的事故,辦公室和用車部門各付一半責任,由辦公室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3、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負部分或全部責任的事故,用車部門負主要責任,辦公室負次要責任。由用車部門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在派出車輛合格的情況下,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在行車過程中發生問題,如果因駕駛員駕駛資格或違反交通法規原因導致保險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在行車及停車時因違反交通法規所產生的'處罰由用車部門和駕駛員負責。

  第二十六條酒后開車、將車借予他人、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等以上行為發生嚴重后果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行為人承擔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條未進行登記或未告知車輛管理員,私自用車的,出現問題,行為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未經車輛管理員同意,現金加油的,不予報銷。

  以上行為如果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受到刑事處罰我局將會依照《公務員法》給予相關處理。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2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車隊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科學化的管理水平,為確保車輛統一管理和行車營運安全,樹立環衛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強凝聚力,不斷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第三條站車隊堅持高效、安全、整潔的工作理念。車隊具體負責全區垃圾轉運、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庫等環衛設施機械部分維護、全站車輛安全、保養和管護,其他交辦工作。

  第一章職業道德規范要求

  第四條愛崗敬業、遵紀守法、規范操作,文明駕駛、主動熱情、態度謙和,團結友愛,及時運送。

  第二章勞動紀律標準

  第五條車輛一律按車隊的調度命令行車。

  第七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按操作規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駕駛車輛,并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駕駛人員駕車時必須精力集中,確保行車安全,在行車中嚴禁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

  第九條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路卡,以上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第十條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第十一條駕駛車輛時嚴禁穿拖鞋、閑談、吃東西、酒后駕車,嚴禁行車中接、撥打電話。

  第十二條駕駛員嚴禁在車內、油庫吸煙及攜帶明火。

  第十三條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置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十四條駕駛員必須積極參加車隊或者站組織的安全活動,服從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駕駛員在行駛期間,應與其它車輛保持一定的距離。車輛必須在車隊指定地點停放。

  第十六條隨車裝卸工必須隨車做好密閉轉運等工作。

  第十七條車輛在路途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在車后安全距離的醒目地點放置隨車的紅色三角標牌,并打開應急燈,提示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條駕駛員在收車時必須做到“三勤三檢、日常巡檢”。

  第三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車隊要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事故處理,安全考核,臺帳及車輛和駕駛員分類管理檔案。切實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條駕駛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和敬業精神,確保優質服務和行車安全。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必須努力學習政治、業務,安全知識,掌握垃圾裝卸操作規程,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水平。掌握垃圾裝卸、運輸操作規程和消防滅火技能。必須參加站組織的消防演練,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條車隊每月開一次例會,小結當月運行情況,并組織駕駛員學習遵章守紀安全知識。

  第四章車輛及設備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車隊要按照“一車一檔案”落實專人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制度,對每臺車及設備交付使用的時間,運行公里,保養換件、維修檢查、投訴處理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并存檔。車隊根據檔案記載和實際運行情況,定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第二十五條每臺車必須明確專職駕駛員,駕駛員對車輛的各種手續及隨車工具備件、電瓶、備胎及車輛各個操作機構進行全面負責。車輛更換駕駛員時,對以上物品進行登記簽字,如有損壞丟失查不出責任人者,由駕駛員負責賠償。嚴格做好駕駛員的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車輛完成任務后必須開回車隊安全停放,不可將車輛放在車隊以外(特殊情況停放車隊外指定地點須經車隊報站領導同意)的任何地點過夜,否則造成的任何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七條車輛如有故障駕駛員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及時排除和修理,小故障當天必須排除,否則造成不能出車的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八條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車輛帶故障上路行駛。

  第二十九條車輛附件在車體上固定牢固,傾斜度不超過允許范圍。

  第三十條車輛的油泵、呼吸閥、密封蓋、膠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齊全堅固。

  第三十一條汽車必須配備一個以上干粉滅火器設備,質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適宜,使用方便。以上設備,要求駕駛員勤檢查、勤保養。

  第三十二條按市局制定的標識要求,統一噴涂規定標識,車門噴涂自井及自編號。

  第三十三條經常保持車容整潔,無明顯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條駕駛員在裝卸、運輸各環節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第三十五條車輛進入作業現場,駕駛員應嚴格按照垃圾庫及垃圾廠的相關要求作業。

  第三十六條裝卸工必須隨車并確保垃圾密閉轉運。

  第三十七條每日收車垃圾轉運車必須如實填報當日垃圾轉運工作量。

  第五章車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嚴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環字〈20xx〉36號)執行。

  第六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的規定

  為了保證安全行車,加強車輛保養,增加車輛的使用壽命,降低備品、備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三十九條運輸車輛的維護

  1.日常維護: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必須對車輛外觀,發動機外表進行清潔,保持車容整潔。對車輛各部位潤滑(脂)、燃油、冷卻液、制動液等各種工作介質、輪胎氣壓進行檢測補給。確保行車安全。

  2.一級維護:是由駕駛員負責對車輛做定期維護保養作業。其中心內容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系統的靈活、可靠性。

  3.二級維護:是由保修組或者指定維修企業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必須按期執行。

  4.車隊每半年對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查,并將車輛維護情況分車、分次計入車輛技術檔案。

  5.駕駛員在維護過程中,要確實落實一保、三檢、四勤的優良傳統:一保:保持車輛各部衛生良好,車容整潔。

  三檢:

  1、檢查剎車、轉向、傳動是否靈敏有效。

  2、檢查各部儀表是否工作正常,機油、水是否充足。

  3、檢查各部件是否松動和有無滴漏現象。

  四勤:

  1、勤緊固

  2、勤保養

  3、勤潤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條車輛的維修:

  1.車輛必須做到定期維修、保養,落實車輛維修、保養制度,堅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行車。

  2.車輛維修本著保證質量、厲行節約、降低費用、滿足工作需要的原則,達到快修、細修、嚴修的目的。

  3.車隊對車輛的輪胎編號進行登記,并注明備胎的號碼,凡行駛6萬公里以內的輪胎爆胎事故,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屬于輪胎質量的,投訴生產廠家處理,否則將按輪胎的磨損程度由責任者按比例賠償。

  4.凡是修理的車輛,都需經過站和車隊領導進行鑒定(必要的.時候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費用按照責任分擔),對違犯操作規程,車輛使用不當,造成機械事故,駕駛員應承擔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損失。

  5.對隨車配備的工具、電瓶、備胎及罐車所用的專用附件,駕駛員應愛護使用,誰損壞、誰負責、誰賠償。

  6.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和車況,嚴格控制每臺車的維修保養費用。

  第七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對駕駛員待遇按照站的相關規定實行。

  第四十二條單位對駕駛員和裝卸工實行節油獎勵,具體規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環字〈20xx〉36號)執行。

  第四十三條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駕駛員,全年無安全事故者,大車每年獎勵800元,小車獎勵400元,年終時一次性給予獎勵以作鼓勵。出現安全事故者取消當年先進評選資格。

  第四十四條發生責任事故,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具體標準為:

  1、同責者承擔40%,次責者承擔20%;

  2、1000元內由主責和全責責任人自行承擔,超過1000元部分的全責者承擔80%,主責者承擔60%;

  3、自行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5000元。

  第四十五條酒后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四十六條對不遵守規定和故意損壞車輛者,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損失評估費用),情節嚴重者交由司法部門處理,責任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由于個人違章駕駛所造成的扣證、罰款一律由責任者自負。

  第四十八條垃圾轉運不密閉或者速度過快等原因造成沿途灑落所造成的罰款一律由責任人承擔,不能查明責任人者由裝卸工和駕駛員按照6:4分擔,同時站對駕駛員和裝卸工分別扣款50元。

車輛管理制度13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調度,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于同地點合并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采購員外出采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調用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3、用車時間、里程必須控制在出車單允許范圍內,無故超出用車時間和范圍必須說明經過,視情況處理;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用。

  第五條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1、駕駛員須在上班后在小車內待命,遲到一次扣10-50元;

  2、在無出車任務的情況下,必須在車內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駕駛員在車單開出5分鐘以內需出車,延誤一次扣10-50元;

  4、嚴禁無單駕車出門,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出車回來后須馬上與調度員取得聯系,以利安排用車,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車費用(過橋費、油費等)報支時應附上結算聯,由使用者簽字,以便憑結算聯復核費用,加強費用的'控制;

  7、駕駛員要做好小車保養工作,故障須及時修復。因故障影響出車一次扣10-50元;

  第六條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準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鏟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七條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車輛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對公司辦公用車及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專人駕駛,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由專人負責手續、維修、保養等。

  二、用車原則:采購用車首先必須保證公司采購之用;辦公用車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三、用車范圍:

  1、接送關系企業主管或重要賓客;

  2、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稅務等業務;

  3、辦公室接待政府職能部門用車等;

  4、各部門用車,必須符合:a)所去之處無公共交通工具可乘達;b)時間緊迫、乘公共交通工具影響工作的完成;

  5、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用車須知:

  1、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寫《用車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經辦公室批準后安排派車。

  2、駕駛員出車前要做好證照、車況的`全面檢查。

  3、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等。對酒后駕車肇事者,由駕車者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駕駛員對所駕駛車輛應負保管之職,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之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壞或被盜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5、駕駛員要詳細記錄每次加油的情況及車輛往返的里程數。每個月底將加油情況、行駛里程匯總上報,以便作使用情況分析。

  6、公務車發生的費用,先由車輛使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再由總經理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報銷。

  7、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指定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五、燃油管理:

  1、辦公室根據車型、季節核定車輛的耗油量。具體辦法:以車輛說明書規定的百公里耗油量為基數,另加損耗2公升;車輛總里程每10萬公里加1公升;市內低速行駛加1公升;平均每月加1公升空調消耗。

  2、根據出車記錄和里程表,對車輛行駛公里數進行測算,并據此確定應耗油量,實際耗油量每節約一公升油料獎勵2元,超支部分由駕駛員自理。

  六、保養與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辦公室憑維修廠家維修的項目清單,報總經理批準。

  2、凡更換之零配件,應將原件交回公司辦公室,驗證后作報廢處理。

  3、車輛設備、零配件、工具、消耗品等物品之申請、采購、領用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七、其他規定:

  1、鑰匙管理:車輛鑰匙由辦公室統一保管,決不允許私自外借。司機私自外借車輛,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2、個人用私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交回時要注意做好檢查。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八、違規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規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2、事故發生后,應先保持現場完整并急救傷員,向附近交通事故報案點報案,并立即與公司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車險索賠。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份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公司根據事故的主次責任確定駕駛員與公司的分擔標準。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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