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確定變配電室、消防水泵房、油庫、木料場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設置禁煙禁火等各種文字、符號的警告標志。
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配備相應的的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經常進行防火巡查,并填寫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動程序
3.1考核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后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煙頭,或當場發現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3.1.3.2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00元,考核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并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后,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煙、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生后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4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核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將進行考核;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保科負責具體執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液化氣是當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等有機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一)預防液化氣事故的措施
選用合格的灶具。燃氣灶應放在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氣時,必須有人照看;不能私裝、改裝燃氣灶具;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防止老化、松動;不能在燃氣管上吊掛重物;不能把電器設備的接地線接在燃氣閥上;臨睡前、外出時,關閉所有燃氣開關;裝有燃氣管道、燃氣用具的廚房等處,不能睡人。
(二)液化氣泄漏時的處置方法
確保壓力表正常可把安裝好的氣瓶、減壓閥、氣管、燃具用肉眼觀察是否有明顯的脫落,氣管連接處是否有管卡加固;確保氣瓶角閥關閉之后,打開燃器具排壓,然后關閉燃氣具再打開氣瓶角閥供氣1秒立即關閉,看看壓力表是否有壓力值顯示,有壓力值證明壓力表正常可用;觀察減壓閥上的壓力表的壓力值在關閉氣瓶角閥后30秒的變化判斷是否有泄漏,表現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壓力值立即沒有了,說明泄露嚴重;第二況壓力值緩慢下降,說明有輕微的'泄露;第三種壓力值沒有下降,說明沒有泄露。如遇燃氣泄露應迅速打開門窗,加速通風;立即關閉燃氣開關,停止使用燃氣;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關電器用具;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氣部位,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用毛筆蘸上肥皂液涂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扎,并及時報告燃氣公司,請求修理。
(三)鋼瓶使用多長時間需檢驗
國家標準規定:充裝15公斤或小于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檢驗的檢驗周期為4年。對使用期限超過8年的任何類型的鋼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四)燃氣液化氣失火時的求助措施
立即關閉液化氣角閥;用溫布撲打或覆蓋著火點;若液化氣瓶發熱發燙,可用冷水澆灑,使其降溫;滅火同時,勿忘向“119”報警。
(五)為什么不能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
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減壓閥將失去減壓作用甚至被破壞,直接影響減壓閥的正常安全使用,極易造成漏氣,一旦遇到明火易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另外,還會造成殘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液化氣站入站須知:
1、一切人員進入液化氣站,都需自覺遵守該站有關安全規定。
2、站內生產區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外單位來站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入站時應交門衛保管。
3、本站職工和外單位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進站。
4、凡進入生產區的各種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處安裝合格的防火帽。
5、嚴禁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和助力車進站。
6、自管戶來站拉氣的人員和車輛,都必須經站方批準,否則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后裝卸鋼瓶時嚴禁摔、砸、滾、撞。
7、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防水。
8、外單位來參觀人員必須持有該有關規定批準的介紹信方準入站,參觀時必須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
9、外單位來站人員,未經批注動用站內生產設備,不準自行罐瓶。
10、帶物出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有與物品相符的出門證,否則不準將物品攜帶出站。
11、外單位來站人員不許亂走,未經允許,不許進入罐瓶車間、烴泵房、變電房、壓縮機間等,更不得在此區域拋、人、扔易產生靜電、火花的東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1、各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廚房操作人員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
2、在廚房內配備滅火毯和與環境場所相適應的輕便滅火器,廚房操作人員須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員應檢查灶內的火源是否全部關閉,排油煙罩口內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凈;
4、加強廚房灶臺、油煙管道周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油煙管道不應靠近可燃構件,磚砌的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24厘米,金屬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50厘米,灶臺、排油煙罩口、油煙管道的周圍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據廚房用火的'實際情況確定清洗次數。依據《北京市消防局關于加強對廚房煙囪、排油煙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單位油煙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應少于1次;
6、油煙管道清洗企業應保證清洗的質量,油煙管道清洗完畢后,應由單位的工程部門和保衛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各單位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二0XX年6月3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為保證單位內建設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現對公司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圖紙必須報消防部門審核,審核通過方可施工。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報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臨時消防豎管。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3、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5、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負荷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8、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9、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1、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2、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1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14、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1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16、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保衛、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17、其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一、 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其組織者名單及職責附后。
二、 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1、 定期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記錄。
2、 定期對消防器具進行檢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滿足消防要求,否則應調換或增加,并做記錄。
3、 消防器具專人管理,施工現場、木工棚、鋼筋棚等由各班班組長負責。
4、 工地嚴禁動用明火,必須動用時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
三、 用電方面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用電線路、設備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好的配電箱和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 一切用于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電線必須用電纜線。
3、 配電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 一切電器設備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燈具在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5、 下班時,電工應對電器設備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6、 在總配電箱旁的顯眼處應設置滅火裝置。
四、 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
五、 在木工棚嚴禁有明火,否則按《工地管理制度》對違反者進行處理。
六、 食堂工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與堆柴處的距離,不得使柴火遺落在易燃材料處,工作完后必須把火熄滅,方可離開。
七、 屋面瀝青溶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派專人管理。
八、 預防火災方面:
1、 在現場應設置消防豎管,其可與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層必須設置出水口及消防軟管。
2、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設置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準移作他用。
3、 在高層用火作業時(如電焊),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飛濺。
4、 木工棚內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須清理干凈,堆放到指定地點,上班期,在棚內嚴禁吸煙。
5、 在施工現場及宿舍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煤油爐,否則按《工地治安規定》處理。
6、 易發熱或操作時可能有火星的機具不得放在有刨花、瀝青紙等易燃材料處施工,如施工處有易燃等材料,必須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 一切機械所用電線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 碘鎢燈等明顯燈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 宿舍內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對于一個網吧管理工作者而言,除了網吧經營業績,網吧消防安全也是至關重要的,可是很多網吧管理工作者卻忽略了這一點,以下是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一、加強和規范網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二、堅持經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周由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現問題現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并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內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別存在的隱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確保網吧經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內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發現立即勸阻將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運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作,并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內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定,對過期假冒的產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認真落實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網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么網吧的火災隱患才能可能避免。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象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本單位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半年開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對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專項培訓。
6、新員工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由專人授課,并制作教案,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全體人員應做好學習記錄,對無故不參加者通報批評,并組織補訓。培訓過程中應采集現場照片和影像資料,并做好記錄,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法,針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組織補訓。
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組織召開;
2、參加消防安全例會包括以下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3、消防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4、消防安全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匯報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隱患的資金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人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以及領導批示等;
(3)總結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及不足,解決近期發生有關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4)消防安全責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適時針對春防、冬防重點防火期以及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并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消防安全例會應單獨召開,不能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三、防火巡查制度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對火、電源、客房、廚房等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班組交接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專人進行巡查;
3、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4、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并在巡查結束后經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后存檔。
四、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周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月檢查、季度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
3、周檢查、月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9)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10)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4、季度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檢查應做好記錄,并在檢查結束后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設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維護、檢查、管理,保證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設施種類包括:消防電梯、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火災事故應急廣播、聲光報警等;
3、酒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1)保證安全疏散設施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4、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在檢查結束后經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范圍和職責包括:消防設施的運行、維護、日常操作管理等;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認是否存在火警,如發生火情,應按照《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火警處置規程》,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消防設備及時進行處理,并立即通知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滅火,同時將情況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立即撥打119報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于2人,保證24小時值班,并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睡覺、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各種記錄,并在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主要職責是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設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型號以及新購、報廢情況進行登記,并確定維護管理人;
4、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制作圖示并分別粘貼在消防設施和器材上;
5、酒店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6、酒店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檢測應做好記錄。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3、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3)違章用火、用電的;
(4)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設備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并做好記錄。
十、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酒店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機構;
2、義務消防隊成員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成員,樓層負責人,全體員工;
3、義務消防隊的職責主要是及時撲救本單位初期火災,當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展開滅火行動,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4、義務消防隊要每季度開展業務技能學習,并開展滅火演練。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5)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演練時應在酒店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并做好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1、消防監控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培訓考核上崗,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值班人員接班時檢查主機各項顯示屏是否正常。
2、消防值班人員應加強設備管理、巡查,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測試,以確保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姿態。
3、安全消防人員應熟悉酒店各部位消防設施,設備性能以及相關操作。
4、消防主機發生火災報警應立即通知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巡查結果,立即上報。消防監控室應將查報的'結果記錄清楚以便事后進行核查和分析原因。
5、定期巡查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采取措施對重點防火部位檢查監督。
6、定期對員工進行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義務消防隊并進行培訓。
7、經常巡視檢查各點,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定期對消防器材及設備進行檢查并進行保養管理。
8、發現火災,火警,立即報警并組織安全疏散。
9、配合安全部門定期對酒店各點的安全消防設施檢查。
10、定期填寫安全檢查報告,向上級部門匯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統一管理分片包干和個人崗位責任制。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五、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六、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2、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3、初起火災的補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4、逃生方法及路線。
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十、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和資料: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十一、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張,立刻撥打大廈消防中心電話(83913323),報告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內滅火器實施撲救。發生火災時,嚴禁乘坐電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離大廈。
十二、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并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區與非施工區應設置圍檔隔開,不得遺撒、阻塞、占用公區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
十四、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十五、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十六、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數量不少于2根,管徑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十七、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周圍及焊渣能夠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進行徹底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九、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間如使用臨時電源,必須憑相關許可手續,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配備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現場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二十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宿舍等房屋應當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鋼板。
二十四、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溫材料,在外保溫施工前將材料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二十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內部任何位置吸煙。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二十六、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二十七、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為加強營運車輛道路運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營運生產、工作生活正常秩序,根據《消防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消防安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指導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杜絕一切隱患,使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實施消防工作,制定總體消防規劃,制定安全管理辦法和重大防范措施及方案。
第四條公司實行三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安全經理為總經理負責;線路安全員為安全經理負責;駕駛員為線路安全員負責。組織貫徹學習消防法規及有關安全的管理辦法制度及操作規程等,做好車輛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工作,并作好記錄和安全相關的情況匯報。
第五條駕駛員應自覺搞好車輛消防安全工作,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及制度,相互監督,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報告;發現消防隱患或火災事故,要積極配合整改或積極參加施救,并配合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六條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禁品乘車,嚴禁在車輛上吸煙或燃放煙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條車輛發生油、電路故障,應及時修復,嚴禁給車輛直接供油。
第八條維修或保養車輛時,應斷開總電源,嚴格維修操作技術規范。
第九條車用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配置到位,并安放在車上便于取用的.位置;車用滅火器材只限于隨車緊急施救,嚴禁私自調換滅火器材或自行換裝滅火器材。
第十條駕駛員負責該車輛消防器材和相關設施管理,定期對器材、設備進行檢查保養或更換,確保器材、設備齊全良好、無丟失或損壞,保證100%完好實用性,消防器材和設備的更換,由安全運輸股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以物資或現金獎勵;對違反消防法或本規定的,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并賠償經濟損失,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存放管理要求
1.煙花爆竹屬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應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火源、熱源和電源,要保持干燥和通風。
2.經營場所要設專用貨架擺放煙花爆竹產品,不同類別商品,分開放置,垛堆高度應嚴格控制,防止傾倒墜落。
3.保持煙花爆竹貨架周邊整潔,不堆放雜物,禁止與易燃物品混放。
4.經營場所應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放置于顯眼易取處。
二、購銷管理要求
1.煙花爆竹經營應嚴格按照國家要求,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
2.檢查購買的煙花爆竹是否配產品合格證書、安全標簽以及其他說明書等。
3.煙花爆竹購進和銷售前,均應檢查包裝物是否完整,有無破損、漏藥現象,不得購買和銷售質量不合格的產品。
4.檢驗合格的產品應做好上架登記,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退回供貨商處理。
5.銷售人員應做好銷售登記,每天核對煙花爆竹存量,如發現貨品丟失,應及時報銷售負責人。
三、安全操作要求
1.銷售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要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2.搬運煙花爆竹產品時,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現場應遠離熱源與火源。
四、事故處理要求
1.發生事故后,要迅速切斷電源,立即報警。并開展搶救傷員、疏散人員、滅火等應急措施。
2.初期少量火源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息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同時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需要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所有人員至安全地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墻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志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于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 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茶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八、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車庫屬廠重點防火部位,駕駛員和維修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二)車庫應懸掛禁火標志,庫內禁止煙火,嚴禁使用噴燈、電焊、氣焊、氣割等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作業,必須經廠消防管理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
(三)車庫內不得存放油類物品及其它化學危險物品。保養維護和檢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紗、油布等易燃物應及時清除干凈,保持庫內整潔。
(四)車庫內不準清洗發動機、不準加、放汽油或柴油。廢機油和清洗油應倒在規定的回收桶內,嚴禁亂倒。車庫地面不得有積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凍時,可用溫水加熱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燈泡直接加溫烘烤。
(六)車輛行駛前,要確認機件良好,特別是電路、油路良好。不準“帶病”運行。車輛發生油路故障,嚴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車輛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所配消防器材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條各部門每月15號進行一次安全性檢查;電器、電路有關等設施。
第三條各部門的消防通道、安全門不準堆放雜物、機械等,經常保持暢通。
第四條嚴格管理和規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經廠安全管理小組批準,任何人與部門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轉移廠方指定的原存放點。
第五條新員工入廠時,由人事部培訓有關安全防火知識及緊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廠全員安全疏散實習演練。
第六條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車間、貨倉、易燃品存放點及其它作業場所的重點防火區域內私接電源、生火、吸煙。
第七條各部門應在下班離開作業場所時,關閉一切電源,發現電路、電器有破損現象要即刻中止使用,報電工專業人員及時維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業。
第八條若發生火警,廠中心領導應即刻到位,迅速組織消防工作,采取緊急、正確的`消防措施滅火,并及時報火警119求援。
違犯本章有關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或個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保安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殛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八、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保安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4、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5、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6、定期向幼兒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7、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
為保證校園人身、財產安全,各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的任務。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滅火災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特制定檢查制度。
1、檢查的重點項目:教學樓、園丁樓、實驗樓、科教樓、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各樓的安全出口、走廊、樓梯轉彎處,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情況。
2、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3、消防水源,消火栓,滅火器不足或者損壞;消防設備埋壓、圈占、挪用,影響正常使用的。
4、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不健全,責任人不明確的',防火檢查無記錄,不落實的。
5、各部門以及食堂使用電器產品的安裝或者線路、管道的鋪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危及消防安全的。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計算機房、電工等)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在崗情況。
7、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一、醫院各部門購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等情況,應事先向保衛部門書面報告備案。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應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應掛有明顯的規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后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處理,有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4
1.各部門員工要努力學習消防學問,會檢查排解消防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會組織疏散逃命、會宣揚教育。
2.報警主機位于監控室,由保安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報警鈴響,應馬上通知巡邏保安員快速到報警樓層檢查。
3.如發生火災,監控室值班員應馬上切斷事故樓層總電源,防止爆燃。狀況嚴峻緊急,應邊指揮滅火,邊報領導、打消防火警電話,報警時要精確 清晰地說明酒店地點、報警人姓名與聯系電話,待消防隊把狀況聽清晰后才可放下話筒,同時報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場救火。
4.各部門員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應馬上趕到失火現場參與撲救,就近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疏散。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由在場員工商議 打算,實行正確滅火疏散措施堅決進行滅火和疏散營救工作。
5.如發生火災,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場,臨陣逃脫者按其狀況嚴峻程度賜予行政處分并追究其責任,情節嚴峻或造成嚴峻后果的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每班要檢查一次部門消防設施,保安部每天要檢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設備,保證設備完整、敏捷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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