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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6 11:39: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實驗室安全規范

  1.1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發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2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柜。

  1.3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柜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堿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柜。

  6.高揮發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于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并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準,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里進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后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柜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筑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制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設計、制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后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準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1.5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后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盡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表是否正常。

  1.6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并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于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干凈。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于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于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2、安全防護

  2.1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后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2.2防爆

  2.2.1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xx基甲苯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2.2.2防爆措施

  1.對于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于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2.3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堿、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2.4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復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3.1廢氣

  1.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

  2.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3.2廢渣

  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于地下固定地點。

  3.3廢液

  1.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后加堿中和,調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

  2.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堿、鹽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堿鹽污水桶、經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于有機污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4、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4.1普通傷口

  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4.2燒燙(灼)傷

  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涂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3化學藥物灼傷

  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一、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學校領導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管理,學校每學期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兩次檢查。

  二、實驗室電教實驗員兼職安檢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叫停終止有礙安全的實驗操作以及一切發生在實驗室內的危及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活動。各級領導必須支持安檢員工作。

  三、實驗室以及儀器保管室應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并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有壓力容器、電路、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及放射性物質等物體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五、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或儲物柜存放,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教學實驗領用時必須經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簽署意見,報教導處備案,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實驗結束后,危險物品剩余部分必須立即清點歸還,并做好詳細記錄。

  六、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電教實驗員(安檢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保衛部門批準后,才能使用,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十、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包括各種類型的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處沒收器具。

  十一、對違反操作要求,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報公安機關處理。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資、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

  十三、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的群體或個人,學校有關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和改造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檢查,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五、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設、清潔衛生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學校定期對實驗室衛生工作進行檢查,敦促相關人員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室的桌面、墻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蛛網及雜物。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采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干凈。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準,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

  九、配齊消防器材并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物理實驗室是學校財產的重要保管單位之一,為了確保國家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實驗器材更好的為教學服務。本實驗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當日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后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不經老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

  三、認真聽老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四、開始前和結束后,學生都要檢查桌上的儀器有無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或損壞要及時匯報給實驗指導教師。

  五、做實驗時,不得擅離自己的座位,不得動用其他人桌上的實驗器材,要在認真閱讀實驗手冊的基礎上,按步聚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詳細做好實驗記錄。

  六、遇有困難或問題,應舉手向教師詢問,凡違反實驗要求而造成的損失的實驗器材一律賠償。

  七、實驗時應愛護儀器,節約用電或其他物品。若損壞儀器,應照價賠償。

  八、實驗完畢后,要把儀器整理歸位,桌凳排放整齊,填寫分組實驗記錄本。經教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加強實驗安全措施,落實、完善各種安全設備,加強安全工作。

  十、認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帳物一致,學期及學年結束清點一次,并將清點情況報主管部門。

  十一、實驗室管理人員及有關教師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措施,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二、認真落實防火措施,定期檢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況,定期更換滅火器材,防止火災發生。

  十三、經常檢查實驗室電源及電器設備,保證電源及電器設備安全、完好。無人時,要關閉用電電器、電源,防止事故發生。

  十四、下課后關閉門窗,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財產安全。嚴禁私自夾帶實驗室物品出教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規范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范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性能,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簽,注明名稱、濃度、配制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簽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鑒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并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沖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后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項目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后應先拿出冷凝管后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堿、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污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堿,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后,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后,所有儀器設備要清洗干凈,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置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泄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托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堿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凈后,再用水清洗干凈;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設備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劇的溫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設備、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設備,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設備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設備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設備儀器,不準使用,要盡快修理;

  6、如電器設備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溫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設備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濕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后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設備,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設備還應架空,并采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后,方可給電器設備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設備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簽應注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志;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柜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并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余,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設備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凈,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并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淀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堿、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后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脫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于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于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著火溫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回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著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采取特殊防護措施,并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著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于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柜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溫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溫度過高應待冷卻后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發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堿溶液、化學試劑灼傷皮膚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著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堿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堿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堿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煙,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置防火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化驗人員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里,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實驗室的安全問題至關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環境就必須各員工嚴格遵循相關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范本一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依照公司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實驗室安全制度,進入實驗室人員應嚴格遵守。

  一、為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三、禁止攜帶危險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或周圍吸煙、點火。

  四、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洗凈雙手才能進食,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柜中。

  五、保證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嚴禁占用走廊,亂扔雜物。

  六、實驗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

  續。

  七、未經實驗室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八、嚴禁帶電的情況下,搬動、移動或振動實驗設備,以防損壞設備。

  九、實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使用登記制度,每次使用結束必須登記。

  十、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以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應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實驗所用設備一旦發現故障,應立即斷電停機,嚴禁帶故障運行。

  十二、實驗結束,實驗人員應立即清理現場,儀器歸位、清洗器皿。

  十三、離開實驗室之前,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鎖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并做好實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十四、實驗室人員做到"四知":知報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滅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有效的撲滅初級火災,并將本實驗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1、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以下簡稱安全環保)是我國的一貫政策,是保證實驗室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實驗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環保工作,并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主任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環保工作。

  2、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環保工作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環境污染和防盜竊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定期檢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實驗室及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安全用電,定期檢查水電設施,發現故障立即維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及水電開關。

  4、各試驗臺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本科生畢業設計和研究生做試驗必須經工作人員指導,并由指導教師具體負責,以保證實驗的安全和可靠。

  5、重視工作場所環境的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和噪聲。對三廢及噪聲污染必須積極治理、妥善處置,不得污染周圍環境。

  6、節假日、寒暑假實行工作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制,負責實驗室安全;重要的實驗室、辦公室實行封條制。

  7、發生安全事故及案件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實驗室主管領導,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場所。為了維護實驗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以預防為主,各實驗室要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第三條、對新調進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設施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須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

  第四條、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污染。領、用、剩、廢、耗的數量要詳細記錄,歸檔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保衛處和教務處要負責監督。

  第五條、保證實驗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準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或堆放儀器設備及雜物等。

  第六條、進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細菌的實驗,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實驗指導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打開消防通道。

  第七條、實驗室電氣設備安裝、維修和拆除,以及燒焊等作業,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由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第八條、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氣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實驗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保證隨時可用。

  第九條、離開實驗室,要關好實驗室門窗,關閉電源、火源和氣源。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準。實驗樓除值班人員外,一律不許住人,

  第十條、保持實驗室內安靜、整潔。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條、發生事故,除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外,必須按規定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對事故的責任者將依據情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責令賠償、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1、指導教師必須對實習學生行焊接特種作業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守各項安全規程。焊接實習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具。

  2、對各種電弧設備要定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漏電。嚴禁使用有故障的電焊設備。

  3、每日上下班時對各種氣瓶進行檢查,防止漏氣,嚴格執行氣表年檢制度。

  4、加強對各種電器開關的使用管理,嚴禁學生亂摸亂接和亂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制度。

  5、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對各種輸氣管路級每日每班進行檢查,并做好設備使用記錄。

  6、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帶好勞動保護用具,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7、場內排氣扇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證實訓場內通風。

  8、做好下課“五關”:關門、關窗、關電、關機、關氣,加強安全防范。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1、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電和保障實驗安全等工作。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專室專管,各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驗室安全檢查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做好防盜工作:各室負責人要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各實驗室的鑰匙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藥品室,室內無人時立即關好門窗。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報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嚴格執行《實驗室危險品管理規定》,建立危險品專用柜,柜外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化學易燃物品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內存放。

  4、儀器室、藥品室、準備室、教室要備有防火設備,滅火器好用、砂箱備足防火沙。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學物品燃燒滅火知識,并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在室內吸煙。

  5、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厚窗簾,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熱分解、易蒸發的燃燒物品,實驗中使用電爐、電熱、明火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并有專人負責,以確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護好師生和實驗員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蝕物質、有毒氣體及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學生實驗時,必須提前說明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實驗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并備好醫藥箱內的急救藥品,切實保證學生實驗安全。

  8、科學處理三廢,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收集缸,實驗后的酸、堿、重金屬鹽、有機物、有毒殘液要分類儲存,按照《實驗室三廢處理辦法》妥善處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隨意丟棄。

  9、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經常檢查水管水閥有無滲漏,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送醫院救治,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 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 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3.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2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3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控測試數據和結果;

  3.4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5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6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7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8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9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實驗、調試、驗證和測試等研發任務。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確保安全文明從事研發工作。

  4.2實驗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時候應保持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帶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4.3實驗室要保持整潔、安靜,物品擺設要整齊、規范、科學,做好四防、五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電、氣;查儀器設備)。

  4.4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4.5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4.6對于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預熱登記。

  4.7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8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實驗儀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各儀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3所有藥品、試劑都有指定位置,藥品、試劑使用和購買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種藥品、試劑要有正確清晰的標簽,包括名稱、濃度、規格等,按正確方法取用。

  5.4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5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服。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才能進入實驗室。

  5.6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5.8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實驗室安全。

  5.9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對需要長時間連續進行的化學實驗,必須派兩人輪流替換照看。實驗使用過后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5.10對危險性大的化學反應,如易爆、劇毒等,要經過上級批準,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備的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或開展易燃等化學實驗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爆面具、防護鏡,此類實驗操作必須確保兩人以上。

  5.11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5.12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5.13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5.14裝強腐蝕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自洗凈。

  5.15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膠墊或草墊墊好,如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軟后打開,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試管加熱液體時,不可將管口對人,以免濺出傷人。

  5.17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 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傷人。

  5.18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9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20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建立《儀器設備臺帳》。

  6.1.2儀器設備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并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志)、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鑒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志,方可批準啟用。

  6.1.4管理員至少每年兩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

  6.1.5復檢(校)后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復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實驗室儀器藥品清整歸位,檢查實驗儀器是否運作正常,無灰塵蛛網及污垢,對量筒,燒杯等易碎易裂之儀器應清點其數量,并呈報廢數,根據清點結果,對損壞或缺失儀器藥品進行報修,并及時請購。

  6.2.4每臺儀器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范,監測/檢測規范、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5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6凡經過記載有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

  6.3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3.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3.2送檢的監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后,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3.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3.4長期不用的儀器設備每周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于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由專人管理,管理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單獨存放。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志明顯的“毒物”字樣,并使標志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并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7.6劇毒物品要專人專柜保管,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于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并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后,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

  7.7使用場所應保持清潔和通風良好,工藝裝備應盡量密封,工作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如發現有故障時,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7.8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并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實驗裝備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工作前應打開通風。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應為專用,用完后消毒。皮膚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并放在通風的地方。

  7.9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7.10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衛生管理按定人定區域劃分,實行片區負責制。

  8.2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鬧、抽煙。

  8.3嚴格衛生責任制,各實驗室應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實驗完畢,應立即進行清潔整理,將使用儀器清洗干凈,玻璃儀器放入烘箱干燥,物歸原處,將實驗臺,通風櫥整理干凈。

  8.4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

  8.5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6實驗用過的儀器應及時清潔干凈,放回指定位置,化學藥品歸藥品室,不得滯留現場。

  8.7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本管理規定自至下發之日起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1、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2、在實驗室短缺的情況下,實驗教師要根據各年級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實驗室的`使用。

  3、在學生第一次上實驗課前,老師要向學生提出具體的實驗要求,并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儀器的教育,同時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

  5、學生要在任課教師的要求指導下,按操作規則,認真細致地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洗、整理儀器,由小組負責人檢查,征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學生在實驗中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按規定賠償。

  7、要自覺保持實驗室的衛生,不要隨意往實驗桌內或地面亂扔雜物。

  8、實驗室要保證實驗教學使用,隨時向教師和學生開放,創造條件支持教師多開學生實驗,以提高學生親自動手的能力。

  9、學生要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隨時可以到實驗室進行實驗,并向一切科技小組活動提供方便。

  10、實驗教師要樹立一切為實驗教學服務的思想,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完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做好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是關系到學校教職工生命安全與國家財產免遭損失的重大舉措,實行崗位責任制。為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實驗工作的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研組組長必須把抓好技術安全工作放在與教學、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的技術安全工作,并經常檢查技術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2、各教研組組長必須經常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安全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新生入學后應及時進行教學實驗、實習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實驗室各種規章制度的習慣。

  3、對從事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內容的實驗室,應按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制定出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和應急突發事件方案,對從事上述實驗內容的人員應在學校組織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4、實驗室要做好工作環境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要針對高溫、低溫、輻射、病菌、噪聲、毒性、粉塵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督和勞動保護工作。凡經上級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部門檢查認定不合格的實驗室,要停止使用,限期進行技術改造,落實管理工作。待重新通過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6、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污染環境。

  7、對一切因違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按情節分別追究實驗室主管領導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坐班制,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遇特殊情況外出,及時掛牌通知。

  2.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有關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鉆研業務,努力勤奮地學習和工作,及時了解教學進度,安排好切實可行的實驗計劃,并協同教師認真落實各種實驗聯系單制度,確保100%的實驗開出率。認真領會實驗要求,做好學生實驗的各項準備工作,幫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

  3.全面負責一個學科的實驗室管理工作,儀器室要保持整潔,儀器陳放整齊規范,儀器帳物清楚規范,做到帳帳、帳物相符,并認真做好儀器添置、申報、驗收、上帳,及時做好儀器的清點、報損、一般的'維修保養等有關工作。

  4.做好每學期的儀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記、造冊工作,并與總財產核對一次,保證正確無誤。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時向教師介紹新儀器、新實驗,認真做好實驗室、儀器室的安全保衛工作,管好各樓道大門。

  6.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安全實行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水、火、電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管好實驗樓樓道的電燈。危險藥品有專人負責,專柜保存使用,杜絕事故的發生,為師生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7.做好衛生保潔工作。

  8.積極配合課外小組活動,做好各項有關工作。

  9.完成教導主任、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儀器站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使用辦法:

  1.演示需要儀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分組實驗早一個星期通知,并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演示實驗儀器用后及時歸還到儀器室(分組實驗儀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課老師)。做好實驗后,通知實驗教師收回儀器并驗收。

  2.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過程,應嚴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險藥品時必須先經領導批準,正確配置,教師與實驗教師一起稱出數量,填好物品使用單,用后必須及時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單上寫明回收數量情況等。

  3.學校儀器一律不許隨便拆裝,如確實需拆裝時,應說明理由,由學校批準。拆裝后并按時復原。貴重精密儀器應報請上級批準。

  4.教師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實驗制度,并要求學生愛護儀器財物,保持實驗室整潔。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儀器須由領導批準。

  2.校內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儀器、工具,要有借條。

  3.本組教師用工具要有借條。

  (三)賠償制度:

  1.教師做實驗時如損壞儀器,須說明原因并向實驗教師登記。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2.學生實驗時,凡不按實驗規章行事或任意破壞損壞儀器者,除教育批評外,需上報教導處,并酌情賠償。

  (四)管理制度:

  1.自購及下撥儀器須及時分類登記。

  2.儀器應經常保持整潔,每學期清點一次。如有缺少,及時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師保管儀器。如有破損及時維修,每年暑假檢修一次。

  4.每年與校總務處財產保管員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以防止危險物品丟失。

  5.對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實驗藥品要嚴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在沒有教師允許的情況不準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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