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
中國有句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其意思就是說,沒有規則(即制度)的約束,人類的行為就會陷入混亂。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1
實驗室是開展實驗和科學研究的場所。為了維護實驗室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及設備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參與實驗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嚴格遵守執行。
1、實驗室由負責老師擔任安全員,并指定研究生協助落實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2、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先經過安全培訓和設備操作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獨立開展各類實驗。
3、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使用完畢后要做好記錄。
4、實驗前要了解實驗的潛在危險,提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實驗中嚴格按照規程執行實驗步驟;實驗結束后及時處理廢棄藥品,消除安全隱患。
5、在實驗室做實驗必須穿工作服,不能穿拖鞋。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裝備。
6、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柜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其性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并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生。盛藥品的`臨時容器上應貼上標簽,注明名稱、溶液濃度、日期、使用者姓名。
7、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實驗藥品不得隨意丟棄,廢棄藥品和廢液需進行分類存放,由學校統一回收。
8、高壓氣體使用需定期進行檢漏、查壓,確保各閥門合格。高壓氫操作需二人進行,周圍環境嚴禁明火。
9、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釋放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并放置臺簽加以備注。
10、長時間使用高溫熱處理爐需定期查看,高溫尾氣排放要合格;使用高溫熱處理爐和烘箱,取樣需佩戴高溫手套。
11、禁止私自增加大功率設備和隨意增加插線板,注意防范電器過載和短路引發電器火災。
12、過夜實驗必須登記備案,必須兩人以上在場,長時間進行的實驗必須定期關注。
13、晚上離開實驗室,對實驗室作一次系統的檢查,隨時關好門窗,防火、防盜、防破壞。
14、出入實驗室隨手關門,實驗室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未經允許,不得邀請陌生人進入實驗室。
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一、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
1、要嚴格執行醫療管理法律、法規、醫院醫療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大型精密儀器室應安裝煙火自動報警裝置。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于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并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召開醫療安全工作全員會議,總結發生的差錯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醫療安全隱患和實驗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流程
A、工作人員和實驗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實驗室工作區內絕對禁止吸煙,杜絕易燃液體的潛在火種和傳染細菌和接觸毒物的途徑。
2、實驗工作區內不得有食物、飲料及可能攝入的其它物質。實驗室工作區內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眼睛和面部的防護: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使用安全鏡及其它保護眼睛和面部的防護用品。使用、處理能夠通過粘膜和皮膚感染的試劑,或有可能發生試劑濺溢的情況時,必須佩帶護目鏡、面罩。被血液或其它體液濺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沖洗。
4、服裝和個人防護裝備:除要求符合實驗室工作需要的著裝外,工作服應干凈、整潔。所有人員在各一實驗區內必須穿著遮蓋前身的長袖隔離服或長袖長身的工作服。當工作中有危險物噴濺到身上的可能時,應使用一次性塑料圍裙或防滲外罩。必要時佩戴手套、護目鏡或面罩等。個人防護服裝應定期更換以保持清潔,被危險物品嚴重污染,則應立即更換,盛放于能防滲的容器內。
5、在有可能發生液體濺溢的工作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滲漏鞋套。工作人員佩戴工作帽,頭發不外露。
6、實驗室操作不準佩戴首飾,防止污染。
7、洗手: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脫下手套后、離開實驗室前、接觸患者前后、以及在進食或吸煙前都應該洗手。接觸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物時,應立即洗手。
8、呼吸防護:在操作粉塵,有毒氣體、煙霧、蒸氣時,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面具,以防止吸人有害氣體和污染的空氣。
9、所有實驗室移液操作禁止用口吸,應使用移液器和吸耳球。
10、銳利物品:實驗室應盡量減少使用可生成銳利物的用品,銳器(包括針頭、小刀、金屬和玻璃等)應置于有明顯標記、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容器內。
11、垃圾處理:每天清理垃圾,垃圾按規定收集送至焚化爐焚化。
B、工作環境和設備
1、實驗室分區: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確定“清潔”區和“非清潔”區。被指定為“清潔”的區域,則應努力保持清潔,要求工作人員在清潔區觸摸電話、視頻顯示器終端、鍵盤、門柄及其它物品前取下操作手套,防止污染。
2、設備:冰箱、冷凍柜、水浴和離心機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在發生嚴重污染后應立即進行清洗和消毒,進行清洗、消毒時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適的防護服。
3、裝飾:不得在電燈、燈座或儀器上進行裝飾,防止引起火災危險。
4、操作玻璃器具時應遵循下述安全規則:
⑴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⑵接觸過傳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應先消毒。
⑶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⑷高熱操作玻璃器具時應戴隔熱手套。
⑸每次換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他合適的消毒劑對洗刷玻璃器具的區域進行表面消毒。
5、離心機:
⑴操作離心機時蓋好蓋板后才能啟動。
⑵用1:10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它合適的消毒液常規清洗離心機。
三、防火安全準則
A、易燃易爆物
1、易燃性液體的供給量應控制在有效并安全進行實驗的最小量。待處理的用過的可燃性液體也應計算在內。
2、禁止用冰箱儲存易燃液體。如果確實需要,應存放在專門的防爆冰箱內,冰箱應遠離火源。
3、從儲藏罐里倒出易燃液體,應在專門的儲藏室或通風櫥內進行。運送易燃液體時,其金屬容器應有接地裝置。
4、加熱易燃易爆液體(燃點低于94℃)必需在通風櫥進行,不能用明火加熱。裝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應經當地有關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B、火源隱患
1、常見的火源是明火、加熱器件和電火花(電燈開關、電動機、摩擦和靜電)。
2、應對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和墻上插座的接地、極性進行年度檢查。應盡量消除各種火源隱患。
3、滅火:實驗室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裝置,并根據要求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⑴A類滅火器多數為消防水栓,適用于固體可燃物(如紙、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災。
⑵B類滅火器適用于汽油和溶劑引起的火災。B類滅火器多數為二氧化碳或化學干粉,如碳酸氫韋內。
⑶C類滅火器適用于電氣引起的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知道電開關的位置以及切斷失火電器電源的方法。
C、消防訓練
1、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訓練。
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如何發布火警警報,學會遇有失火時應做到:
⑴撥打報警電話“119”。發出火警警報以求得幫助。
⑵立即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⑶如果不能撲滅火情,應把所有通向火場的門關緊,并用濕毛巾或床單堵住下面的門縫,以阻止火情的蔓延。并開始從失火區或建筑物撤離。
3、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講解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的技能。訓練應為“手把手”的方式,還應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器的知識。
4、對工作人員撤離火場的'訓練應經常舉行,每年進行幾次。所有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訓練(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員)。練習應包括幫助其他人員的撤離。撤離時,應關閉所有門窗。
四、實驗室用電安全準則
A、儀器用電
1、定期對安全用電檢查并建立檔案記錄。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錄在案。可移動的設備應接地或采用更先進的方法防止觸電,但全部塑封無法接地的儀器例外。新設備在使用前也應進行同樣的檢查。
2、實驗室應裝有足夠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過多的電線。
3、在空氣中存在達到一定數量的易燃氣體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險環境下,應使用指定專門為此設計的防爆電器設備。
B、維修與維護
1、所有電器設備和涉及開關、插座、配電箱、保險絲、斷路器的的維修與維護只能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
2、儀器的維修:除校準儀器外,儀器不得接電維修。維修時要確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飾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謹慎操作。
3、接地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或用雙層絕緣。電線、電源插座、插頭必須完整無損。在潮濕環境的電器設備,要安裝接地故障斷流器。
五、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準則
A、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1、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后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對鋼(SAEl020)的腐蝕力超過O.635cm/年(55t)的物質。例如:鹽酸。
2、毒害品是吸入、食入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3、致癌物由于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4、可燃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5、易燃液體(燃點低于38℃)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①1A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低于18℃;
②1B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高于18℃;
③1C級:燃點高于21℃低于38℃。
6、可燃液體(燃點高于38℃低于60℃)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①ⅢA級:燃點高于60℃低于94℃。
②ⅢB級:燃點高于94℃。
7、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8、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于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并存。
B、腐蝕品的儲存
1、儲存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2、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托車。
3、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注意不要在同一區域內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4、個人防護裝備: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5、濺溢: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應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6、化學通風櫥: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C、易燃物的儲存
1、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里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2、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D、緊急處理
實驗室必須重視發生化學危險品濺溢的可能性。有關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以掌握處理突發事故的知識。培訓應包括化學危險物品濺溢的識別,熟悉保護自身安全措施。在多數濺溢事故中,實驗室可以決定撤離的區域,并通知有關專業部門處理。如果由外部專門機構處理濺溢物,則實驗室必須中斷工作,直到隱患排除。
E、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1、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后,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
2、廢棄化學物品:
⑴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按有害廢棄物處置。
⑵化學廢棄物放置在密閉、有蓋的容器中。
⑶化學廢棄物的包裝應有標簽,標簽應包含:日期、來源、成份、物理狀態(氣體、液體等)、體積、危險性(易燃或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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