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注冊的有限公司,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屬于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并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審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審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制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系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并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征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準;I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于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占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項資產的占用趨于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審核后,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采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范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后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外采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采購的商品,單筆采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采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后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采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置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并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后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于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置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置明細帳,經常核對并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于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后,根據管理公司批復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注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調試、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⒐Q算辦理完畢后,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范圍: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采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凈收入(或凈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件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凈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后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于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里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于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沖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于“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凈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范。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范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征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范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鑒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審核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鑒。
4、所有印鑒應放置于保險柜內,每天用完后放回原處。
5、印鑒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復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余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并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后,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注銷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后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毀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按規定銷毀。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粘貼足額,并畫銷或注銷。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查看。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準后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理順總公司、分公司之間的合作、投資關系和關聯交易、內部往來,加強總公司對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財務監管力度,規范分公司經濟行為,維護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銀行賬戶管理工作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準下從事銀行方面相關的所有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賬戶分設的原則。分公司原則只開設基本賬戶和保證金專用賬戶。
3、堅持事前申報、事后報備的原則。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銀行賬戶開戶申請表》或《銀行賬戶銷戶申請表》,經總公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如分公司賬戶變動后一周內須向總公司財部報備變更后的賬戶資料。各機構經總公司財務部批準后的變動申請,必須在三個月內辦理;未及時辦理的,該批復自動失效,以后辦理,須重新申請。
4、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開戶完成后,向總公司報備并上交總公司銀行開戶資料(包括銀行印鑒章、印鑒卡、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
各銀行開戶申批表、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核實,總公司根據情況可留復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銀行預留印鑒的法人章在總公司保管)。
5、分公司銀行賬戶必須為網銀的形式(設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系統),支付密碼由總公司財務部人員掌握,確保支付每一筆錢,總公司財務部均能監管到位。
6、禁止事項。設置賬外銀行賬戶以及用公款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未經批準,嚴禁在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戶等。
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負責人、關鍵崗位會計人員報備總公司財務部,分公司寫明委派書,并在總公司留存個人的承諾書,負責組織分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分公司會計業務真實、合規、合法。
2、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分公司財務人員基本情況、聯系方式、個人資料必須報備到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培訓通過后方能上崗,分公司財務人員離職時必須有新的財務人員到崗才能辦理,離職時報總公司財務部,必須在總公司財務部委派財務人員的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并且通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5、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分公司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提出建議。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6、分公司財務部人員有監督分公司財產安全的責任,對分公司超出制度、權限的行為拒絕執行,并報告總公司。
7、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其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總公司發放,并且總公司財務部有權根據公司相應的財務制度考核該財務人員,并且其養老保險在總公司購買,費用由分公司承擔,相應金額于發工資和購買養老保險前2日打到總公司賬上,否則總公司將停止該分公司的財務結算工作。
第四章資金管理辦法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準下從事資金方面相關的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點前分公司上報總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資金計劃明細表,并在網銀上做好付款,待總公司財務部審核后,再確認付款。
3、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對每筆現金的收支及時登記,各分公司財務做好每天現金收入臺賬或者現金流水登記簿,每日現金日清月結。
4、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月憑證、各類賬本、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等均要裝訂成冊。
5、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各項現金支出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嚴禁"坐支"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不得收款不入賬。
6、分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出借銀行賬戶,不得對外出借資金,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7、沒有獨立設置賬戶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收入情況。
第五章財務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繳納各種稅金,維護國家及投資者權益。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分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2、分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總公司財務管理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準確、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核算及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5、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6、分公司無獨自對內、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的權力,需要時,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發生重大及異常會計核算事項時,須提前向財務部報告,財務部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協助處理,分公司及時將處理結果報財務部備案。
第六章會計核算辦法
分公司應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分公司報送總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間如下: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財務部。
2、設立了銀行賬戶并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各往來賬余額明細表、現金賬、銀行賬明細表、銀行對賬單(必須有銀行蓋章),納稅申報表或銀行完稅憑證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遞方式報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并且相應資料均由分公司財務人員、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分公司行政章,納稅表應有稅務局出具的已申報章,或提供完稅的銀行憑證復印件。
3、年底匯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如財務部認為有問題,總公司財務部將參與匯算清繳工作。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一、檢查
1、公司財務人員發現損害總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為,應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分公司其他人員對財務人員違反制度的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財務部報告。
2、總公司財務部按照業務歸口的原則,由財務部相應崗位人員對分公司財務進行日常監督;分公司財務配合總公司財務檢查并準備好憑證、財務報表、會計賬簿等其他總公司財務部需要檢查的相關資料。
3、總公司財務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分公司會計業務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監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報送月收入明細表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0元/次。
2、上報給總公司的收入明細表弄虛作假或漏報的,一經查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3、設立了銀行賬戶并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應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納稅申報表及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報送資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4、年底匯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5、總公司要求提報的以上資料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6、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7、銀行賬戶或稅務方面所有事宜的變動均應報總公司批準,未經批準而擅自處理的,根據事情嚴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譽或經濟損失,沒有風險保證金,并且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8、對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義:出借資金、出借銀行賬戶、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的,一經核實直接撤銷該分公司,沒收風險保證金。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關于實行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真實、準確、快捷的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財務機構的設置:
1.董事長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據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規定,公司財務部設會計主管一名,會計2名,出納1名。
二.財務人員的職責范圍
1.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日清月結。2.審核各部門交來原始憑證與報帳票據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受理,記載不正確、手續不齊全的票據予以退回。3.根據當月會計帳薄編制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并按時進行納稅申報。4.妥善保管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5.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6.負責管理公司現金、銀行存款,進行日常收支,款項結算,工資發放。7.負責定期核對公司債權、債務往來款項,配合有關部門催收欠款。8.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及利潤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向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9.定期與倉儲部門核對賬務,并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現象,協助倉儲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做出處理。10.和稅務、銀行、財政等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關系。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公司現金用于日常報銷,工資發放,采購農副產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動用現金的'一律通過銀行結算。3.銷售產品或因其它業務收入的現金要于當日交存銀行,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不得存放大量現金。4.公司出納人員對現金帳要做到日清日結,逐筆登記,帳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長報送當日資金流量表。5.公司財務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現金。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過銀行帳戶結算業務單位的往來款項,公司財務人員要定期和銀行的對帳單進行核對。2.由銀行領取的支票由出納保管并列表登記。公司因需要提取現金,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在表上簽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為方便工作,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財務部主管及出納分別管理,其它部門需加蓋章者要備案登記。
六.財務報表制度
1.公司財務人員在月底結帳后,要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部門報關有關報表,并進行納稅申報。2.公司財務人員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每位股東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附公司債權、債務和其它有關科目明細。3.會計財務人員每月向董事長、總經理報送財務狀況說明書。4.會計年度終了,公司財務人員要將會計報表裝訂歸檔保管。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2.會計檔案不到規定年限,不得銷毀。3.會計檔案在指定地點存放,不得攜帶出公司,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內部借款制度
1.公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因采購、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要填制內部借款單,列明借款部門、原因,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借款。
2.借款人在辦理完業務后要及時向財務報帳沖減借款,并交回余額。
3.公司財務人員對內部借款進行監督,已三次借款未報帳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經催促不報帳者,可在工資中扣除。
九.報銷制度
1.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財務審批的權限劃分,公司流動資金、小型固定資產投資、日常維修、費用開支,材料采購和其它生產經營活動的報帳,由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投資、借貸、大型建設項目、董事會的各項費用等不屬生產經營范圍內的開支,需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負責審批。
2.公司對外辦理各項經濟業務要按規定索取正規票據。
3.經辦人員根據業務需要持有效票據,需辦理入庫的辦理入庫手續后,分別填制票據傳遞單,預付帳款通知單或成交付款通知單,先經部門主管人員同意,經公司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由部門主管或財務人員找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報銷。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購① 公司對材料的采購由供應部門負責,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采購預算單,注明采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準,可到財務辦理借款手續。② 采購人員要根據采購內容填制采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并交回采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帳③ 采購人員憑采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后(主要材料要通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制四聯式入庫單,并加蓋驗收章和驗收人員手章,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供應部主管人員和董事長簽字,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2.材料領用:材料領用填制領/投料單一式三聯,由各部門主管、領料人、發料人同時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領用部門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同時作為材料出庫憑證,生產部門填制的投料單要保證原料、輔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庫價格以平均價計算。
3.車間生產:生產部門領用材料投入生產,對領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續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倉庫并以紅字填制投料單沖減,生產車間領用的材料在生產過程及存放過程中發生變質,不能使用,丟失等現象,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生產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4.產品入庫:車間加工完成產品或半成品要于當日辦理入庫手續,由倉庫負責驗收,填制產品入庫單,一式四聯,第一聯存根倉庫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車間留存,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5.每月25日公司勞資人員,行政后勤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向財務報送當月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工資及當月水電費用,財務部收集以上數據,和當月發生其它制造費用進行匯總,以每批產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產品間進行分攤,計算出產品的生產成本。
6.產品銷售:產品銷售由銷售內勤根據業務員出具的銷售單填制產品出庫單一式四聯,由銷售內勤和業務員同時簽字,注明合同號、購貨單位名稱,第一聯銷售部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第四聯為出門證。
7.庫存管理:公司成品庫、半成品、材料庫均由專人負責,建立庫存臺帳定期進行盤點,并與每月25日和財務部門核對,對盤點過程中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由倉儲部門主管人員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一份留倉庫調整臺帳,一份報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8.票據傳遞:為保證成本核算真實準確,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進行票據傳遞,保證在材料采購入庫、領用出庫、產品生產入庫、銷售出庫三日內將票據傳遞到財務。
十一.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對公司原有固定資產,倉儲部門要建立臺帳進行登記。
2.公司新購固定資產辦理入庫驗收手續,登記臺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3.公司即購即用不能周轉,一次性耗廢的低值易耗品可不辦理入庫手續,憑原始發票到財務報銷。
4.公司購入的可周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設備等,要辦理入庫手續,登記臺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門,要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辦理領用、退庫、報廢、報損等相關手續。
6.公司財務和倉儲部門要定時對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
十二. 處罰辦法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F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系后,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后于一周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周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范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著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并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或備案后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
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準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
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
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偣局饕逻_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并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并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
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周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于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于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準后,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十二條
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
各企業要制訂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并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占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準。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
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
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
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
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
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征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
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余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并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并報表的企業,應于當月終了后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于當月10日出匯總合并報表。
第二十五條
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于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總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明確費用報銷的標準、程序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費用報銷審批
第二條 總公司管理費用包括工資、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車輛使用費。通訊費、房屋租賃費。咨詢顧問費、低值易耗品購置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和職工培訓費等支出。
第三條 總公司各部門(不含綜合業務部,下同)應于年初根據業務需要制定本部門年度費用預算并報財務本部。財務本部審查平衡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下達費用預算定額。年度費用預算執行過程中,財務本部將視情況對費用預算做適當調整。
第四條 開支各項管理費用時,屬各部門預算內的正常支出,由各部門正職簽字,報財務本部直接審批報銷。屬預算外的支出和不宜執行費用預算管理的部門開支,必須提前向財務本部申請,由財務本部根據審批權限審批或報批。
第五條 各部門報銷有簽字權的為部門正職。部門正職離京時,可以授權部門副職簽字,并書面通知財務本部。如一個部門僅設正職單崗或副職單崗而離京的,報銷暫緩;確需急辦的,報請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批。
第六條 總公司部門正職本人業務報銷須經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批;總公司副總經理和助理總經理本人業務報銷須經總公司總經理簽批。
第三章差旅費開支
第七條 總公司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和郵電通訊等其他費用。
第八條 總公司差旅費報銷根據公司任職和出差地區不同,采取實報實銷與定額補助相結合的辦法。
第九條 總公司職工出差,須先行確定地點、任務,天數、人數及費用預算,以保證差旅費在年度預算定額內節約使用。出差天數在一星期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準,超過此期限的,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條 出差地區劃分為一般地區與特殊地區(特殊地區指深圳、珠海、廈門、廣州、 汕頭、上海、海南等),出差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出發、返回當日均算)。
第十一條 總公司職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車、船,飛機標準(見附表1)乘坐,特殊情況、不宜執行上述標準時,應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批。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夜間(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車超過6小時,或白天連續乘車超過10小時的,可購買同席臥鋪票;未乘臥鋪者,可按所購票價的60%給予補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票價的50%補貼;購買軟座票者不給補貼。)
第十三條 總公司出差人員按規定乘坐車、船、飛機,憑車、船、機票據實報銷。每次出差的機場;疖囌尽⒋a頭往返費用,憑相應張數票據在100元以內據實報銷。
第十四條 總公司總經理福!總經理出差,各項費用實報實銷。其他人員出差,住宿費在規定標準(見附表2)以內部分,按住宿發票實報實銷,超過標準的部分由本人自負:部門副職及其以下人員,同性別兩人以上出差,須合并住宿。此外,助理總經理及其以下人員出差每人每天給予出差補助100/130元(一般地區畸殊地區),出差補助包括在外地的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費。職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點駐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規定標準的80%給予報銷。經批準開車出差,當日往返者,按每天出差補助的一半給予補助。
第十五條 總公司職工與總公司領導共同出差,財務本部將視具體情況確定報銷標準;聘請公司以外的人員同總公司職工共同出差辦事,聘請人員的報銷標準比照陪同人員的報銷標準。
第十六條 職工外地出差發生的宴請費,原則上應按本規定第二十六、二十六條 的規定于出差前申請,特殊情況應按審批權限事先口頭請示,回單位后補辦手續。出差發生宴請的扣除陪宴人員宴請當日一半的出差補助。
第十七條 職工出差發生的`郵電通訊費、文印費,信用卡異地提現手續費等雜費支出按發票據實報銷。
第十八條 總公司職工為所屬企業出差辦事,差旅費應在所屬企業報銷,報銷標準按所屬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總公司職工在本市內公出辦事,不報銷任何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條 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出差借款預算單”;若申請出差宴請費的,還應同時附上”招待費審批單”,經出差人員所屬部門正職審核簽字后,送財務本部審批。審批后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一條 出差人員返京后,應在七日內到財務本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招待費支出
第二十二條 業務招待費包括:招待來訪客人的茶葉、水果、飲料等費用;宴請客人(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費用;贈送客人、客戶的紀念品釁l品等費用。
第二十三條 總公司用于接待來訪客人的茶葉、水果。飲料等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管、發放及費用控制,不得突破財務本部下達的費用預算限額。
第二十四條 以總公司名義制作的紀念品,禮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訂做和管理,各部門需領用時,按辦公室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
第二十五條 總公司年末舉行對外聯誼活動所需費用,或公司舉辦大型活動的費用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集中管理。聯合控制。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各部門一般性招待用餐和禮品等費用一次支出在300元以下的,由各部門正職在財務本部下達的費用預算內嚴格掌握,不得超支。
第二十七條 總公司各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宴請的,按下列原則和辦法辦理。
1。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年度招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財務本部下達的預算;
2.限制陪餐人數,原則上陪同人員不得多于來賓人數;
3.嚴格執行總公司制定的宴請標準(見附表3);
4.必須事先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并經批準;
5.凡違反上述原則,未事先申請或突破申請標準的宴請,財務本部有權拒絕報銷并向公司總經理反映。
第二十八條 總公司各部門全年各項管理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由財務本部定期審核公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由財務本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可參照執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另行制訂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總公司頒布之日起生效,原《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附表1
級 別
乘坐標準
飛 機
火 車
輪 船
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
頭等倉
軟席
頭等倉
部門正職
商業倉
軟席
二等倉
其他人員
普通倉
硬席
三等倉
附表2
級別
單人住宿標準(人.天)
(一般地區/特殊地區)
同性兩人住宿標準(人.天)
(一般地區/特殊地區)
助理總經理
500/800內實報
――
部門正職
300/500內實報
――
部門副職
240/400內實報
150/210內實報
處級經理
200/320內實報
120/180內實報
一般人員
160/240內實報
100/160內實報
附表3
級別
標 準
行政副部級以上、特大型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來賓
總經理特批
行政司局級、大型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來賓(或由助理總經理、部門正職出面的宴請)
200元/人
行政縣團級、中型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來賓(或由部門副職、處級經理出面的宴請)
150元/人
一般宴請
80元/人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四章 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五章 財務信息管理
1、 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5、 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章 附則
1、本規定由股東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2、本規定由股東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股東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新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和新的行業財務制度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和會計核算必須遵循的具體法規依據。為了強化企業的管理,切實搞好會計核算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根據會計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有一套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有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運用會計科目設置齊全核算內容要符合法計制度要求。
三、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填寫、設置和使用應符合制度要求,原始單據憑證有二人以上簽字蓋章(經手驗收或證明審批人)
四、會計賬簿設置齊全,設全明細帳和輔助登記帳,記賬用藍黑墨水,糾正方法要正確,現金、銀行的記賬按日登記,其他賬簿10天一登記,做到四相符。
五、選用(運輸企業財務制度)為成本計算方法分清成本界限,合理分攤,按有關規定提全各項費用。
六、每年年終對財產盤點,對資產損益按規定報批,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七、會計報表做到賬面與帳表金額一致,表與表之間、各項間凡有關系的數要一致,各項指標計算正確,上報及時。
八、會計檔案要裝訂合格,印章齊全,填寫好封面,做到整理好文件資料,年度結算裝訂成冊,并保管好發票收據,編造交接清單記錄。
九、企業財務人員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要有分析、總結,按時上交應交款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審核、分析、監督預算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3、在部長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基金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4、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決算及附注說明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負責會計監督。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8、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9、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0、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11、協助部長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財務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更好的貫徹總公司開源節流的'精神,本著既提高辦事效率,又節約費用支出的原則,現就總公司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作如下補充。
一、部門正職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
二、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單程連續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時方能到達目的地者,可乘坐飛機。
三、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應事先報請主管財務工作的總公司領導審批。
四、原總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本補充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開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項工作良性健康發展,保證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本公司基本規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依照國家會計制度和稅務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加強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 嚴格遵從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
第四條 會計、出納人員分別有不同股東推選人員,經公司松獅會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條 支票留存印章為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會計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員私章,留存的印章應分開保存于不同人員管理處;
第六條 報銷實行一支筆終寶寶制度,由經辦人員簽注事由,分管領導及知曉的其他一個股東審核,后由董事張簽字報銷;
第七條 報銷單上須注明事由、日期、金額、票據(附件)頁數等,經辦人簽字位置在票據背面,審核人簽署在票據右下角或中部空隙處,董事長簽署在票據右上角;
第八條 實行項目核算制,審核人和董事人簽字時應注明該批票據列入項目名稱;
第九條 支出金額的控制:200元一下股東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處理該事中的股東與共管項目股東或分管領導溝通后才能支出,且報銷時兩者皆應簽署審核意見,500元以上的.支出須與董事長溝通后方能支出,超過3000元以上的支出須通過各個股東或有董事會會議決定。以上票據應嚴格正規票據辦理(特殊情況除外,需經董事長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報經辦人簽署后,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審核定后可以直接報銷,其他金額報銷按以上程序辦理,嚴禁座資;
第十條 公司員工支出時,原則上應索取正規票據;
第十一條 借資問題,1000元以下的借資分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借資須與其他股東事先溝通后,有董事長批準借資;
第十二條 公司出納借用周轉金為3萬元,以借據形式在財務上借資,用完后經審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納每10天應向會計交接一次單據,具體時間由出納、會計商量,交接時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5000元以上金額支出,出納處原則上以支票形式開支,支票審鑒制度與借支手續用等辦理;
第十四條 任何單據除股東外會計無權對外傳閱、借出,股東翻閱但不能帶離現場,特殊情況下帶離現場需由當事者出據借條,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 每月1—5日為財務小結時間,由會計以書面形式把當月的收支情況同志后,報告給各位股東成員,各個股東審核單據,補簽單據,超過此時間各股東視為開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處理原則:
第十六條 嚴禁少多報、虛假現象,一經查實處以10倍罰款,情況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
第十七條 財務部長職責:
一、財務資產部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上負有監督財產完整、合理使用的責任;
二、負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正確、及時、全面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盤點、核對工作;
三、積極地向有管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學方法、合理化建議。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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