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會計檔案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重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經財務處領導研究決定,學校財務處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處辦室負責,財務處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會計檔案和相關材料的保管。檔案室要具備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檔案管理員要做到會計檔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具備保存條件的,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四、會計檔案的整理
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1、會計憑證。
(1)按年立卷:每年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按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2)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3)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4)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5)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五、會計檔案歸檔保管和移交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財務處各科室會計檔案臨時保管一個月,再移交財務處檔案員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財務處長同意。財務處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1、財務處各科室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歸檔要求裝訂成冊,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
2、一月之內的會計檔案暫由財務處科室保管(每月要向財務處檔案管理員交案卷目錄一份),期滿一月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處各科室移交清冊交財務處辦公室統一保管,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期點收,財務處各科室可以自留一份檔案目錄和移交清冊。
3、移交會計檔案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清點后由主管領導及交接三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
4、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5、財務處檔案管理員對所保管的會計檔案應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并負責登記。
6、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冊卷的裝封,如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原財會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7、會計檔案一經歸檔,其保管、借閱、銷毀均有財務處按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8、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規定執行。
六、會計檔案的調閱
1、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本單位人員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要有正式介紹信,同時要經本單位處長及單位領導批準。無論本單位人員還是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薄,要詳細登記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數量、內容、歸期等。審批人必須在借閱登記薄上簽名。
2、查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私自在會計檔案上勾、劃,不得私自拆散原卷冊,不得抽取更換,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3、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處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復印,復印件必須加蓋我校公章方能生效。
4、經批準借閱的會計檔案,應限定歸還的期限,并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按期收回。
七、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八、會計檔案的銷毀
1、財務處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財務處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有關單位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財務處和有關單位共同派員監銷。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2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簽處簽名或蓋章。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匯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毀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毀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毀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鑒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毀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霉、防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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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一、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 學校會計檔案由校檔案室和財務處共同管理。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移交檔案室的會計檔案的存放、查閱和保管以及期滿會計檔案的銷毀等工作。財務處負責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移交檔案館前)、查閱等項工作。
三、 財務處內部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明確會計檔案管理崗位的職責,建立健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內容
一、 會計檔案是指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經濟合同,以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
1、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原始憑證是填制記帳憑證或登記帳簿的原始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包括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2、記帳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帳簿的憑證。學校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設置統一、通用的記帳憑證。
3、 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分類歸集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的會計信息的工具。會計帳簿由具有一定格式的帳頁組成。會計帳簿包括:
(一) 總分類帳
(二) 收入明細帳(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
(三) 支出明細帳(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四) 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應付及暫存款、應付票據、應繳稅金、代管款項)
(五) 現金日記帳
(六) 銀行存款日記帳
(七) 固定資產明細帳
(八) 材料明細帳
(九) 事業基金明細帳
(十) 專用基金明細帳
(十一) 固定基金明細帳
(十二) 事業結余明細帳
(十三) 其他對外投資明細帳
4、 財務報告指用來映會計實體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文字說明等。
5、 其他類會計檔案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財務會計軟件使用說明,會計科目和項目編碼及使用說明,會計電算化處理授權登記或使用權限備案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6、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指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重要資料,包括:
(一)學生名冊;
(二)學生繳費及欠費情況;
(三)工資薪金發放清冊;
(四)住房公積金備查簿;
(五)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7、 學校財務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8、 以下與財務會計核算相關的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
(一)學校年度財務預算;
(二)學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三)學校對外投資的文件及相關投資證明;
(四)學校年度收入分配的相關文件及資料;
(五)各類審計決定、報告及意見;
(六)國家及學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第三章 日常管理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在下一年度一個月之內交到財務處檔案室自行保管,以便隨時查閱,保管時間一般一至二年,期滿后,編造清冊上繳學院檔案室保管。會計檔案要設專人負責保管,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應按規定要求辦理移交手續,并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2、建立健計檔案的查閱、復印登記制度,既要方便查閱會計檔案,又要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設立會計檔案查閱登記簿,記載查閱的時間、目的、查閱的內容及查閱人。外單位查閱財務處的會計檔案時須經財務處領導批準方可查閱。調閱查賬時,檔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借出時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按期歸還。需保密的原始材料,按規定不得泄密。財務處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原始憑證,查后須將資料放回原處。
3、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根據國家檔案局、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總賬十五年,明細賬及登記簿十五年,月、季報表保管五年,年終決算報表永久性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院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處及有關單位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院領導批準后進行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室保管至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5、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提供合適的會計檔案保管條件,做好防火、防盜、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
第四章 移交和移動
1、學校財會人員之間交接會計檔案,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2、移交會計檔案的部門,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的期限、已保管的期限等內容。
3、財務處和檔案室之間移交會計檔案由財務處和檔案室指派人員處理;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的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五章 責任
1、 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當建立健全校內各級會計檔案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單位負責人、專兼職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計檔案的管理責任。
2、 會計檔案的立卷人要對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立卷的及時性負責。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要做好防盜、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對由于以上原因而造成會計檔案毀損的,要追究保管人員的責任。
4、 各會計檔案使用人和查閱人應遵守檔案查閱登記制度。不得擅自涂改、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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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 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戶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 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時保持數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
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后,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后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范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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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是學校經濟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對于學校的財務管理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了加強學校會計檔案管理,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范圍
1. 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 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 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 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發票存根、電算化會計數據備份光盤、磁帶等存儲介質以及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
1.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裝訂時應確保憑證整齊、牢固,并在憑證封面上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等信息,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處簽名或者蓋章。
2. 會計賬簿在年度結賬后,應整理立卷。活頁賬簿應抽出空白賬頁,再按賬戶順序編本戶頁次號碼,裝訂成冊。裝訂后賬簿應牢固、平整,并在賬簿封面注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所屬年度等信息,加蓋裝訂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印章。
3. 財務報告應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分別整理,裝訂成冊。報表應包括封面、編制說明、報表內容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報表所屬年度、季度或月份、報出日期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制表人等人員的印章。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1. 學校應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保管室,配備必要的檔案保管設備,如檔案柜、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設施,以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存放。
2.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學校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3.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 10 年和 30 年。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四、會計檔案的借閱
1. 學校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會計檔案,應填寫《會計檔案借閱申請表》,經會計主管人員和檔案管理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員不得擅自將會計檔案帶出檔案保管室,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學校負責人批準。
2. 外部單位查閱學校會計檔案,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查閱。查閱時,檔案管理人員應在場陪同。如需復制會計檔案,必須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并在復制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和復制日期,加蓋學校公章。
3. 借閱人員應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不得在檔案上涂改、標記、拆散原卷冊,歸還時應保證檔案的完整和整潔。
五、會計檔案的銷毀
1.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由學校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 學校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后,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學校負責人。
3.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六、責任追究
1. 對違反本制度,未按規定整理、保管、借閱、銷毀會計檔案的人員,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2. 因玩忽職守、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會計檔案丟失、損壞、泄密等情況,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會計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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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校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與有效利用,規范會計檔案管理流程,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定義與范圍
會計檔案是指我校在進行會計核算、財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報表、電子數據等形式的記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銀行對賬單、預算與決算資料、審計報告、稅務申報資料等。
二、會計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1. 收集要求:會計檔案應在業務發生后及時收集,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 整理標準:會計檔案應按照年度、類別、序號進行整理,確保歸檔有序,便于查找。
3. 電子化管理:鼓勵采用電子化手段存儲會計檔案,確保數據安全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1. 保管地點:會計檔案應存放在專用的檔案室或保險柜中,確保環境干燥、防火、防盜、防蟲。
2. 保管期限:根據會計檔案的.重要性和法律規定,設定合理的保管期限,到期需經審批后方可銷毀。
3. 借閱管理:會計檔案借閱需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并登記借閱信息,確保檔案安全歸還。
四、會計檔案的利用
1. 內部利用:學校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應遵守借閱規定,不得擅自復制、外泄。
2. 外部審計:配合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時,應提供必要的會計檔案,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3. 數據分析:利用會計檔案進行財務分析,為學校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五、會計檔案的銷毀
1. 銷毀條件:會計檔案達到保管期限,且經鑒定無繼續保存價值的,可申請銷毀。
2. 銷毀程序:銷毀前需編制銷毀清冊,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校領導審批后,由兩人以上監督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確認。
3. 電子數據銷毀:電子會計檔案銷毀需確保數據不可恢復,同時保留銷毀記錄。
六、責任與監督
1. 責任分工: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及銷毀工作,檔案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監督。
2. 定期培訓: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檔案管理培訓,提升檔案管理意識和技能。
3. 監督檢查:學校應定期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制度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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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校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高效化,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資源,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范圍與分類
會計檔案包括但不限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報告、會計電子數據、銀行對賬單、審計報告等。
會計檔案按照年度、種類、序號進行分類編號,確保檔案的系統性和可追溯性。
二、會計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會計檔案應由專人負責收集,確保每一筆經濟業務都有相應的會計憑證和賬簿記錄。
會計檔案整理應遵循會計準則和檔案管理規定,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電子會計檔案應定期備份,確保數據安全,備份數據應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存儲介質中。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會計檔案應存放在專用檔案室或檔案柜中,確保檔案不受潮、不受損、不丟失。
會計檔案室應配備防火、防盜、防潮等設施,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
會計檔案借閱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借閱人應負責檔案的保管和歸還,確保檔案不丟失、不損壞。
四、會計檔案的利用
會計檔案是學校財務管理的'重要依據,應充分利用會計檔案資源,為學校決策提供財務支持。
會計檔案利用應遵循保密原則,未經許可,不得將會計檔案泄露給無關人員。
會計檔案電子數據的利用應遵守學校網絡安全規定,確保數據安全。
五、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檔案的銷毀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銷毀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銷毀前應進行鑒定,確保銷毀的檔案已失去利用價值,且不影響學校財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會計檔案銷毀應履行審批手續,銷毀過程應有監督人員在場,銷毀后應記錄銷毀清單,并存檔備查。
六、責任與監督
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制度,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學校應定期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落實。
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財務部門負責解釋。通過本制度的實施,我們將進一步提升我校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水平,為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8
會計檔案是學校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重要依據,對于學校的財務管理和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加強學校會計檔案管理,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范圍
1.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原始憑證如發票、收據、報銷單等,記賬憑證則是依據原始憑證編制的會計分錄記錄。
2. 會計賬簿:涵蓋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總賬是對學校全部經濟業務的總括核算,明細賬則對各類明細科目進行詳細記錄,日記賬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以及相關的財務情況說明書、審計報告等。
4. 其他會計資料:如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
1. 會計憑證應按編號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定期(一般每月)裝訂成冊。裝訂時應確保整齊、牢固,并注明年度、月份、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等信息。
2. 會計賬簿在年度結賬后,應打印裝訂成冊。賬簿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所屬年度、賬簿頁數等內容。
3. 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份、季度、年度分別整理裝訂。報表應齊全完整,封面應標明單位名稱、報表所屬期間、報送日期等。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1. 學校應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保管室,配備必要的檔案保管設備,如檔案柜、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設施。
2. 會計檔案應分類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按照會計檔案的不同類型,劃分不同的區域存放。
3.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一般來說,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 30 年,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賬簿保管期限為 30 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永久保管,其他會計資料根據其性質確定保管期限。
四、會計檔案的借閱
1. 學校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會計檔案,應填寫借閱申請單,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借閱。借閱人應在指定地點查閱,不得擅自帶出檔案室,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周。
2. 校外單位或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需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應在場監督。
3. 借閱人員應愛護會計檔案,不得在檔案上涂改、標記、拆散或抽換,如有損壞,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會計檔案的銷毀
1. 對于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由檔案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學校領導批準后銷毀。
2. 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銷毀后,監銷人員應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告學校領導。
3.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六、監督與檢查
學校應定期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確保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對違反制度的行為,應及時糾正,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發展情況,適時對會計檔案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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