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管理制度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技改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技改管理制度1
第一條 本制度是依據《公司所屬各廠礦檢修施工(含項目施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安全要求、現場安全要求、特殊作業以及設備檢修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基層單位所承攬的各廠礦檢修及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
第二章 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條 一切項目的施工工作,應嚴格遵守上級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施工作業前,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落實施工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應由技術負責人事先擬定施工計劃,施工計劃中應明確檢修、技改中總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項目具體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經建設單位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審定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的具體安全工作由工程公司(項目部)經理全面負責。
第五條 項目施工過程中,執行“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要明確該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并將名單予以成文公布。
第六條 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在作業前必須由建設單位組織進行安全教育,詳細交待施工項目、作業時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危險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再由承攬該工程的分公司(項目部)工程公司技術負責人結合工程的工期、質量、成本等實際情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七條 外委的施工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做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各分公司要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做好該項目的安全管理、施工人員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條 對危險部位和特殊部位的施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參加作業的人員除經安全教育外,還應進行考試,考試合格者才能進行工作。
第九條 凡獨立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本工種、本崗位的上崗證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學徒工、實習人員等沒有取得操作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單獨上崗工作。
第十條 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檢修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第十一條 技改項目和停工檢修的重大檢修施工項目,分公司(項目部)必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上報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
第十二條 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檢驗,聯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機械卷揚機、桅桿、井字架、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等均應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三條 施工中所使用的腳手架、跳板、所系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性能安全可靠。
第十四條 施工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良好,外殼必須接地,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嚴格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配置,工器具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五條 電氣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氣焊的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減壓閥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10米,氧氣瓶、乙炔瓶周邊10米范圍內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熱源及電氣設備,夏天氧氣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曬。
第十六條 施工中使用的分析、檢測、計量儀器、儀表必須經過維修、檢驗、標定,并有經過計量監督部門檢驗標定的合格證。
第十七條 安全管理部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專職安全員(安全監督崗)必須跟班作業,深入現場,做好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人和事有權制止。
第十八條 項目竣工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要執行交接驗收手續,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合格,安全防護設施、保護裝置是否恢復齊全。如不合格或安全防護設施、保護裝置沒有恢復齊全,則不能驗收投入生產。
第三章 檢修現場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必須根據方便施工、布置合理、保證安全、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則,設立檢修休息室、作業工棚以及施工機具及設備材料的堆放場。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等必須保證行車安全;施工現場機動車輛按規定限速行駛。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危險點,如井、坑、電器設備、壓力容器及氣、液排放點等,必須設危險警示標志、夜間要設紅燈信號。現場應有充足的照明,有明顯的標志和警示。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各種井、溝、池、洞等必須有可靠的蓋板、欄桿,并懸掛安全警示標示牌,不得任意拆除,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三條 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場所,要使用防爆開關、接線盒等;在容器內、巷道內和潮濕的作業現場內必須配裝安全低壓電源;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
第二十四條 凡進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進入設備內、容器、井下通風不良場所、下水井內等)作業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監測,必須配備適用的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防毒面具、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等特殊防護用品,以防中毒。
第二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扶手、欄桿、爬梯、平臺、蓋板、承重件等均應在作業前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使之安全可靠。
第二十六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急救電話、消防、保衛報警電話要暢通,責任要落實到人。
第四章 設備檢修要求
第二十七條 在設備檢修中,要及時與建設單位工藝操作人員配合檢修作業區域,及時監督處理檢修時生產工藝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生產中出現異常情況時,可隨時停止檢修,撤離現場。
第二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機泵、管道設備時,必須先停車,切斷物料,卸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通風處理,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
第二十九條 進行倒空、卸壓、置換、吹掃時,必須由建設單位操作人員處理,防止因排放造成火災、有毒有害危險和污染環境。
第三十條 電器設備線路檢修必須先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等警告牌;必須指定專門人員進行,嚴格執行電業檢修安全規程。
第三十一條 用電設備、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如必須保留電源線時,必須切斷電源,將電線端頭包以絕緣膠布,并將其固定在離地面2.5米高空或適當的地方。
第五章 非正常的特殊施工作業安全要求
第三十二條 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在距離基礎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空進行作業,稱為高空作業。
(一)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的人不準參加高空作業。
(二)高空作業必須要有安全監護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三)作業開始前,高空作業項目負責人必須檢查作業場所欄桿、扶手、跳板、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時,不準進行作業。
(四)高空作業一律使用工具袋;遞送工具、材料、設備零部件及拆除物不準上下投擲,應用繩索吊送;較大的工具應拴(固定)在構件上;上下層同時作業時,應有可靠的隔絕設施;工作完畢,應將工具、材料收拾清理,防止落下傷人。
(五)遇雷電、大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等天氣,不準進行露天高空作業。
(六)高空作業現場必須設立圍欄或其他明顯安全界標,無關人員不準在作業點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業和架空電力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第三十三條 進入容器作業安全要求:
凡進入有可能缺氧或有毒害的有限空間的作業,如塔、釜、管道、儲罐、余熱鍋爐、地坑、井、溝、池等處,稱為進入容器作業。
(一)進入容器作業,要與有關的涉及或影響單位聯系,并得到許可,辦理有關手續和保障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二)進入容器時,必須有熟悉工藝和工作環境的人員,在能夠觀察到容器內作業者的位置進行監護(必要時可以聯系氣體監測人員到場協助監護)。
(三)進入容器作業,容器內照明必須符合防爆要求,所用電壓不得高于36v;如遇潮濕、金屬容器內作業,其電壓不得高于12v;燈具必須有玻璃保護罩和金屬保護網,導線絕緣良好。
(四)進入容器作業時,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動工具,必需使用時,要按動火管理規定進行;電動工具外殼要可靠接地、導線絕緣良好,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使用者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五)進入容器作業,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換氣通道,通風不良時,要強制通風。作業人員要根據需要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另一頭應拴好延長繩索,交給容器外監護人員,并事先規定好聯系信號,監護人不得離開崗位。
(六)容器、設備內進行作業時,其空氣中含氧量、有毒有害氣體(或蒸汽)及粉塵應在作業之前30分鐘內進行監測分析。空氣中的含氧量應為18-22%;有毒有害氣體(或蒸汽)及粉塵的濃度應小于《車間空氣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容器、設備內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休息。
(七)若強制通風仍不能滿足作業要求而必須進行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隔絕式防毒面具,并要根據具體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和隱患,對可能產生火花的器具、能產生靜電的衣服、釘子鞋進行全部或部分禁止。
第三十四條 交叉作業安全要求
(一)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二)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三)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四)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五)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第三十五條 動火作業安全要求
(一)動火作業應采取嚴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并事先與安全、保衛部門聯系,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
(二)動火作業必須明確動火負責人、執行人、監護人,監護人要對動火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不得在作業時離開現場。
(三)動火作業前要認真檢查清除現場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要嚴密監視控制。
(四)危險場所的重大動火作業,應派消防車輛和消防人員監護。
(五)動火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三十六條 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要求
(一)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二)起重作業前,要對所使用的起重器械、機具、索具等進行仔細的檢查和必要的試驗。
(三)重大、復雜的起吊工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其作業現場應劃出警戒區、設置安全標志,非施工人員嚴禁進入工作現場。
(四)一般情況下,嚴禁利用生產設備、管道、管架、電桿及生產性建筑物、構筑物作吊裝錨點。必需使用時,應經過計算并經機動部門審查批準。
(五)額定起重量大于0.5噸的起重機械(包括電葫蘆),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起重機械安全檢測站檢測,無檢測合格證的`設備,不準進行起重作業。
(六)起重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設備性能、操作規程、指揮信號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統一規定信號、旗語,禁止無人指揮或多頭指揮。要嚴格執行起重作業“十不吊”。
第三十七條 電器施工作業安全要求
(一)電器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二)電器施工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三)電器施工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并明確監護人,監護人技術等級必須高于操作人。
第三十八條 動土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一)凡能影響到地下設備、管道、電纜及臨近裝置、建(構)筑物安全的動土作業,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廠內動土施工,各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建設單位的施工任務、要求擬定動土方案、安全措施,向作業區域主管單位提出請求,由作業區域主管單位的機動等有關部門核實同意后方可動土,防止地下電纜、管道發生損壞事故。
(三)挖掘的溝、坑、池等,必須在其周圍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夜間設紅燈警示。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目的
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設備作業率。對設備存在的缺陷、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
2、檢修組織
(1)根據點、巡檢記錄,各車間上報的設備隱患,瑞土公司礦山安全科制定大、中修方案。方案內容應包括:大中修項目、內容、實施的具體措施、維修工藝、時間網絡計劃、所需材料、備件與費用預算。
(2)大中修方案經技術科起草、主管副礦長審核,礦長批準后,上報公司主管副總審批。經審批同意后,車間組織人員學習,提前做好檢修準備。檢修完成后由技術科負責檢修總結并上報公司。
(3)小修由主管副礦長組織技術科和維修班共同協商安排具體的檢修項目。
(4)日常維修由車間根據設備運行的具體情況,充分利用停產時間、生產工藝事故時間主動進行維護檢修。保證設備開機率和作業率。
(5)凡在定期、計劃時段內檢修的設備,各車間必須提前三天填寫“設備檢修申請表”。經技術科審核。
(6)重大設備檢修或在危險區域范圍檢修,主管技術員必須作出施工組織計劃書及安全員作出安全防范措施。相關車間必須認真學習和組織實施。
(7)設備大修、中修、中修完成后,首先由檢修人自檢并簽字,再經設備所屬車間和主管技術人員共同檢查并簽字認可。
3、計劃檢修的范圍
(1)小修:小修由車間根據生產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和項目。
①根據設備日常巡檢記錄,進行綜合分析后對設備的零部件進行拆卸檢修和清洗。
②檢查調整必要零件的配合間隙,更換個別易損零件。
③清洗設備的外表、油污等,檢查和清洗設備的內部臟物。
④檢修、調整設備的潤滑油路,清洗設備濾油系統,按周期更換潤滑油。
⑤清洗、清掃、檢查、調整各電器部位、電器裝置,檢查安全保護裝置。
⑥檢查關鍵易損件的磨損、變形和腐蝕等情況,并作好處理安排。
(2)中修:除了完成小修全部內容外,還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①全部或指定部份解體,更換部分主要零部件。
②拆卸、清洗機組的全部重要設備,并消除缺陷,修理基準件,調整好間隙。
③對機組的重要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好記錄。
(3)大修:必須完全恢復設備的工作能力,同時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改進和改造。
①完成中修內容,更換設備中由于磨損、腐蝕、燒損、變形、疲勞而損壞的全部零件。
②檢查和修理基礎及有關建筑物。
③對設備進行技術改進和改造,增加輔助設備裝置,服務于生產。
④檢查、清洗、調整全部設備,更換潤滑油。
4、設備檢修驗收
(1)設備檢修完畢,經檢修施工單位或個人進行試車自檢,再由檢修施工單位內部開展自檢,并向技術科報告檢修完畢,最后同主管部門組織專職綜合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嚴格執行“三檢”(即工人自檢、互檢、專職綜合驗收)。
(2)專職綜合驗收,就是主管領導、專業技術人員、使用車間操作人員參加的綜合檢驗。
(3)專職綜合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修驗收表,技術施工負責人及使用車間簽字認可,主管領導簽注結論意見,收歸資料室歸檔。
(4)經專職綜合檢驗認定不合格的設備,檢修單位或個人必須積極返工,返工所耗時要賠償停產損失并納入責任單位的故障停機停產時間按生產管理考核細則考核。
(5)經檢修的設備,投入使用后,至下輪檢修(一周)時間內發生設備事故經查屬檢修質量問題,納入責任單位的故障停機停產時間按生產管理考核細則考核。造成設備事故等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公司相應文件處理。
5、相關記錄
(1)檢修計劃。
(2)檢修驗收記錄表。
(3)檢修(大中修)總結。
技改管理制度2
1.設備檢修(技改)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裝備技術進步和生產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環節。其施工作業安全是設備檢修(技改)的首要任務和前提條件。
2.設備檢修(技改)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設備檢修(技改)領導小組安全責任:
①公司分管設備的副總經理擔任設備檢修(技改)領導小組組長。
②貫徹執行各項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③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設備檢修(技改)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④研究處理設備檢修(技改)中的安全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作業區落實檢修(技改)安全責任制。
(2)生產技術與裝備部安全職責:
①監督協調生產與檢修安全工作。委托公司以外的單位施工的要簽訂安全協議書。
②審查作業區設備檢修安全措施、項目安全責任人,并督促其實施。
③指派安全員負責檢修(技改)施工的安全檢查工作。
④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查隱患、促整改、查“三違”,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并進行嚴格考核。
⑤在編制檢修(技改)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⑥在檢修(技改)過程中,組織有關人員召開安全會,研究、處理檢修(技改)中存在的各種安全問題。
⑦負責改進各種機器設備安全裝置的設計;負責將設備原有的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負責將設備缺少的安全防護裝置補齊。
⑧指派專人負責協調水、電、風、氣的停、送管理工作。
(3)生產作業區的安全職責:
①應在檢修人員進場前,組織人員對檢修現場、設備等進行清理和清掃,為安全檢修(技改)創造一個良好的作業環境,并與檢修人員協調好檢修期間的安全事宜。
②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水、電、風、氣的停送工作,并在現場向檢修負責人交接清楚。
③對配合檢修(技改)使用的用具、設備作全面檢查,確保其安全可靠。
④在生產與檢修(技改)同時交叉進行時,負責處理影響檢修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⑤負責制訂檢修(技改)安全措施,并組織實施;指派專人負責檢修(技改)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4)檢修作業區的'安全職責:
①檢修作業區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員在檢修(技改)施工人員進場前,應全面了解作業現場情況,對安全施工有關交通道路、車輛、場地、水、電、風、氣、管網以及使用的用具、設備等情況作全面調查了解。
②負責設置安全檢修(技改)施工區域與生產區域的警戒線和安全標志牌;劃定電焊機、氣瓶安全擺放地;搭設施工安全防護平臺、圍欄及走梯等安全防護設施。
③動用生產單位的設備和接用臨時施工電源前,應事先征得生產技術與裝備部領導同意,經確實許可后方可實施。
③施工單位必須在檢修(技改)前對參與檢修(技能)施工的員工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動員與交底;制定檢修(技能)施工安全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指派專人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④認真填寫檢修(技能)安全措施申報表,報安環科審批。并在檢修(技能)施工三天前與委托單位簽訂《設備檢修(技能)安全協議書》。
4.設備檢修(技能)安全規定:
(1)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設備檢修(技能)的安全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
(2)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修(技能)安全措施,并檢查、督促、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及時發現和整改隱患,對“三違”現象要立即制止并糾正。
(3)檢修(技能)施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的員工(含臨時工、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對任務、項目、危險情況、安全要求進行交底,以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4)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5)立體交叉作業時,應保持聯絡渠道暢通,在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及拉好警戒線的前提下,應指派專人指揮,專人監護,在確認無任何危險的情況下,才允許同時作業。嚴禁從高處往下拋丟物件。
(6)高空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程》、起重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程》、煤氣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電氣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焊接與切割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焊接與切割安全規程》、建筑施工要嚴格執行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裝技術規程》。
(7)凡在現場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氣割、爆破、機動車輛、搭架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8)凡對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質的設備如煤氣管道、焦油管道、粗苯管道、煤氣水封冷凝液管道、初冷器、電捕焦油器、苯塔等動火或進入內部檢修時,應有作業區安全員及專職安全員在場,必要時應有工藝工程技術人員在場,檢修時應攜帶co便攜監測器做好co的監測防止人員中毒,檢修前應進行置換并作爆破試驗,試驗次數不少于3次,試驗合格后才能動火,爆破試驗每兩小時重新做一次,在檢修停止半小時或半小時以上的應重新進行置換并作爆破試驗。在有氧含量測定分析儀時,爆破試驗合格后應加做含氧分析保證含氧量18%22%。
(9)在檢修過程中,必須維護好設備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環保設施,不得隨意拆除,因檢修需要拆除。在檢修設備完成后必須及時修復。同時,要利用檢修機會,補齊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10)施工單位對廢棄的設備、設施和工業垃圾要及時清理,確保安全通道暢通,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畢后,要及時清理好現場,不留隱患,為恢復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11)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進行動火作業,必須按等級提前三天辦好動火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認真落實防火防爆措施。
(12)檢修、技改期間必須加強保衛工作,防止偷盜和破壞。
技改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節能技改項目管理,有效推進節能技改工作,順利實現公司的節能降耗目標,特制訂本辦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各部門節能技改措施、節能技改項目的管理。
3定義
節能技改是指以提高生產工序和設備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實現能源節約為目的的技術改造。
4職責
節能降耗工作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能源管理包括節能技改工作。生產管理部是公司能源管理包括節能技改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也是節能小組的工作歸口部門,負責各部門能源管理工作的指導、服務、監控、考核與協調,對節能技改項目的審核和匯總上報,項目批準后實施過程中的檢查、督促、考核、協調,項目完工后的驗收、評估、考核和推廣,與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銜接等管理工作。
5內容
1.1.節能技改的目標和項目選擇原則
1.1.1.節能小組應根據公司下達的節能降耗目標和要求,借鑒行業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結合自身生產性、非生產性活動的運行情況和財務承受能力,每年制定節能降耗目標,恰當的選擇節能技改項目,編制節能技改項目計劃,報廠長審核,組織可行性論證并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
1.1.2.節能技改項目的選擇原則
1.1.2.1.技術的先進性和可靠性;
1.1.2.2.項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1.1.2.3.鼓勵選擇技術先進、可靠、投資少效果好的短平快項目。鼓勵選擇投資收益好的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項目。鼓勵選擇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改進國內外先進節能技術,對公司效益有較大貢獻度的節能技改項目。
1.2.節能技改項目的申報和審批
1.2.1.年度節能技改計劃由子節能小組制訂,組長審核同意后報公司廠長批準。
1.2.2.批準后的年度節能技改計劃節能小組負責編制項目可行性方案。
1.2.3.節能技改項目實行分級論證審批。
1.2.3.1.估算投資額在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的,作為中小型節能技改措施,由管理者代表批準,生產管理部、財務部備案并進行監控。
1.2.3.2.估算投資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的項目,作為中大型節能技改項目,由節能小組組織可行性論證,生產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參加。論證通過后由生產管理部匯總后報廠長批準實施。
1.2.3.3.重大節能技改項目(估算投資額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按國家、地方政府的相關管理規定報批和管理。
1.2.3.4.對中、大型節能技改項目的可行性論證,除組織公司內部的專業人才和財務人員參加外,必要時可邀請外部專家參與論證或專訪征詢意見。務必保證項目論證的質量,防止項目決策失誤。
1.3.節能技改項目的實施和考核
1.3.1.節能技改項目經可行性論證并經批準后,由所在部門組織實施。各生產部門提供支持和服務,促進項目的順利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包括但不限于財務部、采購部、各生產部門等,生產管理部為組織牽頭單位。
1.3.2.當年未能完成的跨年度項目,可辦理未完項目結轉。項目進度考核可分階段進行,待項目完工時進行驗收評估和對項目責任人進行綜合考核。
1.3.3.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果由于種種原因確需變更甚至停止實施的,項目所在部門應及時提出項目變更申請報設備動力部,經廠長批準后才能變更或停止。
1.4.節能技改項目的評估和推廣
1.4.1.節能技改項目完成后都應該組織驗收評估并對項目責任人進行綜合考核。具體的驗收評估辦法由生產管理部擬訂,經廠長批準后實施。
1.4.2.生產管理部負責將項目驗收評估情況、對項目責任人的綜合考核結果和獎懲方案匯總報廠長批準后進行獎懲。
1.4.3.對成效突出、管理精細的節能技改項目和項目責任人,應進行宣傳表彰。有推廣價值的節能技改措施和項目,應組織推廣,包括向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必要時,公司可建立節能技改措施和項目的數據庫。如果發現在項目申報和項目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營私舞弊,影響項目正常進行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4.4.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節能技改措施和項目的管理活動,包括節能減排項目的管理。
1.4.5.本辦法的有關條款如果與國家和地方政府對節能技改項目的管理規定不一致的,從其規定。
1.4.6.本辦法由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和提出修訂。
1.4.7.本辦法經廠長領導批準后試行。
【技改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技改管理制度10-10
技改項目施工管理制度08-05
科技改變生活作文02-04
科技改變生活作文09-01
科技改變生活的作文09-01
科技改變生活作文12-19
科技改變生活的作文09-10
科技改變生活高中作文08-20
【熱】科技改變生活作文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