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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2 18:30:26 賽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連鎖藥店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通用17篇)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2

  一、對藥監局和公司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藥品,門店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二、對配送中心配送的藥品,門店驗收員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予拒收,并立即報告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經質量管理部門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三、門店在銷售和養護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藥品擴散化。

  四、對于顧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門店質管員確認后放入不合格藥品存放處。

  五、對有效期在6個月(可自定時限)以內的近效期藥品應及時銷售。臨效期時限應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六、近效期藥品為重點養護檢查藥品,應每月養護檢查并有記錄。

  七、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藥品,均應作好不合格藥品登記和處理記錄。不合格藥品處理應退回公司總部由質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3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營業場所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庫區要定期打掃,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無環境污染物,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

  (4)倉庫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5)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帶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周洗滌2次。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6)衛生管理情況要列入企業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體檢每年組織―次。企業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8)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9)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后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他離職手續。

  (10)要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4

  1、營業大廳內保持整潔,無有害氣體和污水等嚴重污染;

  2、墻壁、頂棚、地面光潔平整,堅固。

  3、地面無積水、無垃圾、無塵土。每天隨時進行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4、營業大廳墻壁應平整、光滑、不起尖、不脫落、不對藥品造成污染。

  5、營業大廳內門窗應關閉緊密、堅固耐用,并防止雨水浸入,同時要符合防火安全的需要。

  6、滅火器材、消防栓等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修。平時不能挪做它用。

  7、營業大廳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種電器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養,以免出現跑電漏電現象。

  8、藥店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工作。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5

  一、藥品在拆零前,銷售人員應仔細查看藥品的包裝、合格證明和其他標示以及藥品標簽或說明書上必須注明的內容,并檢查藥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嚴禁將不合格藥品拆零出售。拆零藥品保留原包裝和原標簽,嚴禁拆零藥品用其它無標示的'容器盛裝。

  二、拆零藥品應陳列在拆零藥品專柜,按貯存要求擺放整齊,瓶蓋要隨時旋緊,以防受潮變質。拆零藥品專柜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拆零藥品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分零使用的藥匙(至少兩支)應裝入防塵、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應整齊擺放。

  四、藥品拆零裝袋,不得用手直接觸摸藥片或其它劑型藥品,應使用藥匙取藥裝入藥袋,并在服藥袋上標明品名、規格、服法、每日、每次劑量和藥品有效期等,以保證病患者用藥安全。

  五、拆零銷售的藥品應做好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銷售完日期記錄,經辦人應簽字或蓋章。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6

  一、為保證連鎖門店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公司與連鎖門店共同定期對門店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工作進行考核。

  二、連鎖門店應認真學習掌握公司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程序規范操作要求,強化質量管理各項日常記錄。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三、公司與門店每半年全面開展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工作。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即:

  1、門店硬件建設狀況;

  2、以公司制度為標準,檢查考核門店執行各項制度的記錄資料簿。

  四、在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中,公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進措施,門店應認真落實,改進落實情況應做好記錄。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7

  一、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二、定點零售藥房主要負責人全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并明確一名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

  三、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卡,主動提醒告知參保人員IC卡設置密碼,確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絕冒名持卡購藥。

  四、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調配處方藥要嚴格按照審方、配方、復核等程序進行。由藥師及調配員雙人復核簽章方可發藥,并保存處方兩年以上。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要盡量提供有適應方法的.小藥裝藥品,以方便參保人員購藥。

  五、收銀人員應規范電腦操作,嚴格按照醫保規定操作,不準以物代藥,不準以醫保卡套取現金,嚴格執行特殊病種門診管理規定要求,確保對癥用藥,留存購藥電腦小票,認真做好并及時接收各類信息數據,做好記錄準時上報。保證醫療費用結算及時準確。

  六、定點藥房要遵守職業道德,優化服務,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民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券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七、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等違規行為。

  八、加強發票管理,主動為購藥人員提供出具專用票據,嚴禁多開,虛開發票等違規行為。

  九、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十、凡違反本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并追究其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8

  在一個藥店有店員,也有藥品管理人員等多個崗位,對于各崗位的職責如何制定,對于藥店的平安,藥品如何舉行管理呢可參考以下的藥店管理規則制度的范本:

  一、藥品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相關的學問;

  二、藥物要有專人保管;

  三、藥房必需保持清潔衛生;

  四、藥物器械要分類放置;

  五、藥物防止濕潤、日曬及污染;

  六、藥品庫更應防火、防盜;

  七、簡單引起化學反應的'藥品禁止放在一起;

  八、劇毒的藥物應有專柜并且加鎖;

  九、要保證藥品的包裝完好與清潔;

  十、破損藥物禁止亂扔,必需在月末以實物形式上報;

  十一、藥品出庫時要嚴格履行出庫程序;

  十二、藥物在使用上要保持先用生產日期遠的之原則,以防止失效;

  十三、常用的藥物要有一定的庫存,但存量不要過大;

  十四、藥管人員必需每周小點庫一次,每月大清點一次;

  十五、常用或近期頻繁使用的藥物必需在保證可使用10天,以免延誤疾病的預防和治療;

  十六、過期藥物禁止出庫使用,應準時上報統一處理;

  十七、藥品入庫時要嚴格審查生產日期及批號,不合格的藥品決不入庫;

  十八、生物制品必需按其要求存放;

  十九、藥品嚴禁外借或轉贈他人;

  二十、醫療垃圾禁止亂扔,收集在一起集中銷毀;

  二十一、可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在清洗、消毒、擦干后方可入庫保管;

  二十二、藥房內禁止堆放其他雜物;二十三、藥房內禁止住人;二十四、藥房應防四害;

  二十五、注重藥房的溫度及濕度;

  二十六、與藥品管理無關的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出入藥房;二十七、藥房管理人員如有更換必需做好交接工作。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9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0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大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1

  一、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負責本店購進業務的開展。

  二、進行市場調研,掌握市場動態,做好庫存分析,組織制定和審查進貨計劃。

  三、堅持從證照齊全的合法單位采購藥品,優先從GSP認證單位進貨,堅持禁止從證著不全的經營企業采購藥品。

  四、采購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其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合法證照的復印件、加蓋該企業的`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原件、該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崗位證書。

  五、計劃采購應該根據市場需求,堅持“以銷定進、擇優采購”的原則。

  六、積極開發新品種的經營。

  七、負責簽定藥品購貨合同。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2

  一、購進藥品沒嚴格按照藥品購進管理的第二、三條執行,責任人每次罰款5—20元。

  二、所有記錄、憑證類文件未按規范要求填寫,漏填、誤填或字跡潦草經多次批評教育不改者,罰責任人5元。

  三、購進藥品沒嚴格按照藥品驗收管理制度關于進貨或銷后退回藥品驗收的規定,責任人罰款5元。

  四、藥品陳列未按藥品陳列管理制度要求分類存放,每發現一批次罰款5元。

  五、店堂陳列藥品無物價標簽或填寫不規范,經多次批評教育不改,罰款5-10元,標簽錯價除按損失差價賠償

  外,每次罰款5元。

  六、藥房調配處方發生處方錯配或錯發藥品,經顧客投訴核實,每次罰責任人5-10元。

  七、對陳列藥品未按規定進行檢查,每次罰5-10元,沒有按時填寫溫濕度記錄表,每天罰款2元。

  八、中藥飲片灰碎嚴重超標或飲片串屜、錯屜未及時處理,每品種罰款5元。

  九、未遵守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處理藥品,每次罰責任人10元。

  十、對近效期六個月的`藥品未按規定填寫近效期藥品催銷表,每次罰責任人5元。

  十一、拆零藥品未按藥品拆零管理制度執行,每次罰款10元。 十二、質量事故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告每次罰款10元。

  十三、未執行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反饋信息,每次罰款10元。 十四、未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每次罰款10元。

  十五、未按規定對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責任人每次罰款10元。

  十六、未遵守服務質量管理制度,與顧客發生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當事人罰款10元。

  十七、其它違反本店質量管理制度視情節進行5-10元的罰款。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3

  1、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2、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3、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

  4、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5、藥房要根據醫生的'處方發藥,不得有誤。

  6、嚴格過期藥品檢查,隨時發現隨時處理過期藥品。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4

  1、調劑人員要具備全心全意為廣大患者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德醫風,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

  2、調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本院醫師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

  3、收方后,對處方認真執行“三查七對”:查處方、查藥品、查禁忌;對科別、對患者姓名、對年齡、對含量、對用法、對瓶簽、對用量。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不妥或錯誤時,應與醫師聯系更正后,方可調配。

  4、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5、配方時,應細心、迅速、準確并嚴格執行核對制度。配方人員和審核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

  6、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和瓶簽上,并應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調劑室內部應保持清潔,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8、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應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9、調劑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計量法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計量準確可靠。

  10、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裝整潔,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間要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得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

  11、非藥房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5

  1、藥劑人員應按時開窗,規范著裝,掛牌上崗,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實行首問職責制,做好窗口服務工作。

  2、從事調劑工作的務必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3、調劑處方時務必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調配處方時,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5、內含法定"特殊藥品"的處方調配,應按其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6、藥師簽名或專用簽章式樣應當在本機構留樣備查。處方調配者及核對檢查者均需在處方上簽字;

  7、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核對無誤后交給患者,并進行用法用量交待。

  8、專人負責藥品領取、保管、統計、報表等工作;應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定期盤存,及時補充藥品,重點藥瓶日統計。

  9、藥品應分類定位、不得著地堆放,對外包裝、藥名相似的藥奇放有特殊標簽標識。每日登記溫濕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配發藥品應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進行。

  10、門診藥房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隨意外借和兌換藥品,一經發現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1、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能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場所內禁止吸煙、會客等,嚴禁醫藥代表和非藥房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12、建立配方差錯登記本及處方差錯登記本。如出現差錯事故應及時處理。

  13、嚴禁工作人員為銷售人員或廠家統計藥品用量,一經發現調離崗位并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4、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麻藥品柜等。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6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物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可調配。

  2、遇有藥物使用方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識別不清等狀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絡改正后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物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嚴禁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查對并簽名后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闡明服用措施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簡介藥物性質及用途,防止給病員增長不必要的'顧慮。

  5、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措施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6、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他按先后次序調配。

  7、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后再調配。

  8、加強藥物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物,設專柜加鎖保管,并由專人負責。

  9、藥房應定期清領藥物,每日志錄當日處方,并做好寶貴藥物逐日消耗登記。

  10、加強與臨床各科室的聯絡,征求對藥物供應規定,理解用藥狀況,積極簡介、推薦新藥。

  11、期報醫院領導同意后銷毀。

  12、藥房內應整潔、清潔,藥物按類寄存,器具用后放回原處。

  連鎖藥店管理制度 17

  一、藥品不良反應系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遺效應、過敏反應、特異性遺傳素質等)。

  二、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中,應堅持“保障臨床用藥安全,保證患者身體健康”的指導思想,認真負責,科學求實,填好記錄,及時上報。

  三、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報告的范圍:

  1、新藥檢測期內的`所有不良反應及監測期滿后的新的、嚴重的不良反應;

  2、進口藥品進口5年內發生的所有不良反應;

  3、上市5年以上的藥品,主要報告該藥品的嚴重、罕見或新的不良反應。

  四、各臨床科室均要建立規范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記錄,實行逐級、定期報告制度。準確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向醫院藥品不良反應檢測負責部門報告;醫院每月30日前在定期匯總《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報告中心報告;發現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于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必須時可越級報告。

  五、醫院藥劑科(臨床藥學室)負責全院各臨床科室藥品不良反應報表的收集、調查、分析等工作。應將填寫完整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復印存檔,并將《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原件在15個工作日內上報上一級藥品不良反應監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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