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監理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監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體要求
1、安全監理資料管理體系
1)為加強對安全資料的管理,在公司設立相應的部門負責本公司安全監理工作及資料的管理,并設專人保管。
2)安全監理資料應按崗位職責分工,由監理人員編制與填寫。
3)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有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按照具體的分工和要求進行填寫和履行簽章手續;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收集、整理、存檔。
5)安全監理資料必須收集及時、真實完整、分類明確,能夠全面反映監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情況。
6)監理人員應做好監理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紀要會簽要及時。
7)安全監理資料應在監理工作結束后,匯同其它監理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8)安全監理檔案的驗收和移交應履行相關手續。
2、安全管理資料的編制要求
1)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及施工單位的實際狀況。
2)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保證字跡清楚,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應簽字、蓋章手續齊全。計算機形成的工程資料應采用內容打印,手工簽名的方式。
3)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簽字前修改或涂改應有標識,簽字后作為結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可以有記錄表,文字記錄、圖片多種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為傳遞、反映、記錄各類信息的憑證,監理人員應做好資料的收發記錄和簽證
5)安全監理日志中應當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及現狀。
第二章安全監理管理內容
1、監理規劃:
1)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資料管理標準》(db13(j)/t101-20xx)、《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和相關行業監理規定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
2)安全監理規劃應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以及工程項目特點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工作內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安全監理內容應明確給出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部位。
3)項目監理規劃的編制應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程師參加,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 對于中型及以上項目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范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監理文件之一,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在編寫時應使其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指導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實施細則。
3)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工作流程,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方案。
4)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并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人審批后實施。
5)在安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
6)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依據:
(1)已批準的安全監理規劃;
(2)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準、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
(3)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
7)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編制依據;
(2)工程概況;
(3)專業工程的特點;
(4)安全監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
(6)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設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資料
1)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事故處理與報告制度等。項目監理機構應檢查施工項目部是否建立了這些制度,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安全監理日志。
(3)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核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保留其復印件。
(4)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其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5)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應符合規定。施工項目部應將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配置及分工情況報項目監理機構。
3)審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4)審核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電工、電焊工、起重操作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大型機械設備操作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等。
以上證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復印件。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規定》、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等的規定:
(1)施工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筑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
(3)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6)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1)編審程序的審查:編制、審核及批準簽署齊全有效;
(2)編審內容的審查:與安全生產有關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基坑支護、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施工總平面圖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 核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8)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由總監理工程師在表b2-1《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
1)開工前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費用清單。
2)施工單位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向監理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監理單位審核后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向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經建設單位確認后進行撥付。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按期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措施費用落實清單及措施費用支付申請。
5、專項施工方案報審
根據建設部(建質【20xx】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由施工單位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單位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應將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6、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資料
1) 主要施工機械設施是指:挖掘機、基礎及鑿井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混凝土攪拌機械、土方鏟運機械、鑿巖機械、筑路機械等。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機械的驗收記錄進行檢查,檢查驗收記錄中的驗收程序、結論和確認手續,并簽署核查意見。
2)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設施的搭設情況,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設施的驗收手續進行核查。
3) 由監理工程師在表b2-2《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7、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報審資料
1)起重機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物料提升機等。
2)起重機械拆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拆裝方案、檢測報告、操作人員和拆裝人員上崗證書、拆裝資質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起重機械拆裝、頂升前應書面告知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項目監理部核驗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報審表》上簽署意見方可進行安裝或拆卸。
8、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驗收核查資料
1)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使用前,總承包單位應填寫表b2-4《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報項目監理部對起重機械設備驗收程序進行核驗。
2)核驗合格后在《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上簽署意見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審查
1)項目監理機構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單位的企業資質及操作人員上崗證。
2)項目監理機構應對其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程序進行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記錄;
10、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
分包單位確認后,項目部應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及人員情況進行驗證,附被考察的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名冊、特種作業人員名冊、施工人員名冊及相關上崗等資料,填寫表b2-9《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表》,上報監理部進行確認。
11、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
監理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表b2-10《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時間等內容。
項目監理部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后,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寫表b2-11《監理工程師安全整改通知回復單》,上報自查整改結果。
12、安全監理停/復工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工程中,發現存在的重大隱患的,應當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部門。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項目監理部應當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隱患監理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
項目監理部簽發表b2-13《工程暫停令》后,施工單位應停工進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寫表b2-15《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經安全監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復工。并將《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報建設單位。
13、安全監理旁站
1)監理旁站方案中應編制安全監理旁站內容;
2)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要實施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記錄。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頂升;
(2)起重吊裝工程
(3)基坑支護與降水、邊坡防護;
(4)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
14、安全監理工作會議紀要
1)第一次工地會議:
(1)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應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參加。
(2)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介紹施工準備工作時,應包括現場安全生產的準備情況。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時,應包括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會議應包括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3)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代表各方代表會簽。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含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有關銜接與配合的內容;
2)安全監理交底:
(1)安全監理交底可以采取書面交底或安全監理交底會的形式進行。
(2)安全監理交底的內容:
①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關施工安全資料報審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監理交底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
(4)參加安全監理交底會的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監理機構的有關監理人員;建設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
(5)安全監理交底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后及時發放。
(6)安全監理交底書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并簽字確認。
(7)安全監理交底書遞送給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有遞接紀錄,遞送人和接收人應簽字確認。
3)工地安全例會:
(1)在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安全例會。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2)工地安全例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②檢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計劃目標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③檢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狀況,針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④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費支付情況;
⑤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⑥其他有關事宜。
(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安全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安全有關專項問題。
15、安全監理日志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內容:
1)項目監理機構應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并將檢查結果計入監理日志。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
(2)抽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書;
(3)抽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對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檢查情況。
3)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4)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其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情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專項檢查事宜。
5)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檢查記錄進行抽查情況。
6)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發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在施工準備階段已進行審核通過,在施工階段,通過檢查手段,督促其正常運行的情況。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8)施工階段的自查情況,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按企業自身要求進行的內部安全檢查及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進行的安全生產檢查。
9)按照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的檢查項目和頻率進行安全檢查,并詳細記錄。
10)項目監理機構依據專項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監督、檢查、驗收內容,詳細記錄。
11)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檢查分包單位安全規則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抽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情況。
12)監理人員發現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通過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檢查整改結果,做詳細記錄。
16、安全監理月報
1)監理月報應包括安全監理內容。
2)監理月報中的安全監理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情況;
(2)本月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3)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和采取的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審批情況;
(5)下月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
(6)必要時附音像資料和專題報告。
17、監理工作總結
1)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安全監理的內容。
2)監理工作總結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簽認后報本監理單位,監理單位確認后向建設單位提交.
3)監理工作總結包括的內容還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的相關規定。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2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差錯、遺漏。
2、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施工配合組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分包單位資質審查制度
1)總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單位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的基本情況,并填報《分包單位資質情況核查表》。
2)監理單位應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經驗、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未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認或經核查不具備承擔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單位,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審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并填報《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審查表》交監理單位審查。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審查并批準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3)在認真審查方案的基礎上,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向監理部成員進行交底。
4)監理人員應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如發現未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的,及時提出監理意見。
5)編制一級網絡計劃。檢查二級網絡計劃,并組織協調實施。
5、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可提出《工程開工報告書》,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一般工程即可審批,并報監理部。對重大工程及有爭議的工程報項目監理部審批。審查施工單位質保體系和質保手冊并監督實施。
6、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審查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供應,應符合設計圖紙規范、驗評標準及市建委制定的有關管理辦法。
2)工程所有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選擇必須按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相關規定報建設單位審定。
3)施工單位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性能和質量情況。
4)監理人員應負責檢查和審閱施工單位提供的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和生產許可證以及半成品出廠合格證及生產半成品廠家的生產許可證。不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施工單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6)監理單位對影響工程觀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實行質量預控。
7)監理單位向業主、施工單位,提出預控項目。
8)監理單位參加實行預控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考察選型和質量簽認工作。
7、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檢查進場材料和構配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填寫材料、構件監理驗收合格證以及入庫、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于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由施工單位進行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材料。參加主要設備的現場開箱檢查,對設備保管提出監理意見。
8、設計變更制度
如因設計圖錯漏,或發現實地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有異議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經業主、施工、設計、監理四方會勘同意后進行變更設計,設計完成后由設計院填寫變更設計通知單。項目監理部審核無誤簽發《設計變更指令》。
9、工程質量控制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監理工程師每天必須在施工現場按照監理實施細則或質量標準交底對正在施工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一次巡查,巡查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及時記入施工日志簿和監理日志簿,指明質量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復驗。
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隱患的問題,應由監理工程師正式填寫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通知施工單位,同時抄報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監理工程師復驗簽認。如所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1)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證實所填內容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證,并將意見記入施工日志簿內,待改正并重驗合格后才能簽證,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設計的、或者與原設計圖變更較大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工地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證。
3)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經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證,以防意外。
4)堅持質量否決權,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須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計工程量。
5)堅決執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工程量驗收制度、驗評標準。
6)堅持實行單位工程質量崗位責任制,誰施工的工程誰負責質量。
7)分部分項工程堅持推行樣板引路的做法。如:鋼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地面工程等。
8)施工單位應及時完成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情況分析,其中包括:
a、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評情況。
b、制作分項、分部工程優良率控制圖。
c、各種試驗結果分析。
10、隱蔽工程和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質量驗收按照:自檢→復檢→抽檢→驗收的程序執行。
2)隱蔽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質量驗評標準》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將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三日提出計劃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排出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點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隱蔽工程不得進行隱蔽施工。
3)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國家驗評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及地方建委有關文件對工程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將質量保證資料及自檢質量評定報送項目監理組。
4)項目監理組收到施工單位有關資料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核查,核查無誤后,方可辦理驗收簽證、并簽認評定等級。
5)監理單位簽認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等級為評定竣工工程質量等級的依據,未經簽認的隱蔽工程及分項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及砂漿試塊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漿試塊的制作、留置組數及養護應符合國家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制作試塊時,監理人員應進行抽查。
2)施工單位應分別留置標養及同條件養護試塊并應在試塊養護期滿后三天之內將試壓結果報送項目監理部。
3)混凝土及砂漿標準養護試
塊強度是驗收鋼筋砼和砌筑工程質量的主要依據。項目監理部在未接到標準養護試塊強度報告單的情況下,不得簽認該施工部位質量等級。
12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利與責任。
1)及時改正,并作好記錄。檢驗不合格時可發出不合格項目通知書,限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較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發出《工程部分暫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寫各種工程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發給《分項、分部工程檢驗認可書》或《竣工證書》。
4)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催促施工單位執行。
13工程質量整改、工程暫停施工以及復工管理制度
1)監理人員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一般質量問題應及時口頭通知施工單位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并做好監理日志記錄。
2)對較大的質量問題或工程隱患,應及時下發書面《整改通知單》,整改后施工單位應上報項目監理組復查、簽證。
3)因工程質量問題,監理人員在征得的`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可下達工程暫停施工令,該指令需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施工單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寫出整改方案,報項目監理部審查。
5)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應同時提交書面整改結果報項目監理部審查,經核查確認停工因素消除后,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復工指令。
1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項目監理部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與驗工計價,待合格后,再補辦驗工計價。
4)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建設單位和項目監理部各一份。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有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項目監理部;對較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項目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15施工進度及報告制度
1)施工單位依據總進度計劃,在年、月、周處提交年、月、周進度計劃。
2)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3)項目監理部協助施工單位協調施工進度計劃實施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4)協調現場各部門、各工序的緊密銜接。
16投資監督制度
1)項目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督促施工單位報送與承包合同相適應的分段、分工點的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2)涉及工程投資增加的變更、簽證應事先征得業主同意或授權。
3)對重大變更設計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項目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17監理月報制度
1)項目監理部進駐現場后,應按月編寫監理月報,上報公司、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
2)《監理月報》按公司監理月報范本目錄編寫。
3)每月26日前,項目監理部提交監理月報初稿,經總監、公司審查后于上報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
18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報括變更設計),設計、施工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及協議文件等。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清晰,不能驗收交接。
3)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將編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項目監理部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建設單位,其余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內容如下:
①.全部設計文件一份(包括變更設計)。
②.全部竣工文件(圖表及清單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區劃編制,以便接管單位存檔使用)。
③.各項工程施工記錄一份。
④.工程小結。
⑤.主要機械及設備的技術證書一份。
4)竣工驗收時實行一戶一驗制,有專業監理工程師具體負責,重點檢查其使用功能。
19監理日志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
20工地例會制度
a.第一次工地會議
1)第一次工地會議由建設單位主持,在工程正式開工前進行。
2)第一次工地會議有建設單位代表及有關人員、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和監理單位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全體監理人員。
3)會議中介紹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各自的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駐地代表及其權限,施工單位匯報施工準備情況,各方協商確定協調的方式及參加監理例會的人員、時間及安排。
4)第一次工地會議后,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印會議紀要,分發有關各方。
b.監理例會
1)監理例會是履行各方溝通情況,交流信息,協調處理,研究解決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問題,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組織與主持的例行工作會議。
2)定期組織召開監理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3)監理單位、承包單位、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及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工地例會。
4)監理例會的主要議題包括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各項問題。
5)監理例會由指定的監理人員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建立會議紀要的審簽、打印和發放制度。
c.專題工地會議
1)專題工地會議是為解決專門問題而召開的會議。
2)專題工地會
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
3)專題工地會議認真做好會前準備。
4)整理專題工地會議紀要,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發有關各方。
21監理檔案管理制度
1)監理單位應建立單位工程監理檔案
2)監理單位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向業主提交如下監理檔案資料:
a.實施工程監理的前期工作,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交底等。
b.實施監理過程中的積累資料,表格。
c.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d.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3
目的
規范后勤管理工作。
住宿
1、項目總監提交住宿計劃,項目管理部批復,報公司辦備案;
2、非本項目常駐的.兼管監理工程師必須安排固定住宿地點;
3、非監理人員不準留宿,特殊情況須項目總監批準,時間不超過兩天;
4、直系親屬和兄弟、姐妹留宿時間超過一周,報項目管理部批準,公司備案;
5、如監理合同約定業主提供住宿,按合同執行;
6、如業主不提供住宿,項目管理部負責解決項目監理機構成員的住宿;
7、監理人員不得向所監項目承包商、材料供應商提出住宿要求;
8、如確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內的住宿配合,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會同業主與承包商商洽;
9、現場監理人員擅自在項目安排以外住宿,安全事故自負。
就餐
監理人員就餐一般情況自行解決;
10、監理機構不得在所監理項目承包商處就餐,如確需,須經業主書面批準,報項目管理部、總工辦備案;
11、經批準在所監理項目的承包商處就餐,餐費由就餐人結算,非監理機構成員和本公司檢查人員不得在承包商處就餐;
12、如在承包商處就餐不結算,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后勤生活設施
13、監理機構住宿配備一付床/人等生活設施;
14、住宿配備熱水沖浴的基本器具一套,監理機構自行維護;
15、若監理機構自行開伙,配備基本炊具;
16、生活用品自備。
后勤費用核算
17、辦公室房租、水、電費歸業主負責;
18、若業主不提供住宿條件,由公司承擔租房費用;
19、監理機構住宿所產生水、電、氣、物業等費,由監理機構成員自行負責;
20、監理機構自行開伙,費用由自行負責。
后勤保衛
21、結伴外出;
22、外出時間不得遲于23時,否則需提前告知項目總監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4
一、監理旁站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質檢標準中明確規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進行現場旁站監理。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或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
二、監理組及時將要旁站監理項目工序或部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要求施工單位在該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旁站監理人員學習旁站監理要點,對旁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責令整改,當可能危及工程質量、安全或環境時,應予以制止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四、監理人員接到施工單位的通知后,按時到達施工現場實施旁站監理,不得遲到、早退或離崗。
五、認真填寫旁站記錄,真實反映實際,不得弄虛作假。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5
一、監理人員應嚴格遵照作息制度執行;
二、工作時間嚴禁看電視、打牌,對于在施工單位打牌者,每發現一次處200元罰金,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三、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其他事項者,先對其教育批評,如果屢次發生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清退;
四、要求監理工程師認真履行好本職工作,對在監理工作范圍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者、受到項目辦通報批評者立即清退出場;對在監理工作范圍內出現一般質量問題者,提出嚴重警告;
五、嚴肅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嚴禁“索、拿、卡、要”,一經發現,立即歸還所取錢物并清退出場;對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借錢、借物者,責令立即歸還,不得拖延,否則從當月工資扣除;
六、嚴肅個人生活作風,嚴禁“黃、賭、毒”,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出場;
七、晚上休息時間需外出者,必須請假并至少有2人同行,嚴禁個人私自外出行動,同時要求晚10:00時前返回駐地,如不能回來應電話告知有關領導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6
為統一現場監理部技術資料的管理,提高工程資料管理水平,依據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規范、標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程項目監理工作資料是監理單位在項目實施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它是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原始記錄,不容虛假或丟失。
二、現場監理工作資料應設專人認真管理,其具體辦法如下:
1、收文
(1)凡收到的文件均需編號并登記記入收文本。
(2)凡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業主方的來函,收文分專業在函件的右上角編號。如:土施—003、電施——008、機施—019等。
(3)凡由上級單位、設計單位、業主方來的文件,沒有明確專業界限的,在函件的右上角編號。如:監(一)、監(八)等。
(4)由設計單位發出的修改通知單及由施工單位發出的材質與產品檢驗單、施工試驗報告單、施工記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竣工驗收資料、洽商記錄等均要求一式二份,以便工程施工完畢后,一份交業主,一份整理歸檔。
2、發文
(1)凡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文件均需編號、登記,并記入發文本。
(2)發往施工單位、業主方等的文件按專業編號。如監土—001、監電—006等。
(3)發往上級單位、設計單位的'文件,沒有明確專業界限的,編號如監(一)、監(八)等。
3、收、發文手續
(1)收發文本統一設置,按收、發文日期順序登記填寫。
(2)收發文必須有簽字手續。收文由收件人及保管人簽字,發文由發文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
三、現場監理工作資料應按分項認真整理,整理好的監理工作資料應及時存檔,存檔的主要監理資料有:
(1)監理委托合同、承(發)包合同及其他有關合同、協議。
(2)監理工作大綱及監理規劃、細則。
(3)監理工作的往來報表及審核簽認文件。
(4)監理工作日志。
(5)監理月報、工作匯報。
(6)會議紀要。
(7)監理工作總結。
(8)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四、現場監理工作資料的整理及移交
(1)監理工作資料應按單位工程和施工的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分類立卷裝訂,每頁均要有編號,每卷均要有目錄。
(2)每個單位工程的監理資料封面應注明工程名稱、合同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建設日期、完成日期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3)工程項目(合同)完成后,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現場資料管理員應及時分項整理、裝訂,并按規定向建設單位辦理移交手續和向公司檔案管理員提供工程歸檔資料。此項工作必須在工程項目(合同)完成三個月內完成。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7
1、單位工程實施委托監理的工作,科室派出駐現場的各分項的甲方代表。
2、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科應全面負責對監理單位實施全工程監理活動的檢查和協調。
3、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科要認真做好監理工程中與設計部門、質監部門、施工單位及學院其他相關科室的協調工作。
4、全處應參加圖紙會審,隱蔽工程驗收,月報表審核及項目予決算審核工作及施工現場所用材料的檢查工作。
5、委托監理,但不能全依靠監理,應充分發揮處、科室全體人員作用,共同搞好工程項目的`管理,并確保工程的質量、進度和工期,同時各分項甲方代表行使對監理的檢查和督促職能。
6、凡監理工程現場資料的工作全部按監理書證規定實施,并由監理單位進行簽證。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8
1、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管理應做到及時、準確、系統、科學、完整。
2、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是在施工過程全過程中形成的材料,應由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定計劃、收集、審查、匯總、管理、保存,直至最后按規定移交。
3、公司的安全監理部門、技術部門負責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的.編制審核和業務指導工作。
4、公司每月、項目監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檔案檢查。
5、安全監理檔案建立過程中,監理人員如有更換時應及時制表登記,對更換的時間、原因、完成工作交接手續等記錄清楚。
6、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和公司在安全檢查中,下達的整改通知單和項目部整改后的報告,應完整的保存在檔案中。
7、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檔案按規定立卷歸檔。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9
1、總監理工程師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監理項目部和組織協調工程項目建設各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業主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規定。
3、組織編制監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理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并審批執行。
4、審查批準承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專項管理措施、技術方案。
5、審查簽發業主及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對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產生的.,對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響或導致嚴重隱患的處罰通知。
6、審查監理及承包方的安全報表和安全、文明施工總結,督促安全部門定期通報安全、文明生產情況,同時聽取相關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0
1、 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必須由總監領導下的.全員參與,項目監理機構應將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落實到每個崗位,并認真履行其各自職責,堅守崗位。
2、 建立建全安全監理審核驗收制度,設專人負責整理內業資料,分類、立卷歸檔。
3、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本工程要求和特點,協助總監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監理保證計劃工作。
4、 認真、及時地貫徹執行安全監理方面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安全強制性標準。
5、 安全監理人員應遵守公司及現場各項規章制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
6、 安全監理人員應對各類安全隱患提出要求,對各類安全措施提出建設性的、科學的建議,預防事故的發生。
7、 事故調查要全面、準確,客觀,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公正,獨立的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1
1、根據本項目工作特點,要求全體員工全天候全身心服務于監理工作。
2、員工因私需要請假,應提前寫出書面請假條(突發情況電話向總監請假,后補書面假條)請示總監批準,辦理完成工作移交后,將批準后的'請假條交考勤負責人備案。請假條內容應包括:真實事由、請假起止時間、請假人本人簽字。
3、員工因公需要出差時,應提前將出差目的地、天數和事由向總監作說明,經總監批準并向考勤負責人作備案后,方可離開。
4、對不按照本制度請假執行的員工一經檢查發現,將視作曠工,并視情節嚴重情況按公司有關考核辦法,采取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清除出場等方式予以處理。
5、現場考勤由監理小組長負責填寫,監理部考勤由項目考勤負責人負責登記;月底由監理部考勤負責人匯總,報經總監簽認后,統一報公司。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2
1、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項目監理部進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監理規劃時即組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資料員負責保管合同。
2、項目監理部進駐現場后,應及時收集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并與業主聯系,掌握工程項目的合同結構(分包商數量、分包專業項目、項目合同標段的劃分等),編制合同管理臺帳,詳見附表《合同管理臺帳》。
3、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熟悉和研究合同內容,充分理解合同內條款,對合同中有明顯違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內容及明顯不合理之處,書面向合同簽訂雙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4、根據合同內容檢查項目部的工作制度,重點關注與合同內容聯系較為密切的工程變更處理、現場簽證、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索賠處理、合同爭議等工作制度。
5、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合同履行狀況(附表《合同協議執行情況檢查記錄》)。
6、根據合同進行工程管理,處理合同爭議和索賠事項,按照合同規定審核工程變更、現場簽證、計量、工程支付事項。
7、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合同文件及時進行收集、整理、存檔。
8、在監理過程中,遵守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不向無關方泄漏合同內容,以免損害合同簽訂各方的利益。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3
一、公司取得甲級監理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二、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監理合同對施工過程實施監理,對工程質量、安全承擔監理責任。
三、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當施工單位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調整、補充或變動時,要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四、加強施工過程監理,對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要求施工單位報送施工方案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關鍵工序監理人員必須旁站監理。
五、工程材料和構配件進場后,監理人員審核其質量證明文件,并按有關規定抽樣送檢,不合格材料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六、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監理人員拒絕簽認,并嚴禁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以監理通知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由項目總監通過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八、單位工程竣工后,由項目總監組織各專業監理人員查閱技術資料,檢查工程質量,并報技術負責人參加工程驗收,對驗收存在的問題由總監組織人員復查整改結果。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4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在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核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驗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
4、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5、認真履行職責,對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在施工現場跟班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6、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應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7、各標段監理應按本旁站管理辦法的旁站項目規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員;
8、在規定旁站的工序項目施工時,旁站人員必須到位。其中I類工序、II類工序項目開工時必須約請監理到場,旁站監理人員未到場,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9、旁站人員應按旁站管理要求,認真旁站并填寫旁站記錄。
項目監理管理制度 15
為了加強我監理部科技檔案的科學管理。并使其納入標準化、規范化、系統化的軌道。根據部、廳科技檔案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1、在正副總監的統一領導下,由綜合組負責監理部文檔管理工作。
2、檔案管理人員應不斷加強科技檔案工作專業知識的.學習。認真做好科技文件的形成積累、立卷歸檔和修改、補充工作。
3、及時對往來文件進行登記。并建立收文閱辦制度。
4、嚴格執行文檔借閱制度。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外借。努力做好文檔的保密工作。
5、在文件資料日常管理工作中。遵循文件資料類別(合同類、圖紙類、文件類、原始記錄及月報類)進行分類、編號、保存。并建立文件清單。
6、年終時應及時對本年度所有文件資料進行清理、統計工作。
7、加強對各承包人文檔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8、工程竣工時嚴格按照國家科技檔案案卷質量要求分綜合類、工程質量類、工程進度類、工程費用類、合同管理類、監理月報、照片和錄像七項對監理文件資料進行組卷上報。
9、未盡事宜,按業主有關技術檔案的編制、審查、歸檔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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