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設備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檢驗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檢驗設備管理制度1
1目的
對檢驗、測量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設備。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檢驗、測量設備管理。
3.2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4采購
4.1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技術部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
4.2檢驗、測量設備由市場部組織人員進行采購。
4.3檢驗、測量設備購入后,技術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4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5質量驗收
5.1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范、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5.2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設備,由市場部負責向供方退貨/索賠。
6登記
技術部對檢驗、測量設備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設備管理臺帳。
7發放
使用部門到技術部辦理領用檢驗、測量設備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技術部進行變更。
8使用
8.1使用檢驗、測量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志,是否在有效期內。
8.2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8.3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使用后,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9檢定/校準
9.1技術部在每年制定檢驗、測量設備周期檢定/校準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9.2當檢驗、測量設備狀態發生變化(如停用、重新啟用、報廢)時,技術部對周期檢定/校準計劃進行更改。
9.3檢驗、測量設備的檢定、校準周期,根據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制造廠建議、使用頻繁程度和嚴酷程度、使用環境的影響、測量準確度要求等由技術部確定。
9.4周期檢定、校準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使用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門說明變更理由,技術部修改周期檢定、校準計劃。
9.5對于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進行檢定、校準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經技術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經工作結束后,應立即組織檢定、校準,同時根據檢定、校準結果對此期間出具的數據的有效性作相應處理。
9.6技術部根據周期檢定/校準計劃,提前一個月把即將到期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
9.7檢定、校準有關記錄、證書由技術部歸檔。
10標志管理
本公司對檢驗、測量設備實行標志管理,凡經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合格的設備加貼標志;不合格的不加貼。
11維護保養
11.1使用人員對檢驗、測量設備進行正常維護保養,每周進行一次。
11.2精密、貴重、大型檢驗、測量設備和影響檢測結果的主要檢驗、測量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應專人保管,專人維護保養。
12停用
暫不使用的檢驗、測量設備,使用部門通知技術部貼停用標志。
13不合格處理
13.1檢驗、測量設備在使用時有誤操作、或顯示的結果可疑或通過檢定、校準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規定極限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技術部。
13.2對由于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存在缺陷或偏離規定極限而對過去進行的檢測所造成的影響進行檢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14修理
14.1經檢定、校準不合格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檢驗、測量設備,使用部門應報告技術部組織修理。
14.2修復的檢驗、測量設備須經檢定、校準或檢查,證明滿足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5報廢
檢驗、測量設備經過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損壞致使無法滿足檢定、校準要求而又無法修復者,標準物質超過有效期者,由使用部門向技術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同意,報請總經理后,可給予報廢。
16技術檔案
16.1技術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檢驗、測量設備的技術檔案。
16.2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名稱;
(2)制造廠名稱、型號和編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
(3)接受日期、啟用日期、接受時的狀態和驗收記錄;
(4)目前存放地點;
(5)制造廠提供的資料或使用說明書;
(6)歷次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和調試報告;
(7)設備的損壞、故障、改進或修理記錄。
16記錄
《檢驗、測量設備管理臺賬》
《檢驗、測量設備使用記錄》
《檢驗、測量設備維護保養計劃/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檢驗設備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確保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并延長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范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
第三條職責品質部門: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編號、記錄、校正及管理。相關部門:自己部門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
第四條定義內校:運用可追溯國家標準之標準件,校驗公司內之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外校:凡本公司無法校驗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有國家認可之校驗單位校驗。
第五條實施要點
(一)所有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均需建卡或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
(二)生產和檢驗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須由專人負責校驗并按國家相關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經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檢定后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應貼上合格證并規定使用期限。
(三)為使員工確實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品質部門負責排定課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未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四)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于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存放于適當盒內。
(五)有關維護保養方面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周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并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于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托設備完善的其他機構協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六)有關校正方面
1.由品質部門負責實施,并作記錄,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須校正者,則由使用人隨時實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實施。
3.臨時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時發現,或品質部門在巡回檢驗時發現檢驗儀器、量規不精準,應立即校正。
(2)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損壞,經修復后,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⑶外借收回時。
(4)檢驗儀器、量規經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若因技術上或設備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托經國家認可的計量檢定單位代為校正,且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6)檢驗儀器、量規經專門技術人員監定后,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得由品質部門依本公司請購規定請購。
第六條實施與修訂本制度經質量管理部門核定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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