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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歡迎大家分享。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2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酒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酒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1、電氣防火制度
(!)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墻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煙、閑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煙。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閑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明顯的標志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7)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鎖門方可離去。
(8)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6、消控中心防火制度
(1)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電腦設備。
(2)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防止各類引起火災的設備事故和技術操作事故發生。
(3)保持室內清潔衛生,防止導電塵埃附在電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內干燥。
(5)當值人員應認真負責,不得脫崗。
(6)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監控點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7、客房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各樓備用的消防樓梯,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客人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房務中心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0)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8、餐飲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廚房及禁煙區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8)廚房排煙罩上及運水煙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和排氣暢通無阻。
(9)嚴格執行下班后關閉水電閘、電燈和電器設備、爐灶火種、煤氣閥門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1)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5
酒店一旦發生火災,為能夠有領導、有組織、有效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住店賓客和員工,搶救國家財產,保護賓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報警
每個員工發現火情都有責任報警,必須迅速將火情信息傳到總機和消防監控中心(監控室)。
(1)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沉著冷靜,就近用電話通知總機室和監控室。緊急情況下可采用各通道、樓層墻面上的紅色緊急報警按鈕報警。(對著中間的觸點用力按一下即可)。
(2)員工在報警時,應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地點、區域、樓層房號、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報警人的部門、姓名(或工號),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2、接到報警的行動措施
(1)總機值班人員接警后應立即報告保部經理和總經理。
(2)監控室和總機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地記錄火情信息,冷靜詳細的了解火情發生的區域部位和火勢大小等情況。
(3)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隊長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及時了解火情并撲救初起火災,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
(4)火情經確認后,總機值班人員立即通知保安部、客房部,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并組成調查、甄別、確認小組,迅速查清下列問題:
A、火情的具體位置,燃燒物品類別?燃燒范圍大小及火勢走向?
B、火源是什么?是電起火還是其他原因?
C、火場的詳細情況,有無人員被困?有無貴重物品?
3、滅火指揮
調查、甄別、確認小組確認火情后,應立即通知總機值班員報告總經理。總經理在察看現場情況后,應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總經理擔任總指揮。指揮部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工程、客房部及有關部門經理(或值班人員)組成。指揮部設在消防中心監控室。酒店內一切人員必須服從滅火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
(1)滅火指揮部的職責:
A、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及時召集組織力量,布置救人,搶救物質,供水、排煙,滅火任務,并檢查執行情況。
B、視火勢大小,迅速作出是否通知消防隊的決定。
C、視火勢情況不,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
D、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或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E、密切注意酒店內的一切情況,穩定客人情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4、各部門的任務
(1)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A、聽到報警后,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趕赴現場,等候命令。
B、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2)保安部的任務
A、保安部經理帶上對講機和必備物品趕赴指揮部。
B、保安隊長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隨時將火情反饋給監控室值班員。
C、大堂崗要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視可疑情況,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發生。
D、員工崗要及時清理酒店周圍的通道,為保證消防車接近大樓做好一切準備。
E、指派專人保護財務部,加強對有關財務電腦資料、資金,帳冊存放的巡邏和戒備。必要時,按指令護送出納、會計將電腦資料,現金和賬本轉移到安全地方,并注意保護好其他貴重物品。
F、監控員要通過監視器密切注意火災現場及其他區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迅速開啟緊急廣播系統,聽從總指揮命令隨時發出緊急疏散通知。
G、指派義務消防隊員,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災現場及酒店滅火指揮部的位置。
H、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在出入口及著火層下一層擔任警戒工作。
I、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協同保安員加強警戒巡邏、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進行破壞,搗亂活動。
(3)工程部的任務
A、指派一名技工攜帶對講機迅速進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啟動、關閉消防泵,保證消防用水正常供應。
B、派電工控制火災部位的電源,并設法解決現場必需的照明。
C、采取排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按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切斷所有電源,專人值守油庫。
D、其他人員服從指揮部命令,參加滅火工作。
E、如火情發生在工程部空調房、配電房、發電房、變壓器房等部位,工程部理應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指揮部,如油庫著火,應采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并采取隔絕空氣措施。
(4)前廳的任務
A、總臺停止營業,管好財物、帳冊和客人登記簿及電腦資料。
B、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保險箱和客人行李。
C、大堂副理要勸阻、告誡客人不要回房間和乘坐電梯,并勸客人離開大樓前往安全地帶。
D、行李員要將電梯控制在一樓,禁止使用,并打開大堂大門以利疏散人員。
E、總機保證滅火期間指揮部、現場及有關消防部門的通訊暢通。
F、其他人員協助安保部將所有通向酒店外的門打開,引導客人疏散,并維護治安秩序。
(5)客房部的任務
A、客房、樓層會議室發生火情,客房部經理迅速趕赴滅火指揮部,主管應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領班應迅速準備足夠的濕毛巾,以備滅火員急用。
C、樓層服務員平常應熟記本樓層各住客房號、人數和消防通道的走向。著火樓層服務員按指令組織引導疏散客人,檢查清理樓道和防火門,使樓道暢通,便于客人疏散;非著火樓層服務員聽到火警后,應堅守在消防通道外,隨時安撫客人不要驚慌。當聽到疏散命令后,應快速逐房通知并檢查督促住客離開房間,隨手關上房門并掛上“無人”指示牌,在確保樓層內已無住客后,才能離開并向指揮部匯報。
D、檢查、尋找火源和被圍困的人員。
E、撤離后關閉防火門,派專人警戒。
(6)餐飲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餐飲部的中餐廳、宴會廳、棋牌室和廚房,餐飲部經理和行政總廚、廚師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停止營業,管好錢物。迅速組織引導客人疏散。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
C、迅速關閉爐灶煤氣或輸油閥門、通風抽風設備,關閉電源及電器設備。
D、迅速轉移可能助燃的煤氣罐及食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E、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應組織本部門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門命令和安排。
(7)營銷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營銷部、會議室,營銷部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并協助財務部物料倉庫、前廳總臺轉移物品。
C、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就組織本部門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8)財物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財務部或者火勢有可能危及財務部,財務部經理應按指令,迅速整理現金、帳冊及電腦軟件,在保安部人員的保護下轉移到安全地帶。
B、其他財會人員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及賬本資料。
C、如火情發生在財務部物料、調料、雜料倉庫,財務部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D、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財務所有工作人員,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接受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9)其它
辦公區域其他部門的任務,停止工作,按指令轉移工作檔案、帳冊、貴重物品,引導訪客或外來人員安全疏散,關閉各辦公室門、窗,關閉此區域防火門。工作人員集中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5、組織疏散
如無法控制火情,迅速組織疏散,以免遭受重大傷亡。
(1)如消防隊領導或火場臨時指揮部認為火勢不可控制,二次報警后,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二次報警后,立即利用廣播將錄制好的中、英文“廣播通知”進行反復播放。主要內容是要求客人聽從指揮,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從最近的疏散通道撤離大樓以及不要乘坐電梯等。
(3)酒店停車場為疏散人員集結安全區。由客戶服務員引導和護送客人向安全區疏散,并安撫客人情緒。
(4)當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后,切記千萬不能使用電梯,引導客人從安全樓梯疏散。
(5)疏散大樓客人時,應由上往下逐一房間搜尋,迅速檢查房內有無客人,檢查完畢后將門關好,并掛出房內“無人”的牌子后方可離去。
(6)首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組織人員迅速將其轉移。
(7)客人已經撤離火災區域,必須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災區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件及其他貴重物品由專人在安保部人員保護下撤離。
(9)人員撤離后,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應再次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要集中客人,由總臺、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6
一、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興建、擴建、改建的酒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幾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酒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四、酒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須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五、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幾易然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需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品應撤離。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酒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安全措施。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8
積極搶救火勢威脅的旅客是我們酒店員工在火場上的首要任務,門窗走廊、樓梯間、安全門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與救人的重要通道,每個員工必須熟記這些出入口與通道大樓內任何地方。發生火災時,人員疏散主要貫徹“來一個撤一個先來先撤”的原則,不讓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讓其自行離開。
2、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引導其撤出。
3、失措或固執不走的,要進行安撫情緒或說明動員半強制性撤出。
4、火燒、煙熏而失去知覺的人員、不能行走的老人、兒童以及病殘人員,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員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勢危脅的樓層客房內或安全地點。
5、全部人員疏散只能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6、或代理指揮人員發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門救援員工通知客人或員工按安全出口路線就近指揮疏散。確認完全撤離時,需在該房間門上用粉筆打個已撤離記號。
7、全系數許可范圍內,電監室人員、總機要始終堅守崗位,未得到總經理的通知,不得離開電機房。總機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將通知的房號記下來。
8、員工(除保安員外)接到通知后離開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員工照指示幫助老年、小孩、殘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內容如下:
疏散工作開始時,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廣播系統向整個樓或某一部位發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現酒店XX地點發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請不要驚慌,沿樓梯下樓,不要使用電梯,請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來的人員,大堂副理與總臺必須進行清點并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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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臵、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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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象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本單位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半年開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對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專項培訓。
6、新員工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由專人授課,并制作教案,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全體人員應做好學習記錄,對無故不參加者通報批評,并組織補訓。培訓過程中應采集現場照片和影像資料,并做好記錄,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法,針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組織補訓。
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組織召開;
2、參加消防安全例會包括以下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3、消防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4、消防安全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匯報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隱患的資金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人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以及領導批示等;
(3)總結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及不足,解決近期發生有關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4)消防安全責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適時針對春防、冬防重點防火期以及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并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消防安全例會應單獨召開,不能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三、防火巡查制度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對火、電源、客房、廚房等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班組交接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專人進行巡查;
3、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4、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并在巡查結束后經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后存檔。
四、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周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月檢查、季度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
3、周檢查、月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9)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10)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4、季度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檢查應做好記錄,并在檢查結束后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設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維護、檢查、管理,保證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設施種類包括:消防電梯、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火災事故應急廣播、聲光報警等;
3、酒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1)保證安全疏散設施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4、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在檢查結束后經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范圍和職責包括:消防設施的運行、維護、日常操作管理等;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認是否存在火警,如發生火情,應按照《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火警處置規程》,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消防設備及時進行處理,并立即通知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滅火,同時將情況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立即撥打119報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于2人,保證24小時值班,并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睡覺、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各種記錄,并在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主要職責是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設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型號以及新購、報廢情況進行登記,并確定維護管理人;
4、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制作圖示并分別粘貼在消防設施和器材上;
5、酒店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6、酒店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檢測應做好記錄。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3、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3)違章用火、用電的;
(4)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設備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并做好記錄。
十、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酒店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機構;
2、義務消防隊成員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成員,樓層負責人,全體員工;
3、義務消防隊的職責主要是及時撲救本單位初期火災,當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展開滅火行動,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4、義務消防隊要每季度開展業務技能學習,并開展滅火演練。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5)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演練時應在酒店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并做好記錄。
中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和規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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