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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安小學加強學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把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根治安全隱患,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經學校黨支部、校長室研究決定,對學校安全工作作如下補充規定:
1、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制度,按時放學,實行“清校制”。在規定的放學時間后,不得有學生留校,每天下午放學值周教師必須加強巡視檢查,確保學生全部離校。
2、嚴禁引導學生提前到校,晚上放學后,不得留學生補課或安排學生做其它事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3、學生在規定時間到校后,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
4、加強課間安全巡護工作。值周教師按照值周領導分工安排,分樓層管護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嚴禁追逐打鬧,滑樓梯扶手等現象發生。
5、中午所有帶班同志必須全程負責該班學生中午在校期間的安全紀律,負責夜班值宿的同志必須嚴格執行值宿紀律,負責在校就宿學生安全。
6、任何班級未經班主任批準,不得隨意由家長或其親戚將學生帶出校園,學生在校期間出校門,須由班主任出具手續,經保安確認后,方可離校。
7、任何教師在課上無論什么原因均不得將學生拒之教室門外。
8、嚴禁私自調課,隨意改變課堂教學的組織形式。
9、任課教師須按作息時間上、下課,不得遲進課堂、下課拖堂。
10、重點關注身體有異質的學生,合理安排他們的活動方式、活動時間,發現異常及時處置,保證其在校安全,并通知監護人,同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11、班主任必須掌握本班學生當日上、下午到校情況,對遲到學生要查明原因,對缺席學生要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值周教師必須了解各班出勤情況,做好記載。
12、所有班級學生早自習時間一律不得進行室外打掃,必須在班參加自習。確因環境整治需要,可由值周教師安排值周班級少數學生進行短時間整理。
13、值周班級學生的值周工作必須在全校放學之前完成。學校集隊放學時,該班學生必須按時到隊,準時離校。
14、嚴格執行路隊護送制度。在規定的區域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送或擅自改變護送方式或路線,否則責任自負。以年級為單位放學,任何班級不得拖延時間。
15、嚴禁以布置超量作業作為懲罰手段。家庭作業時間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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