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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時間:2023-11-03 09:21:33 博耿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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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3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3篇)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

  為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監督機制,嚴肅財經紀律,確保農村集體資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據《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20xx]38號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制定辦法如下:

  一、完善代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全鎮所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含村、居委會,以下同)財務會計委托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進行代理。

  二、規范財務管理

  (一)統一開設賬戶。村級資金由鎮財政所開設的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銀行賬戶統一管理,分村核算。上級部門單位下撥村級的各項資金和村級各項收入都必須通過該賬戶進行存儲、結算。

  (二)嚴格票據管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統一使用湖南省財政廳監制的“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收款收據”和“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往來結算收據’’,禁止使用其它收款收據,嚴禁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代開收據。票據管理員須建立票據管理臺賬,對票據的領、繳、銷、存等情況進行登記,嚴格管理。

  (三)規范報賬程序。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配備報賬員。

  村級各項經濟業務發生后,經辦人應及時將原始憑證按村財務管理制度報賬;村報賬員應及時將審批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向鎮代理機構報賬。

  (四)年初必須將全年收入支出情況作出預算方案,以報告的形式向鎮財政所匯報。

  (五)建議村級報賬員和出納員分設,報賬員負責條據收集和初審,出納員現金管理。

  三、規范收支行為

  (一)規范收入管理。

  1.村級向上級財政、上級部門爭取的各項資金以及各項捐資等,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入村級財務代管中心賬戶。

  2.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或盤活、重新利用的,必須堅持按“四議兩公開”的程序進行。簽訂相關合同(提交一份至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備案),在全村公示公開,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私自交易。

  3.村級收入嚴禁坐收坐支。村報賬員應將收取的款項及時存入村級代管中心賬戶。

  (二)規范支出審批和管理。

  1、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內的村備用金金額為10000元,3000人(含)以上的村備用金金額為20000元,用于支付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村級零星開支;單筆超過1000元(含)的必須實行打卡轉賬支付。

  2、明確分級審批原則。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支出,由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單筆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由村支兩委成員共同商定集體審批;單筆超過10000元(含)的支出由村支兩委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共同商定集體審批。

  3、專項支出規范管理

  (1)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獎金按黨委、政府最新文件發放,村級不得擅自提高標準或巧立名目亂發濫發。

  (2)村級行政公務堅持實行“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項目中虛設開支,沖抵招待費。

  (3)村級公用經費實行“定性、分類、限額”的原則,包括辦公費、宣傳印刷、會議、協調等列入會議開支專項。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內的村每年不超過5萬元,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村每年不超過8萬元,居委會每年不超過3萬。

  4、規范村級項目建設

  (1)村級項目建設在實行“四議兩公開”的程序后,堅持事前申報、事中監督、事后驗收的原則。

  1、事前申報,村委會如實填寫村級項目建設申報表。寫清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施工工期、資金來源、現場責任人等。報鎮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進入實施階段。

  2、事中監督,鎮村級項目建設過程中,安排專人負責現場監督,了解項目實施的真實性,監督工程質量和工程標準。

  3、事后驗收,除村級自行組織驗收外,20000元(含)以上的項目由鎮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現場進行驗收,并出具項目驗收表。

  (2)組級項目建設。

  1、組級項目建設資金是全額村民自籌的建設,村級原則上可以不進行管理,但要引導組級自主實施,自我管理。

  2、組級項目建設,當年度需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的,村支兩委必須強化監督管理,監督項目有無建設的必要、監督項目建設所需的資金、監督項目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標準。凡組級當年度建設項目沒有通過村級監管的,堅決不準下撥財政資金。

  (三)規范村級財務報賬程序和報賬資料

  1、報賬程序

  1、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村級零星開支,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監委會簽字審核。

  2、單筆超過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支兩委成員共同審批→村監委會簽字審核。

  3、單筆超過10000元(含)的支出,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支兩委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共同審批→村監委會簽字審核→支付款項的程序執行。

  2、工程項目報賬所需資料:1四議二公開(20000元(含)以上,公開公示需保留電子檔)2預算清單3工程承包合同4驗收單5決算清單6開工前、中、后的相片(需保留電子檔)7稅務發票。

  (四)規范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和處置。各村對閑置村集體資產可按照相關政策堅持四議兩公開后有效盤活處置,處置所得收入原則上優先用于原小村的債務償還及基礎設施建設。

  (五)規范村級債務管理

  村級財務要防范債務風險,對本年度的'建設要堅持量體裁衣、量入而出的原則。資金未落實的不能上馬,有可能新增債務的禁止動工,20xx年村級財務不能形成新的債務。對之前形成的往年債務,要積極爭資,積極處置閑置資產,有效消化債務。以村為單位出臺3x5年消化村級債務的規劃方案。每年不低于20%。

  (六)村級財務嚴格禁止的內容

  1、嚴禁在村級賬目中虛設工程,虛列開支

  2、嚴禁在村級開支中列支黨報黨刊以外的報刊雜志征訂費用。

  3、嚴禁在村級財務中發放黨員會議工資、會議補貼、會議禮品。

  4、嚴禁任何個人以“引資費用”或其他名義將上級財政撥款或項目資金按比例返還進行列支。

  5、嚴禁白條、審批手續不全、報帳資料不全的條據入賬。

  6、嚴禁未經村支兩委監管實施的項目,將財務資金、上級撥款支付給各片各組及任何個人。

  7、嚴禁未經程序處理處置閑置集體資。

  8、嚴禁除五保、低保、貧困戶等原因,將村級財務資金發放到個人,如出現資金流向個人,對書記一律免職。

  對以上嚴格禁止發生的財務行為、條據現象,各村總支書記、財務負責人要切實把關遵照執行。紀委要查就查這些內容,一旦發現嚴肅追責。

  (七)規范記賬程序。鎮統一配備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記賬員和審核員,記賬員編制記賬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后登記明細賬和總賬,編制財務報表。

  (八)規范檔案管理。

  村級財務檔案資料由鄉鎮代理機構統一保管,年限為1 5年。超過1 5年的村級財務檔案資料由鄉鎮代理機構移交鎮文書檔案室集中保管。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將財務資料留存村級保管。鎮代理機構要設立專門檔案保管室,配備專用檔案柜,每村一柜,分村保管。記賬員要按照規定和要求,對所經辦的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及時分村整理,裝訂成冊,編制目錄,立卷歸檔。除村級財務清理或有關執紀執法機關依法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按照“經辦人憑單位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明提出申請→檔案管理員初審登記→代理機構負責人審核→鎮分管領導審批”程序進行。調閱會計檔案一律在鎮代理機構進行,外借會計檔案一般不得超過3天,遇特殊惰況必須提前審定。

  四、嚴明工作職責

  (一)村級報賬員工作職責:負責保管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管理各項票證、財產物資;登記現金日記賬、往來明細賬、實物明細賬;辦理收支結算,審查原始憑證;按月定期將收支原始憑證送交村監委會審核,并將審核合格的原始憑證報鎮代理機構入賬;按鎮代理機構提供的報表資料進行公開公示;協助村支兩委搞好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的制訂、分解、落實。

  (二)村級監委會工作職責:對村級事務管理和監督制度落實情況實行監督;對村級財務公開清單和報賬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村級財務定期組織清理(每年3月31日前清理上年度村級財務);建議村支“兩委’’就有關問題召開黨員大會(黨員議事會)、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對違反村級事務管理制度和監督制度做出的決定、決策和報銷憑證提出修正建議;受理群眾舉報,開展調查了解,發現錯誤及時提醒糾正或解疑釋惑,發揮聯系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協助鎮黨委對村支“兩委’’成員民主評議和考核工作;監督村干部的權力運行和廉潔行為。

  (三)鎮記賬員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制度,督促各村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按時做賬,按月報表,監督管理村集體資金;把好入賬憑證要素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報賬員落實;指導村報賬員做好財務結算、核算、報賬等工作;檢查各村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定期盤點現金、核對余額、檢查重要憑證使用情況;協助各村制訂各項財務計劃;整理記賬財務資料及時歸檔。

  (四)鎮財政所工作職責:鎮財政所負責資金撥付審核工作;對村級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對村級大額資金的轉賬支付進行審核;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票據“領、銷、存”等情況進行監督,并定期組織檢查。

  (五)鎮代理機構工作職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做好財務結算、核算、報賬等工作;代理村委會處理村級財務記賬、算賬、報表;監督管理村級現金開支,特別是大額或工程項目資金支付審驗;保管村級財務檔案;參與村級財務預、決算方案及財務制度的制訂和監督。

  (六)鎮紀檢監察組織工作職責: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委托代理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村級大額開支和村級工程項目建設進行全程監督,對村級財務清理和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鎮政府工作職責:負責研究部署本區域范圍內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督促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組織開展村級財務監督檢查;及時處理解決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有關制度建設。

  五、認真抓好落實

  (一)嚴格實行公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將鎮記賬員統一制作反映逐筆逐項收支的財務公開表,按照《農業部、監察部關于印發《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的通知》(農經發(20xx) 13號)明確的村級財務公開程序,準確、完整、規范、及時地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每年4月、7月、1 0月的2 0日前,應將村級財務進行集中公示。

  (二)嚴格財務清理。每年3月3 1日前,鎮代理機構負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上年度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在村級“兩委”的組織下,由監委會具體實施,獨立開展財務清理工作。監委會可以視情況選取村民代表、黨員代表作為財務清理工作人員。村級財務清理不得再以民主理財小組、清賬小組等名義進行。鎮記賬員負責提供財務賬簿、憑證、報表等財務資料,并進行業務指導。清理結束后必須形成詳細規范的財務清理報告,及時將財務清理結果張榜公開。

  六、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一)黃沙街鎮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廖焱豐鎮長

  常務副組長:張鵬飛副書記

  副組長:劉勇紀委書記

  副組長:劉平輝黨委委員

  成員:陳亞徽張紅羅天保吳冬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指導。

  (二)黃沙街鎮“兩清理兩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鵬飛副書記

  副組長:劉平輝黨委委員

  成員:羅天保易曉勛羅賢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兩清理兩整頓”專項行動督促指導、處理閑置資產、處理特殊矛盾特殊問題。

  (三)黃沙街鎮村級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平輝黨委委員

  成員:羅天保謝岳軍張紅易曉勛郭暉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村級建設項目監督、審批、驗收。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2

  為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轉市紀委等單位關于全面推行村賬鄉(鎮)代理,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村賬鄉(鎮)代理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1、村集體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托鄉鎮村賬代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村財務管理機構設立財務負責人1名,報賬員1名,如有特殊要求,報“中心”批準可增設助理會計1名。財務負責人一般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若村已建立村經濟合作社,財務負責人由社長擔任。

  2、村財務負責人全面主持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村合作經濟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主持制訂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決算報告,并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2)代表本村簽訂各項承包合同和其他經濟合作協議,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的兌現、結算工作。

  (3)維護財經紀律,按照制度規定和財務預算,開源節流,做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把好財務審批關。

  (4)支持并督促村報賬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理并按時完成各項財務收支結報等工作,對本村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總責。

  (5)定期組織財務檢查,清理核對賬目,盤點財產物資,收回應收欠款。

  3、村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出納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結算票據和收款收據;對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符合規定,憑證要素或審批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條例,定期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做到賬款相符。

  (2)及時整理好有關收付款憑單、附件和證明,填好出納結報表,每月(每季)按時向“中心”報賬。

  (3)記好有關財務備查簿。做好應收、應付等往來款項的記錄和債權債務結算工作。季未把應收款明細清單報村兩委負責人和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

  (4)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各種承包合同的管理、結算、兌現、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做好文書及檔案工作。

  (7)定期向群眾公布財務收支賬目。

  二、財務預決算

  1、財務活動實行計劃管理,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年初在編制財務預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財務預算和決算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終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預算和決算年度與會計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預算方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提出,上報“中心”審核,再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中心”備案,并在公開欄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化的,如追加預算外建設項目、大額設備購置或其他大額支出,必須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原預算進行修改,并按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布、報送、備案工作。

  5、財務負責人必須在財務預算指標內,依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把好財務收支的審批關。

  三、貨幣資金管理

  1、本村貨幣資金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管貨幣資金。

  2、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送存銀行,不準以存折形式存入銀行。本村只能在當地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不準多頭開戶。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七不準”原則。即: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擅自出借集體資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3000元,超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現金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一切支出,除規定可以用現金支付外,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以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5、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空白支票憑證由村報賬員保管,預留銀行印鑒由“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分別保管,其中村財務專用章由“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6、本村使用資金,由村報賬員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屬日常資金使用的,開具現金支票;屬工程項目等較大資金使用的,憑原始憑證,開具轉賬支票,報“中心”審核后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四、財務審批

  1、健全財務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票據內容應完整、真實,經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簽字或蓋章,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財務負責人長期(指連續3個月以上)外出,應書面委托村委會其他成員行使臨時財務審批權;若遇村財務負責人不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村財務無法及時報賬,村民(代表)會議可在村委會其他成員中重新確定財務負責人。

  2、審批權限。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和村主任聯簽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經費支出由村主任審批;1000元至5000元的經費支出,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簽;1萬元以上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村財務負責人的`費用支出由村主任審批。

  3、村干部報酬和通訊設備及費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報酬或誤工補貼標準、通訊費用標準等由村兩委研究提出,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列入當年預算。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得公費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和小汽車。

  4、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規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5、堅持取消村級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村干部到上級有關部門辦事不得動用村集體資金宴請;嚴禁動用村集體資金以拜年、慰問等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送禮金、禮物等,否則所支的費用均由當事人自負,并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6、違反規定擅自審批或付款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資金損失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負責賠償。

  五、收支結報

  1、本村財務收支實行月(季)報制,于每月(季)后3日內由村報賬員到“中心”報賬。

  2、財務收支票據一律經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符合規定的加蓋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專用章后,報“中心”審核入賬。

  3、非出納人員代收各種款項時,應在收款后3日內向村報賬員結清。

  六、票證管理

  1、村集體一切經濟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發票收款。收款收據憑購領證向“中心”購領。

  2、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不得拆開使用,開具完畢的票據要及時交“中心”登記核銷,多本票據按領用先后順序開具。

  3、領用的收款收據由報賬員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七、財產物資管理

  1、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財產管理,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財產物資要建立財產、物資專用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及時加強維修保養。

  4、健全入庫、保管、領用手續,入庫時應清點驗收,出庫時應經批準由領用者簽名。

  5、固定資產的更換和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要經鄉鎮審查批準。屬于不正常報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作價轉讓,做到合理估價,及時收回價款。年終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清理工作。

  6、財產物資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并要簽訂協議,落實責任人,按規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費,并上墻公布,接受監督。

  7、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債權債務管理

  1、村集體發生應收應付經濟業務應全額列入賬內核算。村報賬員要建立應收應付分戶明細登記簿,詳細登記欠款單位、時間、金額、原因等應收應付經濟業務。

  2、村委會要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債權,并努力減少債務。

  3、村報賬員應加強與“中心”會計溝通與聯系,及時核對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每年至少核對2次,使兩者賬賬相符。

  4、村集體的應收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報鄉鎮“中心”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九、民主理財

  1、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負責本村民主理財工作,其具體理財職責是: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財務預算、收益分配、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員工資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和實施情況;檢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村財產物資管理情況;查閱審核財務賬目和群眾反映的有關財務問題;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2、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本村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5日為理財日,定期召開理財會議,審核村準備結報的有關票據,對有異議的票據,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由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作出解釋;若對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的解釋,不能通過的,村委會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無異議發票應及時蓋上監督章,并做好理財記錄。

  3、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正確行使職權,不得借民主理財之機,妨礙影響財務管理工作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如遇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主理財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村賬不能及時上報“中心”的,村黨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兩委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罷免其成員資格。若村民代表會議不能罷免其成員資格,村兩委可書面報告鄉鎮村賬代理工作聯席會議批準,村賬先報“中心”入賬,以后再進行集中理財或審計。

  十、財務公開

  1、內容: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工程項目承包、村干部報酬、村集體土地補償款收支、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等情況實行明細公開或專項公開。公開內容由“中心”提供并蓋章。

  2、時間: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15日至20日為公開日。

  3、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布。積極創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公開形式,推行網上定向公開。

  4、程序:由村報賬員定期向“中心”領取財務公開表,經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后,在村務公開欄公布,并做好財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財會人員管理

  1、村報賬員要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內必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業務培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上崗證準許其上崗,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村(社)的報賬員。

  3、村報賬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受村兩委換屆影響。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聘或撤換。村報賬員在年度民主評議村干部活動中被評為稱職者可連聘連任,累計2次評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4、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由村黨組織提出初步人選,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若村兩委聯席會議存在較大爭議,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經公開考試選拔確定人選。確定的人選報鄉鎮“中心”審核后備案。

  5、村報賬員的報酬與福利待遇原則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硰,實行“村帳鄉鎮記”、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x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

  (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貢秡的15%、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xxx。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xx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總人口在15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xx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審用A集體綃兡,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攡據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A昡統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

  (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

  (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A期桱桱建議的落實情況;

  (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

  (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

  (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

  (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桰朡;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4

  為了做好我鎮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我鎮村級財務管理規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簽手續外,還需有鎮紀委及鎮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鎮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x5000元資金由鎮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周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余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發生業務時鎮、村同時登記賬薄,并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由鎮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 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并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現虧損、盈余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村兩級財務人員,鎮、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5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x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x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00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x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00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6

  宣傳培訓統計組職責

  1、制定本村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

  2、加強村民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和提高防范意識;

  3、做好宣傳培訓記錄;

  4、做好本村事故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5、根據統計數據對比,為本村安全提供指導性建議。

  家庭燃氣管理工作組職責

  1、做好燃氣用氣安全知識的教育普及;

  2、定期對燃氣用戶進行安全檢查;

  3、發現隱患責令改正,做好記錄和臺賬。

  防汛水庫(塘、井)工作組職責

  1、汛期來臨前,對本村的河道、水庫、塘壩以及防汛重點地段進行專項檢查,消除隱患;

  2、加強值班,24小時專人值守,及時處置的同時迅速上報;

  3、發生險情,立即組織搶險救援;

  4、監督水井、枯井的安全狀況。

  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組職責

  1、在村內道路設置和完善交通標志、標牌和其他安全設施;

  2、對車輛限行限速限停的時段及地點加強安全監督;

  3、糾正各種車輛的違法違規行為。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職責

  1、根據學校定的規章制度,對學校安全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2、上下學時段,維護校外門前交通秩序;

  3、整治學校周邊環境商鋪攤點,確保依法經營;

  4、學校出現險情,立即組織緊急疏散撤離和救援。

  防火護林、家庭防火管理工作組職責

  1、加強護林防火、家庭防火安全知識宣傳;

  2、定期檢查巡查火災隱患;

  3、發現違規和隱患,進行懲處、教育和整改;

  4、組織防火演練。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組職責

  1、對本村的食品生產、經營戶進行安全檢查;

  2、督促領取證照、發現違法非法生產經營立即制止并迅速上報;

  3、發現不符合安全衛生規定的'責令整改,發現非法添加,生產、銷售偽劣食品的立即上報。

  地質災害監測防控工作組職責

  1、春季解凍期和降雨過后,對地質災害區域進行巡視;

  2、發現隱患,立即上報,并24小時監測;

  3、隱患較大時,組織人員撤離避讓,并積極申請上級部門治理。

  車輛安全管理組職責

  1、熟悉和掌握車輛的技術和使用情況,嚴格遵守車輛管理規定;

  2、及時辦理車輛所需各種手續;

  3、做好車庫、車輛的防火防盜工作。

  農電安全工作組職責

  1、定期開展家庭用電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2、制止亂拉亂接用電行為;

  3、做好用電安全知識普及。

  農業機械工作組職責

  1、春耕秋收前對農業機械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

  2、農業機械使用高峰期每日巡查,發現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3、加強農業機械操作手的安全教育。

  農藥安全管理組職責

  1、掌握農藥的藥理、藥性方面的基本性常識;

  2、未經允許,閑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妥善處理好過期、破損農藥,按規定集中處理,禁止隨意亂放。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7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團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能夠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景下能夠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8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xx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況。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達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x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內容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況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9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范,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干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x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x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1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于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規范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于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于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于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并按審批權限經相關人員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額支出(20__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審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并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審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1x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審核結帳日(即:3月21x30日、6月21x30日、9月21x30日、12月21x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并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后,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范、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干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折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3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紀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干部工資按鎮黨、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放,并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約部分按節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紀備案后執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4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5

  一、村級財務的收入管理

  1、村級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村級組織收入主要包括:

  (1)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資金、集體統一經營收入、資產(源)發包、出租及村(社區)企業上繳收入、對外投資收益;

  (2)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轉移支付收入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

  (3)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收入等。

  2、村級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規定的收據,確保收入在3x5日內及時足額上繳鄉鎮“代理中心”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村級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隱瞞、截留、坐支各項收入。否則,一經查實,資金全部沒收,并追究村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

  二、村級財務的支出管理

  1、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主要用于必要的辦公用品、水電費、報刊征訂費(按宣傳部門的規定和標準執行)等村級運轉支出;重點用于綜治信訪維穩、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環境整治、精準扶貧等支出。服務群眾事務支出不低于經費總額的50%,扶貧事務支出不低于經費總額的5%,為民服務網上辦理事務經費按4200元/年安排,綜治維穩信訪費用按10000元/年安排的專項經費,在保障當年業務支出后,年度有結余的原則上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確有需要的報鄉鎮統籌審批后,在以上規定的支出范圍內辦理。同時,嚴格執行村級公務“零招待”制度。

  2、上級安排到村級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包括工程項目資金)要嚴格按照支出范圍、程序和規定,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和彌補工作經費。年度項目經費有結余的,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村級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1、支出單據整理。

  村集體支出原則上應使用稅務統一發票;確實不能取得的,限額在300元以內的`可使用代理中心專用票據。購置辦公設備或辦公用品等必須要提供稅務統一發票,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應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各項雜工支出原則上不超過50元每人每天,雜工發放花名冊上要求領款人本人簽字確認,姓名應與身份證保持一致,嚴禁使用小名及其他非正式名稱,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追究經辦人及村負責人相關責任。

  2、支出審批權限。

  (1)1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經辦人在原始支出單據上簽字,村主任、村書記會簽,村報賬員填寫《渦陽縣村級支取款項申請書》同時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審核后簽字;

  (2)1000x3000元以內的,比照以上程序辦理,同時由鎮包村干部審核簽字;

  (3)3000元以上支出,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后,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3、支出單據上報。

  每月25日前,村報賬員整理經村級審批后的報賬票據,報送鄉鎮“代理中心”。中心主任審核報賬單據,并在《申請書》上簽字,村級代理會計根據村、鎮審批后的票據按規定進行支付及賬務處理,超過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須嚴格按規定轉賬支付。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6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村設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出納不得兼職。

  2、村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會計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鎮財政、農經意見,鎮政府批準,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村會計必須接受鎮財政所、農經站管理、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一使用縣農業委員會印制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由出納員保管或委托金融機構代管,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會計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會計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如領用期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1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生事故由出納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鎮農經站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鎮、縣減負辦批準后,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 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實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鎮農經站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變賣、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聯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委托縣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鎮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季)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薄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質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鎮農經站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 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產生3―7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村內所有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定期(每月報帳前)逐筆逐項審查各項財務收支并否決不合理開支,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主要包括十八個方面,其中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包村干部把關、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月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對計劃外大型開支(生產性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開支一次在2014元以上的),村干部和理財小組研究通過后,還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方可實行,未按程序批準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3、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文書保管(書記、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須慎重,一旦出現不良后果由文書本人自負。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7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準,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制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街道辦批準后,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8

  一、村級財務制度

  1、各村委會必須設置報賬員、出納各一人。

  2、各村委會必須設置會計賬簿,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并保證其真實、完整。即會計設有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賬,出納設有現金日記賬。

  3、各村支書、主任對本村的財務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要完全負責,即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它會計資料完全負責。

  4、各村報賬員、出納各負其責干好自己的財務工作,即報賬員管賬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賬,具體要求如下:

  (一)報賬員工作的具體要求:

  (1)所有票據統一由報賬員到鎮財政所領取。每季度末5日為報賬日,報賬員必須把本季發生的票據及時到鎮財政所報賬,票據若超過一個季度鎮財政所將不予報銷。

  (2)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3)按規定做賬,即記賬憑證和賬簿必須采用借貸記賬法填制;

  (4)賬面要保持平衡。

  (二)出納工作的具體要求:

  1、必須管好本村的現金,賬目必須日清月結,不能積攢單據,出現賬本、票據各在一邊的現象;

  2、必須即日上賬,現金余額只能≥0;

  3、對村干部的墊付款要有三個以上村干部證明用途,且必須要有出納開具的收據,票據方可入賬。

  二、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一切收入必須全額及時繳入財政所“村財鄉管”賬戶,統一管理。具體包括:上級補助收入、扶貧資金收入、各項捐贈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村級集體資產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級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為一經發生,必須在5日內繳入村財鄉管賬戶,堅持先收后支,嚴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規定時間內未入賬的,按貪污挪用論處,并由經手人承擔相應責任。

  3、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票據。其中“一事一議”資金要附有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復印件,任何村委和個人不得自制、自購其它收款收據。

  4、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村級新增負債,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負債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鎮政府批準(或經鎮政府同意)。

  三、財務審批報銷制度

  1、堅持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報銷票據必須具備“三字一章”,即經手人、村干部證明簽字、村主任審批、鎮財政所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入賬。

  2、支出票據必須是正規稅務發票和正式收據,發票內容要真實完整,商店購物、招待費、橫向聯系等支出必須有商業發票并附相應的詳細清單方可入賬。與村民發生的小額經濟往來(500元以下)可由農戶按實際發生內容出具票據。

  3、審批權限,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1000x2000元的`支出經村書記、村委主任審批;2000x5000元由兩委全體干部審批,并做好會議記錄;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事前要召開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方可報銷,入賬須附研究同意的會議記錄復印件,并報鎮政府審核備案。村主任在審批票據時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政策、制度、手續規定的發票要拒絕簽字,否則要承擔相應責任。

  4、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由鎮統一制定和審批,憑鎮政府文件入賬。若村委資金寬裕,在確保干部工資的情況下,干部年福利不得超過2000元/人。村委書記、主任可報通訊費50元/月,報銷憑話費單據為準。

  5、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各村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等支出,嚴格控制接待標準,陪餐人員,嚴禁中餐飲酒,嚴格結算程序和手續,招待費實行總量控制,單項列支,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0000元;人口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5000元。若村委年招待費超過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財政所說明情況,鎮財政所將書面材料匯總后交鎮財務領導小組審核,并交政班子會核定,若村委招待費超過班子會核定的標準,將對村委書記、主任嚴肅處理。

  6、支出票據須經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嚴格把關,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及本制度規定的票據,財政所經辦會計要一律予以拒收,并責成當事人立即加以改正,村級財務會計有權拒付違法違規的支出。

  7、報賬審核時間:各村報賬員要及時報賬,原則上每季末五日必須將本季發生的收支業務向財政所報一次賬。嚴禁一年報一次賬,除基礎設施建設外杜絕一次大額報賬(指日常支出萬元以上)。

  四、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1、項目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禁挪作它用。

  2、項目實施過程中,須預撥資金的由實施單位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包點鎮干部、財政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鎮長審批,資金要按工程進度轉入工程承包單位或承包人賬戶,辦多少事,撥多少錢,嚴禁超進度撥付資金,嚴禁將資金轉入村干部個人賬戶,項目完工結算時由工程承包單位或個人開具正式稅務發票經審核批準后辦理報賬業務。

  3、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向財政所提供報賬時所需的資金安排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對資料手續不全、違規違紀的業務財政所有權拒絕辦理。

  4、對項目結余資金,由各村項目負責人及時從個人賬戶取出轉入村財鄉管賬戶按程序報賬使用,嚴禁不入賬或私設“小金庫”或公款私存現象發生。

  五、財務公開和監督制度

  1、各村要建立財務公開欄,每半年將村級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每年年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一年來的財務狀況。

  2、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于每季末將各村財務報表交各村,并報書記、鎮長。

  3、鎮紀委、財政所、農經站等單位要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管,每年對各村入賬的財務收支情況(包括具體開支票據)進行一次全面審查,發現問題立即予以糾正,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獎懲制度

  1、鎮委、政府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各村全年工作目標考核,對財務制度執行好、群眾滿意度高的村給予表彰。

  2、各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如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構成貪污犯罪或因管理不力導致賬務不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群眾反映強烈的提交紀檢司法機關查處。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19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統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x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x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定公布,接受監督。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村級集體財務管理,規范會計行為,提升我街道村級財務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

  1、報賬制度。村設報賬員1人,報賬員原則上由婦女主任兼任。負責日常開支的結算及備用金的管理。報賬員必須按時結賬,原則上是業務往來多的村必須按月報賬,村主任審批,村支部書記審核。正常報賬時間為3、6、9、12月份。報賬員必須設現金日記賬,以備與會計核對。

  2、備用金管理制度。村月撥款實行備用金制,原則上備用金1萬元以下,用于村正常公用開支。

  3、資金管理制度。報賬員負責備用金現金的發放、保管及現金收入的繳存專戶。辦事處在指定銀行為報賬員設立賬號,此賬號為村集體賬號。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所有收入必須先入銀行專戶,嚴禁坐收坐支,禁止公款私存、私借、挪用。

  第二條推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各村必須實行村賬辦事處代理(即資金代理、財務代理),同時嚴格遵循村賬鎮代理的有關要求。并規定以下基本原則:

  村級財務實行“六不變”、“六統一”,即村級集體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管理權不變、財務審批權不變、資金監督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收益權不變;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收付票據、統一代理記賬、統一賬務管理、統一財務公開、統一工作考核。

  第二章財務預決算

  第三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要實行計劃管理,各村要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節余”的原則,不得負債經營。

  第四條建立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凡涉及重大建設、重要項目、重大支出、重大資產處置必須經支、村兩委集體研究,提請員、組長、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街道辦事處審批備案,方可列入財務計劃。未經審批通過的項目不得實施。凡工程項目預算資金在50萬元以下的必須報批,50萬元以上履行招投標程序。凡不按規定公開招標或不按程序邀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紀對項目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工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街道辦事處招投標管理委員會機構由紀委書記任主任,主管領導為副主任,紀工委、財政所為成員。

  第五條預算方案一經確定,認真執行,并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報街道辦事處經管站備案。

  第三章財務人員職責

  第六條村報賬員(出納)職責

  (一)及時登記現金。

  (二)及時分類整理有關憑證票據、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收款票據。

  (三)登記內部往來及應收應付款臺賬。

  (四)審核本村支出原始憑證,定期辦理報賬工作,協助做好財務公開、財務監管工作。

  第七條辦事處代理中心工作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和財務制度。

  (二)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加強對村村級財務的監督和管理。

  (三)辦理各項會計業務核算工作,真實、準確、及時填寫會計科目,編制財務會計報表,保管會計檔案。

  (四)協助各村財務公開工作,監督管理村集體資金和資產使用。

  (五)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遏制侵犯村集體財產的行為。

  (六)對各村報賬員進行定期、不定期現金盤庫。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八條貨幣資金(現金、存款、有價證券)一律由報帳員(出納)管理,非出納人員不得保管。確因工作需要,由其他人代收款項的,應及時與出納結清,一般不得超過二天,數額較大的應當天結清。

  第九條上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下撥到村的各類款項,應憑村出納開具的統一收據,通過銀行轉帳辦理結算手續。無特殊原因不得實行現金結算。

  第十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集體資產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支現金,凡是村收入的各類現金款項必須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不準擅自出借、不準白條抵庫,不準保留賬外公款、不準未批先報。

  第十一條銀行存款嚴格實行存款賬戶統一管理。嚴禁多頭賬戶。村原有銀行賬戶一律撤銷,現由經管站統一在湘江銀行開設一個總賬戶,賬戶名稱為“攸縣春聯街道辦事處賬務代理中心專戶”,賬號是:xx。所有村財政撥款統一撥在代理中心專戶中,征地款及青苗補償款的撥付必須由各組出具分配方案,并由村書記核實簽字后,由重點工程辦審核后,再由經管站開支票轉到各村各組各農戶。項目資金的撥付2萬元以下由辦事處主管領導審批,2萬元—30萬元的由辦事處主任審批,30萬元以上的報街道聯席會研究。

  第十二條建立現金、存款盤點制度。代理中心每月與出納核對現金、存款,每季進行盤現,發現差錯,查明原因,以《現金管理條例》進行嚴格處罰到位。

  第五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三條村級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財經紀律,按照專款專用、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理。

  第十四條凡需報銷的每筆支出業務,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白條不得超過公用支出的10—15%入賬。所有單據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人或三人以上簽名,各項開支實行由村財務主管一支筆審批,確因客觀情況不能取得正規發票的,應由收款方出具自制憑證(收據)代替正式發票;無法取得外來原始憑證的支出,一律由經手人填寫無據支出證明單,且要有證明人簽字。向農戶購買農副產品(土特產)時,必須由農戶出具收條。

  第十五條凡是支出的憑證必須寫明事由或用途,并由經手人簽名、證明人作證、主管財務審批人審批、支部書記審核,監督委員會成員簽章才能由報賬員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六條在任村干部的工資嚴格按辦事處文件執行,原則上由村里發放,績效考核工資按月考核,按季由辦事處代為發放并在轉移支付中扣除。年終補貼、開張紅包、交通及通信補貼必須嚴格按照街道工委相關文件和考核標準執行,不得擅自提高發放標準。

  第十七條實行村主干(支書、主任)工資與村財務年度消赤減債掛鉤,每年必須在前年負債總額上完成10%,(沖賬不計減債比例)。年度減債未完成目標的村,村主干工資按比例扣除。

  第十八條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嚴格現金開支審批手續,手續不完備的開支不予付款,不合理開支經辦人有權向監督委員會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公用經費是指辦公費、交通費(租車費)、招待費(應酬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六項,各村公用經費在上年基數基礎上保證不增加基礎爭取調減10%。實行村主干工資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掛鉤,超過比例的村主干工資按相應的比例扣除。村土地征收工作經費必須用于村組織活動場所,村干不能違規分配,否則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因工程項目、爭取幫扶、洽談業務的經營性、公益性事業需要購買禮品或其他進行交際的,金額較小的由支、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金額較大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將會議記錄復印件報街道辦事處代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條存折、收款收據(以下簡稱票據)由出納保管,其他任何人無權保管,各村必須統一使用財政部門監督的收據,統一票據嚴禁轉讓、出借、贈送、代開、代用、盜用等行為。

  第二十一條“統一票據”必須連號使用,作廢票據要全份保存,并應注明“作廢”字樣。票據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末應對多余票據作剪角作廢。

  第二十二條“統一票據”由街道辦事處經管站專管,村出納向代理中心領用和調換,一次一本,以舊換新,代理中心做好“統一票據”的領用、收回、審驗、銷號、調換的登記工作,并歸檔保存。如發現票據遺失,要立即報經管站,及時查清原因,作出妥善處理。

  第七章財物管理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庫存資金應分別建立明細賬薄,并有專人負責管理。每年要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調整賬面,使帳實相符;屬于因故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集體財務租賃、出租、出借必須堅持有償使用原則,收取租金或占用費。堅決杜絕無償占用集體財產的行為。

  第八章財務監督委員會與村務公開

  第二十四條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及村級重大事項必須向村民公開,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凡涉及重大基建工程、村集體資產承包或租賃的事項必須及時公開,實行一事一公開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

  第二十五條村成立3—5人組成的財務監督委員會。財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必須具有代表性、財務知識比較熟悉、公道正派,且由村民代表會議推舉確認,報辦事處主管領導同意后經管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財務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集體資金運行情況和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每半年召集一次村民代表、財務監督小組成員開會,公開村級財務狀況。財務監督委員會有權審核、檢查收支憑證、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財務監督委員會印鑒必須由村財務監督委員會人員掌管,決不能由村自行管理,所有的支出發票、合同及其他結算必須由財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集體審核,蓋章簽字方可入賬。

  第二十七條各村應設置固定的村務公開欄,必須在村務公開欄中及時向村民公布村務及財務運行情況。

  第二十八條財務公開的基本要求:必須按每次做賬的會計報表及時、如實公開。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結時,會計人員應將各種財會資料分類管理,及時歸檔。

  第三十條代理中心建立檔案室,配齊檔案柜,確保村檔案完整無缺,配置防濕、防蛀、防潮、防盜等設施,實行專人管理。

  第三十一條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經由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銷毀清冊,村主要領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同意后,由檔案機構和財政部門共同派員監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保管期滿后但未結清債權、債務憑證和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并在銷毀清冊和保管清冊上列明,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春聯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和經管站負責解釋,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21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x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x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00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x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00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收支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運轉,促進風廉政建設,根據《預算法》、《政機關厲行節約發對浪費條 例》、《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 例》、《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的通知》、《雙峰縣規范鄉鎮經費支出的暫行規定》的要求,和“保運轉,保民生,保發展”的底線,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集中支付”的原則。各群眾工作站、站所室(以下簡稱各單位)都屬報帳制單位,按月向財政所辦理經費報帳手續,所有財務收支都必須納入財政監管,實行“統一賬號、統一審核審批程序、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做到陽光操作,民主理財。

  第三條 堅持“預算管理、按項目開支”的原則。全鎮所有資金必須納入預算管理,嚴格實施單位項目預算控管。

  第四條 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在保障工作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嚴禁大手大腳,堅決抵制奢侈浪費等現象,確保“三公經費”在上年度基數上節減10%以上。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 成立甘棠鎮財務管理領導小組,鎮委書記任組長,鎮長(常務)、副書記、人大主席、政協聯工委主任、主管財貿負責人、紀委書記任副組長,財政所長、政辦主任等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財政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財政所。其職責是:討論研究全年財政收支預算方案,決定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分析每月的財政收支情況,擬定下月財政收支計劃,如中途需調整預算,理財小組向委、政府、人大報告調整預算計劃方案。財政所按季向書記、鎮長、理財小組報送財務收支報表,“三公經費”支出報表,按季向縣鄉財局、縣紀委報送“三公經費”支出報表。

  第六條 成立甘棠鎮經費審批領導小組,鎮長任組長,主管財貿負責人、紀委書記、財政所所長為成員,負責單位經費支出和專項工作經費支出的集體會審。

  第七條 成立甘棠鎮財務監督領導小組,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監察室主任、紀委委員、政辦主任、財政所支部書記為成員,負責全鎮經費支出和專項工作經費支出的監督。

  第八條 成立甘棠鎮公物采購小組,主管財貿負責人任組長,成員:財政所所長(負責詢價)、政辦主任(負責申報)、監察室主任(負責監管)、財政所采購負責人(負責發放)、機關事務辦主任(負責采購)。職責:負責政府公物采購的計劃申報、經審批人批復后組織采購、采購后由專人負責發放管理。

  第九條 各群眾工作站、委室站所要明確一名財務結算報帳員(單位負責人不得兼任),各群眾工作站要成立3人以上理財小組。各單位報帳員和理財小組名單報財政所備案,由理財小組和結算報帳員負責本單位財務結算,經費支出監管,收入上繳、小額現金管理及其他財務方面的相關工作,各單位的支出報帳統一由明確的財務報帳結算員進行辦理。

  第三章財政收入的組織和管理

  第十條 年初下達各單位的預算收入任務必須完成,列入季度和全年的目標考核,年終沒有完成預算收入任務的按缺一少一扣繳,且單位不能評先評優。同時強化收入任務均衡入庫,一季度應完成全年任務的20%,二季度40%,三季度65%,四季度100%,每年公歷12月24日為財政收入結算截止日。收入任務的完成嚴格與單位經費支出指標掛鉤。

  第十一條 各執收單位必須嚴格按政策標準執行收費,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標準收費。

  第十二條 各執收單位必須使用財政規范票據,不得使用自印票據、過期票據收費,嚴禁收費打白條 、大頭小尾、收錢不開票。所有收費必須按票據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解入財政專戶。對金額較大的收費可使用一般繳款書,對金額較小的收費可使用定額專用票據,取得的現金金額達到500元的必須當日繳入鎮財政“結算專戶”,金額不足500元的必須在三日內存入鎮財政“結算專戶”。財政結算員于每月的20日以前將鎮財政“結算專戶”收入余額解繳縣級“結算專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挪用和坐支收入。

  第十三條 暫時不能作收入的各種押金,全部由經管站統一管理,財政監管,票據由經管站提供,實行“限量領用,定期繳銷”的制度。

  第十四條 上級對鎮財政、鎮屬有關部門及村級的專項撥款需要開具財政收款票據的,通過批準后,由財政所收入專管員開票繳入縣鄉鎮財政管理局帳戶。鎮政府主辦或承辦的有關公益籌資活動,所收募捐、贊助款統一由財政所代收代管。所有款項必須專項明細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五條 農村公益事業、城鄉小區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方面的`收費,使用《湖南省農村公益金票據》,由經管站到財政所領取,加蓋本單位公章,實行村帳鎮管的原則。

  第十六條 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下撥資金(包括未明確到人獎金、專項工作經費等)必須繳入財政專戶,有實際支出的通過財政審批程序報批列支。

  第四章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條 規范財政資金審批報帳時間和步驟

  (一)審批時間、地點:當月的發票當月報批,無特殊情況過期不予審批,每月25日經費審批領導小組在財政所進行集中審批,節假日順推或以通知為準。

  (二)審批步驟: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所有開支按下列程序報批:

  第一步:各單位的發票經經手人簽字后由結算員分類歸集整理,然后填寫財政所印制的原始憑證報銷匯總表。

  第二步:各單位理財小組簽字確認,單位負責人簽字審核,主分管領導(群眾工作站的由駐片組長)簽字審批。

  第三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財政所集中審批。財政所長審核發票,分管財貿負責人對用途、標準、范圍審定后,由鎮長一支筆審批。用于工作考核的經費、獎金、補助,及民政報批發放的資金必須說明標準、范圍和依據的文件,用于公務支出的發票必須完整、合規、有效,同時具有以下要素:

  ①單位名稱;

  ②時間和用途;

  ③詳細品名;

  ④收款單位印章;

  ⑤必要的附件;

  ⑥經手人、審核人、審查人簽字。

  1000元以上發票還需有證明人,基本建設工程要有工程結算人員核算簽字的結算單,凡要素不齊全的票據,財政所長和分管財貿負責人復核時予以剔除,不予報審。

  第十八條 群眾工作站經費的支出管理

  (一)群眾工作站的預算經費主要用于群眾工作站日常辦公、接待、會議、鎮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計生、維穩信訪、糧食生產工作及蹲點駐村等費用。其中“三公經費”不準超過總支出的20%。

  (二)群眾工作站經費的報帳:群眾工作站預算經費中基本辦公費用可按月支出,但須完成季度收入任務,每季不超過預算的20%,未完成任務的不能報批任何支出。群工站的經費支出,須由群工站理財小組集體商議,并簽字確認,在全體群工站干部中認可,報駐片組長審核方可支出,預算當月的支出須當月報批;綜合考核、干部績效管理考核、群眾工作考核、計劃生育、綜治、安全生產、整建工作等考核的獎勵標準、范圍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第十九條 專項支出管理

  (一)專項支出是指委、政府因工作需要必須另行安排的專項工作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建設支出、特殊維穩期間信訪維穩支出、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防汛抗旱救災支出、突發性事件處置費用、城建基礎設施配套支出及其他專項工作經費支出。

  (二)專項支出的申報審批程序:事前由需要專項經費支出的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向鎮長報告,再由鎮長召集經費審批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單位負責人及主、分管領導集體商定。專項報批在3萬元以上的,報委書記審核,如需提交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審定的,應先報鎮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初審后,再提交。

  (三)專項工作經費報帳先由申報單位經辦人分項按實整理并簽字,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查簽字后,連同批復的申報表按財政審批程序報批,屬政府采購的,按政府采購程序由采購小組統一采購。屬工程項目的,按工程項目管理程序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項目管理程序:由工程項目具體負責單位先做好規劃和預算,再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評審,評審結果出來后按招投標程序進行公開招投標。然后與中標單位簽訂好承包合同書。在施工過程中項目具體負責單位、財政所、紀委要加強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項目具體負責單位及時填寫好現場監管記錄,在工程結束后填寫好工程驗收結算單。施工單位憑現場監管記錄、工程驗收結算單和發票,承包合同書及工程決算審計報告方能結算工程款。

  (五)屬特殊維穩時期接訪支出的,赴省進京的接訪人員由綜治辦統一調度,并報主分管領導和書記、鎮長批準,接訪人員的差旅費按《雙峰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雙財行236號文件標準執行,但上級另有文件規定的按上級規定標準執行,接訪費用當月報批,逾期自負。

  (六)對于需要緊急安排的專項支出審批:先由申報單位向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同意后,由財貿負責人和鎮長批準后向財政所借款急辦。事后最遲在兩個星期內,由單位按專項支出申請審批程序補辦專項支出審批手續,否則所用經費不予報帳,所借用的資金由財政所在經辦人的工資及補助中扣回。上級或上級部門安排的專項工作,確需增加經費的同樣按專項工作經費審批程序報批。上級下撥安排的工作經費全部納作財政收入,確需追加經費的同樣按專項工作經費審批程序報批。

  (七)專項支出報批時間要求:專項工作結束后兩星期內責任人必須按報賬的有關規定及程序報批。

  第二十條 財政資金借用管理

  財政公用資金嚴禁借于個人,因公務需要確需在財政先借用的或重點項目需借用啟動資金的,需先出具借用申請報告,報告借用的項目及額度,報分、主管領導同意,再報財政所長,分管財貿負責人審批,經鎮長簽字同意后在財政借支。嚴格執行誰借支誰打條 ,借支者必須是在崗干部,財政借款必須在一個月內還清,一個月未還的,由財政所出納每月清理一次,財政所發出還款通知單,并在還款通知單送達之日起記息,三個月仍未完的,從該干部的工資獎金中扣回,分、主管領導或項目負責人負有連帶償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三公經費”支出的規范管理

  1、“三公經費”的基本范圍

  (1)因公出國(境)考察費用、學習培訓期間的考察費用等列入“三公經費”的出國出境項目。

  (2)單位公車(生產性車輛除外)以及租車費用,列入“三公經費”的公務用車項目。

  (3)公務接待、其他接待物品等費用,列入“三公經費”的公務接待項目。

  2、“三公經費”的管理

  (1)接待費。所有上級領導及主管單位來鎮檢查工作需要用餐的,一律按招待標準在機關食堂就餐,由分線主管領導憑接待函或通知報鎮長同意后,由鎮長或主管財貿負責人簽發就餐單,憑就餐單提前通知機關事務辦人數和標準。陪餐人數按相關要求,不得超人數陪同。

  (2)租車費。確因工作需要租車的,租車費報銷一律需填報租車申請單。

  鎮全局性工作(含專項工作)用車,由政辦報請書記或鎮長同意,機關事務辦開出租車申請單,用車單位憑租車申請單租車。租車費結算由出租車司機憑租車申請單與政辦核對簽字,再到財政所辦理報銷手續。

  鎮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租車,必須有單位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同意。開出租車申請單,租車費憑租車申請單報賬,在單位預算經費中列支。

  租車標準:小車本縣范圍內160元/天,婁底240元/天,長沙650元/天。以上標準包括稅費,憑租車發票報銷,報銷時必須寫明日期、用途。租車費由出租人拿來報批。一月一結,逾月不報。

  (3)公車使用費。公車使用費用計入“三公經費”范圍,公車歸口政辦管理與調度。修理、保險及油費實行政府采購,政辦建立油耗與車輛里程行駛臺賬,采購領導小組每月月底審核一次。(公車改革后本條 規定同時廢止)

  (4)會議伙食費。鎮安排的會議由機關事務辦確定人員、核定人數、標準,簽發會議伙食費通知單,部門單位會議需就餐的,由主管領導報鎮長同意,簽發會議伙食費通知單,報機關事務辦安排食堂辦理。會議餐不得在餐館用餐。

  會議伙食費標準:一天兩餐的(早、中餐)15元/人/天;一天一餐的10元/人/天。

  其他機關例會和日常工作不得安排伙食,代會,人代會等特殊會議標準由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二條 差旅費的管理。根據《雙峰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雙財行政(2014)236號文件精神,按以下標準報銷。

  (一)城市間交通費:經領導批準因公出差的,要從嚴控制出差人員乘坐飛機和高鐵,緊急情況經書記、鎮長同意后才能乘坐。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等級標準:火車為硬席、高鐵為二等艙、輪船為三等艙、飛機為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以實際票據報銷;未按規定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自理。

  (二)住宿費:住宿開支標準上限(元/人/天):省外300元、省內外縣300元,無上述發票不能報銷。到縣城出差原則上不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確需住宿的報書記,鎮長同意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三)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補助,到縣城出差的按每人每天補助20元,到其他城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補助80元。

  (四)伙食費補助:經領導批準因公出差的,不報銷招待費支出,只報伙食費補助,伙食費補助標準:到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出差,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20元;到縣外其他地區出差的,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00元;到其他鄉鎮和縣城出差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40元。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招待費支出。

  (五)鎮干部離開鄉鎮或縣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會議或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或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鎮財政只報銷往返交通費用。

  (六)凡經組織批準帶薪參加校、行政學院或社會主義學院等脫產培訓學習并在校住宿的,憑票據報銷往返交通費,在學習期間每天每天伙食補助標準為:縣內20元/天,縣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

  (七)已列入年度預算單位差旅費報銷(包括學習培訓)在單位預算經費中列支,差旅費審批單由主管領導審批。政辦、組織辦、財政所等無預算經費單位的出差、培訓、學習,先報書記鎮長審批,領取經鎮長簽字的出差審批單。其費用在鎮公用經費中報銷。

  (八)報銷要求:差旅費報銷時必須提供出差審批單,與審批單和文件規定的時間相符的機票、船票、車票、住宿費發票及住宿入住單等憑證。

  第二十三條 公共管理事務支出管理

  1、日常辦公用品。由鎮公物采購小組統一采購,辦公用品實行采管分離,采購員只負責采購,保管員負責管理發放。需要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7天造具清冊報采購小組,經理財小組審批后由鎮采購小組統一采購,屬包干范圍的扣除包干經費。單位和個人在財政領取辦公用品時,需憑財貿負責人簽發的發貨單才能領取,保管員必須憑發貨單如實登記。全鎮性會議資料、文件、通知由政辦統一負責,各群眾工作站、站所室的文印資料原則上在各自辦公室打印。

  2、刊實行統一訂閱,部門報刊雜志一律用本單位包干經費或私費訂閱。

  3、水電費。水電的管理及水電費的收繳由機關事務辦為主,財政所協助管理。

  4、打印費。所有文件資料歸口鎮政辦文印室打印,按市場價的55%收款,作為文印室成本和開支(大型維修費、電費、紅頭文件和大型設備添置除外)。鎮財政不報銷其他打印費和文印室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打印,須請示鎮長同意、辦公室登記后方能打印,鎮政辦按月將外出打印登記情況向書記、鎮長匯報,并移交財政所存檔。

  5、宣傳費用。有宣傳需要的各個站所,需預先向鎮采購辦提出申請,經采購辦、政辦公室核準和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由鎮政辦牽頭,申請單位、鎮采購辦統一采購。

  6,學習費用。組織上安排學習的,按縣有關規定報銷費用;干部自行讀書的,由鎮組織辦審核,憑畢業證復印件,一次性補助800元。

  第二十四條 工資福利支出管理

  1、財政供給人員工資性支出及其補貼一律實行“直達”,直接撥付到縣工資統發中心工資專戶等相關機構記入個人賬戶。離退休人員的津補貼由財政所按縣規定標準按月打卡發放。

  2、特殊崗位津貼。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政策性規定,全鎮范圍內所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一律由鎮組織人事室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審核,再由財政所報送縣財政局審查后方能發放。

  3、發放津補貼和財務收支管理做到“五個一律不準”;一律不準自行新設津補貼項目;一律不準自行提高津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一律不準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補貼、獎金和福利;一律不準發放有關證券和實物;一律不準在下屬單位領取任何津補貼、獎金或享受其他福利。

  4、所有津補貼發放實行書記鎮長負責制。先由組織人事室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憑附件)造冊,組織委員審核,再由經費審批小組審批,書記簽字,上報財政局審核報賬,報賬后再發放,嚴禁先發放后審批。

  第二十五條 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上級(到村)項目資金、上級補助(到村)資金、鎮獎投補助的村級資金管理

  包括上級轉移支付的村干部工資,離任村干部補助、村級辦公經費、村級基礎設施建設費、上級項目資金(經項目管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核發的資金)、上級補助資金(包括上級追加單下達的、財政所開出收據或上級下撥已注明村別財政沒有開收據的撥款)、鎮財政補助及獎投村級經費、到村的其他專項資金,都歸口鎮經管站管理。財政所按月清理,由鎮對口單位、財政所和主管領導履行核對程序,確保無誤后再按財政資金審批程序報批后,統一撥付到經管站設立的專帳上,按村帳鎮代管的規定審批、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對農補貼資金管理

  包括種糧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油價綜合補助資金、農業水稻、油菜保險理賠資金、牲豬養殖大戶獎勵、庫區移民扶助資金、退耕還林補助、生態公益林補助、村一事一議獎勵資金等及其他對農補貼資金。各種對農補貼資金均實行“一卡通”發放。種糧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油價綜合補貼資金、農業水稻、油菜保險理賠資金等由財政所和農技站負責核定辦理;庫區移民扶助資金由水利站負責核定辦理;退耕還林補助、生態公益林補助由林業站負責核定辦理;牲豬養殖大戶獎勵由畜牧站負責核定辦理;村一事一議獎勵資金由財政所和經管站負責申報辦理,所有對農補貼資金的核定必須由鎮主管領導審定簽字,再申報財政所審查、分管財貿負責人審核、鎮長審批。財政所上申報縣財政局“一卡通”打卡發放。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政所設立票據專管員,負責財政票據的領取和繳銷,經管站負責村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票據的領取發放和繳銷,財政參與監督。所有稅費收繳必須使用財政票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票據只供村級和社區使用,不能作財政非稅收入票據使用。

  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由計生辦結算員在縣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局領取,計劃生育終止妊娠保證金收取票據在鎮財政所領取,由計生辦派專人負責領用、解款、繳銷票據,鎮屬其他部門站所及群眾工作站不能在財政所領用財政票據,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財政所領用票據的單位,必須征得財政所長同意,方可由單位財政結算員領取,領取定額收費票據必須票款與財政所兩結清,所收款如需返回的再按財務審批程序報批。

  個人或單位在上級爭取的項目經費需財政開具票據的,先由經手人按開票金額打出借據,誰開票誰負責資金到賬,待資金到帳后再返回借據。

  嚴禁開票人弄虛作假開票,大頭小尾開票,財政票據必須保管好,嚴禁丟失,如丟失票據嚴格按縣非稅局的票據管理辦法處理。

  第六章其他配套管理

  第二十八條 對上級安排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公共設施工程、設備購置、公路建設、重點工程建設等專項資金,實行專項管理,明細核算,并按鎮財政資金審批程序審批。

  第二十九條 民政雙定補助、五保戶經費、低保補助等,由民政所按規定時間造冊,由財政所統一發放。臨時性救濟、困難補助,由民政所收集情況,派人核實按鎮制定的規定執行,一般臨時性救濟一年會審報批一次,緊急性救助一個月會審報批一次(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會審人員由主管民政的負責人組織民政所長及有關人員進行,簽署意見后報鎮長審批后再發放。

  第三十條 各單位的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財政原則不予追加支出指標,由于工作變動,單位負責人調離本崗位的,支出指標報到離崗月份止,未報的費用由原單位負責人負責,不允許結轉下屆負責人,財政也不追加支出指標。專項支出事先必須書面請示,造具預算,報主、分管領導、財貿負責人、鎮長審批后再實施,重大支出必須經鎮理財小組集體研究,對擅自支出或超支的由經辦人員和單位負責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添置必須通過集中采購。

  第三十一條 凡屬鎮管公房、會議室、機關食堂等固定資產,由機關事務辦派人管理。各單位的辦公用具屬政府所有,任何人不得擠占挪用,由機關事務辦統一調配使用,并建立保管臺帳,丟失及人為損壞由誰保管誰負責。辦公室每年清理登記一次。門面出租,實行協議租賃,按時繳納租金,由對口管理單位負責。

  第三十二條 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由經費審批領導小組研究,由鎮長審批(報銷時有經辦人、單位負責人、財政所所長、分管財貿領導、鎮紀委書記、鎮長簽字),支出憑證審核后3個月未報銷的,須重新報批,審核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離職的審批所有支出無效。結算起點8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或支付給個人的各種津、補貼由出納支付現金,超出現金使用范圍的,必須使用轉帳支票或上銀行支付,或由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直接支付。

  第七章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追究。

  第三十三條 嚴格“審批人”、“審核人”、“監審人”、“證明人”、“經辦人”的責任,嚴格執行“誰審批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證明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監督管理,不管在哪個環節出的問題,都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具體由鎮紀委、監察室開展不定期抽查,監督本規定的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經政成員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從20xx年6月1日起執行。以前所制訂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23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xx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xx元以上開支除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委書記簽字。x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居委會應成立社區居務監督小組(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居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社區工作者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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