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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
1、電氣試驗必須在機電經理和機電隊長的領導下進行,以掌握設備動態,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2、電氣試驗標準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試驗人員應掌握正確的試驗方法,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各種試驗必須留有記錄存檔。
3、絕緣工具
①對于使用于6kv電壓等級的絕緣桿、拉桿、絕緣棒每年試驗一次。
②對于井上下使用的絕緣、鞋絕緣手套,每年試驗一次。
③對于上述絕緣用具除每年定期試驗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機械損傷,電弧燒傷,放電,受潮后均隨時試驗。
4、電氣設備的避雷裝置必須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試驗安裝好,保證其動作靈敏可靠,正常投入運行。
5、電纜試驗
①對于井上下電纜、變配電所引出的高壓電纜,每年定期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②井下使用的高壓電纜每年必須作兩次絕緣測定,每年進行一次泄漏及耐壓試驗。
③對于1000v以下的低壓橡套電纜修補后,入井前必須做泄漏耐壓試驗。電纜下井安裝前應做絕緣電阻測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壓電器設備的試驗
①對地面運行中的高壓電機按規定進行每年一次的預防性試驗,并定期對絕緣電阻進行測定。
②對于井下運行的高低壓電氣設備,每月按規定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并定期對絕緣電阻值進行測定。
③新安裝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必須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檢查和絕緣電阻的測定,耐壓試驗。
④對于下井后的電氣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做一次絕緣電阻測定。
7、絕緣油試驗
①對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前絕緣油在加注前必須進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對于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用絕緣油,趕緊上下用變壓器絕緣油,每年抽油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者予以更換。
8、接地檢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接地電阻測定,必須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結束。
②井下接地裝置的電阻測定每季必須進行一次。
9、繼電保護及漏電保護
①井下使用的漏電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人工跳閘試驗,并做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及時更換。
②井上過流繼電器保護裝置每年必須做一次繼電保護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壓開關,低壓饋電開關必須根據負荷情況做過流整定。
④對于井下運行的過流繼電器,每季進行一次整定校驗。如負荷變更較大時應及時按負荷進行整定。
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2
為正確使用設備,使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 對設備操作者要求
(1) 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設備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設備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4) 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設備運行環境。
(2) 根據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并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設備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并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運行設備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設備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設備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數據、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 建立設備包機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設備包機制度,每臺設備、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設備。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包設備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干凈整潔。
4. 建立設備經濟運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根據設備的額定負荷確定其運行負荷,不得使設備在長期超載情況下運行。
(2)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盡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運行,通過測試發現設備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運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安全經濟運行。
(3) 對采掘設備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運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設備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設備運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3
一、機電運輸科為礦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全礦設備計劃、驗收、大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綜合管理,并參與新設備的選型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制定本礦設備管理的實施細則和制度。
2、負責全礦設備購置計劃,大修計劃的編制及管理工作。
3、負責全礦設備報廢的鑒定、報批工作。
4、負責全礦設備分配、調撥工作。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礦所屬各單位的設備管理,組織開展技術革新活動,推廣先進經驗,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6、參與新設備的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設備計劃檢修。
8、審查確定安全技術改造項目。
9、負責全礦機電設備安全、經濟合理運行。
10、協助安全監察部對機電運輸系統職工進行培訓、技術考核。
11、對大型、重大事故組織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二、全礦的機電設備由機電運輸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罰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井下轉接的機電設備,轉交單位轉交的設備必須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則對轉交單位按不完好情況罰款100元/處。接收單位接收設備后要定期維護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情況,由接收單位負責處理,設備不用后,拆卸的設備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丟失的零配件按原價賠償。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務熟練的兼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賬、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單位領用設備時,必須由設備管理員持本單位設備賬本和填寫完整的設備領用單(填寫清楚設備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等)到設備庫領用設備。對于少數從機修車間領出的設備,設備庫保管員必須到現場驗收簽字方可發放。領用單上要有主管領導的簽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況不能辦理正常手續的,可由當天值班礦領導簽字暫借,但必須在事后24小時以內補辦正常手續,不及時辦理的,一天罰設備使用單位100—200元,對機電隊機修車間私自發放設備庫設備的罰款100元/次。
五、各單位需更換新設備時,必須先將舊設備回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具設備回收單,憑設備回收單到機電運輸科辦理更換手續。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可持經主管礦長簽字的借條到設備庫借領。但舊設備必須在兩日內回收,補辦更換設備手續。否則,超過一天罰款100元。
六、五小電器(防爆按鈕、防爆電鈴、防爆電棒、防爆接線盒、4mm;以下電纜)的領用都要從機電設備庫領取,礦供應科中的五小電器只對機電運輸科發放;沒有經機電設備庫領取的.五小電器,在生產中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應科發放者和使用單位各承擔100責任。
七、各單位領用井下新增設備,必須提前兩天到機電運輸科辦理“采區供電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即機電運輸科在接獲使用單位用電申請開工施工單后,兩天內完成負荷審批、接電設計、電纜、設備配套供貨,機電運輸科沒有按期完成“審批單”影響正常生產的罰款100元,井下施工單位不經機電運輸科同意私拉亂扯的,給予100—300元罰款。
八、各單位領用設備時,設備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領用單位保存。回收時,卡片連同設備一并交回。如果沒有交回或將卡片丟失者,單臺(件)對該單位一次性罰款50元,對該單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電纜走向“米標牌”丟失的罰款100元/次;丟失電纜按照采購價的3—5倍處罰領用/使用單位。
九、對于沒有辦理任何手續而設備庫管理員私自發放設備者,罰設備庫管理員50元/次,并限期補齊手續。
十、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做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否則給予機電運輸科100元/次的罰款。
十一、各單位在使用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時,其隨機配戴的附件不經機電運輸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如經發現,則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次的罰款。
十二、回收入庫的設備,設備庫管理員和設備驗收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要賠償。個別無法當時確定的設備,可暫打封條,并在1———3日內由修理房拆開,通知有關單位現場分析,按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十三、回收的設備以最終入庫的數量為準,對回收過程中丟失的設備,回收單位應按原價賠償。
十四、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配件、底盤也一并回收。否則,按100元/件進行處罰。如果有設備標志牌的也要將標志牌一并回收,如丟失則按50—200元/個進行處罰。
十五、對于將要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收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賠償;現場移交簽字后,設備發生損壞及丟失由接收單位賠償。工程結束未移交前,機電設備的丟失、損壞,由原單位負責賠償。移交時機電運輸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簽字生效。設備移交手續結束48小時內,各隊設備管理員要到機電設備庫消帳或注冊,凡超過規定時間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按100元/天處罰。
十六、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轉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和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漏出H架底角為準并保持底皮帶200以下無積煤),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一處罰款100元,超過5米的按20元/米加罰,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交給接收單位處理的,對移交單位加倍處罰。
十七、對于更換下的設備、配件要及時升井進行檢修。如果安全檢查時,發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罰使用單位100元/次(若在檢查時當班損壞更換的除外)。如發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八、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檢修單位申請,機電運輸科組織驗收,驗收中每發現一項問題,對檢修單位罰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單,合格單上需有機電運輸科內組織驗收者簽名。
十九、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1、電動機、水泵燒毀按照“設備送修鑒定單”上所出現的修理費用賠償。
(1)電機損壞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罰使用單位:
①運行時間超過一年燒毀的。
②局部匝間短路。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水泵經分析后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設備庫。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2、電機安裝使用后,五天之內電機軸斷,屬安裝責任,一次罰安裝單位200—500元。
3、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行期3天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32小時內升井檢查。屬設備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導致設備受損的,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機電運輸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按安裝單位的責任處理。
4、對設備易損壞的消耗按下列規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月損耗率4%;鏈環螺栓月損耗率10%。
5、應回收而沒有回收的,發現后,回收單位應在接到通知當日內回收,可沖減消耗。否則,按原值對回收單位進行處罰。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賠償。
7、每損壞一臺減速機,罰使用單位500元;減速機加水,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200元;減速機缺油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200元;每損壞一臺開關,按照修理所需費用罰使用單位(人為損壞的加倍處罰)。
8、設備隨機保護失靈或不使用,罰使用單位100—200元。
9、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清點一次,帳物不符的,按規定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
10、皮帶機的皮帶要經常調整,不準用元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現用元木及鋼管調偏,每一根罰款100—200元。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邊為標準,每處以50元為基數,發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5元;在用皮帶的托輥不準發出尖叫聲,發出尖叫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50元。工作面備用的電機不得放在有積水及潮濕處,并且每周至少接火開動一次。如果發現備用的電機受潮或更換后不能使用者,責任單位按原價賠償。數量多的配件要碼放齊全,分類存放。否則,發現一處罰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帶不得少于兩處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清煤器。清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加膠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發現缺少或不合格一處罰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如果發現有跳鏈、漂鏈、跳槽現象每次罰款200元。
13、皮帶缺過橋一處罰責任隊100元。
14、皮溜裝煤點前后10米衛生差罰所管區隊100—200元。
15、設備運輸時野蠻裝卸的,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造成設備損壞者按設備原價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并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6、不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責任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并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機要保持平、直、穩、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發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0元。工作面刮板機拉水煤,對使用單位每次罰款20。
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4
機電設備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要按期檢修、保養。
綜采機電設備管理制度5
一、機電設備的運行、維修、保養實行機長為首的'園班包機、小班分片的包機責任制。包機內容:包設備安全運行、日常維護、小修及保養,確保設備完好;包工資、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產任務完成;包設備和環境衛生。
二、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工種等級的應知、應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司機應做到“三知”、“四會”,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超范圍使用。
三、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規程。各包機崗位需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四、包機組所管的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設備凈、亮、機房、硐室及周圍環境衛生良好。
五、司機在值班時,必須精力集中,熟練、正確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聽,聽設備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種儀表、信號指示是否正確;勤摸,觸摸軸承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設備的運行狀態是否良好。
六、司機和維修工應按設備巡回點檢圖的路線,對設備各關鍵部件逐一認真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填寫檢查記錄。杜絕空檢和漏檢現象發生。
七、搞好設備潤滑工作。按設備潤滑要求和包機組分工,值班司機
八、應定期檢查設備潤滑狀態,維修工做到潤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點、定量、定質,換油應填寫記錄。
九、司機應按時認真交接班。司機接班后必須對管轄的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試驗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司機和維修工必須按規定的檢修時間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及小修。
十、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時,值班司機及維修工應及時處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對影響生產半小時以上及設備損壞較大的事故時,值班司機應及時報告機電隊和礦調度室。
十一、機電隊和包機組應簽訂包機合同,每月根據包機內容和定額完成情況,確定對包機組人員進行獎懲,對重大人身和設備事故要對責任人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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