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精選8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1
一、 教學設備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后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 教學設備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 教學設備設施的采購,由后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采購計劃》,交名匠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四、 教學設備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后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設備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 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后勤室,由后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設備設施進行認真調試,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備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 教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 后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并注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準后,到后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 教學設備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并注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后勤室管理員批準后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準后方可借用;
十、 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后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 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2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周期。依據維護保養周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設備維修質量高低,取決于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項目部硬件設施設備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設備使用單位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并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3
一、學校所有設備、備品均由總務處統一指揮管理。
二、學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須有校長和總務處批準。
三、各科室所有備品無限期節約使用,各室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組長或負責人組織修理,確實無法修理的報總務處購買,如有丟失,及時查明原因,上報總務處。
四、各科室備品,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串動,如需要由總務科統一調配。
五、工作調動人員,在離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備品。
六、備品要擺放整潔,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盜的安全工作。
設備使用規定
1、辦公室、班級現有設備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搬動、更換。
3、任何學生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班級的'電源。
5、辦公室,班級電源電燈電器設備如出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爭取最短時間內把問題排除。
6、陰雨天除外,辦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燈。
7、辦公室,班級無人、放學后及時關好門窗,關好照明燈及電器。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4
為保證本廠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運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并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5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6
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 使用設備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設備的性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 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并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 每臺設備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
四、 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回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并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 對設備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盡快恢復生產。
六、 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采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 設備維修計劃由設備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設備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 確定各項修理項目,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準后實施。
九、 設備修理后,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十、 設備的保養維修應盡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設備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后應徹底清潔消毒。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7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并鎖閉,并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設備、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設備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采用低壓36伏,鐵制容器內和潮濕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準,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準,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8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通過動火三級審批后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設備內之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它設備隔絕,并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設備內。
(十二)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
【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制度】相關文章: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4-15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2-24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4-15
檢查設備管理制度02-24
學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4-15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4-04
物業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4-11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2-17
校園設施設備管理制度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