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是為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傷害,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
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施工項目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①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②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③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①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②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③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⑤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①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
②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③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教育。
④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失誤。
⑤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②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習慣。
③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④告訴受教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⑤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5.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①施工項目的安全檢查以自檢形式為主,是對項目經理至操作,生產全部過程、各個方位的全面安全狀況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現場管理、安全衛生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行為為主。發現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時,必須果斷的消除。
②各級生產組織者,應在全面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隱患,對照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
③對安全管理的檢查,主要是:安全生產是否提到議事日程上,各級安全責任人是否堅持“五同時“;業務職能部門、人員,是否在各自業務范圍內,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位、在崗;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術、安全技術是否結合為統一體;作業標準化實施情況;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處理是否符合規則,是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組織
①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規模、時間、原則、處理、報償全面落實。
②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③安全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3.安全檢查的準備
①思想準備。發動全員開展自檢,自檢與制度檢查結合,形成自檢自改,邊檢邊改的局面。使全員在發現危險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險因素中受到教育,從安全檢查中受到鍛練。
②業務準備。確定安全檢查目的、步驟、方法。成立檢查組,安排檢查日程。分析事故資料,確定檢查重點,把精力側重于事故多發部位和工種的檢查。規范檢查記錄用表,使安全檢查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軌道。
4.安全檢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檢查方法和安全檢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聽、嗅、間、測、驗、析等方法。
看: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
聽:聽匯報、聽介紹、聽反映、聽意見或批評,聽機械設備的運轉響聲或承重物發出的微弱聲等。
嗅:對揮發物、腐蝕物、有毒氣體進行辨別。
問:評影響安全問題,詳細詢問,尋根究底。
查:查明問題、查對數據、查清原因,追查責任。
測:測量、測試、監測。
驗:進行必要的試驗或化驗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隱患、原因。
②安全檢查表法。是一種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過事先擬定的安全檢查明細表或清單,對安全生產進行初步的診斷和控制。
安全檢查表通常包括檢查項目、內容、回答問題、存在間題、改進措施、檢查措施、檢查人等內容。
5.安全檢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檢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動計劃,有較一致時間間隔的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的周期,施工項目自檢宜控制在7~10天。班組必須堅持日檢。季節性、專業性安全檢查,按規定要求確定日程。
②突擊性安全檢查。指無固定檢查周期,對特別部門、特殊設備、小區域的安全檢查,屬于突擊性安全檢查。
③特殊檢查。對預料中可能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的新安裝的設備、新采用的工藝、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項目,投入使用前,以“發現“危險因素為專題的安全檢查,叫特殊安全檢查。
特殊安全檢查還包括,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電動工具,電氣、照明設備,通風設備,有毒有害物的`儲運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
6.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現、處理、消除危險因素,避免事故傷害,實現安全生產。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環節,在于認真的整改,真正的、確確實實的把危險因素消除。對于一些由于種種原因而一時不能消除的危險因素,應逐項分析,尋求解決辦法,安排整改計劃,盡快予以消除。安全檢查后的整改,必須堅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險因素長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對檢查后發現的危險因素的消除態度。三定即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定解決與改正的具體措施,限定消除危險因素的整改時間。在解決具體的危險因素時,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夠解決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堅決的組織整改。自己解決有困難時,應積極主動尋找解決的辦法,爭取外界支援以盡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責任推給上級,也不拖延整改時間,以盡量快的速度,把危險因素消除。
四、作業標準化
在操作者產生的不安全行為中,由于不知正確的操作方法,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驟,堅持自己的操作習慣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人的行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
1.制定作業標準,是實施作業標準化的首要條件
①采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者三結合的方式,根據操作的具體條件制定作業標準。堅持反復實踐、反復修訂后加以確定的原則。
②作業標準要明確規定操作程序、步驟。怎樣操作、操作質量標準、操作的階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狀態等,都要做出具體規定。
③盡量使操作簡單化、專業化,盡量減少使用工具、夾具次數,以降低操作者熟練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業標準盡量減輕操作者的精神負擔。
④作業標準必須符合生產和作業環境的實際情況,不能把作業標準通用化。不同作業條件的作業標準應有所區別。
2.作業標準必須考慮到人的身體運動特點和規律,作業場地布置、使用工具設備、操作幅度等,應符合人機學的要求。
①人的身體運動時,盡量避開不自然的姿勢和重心的經常移動,動作要有連貫性、自然節奏強。如,不出現運動方向的急劇變化;動作不受限制;盡量減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數;肢體動作盡量小。
②作業場地布置必須考慮行進道路、照明、通風的合理分配,機、料具位置固定,作業方便。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1、員工必須熟知防暑降溫的知識,施工現場負責人要經常向員工介紹防暑降溫的'知識和應急處置的措施。
2、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免中午高溫時間作業。(高溫作業是指在高溫、高濕或強烈輻射的環境下從事作業,指平均溫度高于33度)。要做到休兩頭干中間(即:上午10.00~下午15.30為休息時間)。
3、在高溫條件下的作業場所,要采取通風和降溫措施,嚴禁進入容器內作業。
4、對露天作業中的固定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并經常曬水降溫。
5、進入高溫、高處作業的人員,需經常進行健康檢查(可到銀龍小區石門坎醫院分院進行),發現有作業不適者,應及時調離高溫、高處作業崗位。
6、要在生活區和施工區設置茶水供應點,為施工人員和保障人員提供衛生合格的茶水、清涼飲料和綠豆湯等。
7、及時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急救藥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1)電纜施工前負責人應了解電纜徑路和地下設施情況,以便采取相應措施預防損壞地下設施或發生觸電事故。
(2)電纜盤上的'防護板,拆下后放置在安全地點。電纜盤兩側作業人員不得將腳伸入電纜盤底下。
(3)電纜盤應架設穩固,軸杠保持水平,方向正確;電纜盤架設距地面不應大于0.1m,并應有制動裝置。
(4)人工敷設電纜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手套。每人承擔重量不應大于35Kg,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扛電纜的作業人員均應站在電纜的同一側,并保持適當間距,在拐彎處應站在拐彎外側。往地在或溝內放電纜時,應按先后順序輕拿輕放。
(5)敷設較長電纜過鐵路或公路時,扛電纜作業人員必須排列成一直線與鐵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時起步跨越,嚴禁排成與鐵路與公路垂直的隊形通過。
(6)在鐵路電氣化區段,施工或整修電纜時,應確認電纜外皮接地良好,與繼電器箱、盒、架的鐵殼應絕緣,同電纜溝內數條電纜外皮焊接線完好之后,方準施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1凡在本公司從事建筑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區縣勞動局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在朝陽區勞動局的領導下,對本公司建筑安裝、建筑拆除、房屋修繕、市政工程、技術改造、園林工程及大型設備安裝工程的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安全措施行使資格審查、監督管理權利。
3各建筑工地在開工前必須辦理各項審批手續。凡未領取《安全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工地,將受到停工處理并根據條例接受上級機關處以罰款。
4每個工地必須設有工地負責人(法人代表)和專職(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按時參加區勞動局組織的各項活動。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須設置寫有施工單位名稱、工地負責人姓名、工地安全員姓名的醒目標志,并對本工地施工安全負責。
5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員及朝陽區建筑安全監察員代表區勞動局對施工工地實行日常的安全監察,監察員對工地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場簽發《朝陽區安全生產檢查隱患通知書》,并與工地負責人商定整改期限。監察員應按時檢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工地應簽發《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指令書》并限期整改,對接到指令書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區勞動局給予罰款、插掛黃牌、停工整頓處理。
6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單位,必須持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才有資格承接工程。申報《安全施工許可證》的單位,必須是該項工程的總承包單位,并一個施工合同辦理一個《安全施工許可證》。凡證件不齊全或間接包工及本公司雇臨時工從事常年零散維修用工,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不予審查、簽字、辦理。否則,誰用工誰負責。
7施工單位申報朝陽區《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查項目及程序。
7.1審查項目:
7.1.1有無《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7.1.2 《營業執照》
7.1.3 《建筑企業等級證書》(外埠施工隊為“建筑企業資質證”)。
7.1.4施工合同協議書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7.1.5有無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7.1.6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7.1.7本工程用工情況。(人員來源、姓名必須造冊)。
7.2申報審查審批程序:
7.2.1以上審查的七個項目由本公司合同簽訂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地安全員在施工前需上報給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審查核準,并附有一套復印件由資產運營部存檔備案。
7.2.2審查核準后,填寫《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批表,經建筑安全監察員簽字,審查部門、施工單位在審批表上蓋章,由施工單位持審批表到區勞動局環保科領證。
7.3注意事項及原則:
7.3.1建筑企業不得超范圍施工,即不能超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能超出等級證(資質證)規定的范圍。
7.3.2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內容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的權限要清楚,責任要明確。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外埠操作證須由當地縣以上勞動部門簽發。
7.3.4更換人員時,必須把新來人員名冊由工地負責人報資產運營部建筑安全監察員審查核準。外埠人員必須有省市級政府機關證明《進京許可證》,并由該埠駐京辦事處證明,在辦理戶口暫住證的同時,必須列表,并由法人簽字后加蓋所屬單位公章,方可辦理。
7.3.5三級以下工程隊不許雇用農民工。三級工程隊施工范圍:樓房12層以下,廠房不超過24M高。五級工程隊施工范圍:樓房6層以下,廠房不超過18M高。四級工程隊不準蓋樓,施工面積不超過500M。外地施工隊沒有資質證的不準施工。
8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對因工傷亡事故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在發生重傷以上的事故時,須立即上報區勞動局(死亡事故同時報區檢察院)。
9每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搞好施工組織設計,其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組織設計,不準隨意更改。
10高層腳手架必須做到五有:有專門設計方案,有設計計算,有施工圖,有安全技術措施,有上級技術領導審批。照圖施工、照圖檢查、照圖驗收。誰設計誰交底、誰審批誰負責。
1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須做到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不積水,不亂堆雜物,并掛有明顯的安全標語牌。
12 《基槽、坑、溝及大孔徑樁、擴底樁的防護》、《腳手架作業防護》、《工具式腳手架作業防護》《井字架、龍門架的使用防護》《洞口、臨邊防護》、《高處防護》、《暫設電氣工程安全防護》、《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操作人員個人防護》、《手持移動電動工具》、《安全網、防護棚搭設》、《電、氣焊安全防護》等,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規定。
13建筑安全監察員必須持證進行安全監察工作,施工單位應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檢查。
14主管單位在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辦好上述要求的證明,施工人員花名冊等,到資產運營部備案審查,并學習《勞務輸入和外地務工人員管理辦法》、《北京開關廠臨時施工隊、臨時工交納安全保證金的規定》、《臨時進廠人員安全教育管理辦法》,簽訂《安全環保責任協議書》。
15簽訂安全、環境保護責任協議書規定
15.1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必備條件:
15.1.1乙方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安全施工許可證,建筑企業等級證書。
15.1.2施工隊成員屬本市人員應持有身份證。
15.1.3施工隊成員屬外埠人員應持有身份證,務工證、暫住證。
15.1.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省、市級特種作業操作證。
15.1.5進行施工作業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必須安全可靠、附件齊全。
15.2乙方施工前的準備
15.2.1根據(91)京建施字第125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的通知要求,應在施工區明顯位置設置施工標牌。
15.2.2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防火、環境保護、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學習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5.2.3根據甲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按工程總額萬元以下交納貳佰元,壹~伍萬元交納伍佰元、伍萬元~拾萬元交納捌百元、拾萬元以上交納壹仟元安全保證金,由資產運營部收存,并開據收據。
15.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
15.3.1嚴格執行[91]京建施字第124號《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91]京建施字第126號《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基本標準》的通知。遵守公司有關管理規定。
15.3.2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5.3.3從事2M以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15.3.4需用臨時電源應到資產運營部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從事電汽焊作業、電工作業、手持電動工具作業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防護鞋及必要的防護用品。
15.3.5在施工區周圍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網、圍檔,土堆、料堆要有遮蓋。
15.3.6施工過程中,應保持場地清潔,物料碼放有序、周圍應經常灑水、防止揚塵。
15.3.7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必須隨時清運,堆放最長不得超過一周,運輸時應用苫布蓋嚴。
15.3.8施工完畢,必須做到場清地清,裝運建筑物料及清運垃圾的汽車應合格,各部件無漏油現象。
15.3.9不得在公司區域內熔化瀝青、焚燒樹葉、垃圾等。
15.3.10各類建筑機械設備不得流灑油類物品。
15.3.11不得向排水口傾倒廢油、殘漆等。
15.3.12白天施工產生的噪音不得超過70分貝。
15.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
15.4.1乙方法人代表對全體施工人員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在施工期間凡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火災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5.4.1.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15.4.1.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15.4.1.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5.4.1.4在施工過程中給其它人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15.4.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設備設施損壞,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15.4.3因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上交排污費或罰款,其造成的`甲方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5.4.4對甲方下達的隱患通知單,應立即整改,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5.4.5乙方進行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環保管理,執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5.4.6乙方主管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環保員應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杜絕違章,消防隱患,防止污染。
15.5甲方的責任
15.5.1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防火教育,并提供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15.5.2甲方安全環保檢查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進行經濟處罰,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5.5.3對乙方的設備、設施有責任提出不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使用。
15.5.4對乙方施工人員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15.5.5對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有責任參予分析、處理、結案。
15.5.6有責任對施工現場進行環保監測,對超過環保規定的現象有權進行處罰。
15.5.7對乙方在施工中嚴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制止無效時,有權向市、區勞動監察部門上報。
15.6違反本協議書的有關規定
15.6.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違章現象,甲方有權進行教育、警告、經濟處罰。罰款由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15.6.1.1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者,每人次罰款伍拾元。
15.6.1.2未按有關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每人次罰款伍拾元。
15.6.1.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1、范圍
1.1 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 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 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 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 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 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 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一)總則:
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是建筑業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貫徹執行建設部《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標三規范”和《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盡快實現標準化、規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一標三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3.工程部要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工地”的活動,認真遵守《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及建設環保局(99)第8號文和有關程序文件。
4.質量安全部和項目部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資料員,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5.簽定三級安全責任書,工程補部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部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同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現場工人同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6.項目開工前,工程部要詳細編寫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公司有關部門批準簽字生效后方可開工。
7.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現場三級教育,即:項目負責人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對各班組負責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組負責人對每個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結果有檢查有考核。
8.堅持對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證上崗,人證相符。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四口”防護以及各種機具防護措施,必須按規定搭設,報質量安全部檢查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做法要符合市、區兩級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關程序文件規定。
11.堅持安全生產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責任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圍墻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內外抹灰加壓頂,緊靠公路的工程要進行美化和亮化處理。外墻面用米黃色涂料涂刷,壓頂用海藍色涂料涂刷,墻頂懸掛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裝金屬大門,大門要牢固美觀,并設置公司標志牌,燈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長度結合現場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緊靠公路的工程應設置汽車沖洗臺。
3.施工現場的道路l萬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1萬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兩側做好排水溝,保證道路完好暢通。
4.臨時房的建設應設有項目經理室、職工娛樂室、淋浴間、伙房、衛生室等。室內必須進行吊頂,淋浴間和伙房間墻面鑲貼瓷磚,生活區和加工區必須分區明確,設置分區牌,生活區內要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低于生活區域的5%。工地嚴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飯。
5.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必須內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頂、紗門窗符合堅固、保溫通風、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鋪。
6.現場各類材料、構件、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布置圖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設料池堆放,各種材料按產品標識的程序文件要求進行分類、分規格;堆放及標識,材料、構件、料具堆放整齊。
7.食堂生熟要分開,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要有滅鼠設施,生活垃圾要達到隨時清運。
8.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佩帶袖標,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胸卡,胸卡必須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兩圖。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實行密目安全防護立網圍擋,其產品必須使用部、省推薦產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達到安全、牢固、美觀。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安全資料員,且必須經公司授權任命,質量安全部備案。
2.項目施工前,項目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3.項目負責人要同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施工班組要同現場工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且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簽字蓋章手續齊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準方可搭設。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桿要全部設置底座,底座為15X15cm不小于8mm厚鐵板制成,鐵板上焊不小于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于15cm。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4.立桿、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6m,大橫桿搭設在立桿里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采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桿拉結墻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定跨5根立桿,角度不大于45度,搭設不少于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接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7.腳手架搭設完畢后,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后,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TN—S供電系統。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參數應匹配。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設置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置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定,但不小于2.5米,寬度不小于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桿,均按標準設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并刷紅白相間30厘米的色標,其色標涂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于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隊伍進行。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設置,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通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墻裝修完后拆除。
3.各種洞口的欄桿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后方可施工,樓梯欄桿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桿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后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7.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施工給作業人員帶來的的危險因素而編寫,即要體現一般作業的共性,又要體現本作業的特性。
8.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9.工程開工前,項目工程師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程負責人、施工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并向工程項目全體職工進行交底。
10.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程項目經理或施工員要按施工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11.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簽字,交底要按單位工程歸放一起,以備查驗。
12.安全技術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能分開要融為一體,要有針對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進行,不得施工期間進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過早,否則無實際意義。
14.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與分部分項交底同時進行,如果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很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種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獎勵辦法:
1〉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省級工地的獎勵l.5萬元;
2〉創市級文明工地的獎勵l萬元;
3〉創區級文明工地的獎勵5000元;
4〉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90分獎勵1000元,每高1分加獎300元。
2.處罰辦法:
1〉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75分,罰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罰300元;
2〉未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每缺一項罰1000元,無安全員或安全員虛設的罰2000元;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崗前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真實的缺一項罰款500元;
4〉各種安全施工方案不齊者,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5〉安全員不戴袖標罰款100元,現場人員不戴胸卡罰款20元。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個罰50元,安全帽無帶罰款10元,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一個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不按要求堆放罰1000元;
7〉臨時設施不按規定搭設罰款2000元;
8〉“四口”防護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次罰款500元。
9〉安全密目網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層罰款200元,如有破損網片不及時更換每片罰款200元,網內雜物不及時清理,每次罰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經設備處機械使用功能驗收合格后,報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臺不單設的罰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裝不按規定,使用無證人員罰500元;
12〉凡不按防護設施規定執行,每缺一項按構件價格兩倍罰款。
13〉施工現場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的罰款1000元。
14〉漏電保護器不合格的每處罰款300元,熔絲采用金屬絲代替的每處罰款200元;
15〉施工標志牌圖不按貫標辦規定設置的每少一塊罰款500元,規格不符的每塊罰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罰款2000元,工地燒煤燒材罰款1000元、,臨街不亮化圍墻大門的罰款1000元,無標語口號,綠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亂,每項罰款500元;
17〉無機具操作牌少一塊罰款200元,機具無棚,不防雨每處罰款300元;
18〉對質量安全部下發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單不按規定時間返回的,每次罰款1000元。
19〉未執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20〉凡在質量安全部日常檢查中沒有按規范規定操作的,將隨時處100—3000元罰款。
21〉以上各項罰款如果數額較大,由質量安全員同相關領導協商處理,如發生意見分歧,報主管經理裁決。
(十)質量安全組工作人員職責制度:
1.協助質安組完成公司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目標。
2.深入施工現場指導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加強學習專業知識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法令。
4.及時發現、處理、預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隱患,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5.協調好施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關系。
6.做好各種文件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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