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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7 06:41: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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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

  一、機構設備

  公司設立機械設備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設備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設備科的雙重領導。

  二、設備管理

  1、公司對設備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托機械設備科管理,由機械設備科統一調度。

  2、企業所有設備,統一由機械設備科進行編號,機械設備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設備要建立設備檔案,設備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設備的備件圖冊和設備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設備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設備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設備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設備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設備科批準后方可實施。

  4、報廢設備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后報廢。經批準報廢后的設備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設備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于設備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設備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于購置大型設備,技術引進。

  7、對設備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設備科審批,重大的項目由主管經理批準,改裝和技術革新項目,必須連續運行六個月經鑒定確認可行后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設備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設備、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設備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設備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設備閑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設備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設備的租賃必須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對外租用,并參照機電設備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設備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設備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設備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轉并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并掛“走合期”標志以示區別。

  4、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并取得可靠數據后作業,大型設備必須征得機械設備科的認可。

  5、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性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設備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00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00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設備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設備的保修保養修理

  1、設備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設備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設備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設備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后,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設備機械設備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設備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設備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于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設備修理出廠后,修理單位填寫設備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設備科存檔。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3

  為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5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6

  一、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二、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三、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后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五、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7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后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8

  1、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頒發的有關安全技術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作業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業人員嚴禁在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現場停留。

  3、高空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防滑絕緣鞋。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在安裝、拆卸設備標準節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護欄以內工作時,必須正確系好安全帶。

  5、嚴禁安、拆、操作人員酒后上崗工作。

  6、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裝車運輸時要有專人指揮裝車,保證安全的.同時并使設備各個結構及部件不受損壞,裝上車的零部件必須捆綁牢固。

  8、安裝、拆卸設備時要指定安全負責人,一般情況下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殊情況下,安裝、拆卸需要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制定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9、安裝、拆卸完畢后,由作業帶班人員或安全責任人對設備各部件進行檢查,合格后再進行技術調試。

  10、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酒后操作、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操作,并立即匯報進行處理。

  11、安裝完畢后,務必對各部件進行檢查,調試時務必遵照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調試,經檢驗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進行交接。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9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系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系上,遇有問題及時匯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著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并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后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閑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并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為了調查弄清設備事故原因真象,及時采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凡是由于設備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設備故障均為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序:

  1、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采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并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后應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設備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并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后,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通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采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并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一、機械設備使用管理歸納為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機械效率,優質、高產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產任務,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結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門與設備部門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做好機械的調配和組織工作。

  四、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機械使用計劃,應從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工程量方面盡量做到合理裝備。

  五、不要大機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調度,及時進退場。

  六、結合施工進度,利用生產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機械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能隨時投入使用。

  七、對于使用完畢或暫時不用的.機械設備,及時通知設備部門進行調配,提供給其他部門使用或對外出租,充分發揮其效能。

  八、嚴格按照機械設備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使用機械。

  1、機械設備有其不同的使用性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種設備由于制造廠在結構、工藝、材料上有所差別,因此必須嚴格按說明書來使用。

  2、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的法規,必須嚴格遵守。是保證機械設備安全、保證機械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基礎。

  3、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四會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4、對于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經過考核,取得崗位合格操作證后方可上機獨立操作。

  九、正確選用燃潤油料,搞好機械設備潤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條件。

  1、機械設備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壓油、潤滑油),都必須嚴格按照原機說明書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周期加注或更換。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3、在特殊情況下采用代用品,必須經過有關技術部門許可。

  十、協調配合,為機械施工作業創造必要條件。

  1、施工中,抓好機械能力配套,保證機械配件供應以及勞動力的合理組織和調配,為機械充分發揮其效能。

  2、按規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3、合理組織施工,縮短停工時間,增加作業時間,提高時間利用率。

  4、培訓司機,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定人定機,有證操作。

  5、配備適當的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供水管理、保證飲水安全、預防疾病、保障用水衛生,特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清潔、消毒、維護、保養等管理制作如下標準。

  一、露天水箱入孔均應加蓋鎖好,室內水箱房應加鎖,鑰匙統一保管。

  二、水箱清洗人員均須有有效的“健康證”方能進入水箱操作。

  三、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后取水樣檢查色度、濁度、有無異味、沉淀、測試其PH值,并做好清洗記錄;如不合格應重新按標準清洗。

  四、每年三季度清洗水池后,送地下室水池水樣交防疫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書。

  五、清洗工作程序

  1、所有清洗物品及人員裝備均須事先消毒。

  2、清除水池(箱)內淤泥、雜物和銹塊等。

  3、清淤后投藥消毒30分鐘。

  4、放水沖洗2~3遍以清除異味。

  5、重新灌水并恢復正常供水。

  六、使用中如發現水質異常現象,應馬上組織人員查找原因并進行清潔處理。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機械設備是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的保證,加強機械設備的綜合管理,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資產經營效益保證設備安全生產和正常運轉,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機構設置

  1、指定項目部副經理,負責項目部機械設備的綜合管理。

  2、項目部設機械設備管理人員,負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管理。機修班負責項目部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

  二、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項目副經理綜合管理項目部機械設備,落實執行項目設備制度,執行設備管理責任制內容。

  2、機械設備管理員崗位職責。

  (1)、執行本設備管理辦法負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項目部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三定”制度,建立項目部的使用設備臺帳,“三定”臺帳。督促機械操作人員認真簽寫設備運轉記錄。

  (3)每月按時匯總設備運轉臺時,及時上報總公司機械科。

  (4)、負責項目部機械設備的維修、日常保養工作,定期巡回檢查記錄,作好設備使用中的過程控制。

  三、設備的使用與保養

  1、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必須按規定性能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使用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不準超負荷使用:

  (3)、機械使用的燃料、潤滑油、液壓油、必須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符合銘牌規定:

  (4)、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指揮,按照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操作設備。

  2、機械設備使用基本制度

  (1)、崗位責任制:使用機械必須實行“兩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機、定使用、包保養、包保管)和機械操作人員必須作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2)、持證上崗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有設備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

  (3)交接班制度:機械交接時,要全面檢查,作到不漏項目,交接清楚;

  (4)、巡回檢查制度:由操作人員按規定路線對機械各個部分進行一次詳細、全面檢查,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記入運轉記錄中;

  3、應加強設備用燃料、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的正確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二、三級保養運轉間隔小時規定,及時更換油、水。

  4、機械設備保養必須貫徹“養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好設備日常保養,及時統計設備運轉臺時,及時做好設備的定期保養。

  5、最大限度的發揮機械性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是一項重要工作,機修班要嚴格按照各機械所規定的保養周期和規程認真保養。日常檢查運轉中的設備,發現有故障狀況應及時停機修理,保證設備運轉良好。

  四、保養工作的.種類

  1、例行保養:指機械在每班工作前、后及運轉中的檢查、保養,由操作人員按照“清潔、緊固、調整、潤滑、防腐”的十字作業進行操作;

  2、定期保養:指按規定的運轉間隔期進行的二、三及保養,由機修人員進行維護保養;

  3、停放保養:指機械臨時停放一周,每周進行一次的檢查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保養;

  4、設備的各類保養完成后,由機械設備管理員驗收合格后上報公司設備室驗收并作好記錄。

  五、設備修理

  設備修理是恢復機械性能與技術狀況的重要手段,機修班應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和檢查情況,制定設備的修理計劃,修理與技術改造相結合,降低修理成本,保證修理質量。

  六、設備安全管理

  設備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

  1、建立健全的設備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實行旬檢、操作人員對設備實行自檢,并建立各自的檢查記錄。

  2、為把設備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各主要部門應作好以下幾點:

  (1)、認真落實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保證設備安全設施完好;

  (2)、對設備作人員實行“三定”工作;

  (3)、對操作人員進行設備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

  (4)、對特殊作業環境條件下制定設備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設備檢查評比與獎勵

  設備的檢查評比工作是調動、提高廣大機械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榮譽感、責任心,改進機械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

  1、設備檢查內容:檢查設備管理工作和設備技術狀況,重點是檢查現場設備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施工機械維修和保養人的落實以及內部資料的管理情況。

  2、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集中力量組織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一時來不及整改的要根據輕重緩急及時安排,限期改正。

  3、結合設備檢查情況,評比出紅旗設備、先進個人,對先進個人和紅旗設備的操作者給與表彰、獎勵。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一、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設備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鑒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于本公司的設備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設備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設備或設備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設備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表(按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一次事故經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1000

  一般事故≥1000≤20000

  大型事故≥20000≤100000

  重大事故≥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300000以上

  三、設備事故與防范管理:

  3.1、設備事故管理必須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設備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設備事故發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設備隱患活動,并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設備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設備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設備事故與鑒定:

  3.5.3.1、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各類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應立即組織有關設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設備管理領導匯報。

  3.5.3.2、設備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生設備事故的主要原因、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當事人、發生的經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鑒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設備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3.5.3.3、設備事故的調查、鑒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鑒定。

  3.3.5.4、參加資產保險的設備,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看事故現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設備損失經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設備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權限進行處理。大型設備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設備責任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設備責任事故,根據設備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查看,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3.4.2.1、由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操作規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2、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3、設備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4、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設備,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5設備發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設備事故直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設備事故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設備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設備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設備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設備運轉已超過大修周期而發生設備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于設備事故造成設備報廢,按設備實際凈值計算。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設備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消除設備缺陷,針對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出現事故,保證設備安、穩、長、滿、優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缺陷、故障的界定、分類、登記及處理等管理。

  第二章設備缺陷管理

  第三條設備缺陷是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損傷或超過質量指標范圍,引起設備性能下降的狀況。

  第四條設備缺陷分類:

  (一)一般缺陷:不影響產品質量、不危及安全生產,能及時消除或設備仍可正常運行但不會造成裝置波動和引發各類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設備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響產品質量、危及安全生產,但因生產需要而必須帶病運行,有可能造成裝置停工或引發各類事故,必須采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設備缺陷。

  第五條設備缺陷實施分級、動態和閉環管理,各車間應建立所屬設備一般缺陷臺帳,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設備缺陷臺帳,每月更新,并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發現一般設備缺陷后,操作人員應逐級匯報班長、車間設備管理人員,由車間組織消缺,完工后及時填寫消缺記錄。對暫不能消缺的應上報本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并填寫設備一般缺陷臺帳,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七條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后,操作人員應及時匯報車間和本單位生產、設備管理部門,同時報公司設備管理部。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對重大缺陷進行分析,制定缺陷監護方案、消缺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人。

  第八條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設備缺陷的管理,要監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時造成缺陷的擴大。對于重大缺陷,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監護措施。

  第三章設備故障管理

  第九條設備故障是指由于設計、制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設備、管道等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件。

  第十條設備故障分類:

  (一)一般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嚴重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設備故障損失的.計算以直接經濟損失為準。其中設備故障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一)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二)損壞后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第十二條各級設備管理部門要有專人(可兼職)負責設備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設備發生故障后,當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長、車間主任報告,車間向設備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設備管理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處理。對于設備嚴重故障及關鍵設備出現的故障,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

  第十四條不論故障大小,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每月都要將對設備故障進行統計,填寫設備故障月報表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第十五條設備故障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建立A、B類設備故障臺帳和設備故障報告,各車間建立所有設備故障臺帳,其中A類設備故障及造成公司級非計劃停車的設備故障分析一般應由公司設備管理部組織,由各單位填寫故障報告上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設備故障發生、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存入設備檔案,為了解設備歷史狀況、制訂檢修、更新及改造計劃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開發應用設備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技術,將其用于設備日常管理之中,及時發現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保證設備安穩運行。

  第四章設備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設備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規定》。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一、凡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都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合格并發給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會同機械設備使用單位和有相應設備安裝資質的企業、單位,設備檢測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檔案資料管理部門,設備生產廠家,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按設備生產廠家出廠檢驗的精度和性能項目進行檢測驗收。

  2、設備的空運轉、操縱傳動靈活性、重負荷運轉。

  3、電氣控制設備的運轉檢驗。

  4、液壓裝置的檢驗。

  5、安全防護裝置的檢驗。

  6、設備主機及附件的外觀檢驗。

  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附機備件及技資料文件。

  三、經驗收合格后,辦理設備資產移交事項,填寫開箱、安裝、調試驗交記錄,并做好設備的精度檢驗記錄及設備試運行記錄,凡參加設備驗收和設備安裝及設備檢測的`人員都應在驗收單上簽字,送交檔案室存檔。

  四、屬隨機帶來的附件及專用工具,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按設備裝箱清單點清后,填寫設備附件、工具明細單交給設備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設備附件和設備專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設備技術資料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五、設備驗收后,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開始對設備提取折舊費,設備使用單位應在設備使用三個月內進行一次設備性能的調試和精度的調整。設備在磨合期滿后進行一次一級保養,檢查調整各部位之間的間隙,在設備使用期間嚴格設備管理作業十字法作業。

  六、新設備在安裝、使用和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設備生產廠家、設備銷售單位、設備采購人員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公司主管設備的領導。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水質處理工作對保證熱水系統和管道的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壽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保證水質處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訂本標準:

  一、運行人員為合同直接監管人,須熟悉有關合同條款及投藥、取樣、化驗等工作原理和工作過程,積極配合承辦單位人員的工作,建立水質處理監管記錄本。

  二、承辦單位每年投加GT―01清洗劑一次,對管道做除銹處理,并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態緩蝕阻垢劑,并于加藥前清洗加藥罐。運行人員須現場監督上述實施過程,并就工作時間、人員、過程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后在承辦單位工作單上簽署意見并簽名驗收,工作單留底一份,集中保存在鍋爐房。

  三、承辦單位每半年取水樣化驗,于一周內送交檢驗報告書,且主要指標值須在以下范圍:

  PH值6.5~7.5

  總硬度<200ppm(以CaCO3計)

  總堿度<2me/l

  總鐵<1ppm

  運行人員對照以上數值進行驗收,化驗單位與工作單一同保存,并在監督記錄本上做好記錄。

  四、若發現承辦單位人員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規定程序工作或有關數值未在規定范圍內,運行人員有權拒絕簽收并及時上報班長和工程維修部主管。

  五、運行人員每月自取水樣檢查,使用PH試紙,測試其PH值,靜置24小時后觀察其色度,并做好記錄。若發現PH值超標或水樣渾濁,有明顯銹色(微紅)應馬上通知班長,并由班長通知承辦單位及工程維修部主管,水樣保存5天。

  六、集中保存的工作單及檢驗報告,均應在簽收5日內交行政后勤部部長或主任審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處呈工程維修部主管批準后送交檔案室存檔。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9

  為確保生活水泵、消防水泵良好及正常運行,按規定周期維修、保養并做記錄。

  一、生活泵每周輪換運行。

  二、消防水泵每星期試運行一次(每次2分鐘)。

  三、消防水泵、噴淋泵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保養,對磨損零件及時進行更換。

  四、消防水泵每季度全面保養一次。拆卸軸承清潔,加潤滑油,對磨損零件更換。

  五、按規程檢查盤根是否良好,泵體無滲水、溢水,泵軸滲水有無流到地面。

  六、按規定時間檢查水泵軸與電機軸在同中心線,手盤轉動靈活,無卡殼,機座緊固,螺絲墊片無銹。

  七、按規定時間用搖表測量電機絕緣電阻(R≥0、5MΩ),用接地電阻儀測試電機,繞阻值正常,三相電阻平。

  八、按規定時間檢查閥門,開閉靈活,關閉嚴密,內外無漏水,手柄完好。閥桿潤滑好,外觀整潔。

  九、按規定時間檢查壓力表,指針靈活,指示準確,表盤清晰,水泵、電機外觀整潔,銘牌清晰,各部位緊固。

  十、控制柜內元件齊全,控制系統正確可靠,表面整潔。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0

  為加強大型、起重設備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裝拆程序規定

  1.大型機械、起重設備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特種作業人員承擔,無特種操作證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裝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和監護。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通過公司安檢部門驗收合格,并通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方可準予使用。

  二、裝拆前零部件檢查制度

  1.大型施工機械在裝、拆之前,要先檢查機械的金屬結構部件應無嚴重腐蝕、彎曲變形、焊縫不開裂。工作爬梯、防護欄桿安全可靠。

  2.要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無損,各聯接螺栓、銷軸、配線、鋼絲繩、塔吊壓重配重的數量或長度完整齊全,無損壞。

  3.檢查齒輪、滑輪、連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機械零部件外觀完好,固定牢靠,沒有裂紋損傷。

  4.檢查各電氣線路、電纜、集電器、電阻器、開關、接觸器等電氣部件符合使用要求,電機繞組以及線路絕緣電阻≥0.5MΩ。

  5.檢查隨機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繩、吊索、吊環、卸甲、手拉葫蘆等工具齊全牢固,完好無損,確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畢,要清理、保養好機械設備的各種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齊。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拆、裝塔吊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建設部標準及行業標準和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要求進行。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拆、裝工藝和方案,并嚴格按工藝和方案要求組織交底、實施。

  3.參加起重設備拆、裝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拆、裝工藝方案,掌握本崗位、工位作業要求。

  4.在起重設備拆、裝過程中,應由拆、裝指揮人員統一指揮,并做好安全監護工作(作業區應懸掛警示標牌)。

  5.拆、裝進場前,查看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現場配合準備工人情況,具備拆、裝條件方可組織人員進場。

  6.參加拆、裝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由拆、裝指揮作施工過程工藝、方案交底;機電工長作拆、裝過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7.拆、裝只允許在四級風以下進行作業,如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緊固連接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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