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消費目的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災事故,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含高校、大中專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非學歷教育機構(以下統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督導、檢查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履行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對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配備、標示設置、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等專業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為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提供指導和幫助。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學校消防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學校法定代表人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內各部門、各單位及駐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領導責任。駐校單位對本部門所屬范圍及員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工作全面負責,應當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等。
第七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應與外來駐校單位簽訂消防安全工作協議,監督其防火工作。
第八條 學校教職員工和駐校各單位人員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未成年人除外)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九條學校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內容,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十條 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除履行一般單位消防工作職責外,應開展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具體組織協調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轄區消防救援機構報告消防安全狀況;
(二)按照《河北省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南》、《河北省中小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和本規定要求,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三)對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整改工作進行督導。
第十一條 學校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第二章消防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筑應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備案后方可使用。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施工,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有關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定期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四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第十五條 學校應確定一名校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二)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三)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六)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六條 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確定消防重點部位,并設崗位消防安全員,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
重點部位應包括學生宿舍、食堂、教學樓、體育館、會堂、圖書館、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及使用部門、實驗室、計算機房、消防控制室、施工現場等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部位。
第十七條 學校應根據本學校規模、建筑設施等實際情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八條 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在全校范圍內組建教職工義務消防隊,以應對火災和應急疏散。
教職工義務消防隊由安全管理部門、消防重點部位和重點崗位人員組成。
第十九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學校應根據本校實際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河北省《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南》(DB13/T1197-20xx)和本規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條防火巡查制度。學校消防管理人員或重點崗位消防安全員應每日對重點部位進行防火巡查。巡查的情況要作詳細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巡查中發現火險隱患的.要立即排除,當場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要立即報警并組織撲救。
防火巡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二十二條防火檢查制度。校內各單位的防火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的防火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校消防檢查。防火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存入防火檢查檔案。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無法當場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加強防范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根據需要適時組織學校有關部門對全校依法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防火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是否得到整改或落實防范措施;
(二)消防設備系統是否正常、消防水源壓力是否符合要求;
(三)消防車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完好;
(四)滅火器材是否完好、配置是否到位;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是否落實防火、防爆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是否運轉正常、值班記錄是否完整;
(八)檔案記錄是否齊全;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內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因教學、施工等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禁火區內動火的,應按規定審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防火措施、現場監護人、責任人,經審核批準后方能動火。電工、焊工、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地點應當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內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確保工地安全。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及校園內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第二十四條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學、生活、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堅持人走拉閘斷電。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規定學生在宿舍用電范圍,嚴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
第二十五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因教學、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應執行有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進行保管、領用、使用、登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應經過消防專項培訓方可上崗。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使用危險物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入檔案,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糾正。
第二十六條食堂用氣用電管理制度。食堂安裝、使用電器、煤氣、液化氣設備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并經常檢查安全隱患,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嚴禁帶故障工作。使用燃氣的要安裝泄漏報警裝置,使用瓶裝液化氣的,鋼瓶應與操作間分離,輸氣管線材質應符合要求。食堂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電線纏繞暖氣管、水管、金屬支柱等,電線線路應符合荷載要求。
第二十七條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學校的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維修管理應由安全主管部門統一負責,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有關標準或行業標準。學校建筑應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要經常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失效的應及時更換、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駐校建筑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內各消防重點部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分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的職責,并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實常規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時應做到每日巡查,巡查內容參照第二十五條。巡查應作好記錄,并將記錄存入檔案。
第二十九條大型活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應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緩辦、停辦、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學校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校會班會、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應做到“計劃、課時、師資、讀本、考核”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重點部位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員工要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一條 消防疏散通道及應急設施管理制度。學校任何時候都應當無條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疏散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嚴禁在公用走道、高層建筑的通道上堆放雜物;嚴禁遮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嚴禁將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食堂、禮堂等公共場所的疏散門在使用期間上鎖或部分上鎖。
第三十二條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盡快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教育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明確責任,落實整改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或當地政府。鼓勵師生查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進行,一經查實,要對舉報人進行表揚或獎勵。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三條 火災應急預案。學校應根據建筑結構、場地環境、辦學規模、學生年齡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可實用的火災應急預案,其內容應包括: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指揮人員、行動組、通訊聯系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應急預案,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學校應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其他學校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第三十四條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責任部門、消防控制室應24小時專人值班,嚴禁值班人員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在消防控制室上崗。值班人員應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第三十五條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部門負責。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檔案。包括單位地理位置、面積、高度、建筑性質等情況;
(二)消防重點部位檔案。包括重點部位數量、分布位置、使用性質等情況;
(三)消防法律文書檔案。包括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產品、內裝修材料、防火材料檢查合格報告,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四)人員組織檔案。包括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人員等及其工作職責。人員獎懲情況;
(五)消防安全制度檔案。各種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六)檢查記錄檔案。包括防火檢查、巡查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火災情況記錄;
(七)消防培訓檔案。包括宣傳活動、集中培訓及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的文字、圖片、視頻等資料。
第三十六條 獎懲制度。學校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考核、評比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表彰。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安全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學生(幼兒)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單幢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生集體宿舍之一的中、小學校,包含單幢建筑總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的幼兒園為火災高危單位,應當按照《河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申報備案,在消防救援機構的指導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上一條:邯鄲市教育局關于推進落實中小學生“五項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下一條:邯鄲市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生產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構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采取責任合同書的形式,明確責任義務。學校法人代表為第一防火安全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法人代表授權各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本單位、本部門防火安全責任人;各崗位負責人為管轄工作內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崗位工作人員為本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 學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教學、科研單位所需經費由學校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由本單位自行解決。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都有宣傳、教育、普及消防法規和防火知識的義務。
第六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或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院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確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體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規劃和工作計劃,決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院職能部門組織分工。學院保衛處為學院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處為學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的審核及管理工作;設備處為學院安全生產的管理單位,具體負責設備的安裝、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設工作;學院其它部門對自己管轄范圍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分工管理、督促檢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條 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消防法規,執行安全規程、消防技術規范和標準;
(二)進行消防法規的宣傳、普及和防火滅火知識的教育、培訓;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組織和制度,落實有關經費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五)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一條 學院保衛處作為防火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負責防火安全的綜合管理、檢查協調和督促整改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和“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負責建立群眾義務消防組織;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規章和有關管理辦法,督促協助各單位、各部門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經常進行督促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發出通知,并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并掌握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督促協助有關單位制定重點部位防火預案,建立消防檔案;
(六)采用多種方式進行消防法規和防火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
(七)做好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
(八)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并協助調查火災原因,追查和處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領導交辦的防火安全任務,當好領導的防火安全參謀助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各部門作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實施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本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
(二)組織進行消防安全法規和防火知識的教育、培訓,確定本單位、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持常備有效;
(五)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六)組織火災初起撲救,負責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三條 在校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住地和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 新建、改建及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核和竣工驗收,未經審核驗收或經審核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消防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或破壞消防設施,確因學校總體規劃需要改造時,應先改造后建設,確保消防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條 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展覽、演出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申報有關部門審批,經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七條 各種電器設備、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改造,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規程進行,并正確使用電器,人走必須斷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改接用電線路和違規操作、使用電器設備。
第十八條 特種工種人員,如電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儲存易燃、易爆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條 嚴格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管理規定,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按規定使用氣罐,不得自行處理油氣殘渣;天然氣管道安全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爆危險物品,不得隨意開挖或擅自拆除、改動燃氣管道和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招待所、大學生活動中心、學術報告廳、禮堂、室內體育場館要加強電源、火源的管理,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標志,配備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都必須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鄰近單位及人員要積極支援,待消防監督部門趕赴現場時,方可移交統一組織指揮。
第四章 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必須按照“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落實防火措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程,接受有關部門的消防監督。
第二十四條 實行防火安全持證上崗制度,重點工種人員和新職工須經教育培訓方可上崗;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職工應懂得本崗位工種的消防常識,會使用本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五條 從事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章 防火重點
第二十六條 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單位或部位,應確定為防火安全重點單位或重點部門,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除應當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外,還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堅持每日巡查記錄,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業,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相應的消防監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禁止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圍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未釀成火災危害的,將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取消評比創安全先進資格的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一般火災時,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責任人,按學院責任事故追究制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即行廢止。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防火標志,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理條例》,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德育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江蘇省消理條例》,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時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發電房、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并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干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五、班主任、各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六、微機室、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辦公室、宿舍五個部門,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學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落實。
八、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學校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臵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學校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學校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領用劇毒危險物品不能超過教學需要的使用量限額。如需較大使用量的,學校須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簽批同意并備案。
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學校審查批準,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十、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學習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區局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校區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校長為校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安全的保衛負責人為校區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學校教職員工組成義務消防隊。
2、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
3、各樓房的樓道和樓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暢通。教室及電教機房,前后門要開啟自如。
4、學生嚴禁帶打發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5、校內各室內,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熱棒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6、電器產品的購置,應選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產品,安裝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7、定期組織師生員工熟悉消防設備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組織滅火疏散演練,做到萬無一失。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領導小組每月要檢查學校教學樓的線路,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解決。
2、增設消防設施,配齊配全教學樓的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
3、禁止在辦公室、門衛值班室、活動室、教室等場所,使用電爐和其他不合格的電器。
4、各辦公室、活動室、教室等場所,老師下班后,要做到及時將燈,電扇,飲水機,空調,電腦等電源關閉。
5、一旦發現火災事故,立即撥打“119”,要嚴密組織師生疏散,確保師生安全,盡最大的力量減少財產損失。
6、如出現火災事故,及時報告主管教育部門和上級領導,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處以重罰或進行刑事處罰。
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食堂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食堂內應按標準配備滅火器,每點配置數量不少于2具;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2、不得隨意抽煙,點蠟燭,嚴禁工作人員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
3、食堂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液化氣等燃氣,并熟悉火災情況下的滅火處置程序。
4、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并時時注意。
5、食堂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防火意識,做到人到點火,火滅走人。
四、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宿舍樓內每層設置兩個滅火器存放點,每點配置數量不少于2具。
3、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4、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6、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熱設備。
8、學生宿舍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除照明外的其他電器。
五、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1、學校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部位人員以及全校師生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9)防火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2、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學校應當每年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并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學校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2、學校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7
一、基本原則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5.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6.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7.消防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8.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
1、消防組長李柏貞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標準規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推廣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5)重視和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安全和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2、消防副組長梁錦雄職責:
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安全規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暢通。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6)向消防組長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組員許潤勉、區金洪、黃俊祥消防安全職責
1)在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管理、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業衛生狀況。
3)對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對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3)參與制訂、修訂和審訂本公司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術規程,參與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消防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4)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消防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消防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消防安全防護裝置。
5)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6)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7)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8)搞好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對消防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9)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
10)保持作業場所和崗位的整齊、清潔、衛生,搞好安全生產與文明生產。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9
01(一)基礎資料
1、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消防機構審核、備案、驗收。
2、明確倉庫防火負責人,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
3、制定倉庫滅火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撲救火災演練。
02(二)儲存安全
1、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和丙類等倉庫混存。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3、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置限高線。
4、庫房內貨架各個結合處必須固定牢固。
03(三)電氣安全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
6、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儲場所的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間距。
8、倉儲場所的電動傳送設備、裝卸設備、機械升降設備等的易摩擦生熱部位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
9、倉儲場所的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10、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11、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
04(四)設施要求
1、倉儲門口必須張貼醒目的“禁止煙火”等警告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占。
5、倉儲場所設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置明顯標志并保持通暢,不應堆放物品或設置障礙物。
6、生產車間與丙類倉庫未用實體墻隔開。
7、設有倉庫的建筑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
8、倉儲外圍嚴禁搭建鐵皮棚影響消防救援。
9、占地面積大于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實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10、倉庫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倉庫應設置消防栓。
11、倉庫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倉庫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2、倉庫相鄰兩個安全出口邊緣距離不小于5M。
13、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
15、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制品的倉庫;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其它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6、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17、倉庫管道穿墻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
05(五)其它安全
1、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
2、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
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規、技術標準的隱患。
鋰電池生產或儲存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單獨設置,必須采用實體墻、防火門與其它區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全角度視頻監控系統,監視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3、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自動感煙檢測器和感溫檢測器,報警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4、涂布烘干、化成、分容須設置強制通風系統、溫度自動控制及超溫報警系統。
5、注液設備應密閉生產并采用惰性氣體保護,或采用可靠的微負壓裝置。并設有注液計量裝置和電解液泄漏回收裝置。
6、化成、分容、老化柜須采取防止因電池發生燃爆而產生的連鎖反應措施。
7、老化房宜采用間接加熱方式,加熱器宜設置在老化房外。
8、每塊電池(電芯)的.正(負)極位置必須有絕緣防止短路保護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柜的物料架,存放電池(電芯)的貨架均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制作。
10、分容柜排與排之間的操作空間間距不得小于1.1米。柜與柜之間安全通道不得小于0.8米,排與墻之間間距不得小于0.6米,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11、電芯、電池庫房溫度應控制在攝氏-5℃至35℃范圍內,相對濕度不超過75%。庫房內應整潔、干燥,通風良好。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熱(火)源存放其中。
制冷涉氨企業
1、冷庫投產運行相關手續齊備。
①、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相關標準設計;
②、施工單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
③、竣工后辦理驗收手續。
2、在廠區內顯著位置設置風向標。
3、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采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系統。快速凍結裝置應設在一單獨房間,其工作人員不得超過9人。
4、熱氨融霜工藝,必須采取有效的超壓導致泄漏的預防措施。
5、氨制冷機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報警時與事故風機自動開啟聯動。
①、報警器探頭安裝部位:制冷機及貯氨氣上方機房頂板;采用氨直接蒸發的速凍車間的快速凍結裝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間內;
②、探頭配備數量確保覆蓋面積;儀器設有不停電電源;
③、設定報警值100-150ppm;報警信號同時傳送制冷機房控制室。
6、氨制冷機房貯氨器上方應設置水噴淋系統。
①、使用開式噴頭,噴淋水覆蓋貯氨器整個區域;
②、控制閥設于貯氨器附近并靠近壓縮機房出入口;
③、噴淋水排水流進事故水池。
7、必須在作業現場配置空氣呼吸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器具。
8、冷庫設置氨警示標識,關鍵操作部位等應設置安全標識。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篇10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消防安全工作標準化管理制度(通用12篇)12-11
管理制度標準化12-19
標準化安全管理制度04-07
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04-22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管理制度07-08
設備日常標準化管理制度(精選23篇)06-09
校園消防安全方案10-30
校園消防安全簡報01-24
崗位標準化管理制度(通用15篇)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