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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小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小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小區消防計劃,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小區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小區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區單位等通報小區消防建設情況,征求小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小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大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
一、小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對象,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采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并建立消防安全聯系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了解其行為動向,以利于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志,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為。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3
一、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應根據建筑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群眾應了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公安派出所和居委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群眾進行演練,通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4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范圍內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委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表作一次檢查,并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銹水,防止管網腐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并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占、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5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6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小區消防工作;將小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小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小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居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小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小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群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小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小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小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7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宣傳、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8
一、積極開展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居民群眾自覺遵守居民防火公約,重點做好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動上門宣傳教育,落實消防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二、對居民住宅樓和小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樓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積極做好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點上的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和滅火逃生演練等群眾性消防活動。
五、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和居民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開展小區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9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和小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一、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制度
1、按時開關大門。早晨6時至晚上23時開、關大門。提前、推遲或深夜進出大門,事前與門衛聯系,說明事由,不準砸門、爬墻。
2、教工、學員自覺接受值班人員和門衛查詢,客人攜貴重物品出大門需經戶主和治保小組證明,方能帶出。
3、堅持來客和暫住人口登記,學員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長、家屬確需住宿的,須經治保小組同意。
4、教職工自行車、摩托車編號,做好登記管理;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定點停放。
5、嚴禁在教室、寢室、宿舍和辦公室打麻獎,搞賭博,違者按治安管理條例處理。
6、不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不準攀摘花木,不準在校園踢足球。
7、不準在樓上往街上、操壩毛扔果皮、雜物,潑倒污水。
8、節約用電、用水,自覺開關公用電燈,管理好公用水龍頭,養成節約用電、用水的良好習慣。
9、不在校園內高聲喧嘩,不損壞消防器材。
二、門衛值班制度
1、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按照開、關大門。
2、做好來客、暫住人口登記,查詢可疑人員,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3、看管教工、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對教工自行車、摩托車編號、登記、憑號出入;對學員自行車、摩托車定點停放守護。
4、阻止游商小販進入校園、住宿區叫賣商品。
5、做好責任區的清潔衛生,保持校園干凈、清潔。
6、保護報架,及時更換架報上的報紙。
7、堅持晚上關門后,對校園內、住宿區花卉巷道、背靜處進行巡邏,消除不安全隱患。
8、堅持禮貌待人、文明執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認真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樹立人人防火意識。
2、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3、嚴禁小孩玩火,不準在住宿樓燃放煙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電、用氣,不私拉亂接電線、氣管,堅持每季度進行用電線路、用氣管道檢查,防止用電、用氣起火。
5、保持滅火器、消防水帶的良好性能狀態,發揮急需時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嚴防示人縱火行為。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校區清潔衛生實行分片責任承包,任務到人,責任到頭。
2、學管、后勤制定清潔衛生標準,對片區提出具體要求。
3、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次大掃除的檢查評比制度,交將檢查等次納入年終獎內容。
4、班主任要經常對學員進行講清潔、愛衛生的教育,不亂毛煙頭、瓜殼、紙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壩衛生。
5、堅持門前“三包”,學管、后勤要經常對小區內清潔衛生檢查、督促。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一、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小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并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小區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小區居民群眾開放。
四、小區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小區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小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群眾。
六、針對本小區的實際,開展小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小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小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小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小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后,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小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并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小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小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一、24小時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員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兩運轉,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員上崗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帶規定裝備和工作牌。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設備設施,認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意外)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確保小區安全。
4、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序,執勤過程中要以敏銳的目光,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對小區內的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移動及亂用,熟悉小區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6、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并且做好記錄,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堅決設法抓獲。
7、遇有緊急突發性重大事情,要及時向班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9、積極向業主或租客宣傳遵紀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識。
二、車輛管理
1、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并憑卡出入小區。
2、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3、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4、外來車輛,按零停收取停車費。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全體人員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月至少全面檢查消防設施設備一次。
3、貫徹消防法規,落實消防措施,加強消防監督,宣傳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習,管好消防設施(備),增強全體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轄區內的防火建筑結構和人員工作、生活環境及人員疏散通道等基本情況,掌握各種消防設施(備)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確使用方法、滅火應急措施等知識。
5、制定重大工作計劃,開展大型活動,必須擬定相應的滅火應急方案。
6、定期檢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組織討論、修訂、完善滅火應急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7、及時消除并處理火險隱患、火警投訴及有關事宜。
8、發生火災時,在專業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之前,擔任現場總指揮,協調滅火工作。
四、應急管理
(一)發生火警時的應急措施詳見《滅火應急規程》。
(二)執勤中遇到搶劫的處理
在執勤中遇到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強行掠奪或毀壞公司和業主或租客、訪客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立即進行處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并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員或群眾支援。
2、若在小區內遇到犯罪分子搶劫,應立即通知關閉大門。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時,要看清人數和衣著、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標志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公安機關,可撥“110”報警。
3、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若在運動過程中作案,沒有固定現場的,對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當用鉗子、鑷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紙內妥善保存,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安全管理人員或其他人的指紋等痕跡弄到遺留物上。
4、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在公安人員未勘察現場或現場勘察完畢之前,不能離開。
5、事主或在場群眾如有受傷的,要盡快送醫院救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三)發現業主或租客、訪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安全管理目標的處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當班安全管理員的處置方法是:
1、勸說或阻攔,讓其盡快離開安全管理目標范圍。
2、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標或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
安全管理員在執勤中如發現有神色慌張、行動詭秘的可疑人員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并向其他區域執勤安全管理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向公安部門報告。
2、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3、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詢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查處。
(五)執勤中發現業主或租客、訪客斗毆時的處置
當班安全管理員在安全管理區域內發現業主或租客、訪客打架、斗毆事件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心勸導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確能認定屬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或偷竊活動。
3、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確保安全管理區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協助公安人員勘察打斗現場,收繳斗毆器械,辨認為首分子。
(六)業主或租客、訪客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時的處置
1、值班安全管理員應迅速報告安全管理班長和管理處,管理處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報告公司安全部,業主或租客、訪客投購保險的還應(提醒業主或租客、訪客)通知承保的保險公司。
2、當班安全管理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方法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影響證據的收集。
3、抓緊時機向發現人或周圍群眾了解案件和事故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群眾的反映和議論,了解更多的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
4、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匯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戶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責任履行戶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戶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設備。
3、經常對本戶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定期對本戶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并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準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戶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止。住戶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簽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戶、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采購總監,副組長:工程維修部經理,成員:工程維修部全體維修人員、物資供應部經理、工程材料采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害時啟動預案,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應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協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維修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維修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維修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9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我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公司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培訓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組織培訓形成進行。
1)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特殊工種(電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5)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6)從事關鍵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取得崗位操作證書,持證上崗。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7)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管理處(部門)、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9)管理處(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管理處安全制度、相關工作現場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10)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2、建立義務安全隊伍安全教育制度。
1)義務安全隊伍所有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技術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義務安全隊伍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地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實行安全教育培訓登記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必須建產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對本公司(包括義務安全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定的,將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情況。
⑵查隱患:查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機電設備、各類建筑物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護欄或蓋板,廢氣、廢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現象及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等。
⑶查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
A每天巡回檢查情況B每周安全員例會情況C每季安全主任例會情況
2、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定人、定時整改。
各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由各部門主管參加的安全檢查例會,檢查整改情況,并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各班組每班進行“班前五分鐘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檢查,“下班前(后)三分鐘安全檢查”總結。
3、組織各專業性、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做好各類應急措施。
4、按《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規定執行獎懲。
三、勞保用品發放制度
1、為了確保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及職業病的發生,按國家規定,職工工作時應穿戴好公司供給的有關防護用品。
2、從事生產勞動的員工,根據實際情況,按不同的工種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
3、各類勞保用品按發放標準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或授權人)申領單到總經辦領取。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公司勞保用品采購工作。供應商必須具有勞防用品生產、銷售資質,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每月向總經理辦公室通報費用支出情況。
5、需調整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時,由各部門(管理處)通知總經理辦公室。
6、按照同行業、同工種享受同等標準,同時兼職多工種者,執行其中主要工種的標準,不得重復領用。
7、從事有毒作業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維修人員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帶、安全繩、防護罩等均列入發放防護用品之中,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領取。
四、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門(管理處)、班組安全員及員工檢查、巡視或工作時,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各級安全負責人。
2、各部門(管理處)安全負責人應及時安排存在隱患設施的整改。
3、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填寫二聯單,存根聯留相應安全主管部門,反饋聯交整改部門、管理處。整改完畢反饋單簽名蓋章后交相應安全主管部門。暫時無法整改的項目,必須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五、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各類人員及設備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工會。
2、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護,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3、由公司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專人負責寫出事故報告,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4、召開事故分析會
⑴分析原因;
⑵明確及追究責任;
⑶落實整改措施;
(4)教育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吸取教訓。
5、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處理,事故報告登記存檔,并上報集團公司。
六、安全技術經費計劃制度
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是公司從全局出發,有計劃、有步驟的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而編制的安全技術工作上規劃,是公司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編制
1)部門(管理處)應根據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年度安全技術經費計劃。
2)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安全主任應組織各職能部門,廣泛吸取員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編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經費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
2、安全技術經費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經批準后,要納入公司年度維修施工計劃、財務計劃,物質供應計劃、采購計劃,以保證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的實施。
2)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的安全技術經費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該項經費科目,專款專用,保證計劃的實現,并準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情況。
3)各部門(管理處)要設立安全技術經費使用臺帳,并將使用情況按季報公司財務會計部。
4)公司所轄小區(大廈)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實施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按期實現。
七、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制度
1、各部門(管理處)必須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與各所屬部門及班組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文明小區達標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為確保我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所轄小區(大廈)達到安全文明小區標準,針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內容詳見公司《目標、指標考核辦法》
3、公司每半年對部門(管理處)負責人進行一次考核。責任制考核共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對基本稱職人員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對不稱職的調離工作崗位。
物業小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確保項目在服務過程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確保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無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物業管理處員工的安全和健康,順利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提高物業管理處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
建立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配備具有相應管理能力和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制定和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獎懲辦法及操作規程。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行政措施。內容主要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2、查安全設施。內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設施、機械設備、勞保用品使用情況。
3、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開具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內書面寫出整改措施和結果報物業管理處。對于無視隱患存在及對發現的隱患不進行整改的部門給予相關處罰。
4、物業管理處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將對隱患整改結果實地進行復查,如發現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仍然存在隱患,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門經理制定完善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組織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情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由物業管理處總經理負責,帶領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
2、經常性和節假日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各部門自行組織的檢查、部門安全員進行巡回安全生產以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包括用電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機、吊蘭等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專業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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