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倉庫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的倉庫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倉庫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為加強庫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確物品出、入庫手續及流程,提高公司資金、物品使用率,保證倉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銷售、生產、工程及研發所需而儲存的各種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二、程序:
1、物品入庫管理:
1.1所有物品購入、退回、測試、樣品、借用、歸還及生產完工成品等,均應經質量部檢驗合格后入庫。
1.2物品入庫單為:《外購入庫單》由事業部、產品制造部等相關部門辦理物品入庫手續時負責填寫;《成品入庫單》由產品制造部辦理物品入庫手續時負責填寫。
1.3倉庫人員根據質量部出具的驗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庫單及時核對物品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最長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核對完畢,如相符,填寫物品入庫單實收欄,根據物品入庫單登記物料卡及臺帳;如不符,則倉庫人員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質量部。
1.4《外購入庫單》第一聯由倉庫存檔,第二聯送財務部報賬,第三聯由質量部存檔,第四聯由采購部門存檔;《成品入庫單》第一聯由倉庫存檔,第二聯由倉庫交遞財務部,第三聯由產品制造部經辦人存檔。
2、物品出庫、發貨管理:
2.1物品出庫:持有物品最終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和綜合部經理核準后的相關單據方可提貨(領導授權亦可),相關單據上必須說明領貨原因;套料發放應附《生產通知單》或《生產計劃單》和(套料清單),倉庫人員按單的緊急程度及時發料,最長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2.2物品發貨(正式合同):發貨通知單必須經合同執行部門經理和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綜合部經理核準后(領導授權亦可),倉庫人員復核上述手續后方可發貨。
2.3物品發貨(非正式合同):發貨通知單必須經合同執行部門經理和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并經財務管理部經理、綜合部經理核準后(領導授權亦可),倉庫人員復核上述手續后方可發貨。
2.4物品發貨(個人借用、返修):發貨通知單必須經所需部門經理、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綜合部經理核準后(領導授權亦可),倉庫人員復核上述手續后方可發貨。
2.5所有物品發貨由倉庫人員負責發出、跟蹤至用戶手中,并負責跟貨運公司核對相關貨運資料,發貨所產生的費用由相關部門承擔。
2.6生產、維修、開發及相關人員:領用物品應辦理《物料申領單》;合同出貨應辦理《成品出庫單》;上述均為一式三聯,第一聯倉庫存檔,第二聯交財務入賬,第三聯由經辦人存檔。
2.7倉庫人員嚴格按照發貨單上擬定的日期組織物品出庫,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物品上標有生產流水號應記入物料卡,以防止領出物品的隨意調換;物品不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人員。
2.8物品發貨:必須檢查物品的性能、外觀及附件,各項無誤后,并經質量部人員在相關單據確認后,由倉庫人員發貨;倉庫人員均于出庫當日將相關資料準確錄入電腦臺賬,不得隔日作業,以利于物品存量的精確。
2.9因特殊情況,由供應商直接發貨給用戶的物品,由相關部門、人員及時辦理入庫、出庫、發貨手續;同類事項未及時補辦手續,原則不準再由供應商直接發物品給用戶。
3、借用物品管理:
3.1內部人員借用物品時,應填寫《物品內部借用單》,該單據均需經過相關部門經理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綜合部經理核準方可借用(領導授權亦可)。
3.2出差在外的人員借用物品時,應填寫《借用設備(委托)申請表》并簽字確認,該單據均需經過相關部門經理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綜合部經理核準方可借用(領導授權亦可);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門領導確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鍵橋社區下載)。
3.3倉庫每季度將在借用物品情況統計表于下季度首月5個工作日內發出,相關部門經理或指定專人在收到統計表后,根據統計表上所規定的事項及時核對在借物品情況,并在8個工作日內按要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到倉庫主管處;未按規定及時反饋將通知財務部門從次月起開始從工資中扣除相關部門經理和指定專人或當事人各100元作為罰款;
3.4借用物品期限從發貨之日起為三個月,所借物品經質量部檢驗合格后,方可核銷借用賬;三個月未能歸還,借用人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領導同意后,可延續再借用三個月;如仍無法歸還,由借用部門或當事人按比例承擔該物品使用年限的折舊費,若所借物品轉為銷售合同將返還所扣折舊費。
4、物品退回與歸還管理:
4.1合同退回、合同更換、個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員)、試用退回的物品由倉庫人員負責接收、記錄、處理或再分發給相關人員處理。
4.2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關人員填寫《物料退倉申請單》和在備注欄填寫客戶名稱及退回原因、合同號,經部門經理核實確認后,由質量部檢驗合格后并經綜合部經理核準,方可給予辦理退庫手續;
4.3合同更換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關部門人員辦理《物品內部借用單》手續;待更換物品退回時持《物料退倉申請單》辦理合同退庫手續,并將辦理完畢的單據轉給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同時出具發貨通知單(即更換物品)和出庫單,同時填寫《物料退倉申請單》,注明對應出庫單據號并給質量部簽字確認,以沖減借用人的借用帳;
4.4個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經辦人出具《物料退倉申請單》,標明借用時間,借用單號等,將質量部檢驗結果轉交本部門經理確認,并經綜合部經理核準后辦理退庫手續、并銷賬。
5、物品報廢:
5.1物品報廢原因:
倉庫
1)變質的(生銹、霉變、蟲啃、鼠咬等);
2)超過使用壽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擔運輸中損壞的。
生產部
1)因無法維修或無維修價值的;
2)生產過程中損壞的。
事業部
1)生產在途時,顧客取消合同;
2)因技術更改升級而造成報廢的;
3)已購買,但開發、銷售、生產更改滯后,經協調無法退回的;
4)合同發貨后,因系統無法升級而退回的;
5)己購物品,在生產時發現為不良,經采購人員與供應商協商不可退換的;
6)借用/試用后,經質量部判定為無法再修品;
7)因計劃失誤導致采購引起的。
5.2物品報廢流程:
1)倉庫人員統計庫存所需報廢的物品,由相關責任部門出具《報廢申請單》,由質量部和相關部門出具檢測結果、財務管理部出具報廢物品的價值、相關責任部門和綜合部核準后,予以報廢,價值在一萬元以上的呈報公司領導審批;
2)相關責任部門人員憑具審批后的《報廢申請單》和《物料申領單》到倉庫辦理報廢手續。
5.3物品報廢注意事項:
1)所有已辦理報廢手續的物品歸倉庫保管;
2)生產部負責將報廢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單板上的IC、電阻、電容等),送質量部IQC檢驗,合格品辦理退倉手續。
6、賬務管理:
6.1所有入庫、出庫均應按照單據所規定內容,詳細填寫,不得涂改,成品發貨必須附有《發貨通知單》,否則倉庫人員拒絕入賬及發貨;
6.2物品入庫和退倉,該單據必須經質量部檢驗合格,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入賬;
6.3物品帳必須與單據一致,每月底自查,發現操作錯誤及時更改,若隔月則需查明原因,并由經辦人寫明調整單,報物控主管審核、綜合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整并通知財務部;
6.4經辦人月底將當月發生單據裝訂成冊,由倉庫專人負責保管;
6.5倉庫人員每周及時將單據交于財務部,以便財務入賬。
7、倉庫管理:
7.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并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簽紙列示于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后。
7.2倉管員對于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7.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7.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7.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7.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并單獨記賬。
7.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7.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7.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濕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35℃之間,濕度控制在40~85%之間,由倉管員負責將每日點檢結果記錄于《倉庫溫、濕度點檢表》中。
7.9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并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7.10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7.11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7.12物品堆放不宜過于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7.13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7.14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7.15每月28號前結賬,并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7.20xx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并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7.15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準后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部起草,公司領導核準,解釋權屬綜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修訂,修訂周期為半年,報公司領導審批后頒布執行。
四、附表:
1、《外購入庫單》
2、《物料申領單》
3、《物品內部借用單》
4、《成品入庫單》
5、《成品出庫單》
6、《物料退倉申請單》
7、《發貨通知單》
8、《借用設備(委托)申請表》
9、《報廢申請單》
即便是公司規模很小,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本文就給出一家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供相關朋友參考,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至關重要,希望相關企業能夠謹慎制定。
倉庫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 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 對于采購人員購入的材料物資,庫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發票相符,同時請申購部門及質量管理部門協同驗收材料質量,對于實物與發票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對需要化驗的原材料要附相應的合格化驗報告。
第四條 對于產成品入庫,須有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庫管人員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經手人及庫管人員雙方核對無誤后在“入庫單”上簽名,一聯保管員留存作為登記實物帳的依據,一聯經手人帶回生產車間做產量統計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為成本核算和產成品核算的依據。
第五條 因生產需要直接進入生產車間的材料物資,應填寫直提單。(即同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第六條 對于物資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庫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具體情況報告業務部門和財務部經理處理。
第三章 倉庫物資的出庫
第七條 辦理材料物資的出庫,庫管人員要填制出庫憑證,由庫管人員、經手人雙方同時簽字,由經手人持一式三聯的憑證送經手人主管審核,經手人持主管審核簽字后的憑證到財務部門由會計審核,經審核過的憑證留下第二聯做記帳依據,第一聯由經手人留存,持第三聯到倉庫辦理材料的`出庫。
第八條 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庫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具體情況報告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經理處理。
第四章 倉庫物資的保管
第九條 倉庫管理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十條 每月月底之前,庫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材料物資收發予以匯總,并編制報表上報財務部。
第十一條 庫管人員對庫存物資要旬點月盤。每旬要看帳點物,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余、短少、殘損或變質,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財務部經理。
第十二條 做好倉庫與供應、銷售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生產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并對物資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 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材料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四條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等物資,應指定專人管理,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五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第十七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四“檢查”,確保財產物資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必須經常檢查調整庫內問題、濕度,保持通風。
(4)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嚴禁酒后值班。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涂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品。
(7)嚴禁在倉庫內閑談、談笑、打鬧。
(9)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10)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財務部經理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 起執行。
倉庫管理制度3
1.收貨流程
1.1.正常產品收貨
1.1.1根據供應商到貨通知在貨物到達后,收貨人員根據司機的隨貨箱單清點收貨。
1.1.2收貨人員應與司機共同掐鉛封,打開車門檢查貨品狀況,如貨物有嚴重受損狀況,需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經理等候處理,如貨物狀況完好,開始卸貨工作。
1.1.3卸貨時,收貨人員必須嚴格監督貨物的裝卸狀況(小心裝卸),確認產品的數量,包裝及保質期與箱單嚴格相符。任何破損,短缺必須在收貨單上嚴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機簽字確認的文件,如事故記錄單,運輸質量跟蹤表,送貨單等。破損,短缺的情況須及時上報主管及生管,以便及時通知客戶。
1.1.4卸貨時如遇到惡劣天氣(下雨,大風,冰雹等),必須采取各種辦法確保產品不會受損。卸貨人員須監督產品在碼放到托盤上時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碼放的數量嚴格按照產品碼放示意圖。
1.1.5收貨人員簽收送貨箱單,并填寫相關所需單據,將有關的收貨資料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或批號)、貨物狀態等交主管。
1.1.6接單后必須在當天完成將相關資料通知記入臺帳。
1.1.7破損產品須與正常產品分開單獨存放,等候處理辦法。并存入相關記錄。
1.2.退貨或換殘產品收貨
1.2.1各種退貨及換殘產品入庫都須有相應單據,如運輸公司或司機不能提供相應單據,倉庫人員有權拒收貨物。
1.2.2退貨產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區別,如良品退貨,貨物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否則倉庫拒絕收貨;不良品收貨則必須與相應單據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裝。
1.2.3換殘產品則須與通知單上的型號、編號相符,否則倉庫拒絕收貨。
1.2.4收貨人員依據單據驗收貨物后,將不同狀態的貨物分開單獨存放,將退貨或換殘單據及收貨入庫單,記錄產品名稱、數量、狀態等交。
1.2.5依據單據記入臺賬。
2.發貨流程
2.1.1所有的出庫必須有公司授權的單據(授權簽字,印章)作為發貨依據。
2.1.2接到公司出庫通知時,倉管進行單據審核(檢查單據的正確性,是否有充足的庫存),審核完畢后,通知運輸部門安排車輛。
2.1.3倉管嚴格依據發貨單發貨,如發現發貨單上或貨物數量有任何差異,必須及時通知主管,并在發貨單上清楚注明問題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2.1.4倉管依據發貨單核對備貨數量,依據派車單核對提貨車輛,并檢查承運車輛的狀況后方可將貨物裝車。
2.1.5倉管按照派車單順序將每單貨品依次出庫,并與司機共同核對出庫產品編號、數量、狀態等。
2.1.6裝車后,司機應在出倉單上寫明車號、姓名,同時倉管、司機簽字。
3.庫存管理
3.1.貨品存放
3.1.1入庫產品需掛好庫存卡后入位,貨物的存放不能超過產品的堆碼層數極限。
3.1.2所有貨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須按照貨位標準整齊的碼放在木托盤上。貨物必須保持清潔,長期存放的貨物須定期打掃塵土,貨物上不許放置任何與貨物無關的物品,如廢紙,廢代,膠帶等。
3.1.3破損及不良品單獨放置在擱置區,并保持清潔的狀態,準確的記錄。
3.1.4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使物品出入庫方便,容易在倉庫內移動,基本條件是將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3.1.5盡可能地向高處碼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積應盡量向高處碼放。
3.1.6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物品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季節性物品則依其季節特性來選定放置的場所。
3.1.7同一品種在同一地方保管。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應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員工對庫內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響著出入庫的時間,將類似的物品放在鄰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3.1.8根據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場所時,當然要把重的東西放在下邊,把輕的`東西放在上邊。這對于提高效率、保證安全是一項重要的原則。
3.1.9依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保管的重要一條是對于易變質、易破損、易腐敗的物品;對于機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應盡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由于商品的多樣化、個性化、使用壽命普遍縮短這一原則是十分重要的。
3.2.盤點流程
3.2.1所有的貨物每半年必須大盤一次。對A類貨物須每月盤一次。B類三個月盤一次,C類半年一次。
3.2.2針對每天出庫的產品進行盤點,并對其他貨物的一部分進行循環盤點,以保證貨物數量的準確性。
3.2.3盲盤:針對每次盤點,接單人員打印盤點表,不包括產品數量,交給盤點人員。至少兩名盤點人員進行盤點,將盤點數量填寫在空白處,盤點后由二人共同簽字確認數量。將盤點表交于報表人員,報表人員將盤點數量輸入盤點表,進行數量的匹配,如有數量的差異,需重新打印差異單,進行二次盤點,二次盤點后無差異存檔。如有差異,需進行核查,如發現有收發貨錯誤的,需及時聯系客戶,是否能挽回損失,無法挽回的損失,按照事故處理程序辦理。
4.倉庫日常管理
4.1倉庫日常運作檢查內容
4.1.1、庫區和庫內地面是否無淤泥、雜物等?
4.1.2、作業工具在不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4.1.3、門、窗、天窗及其它開口在不用時保持關閉,狀況良好,能有效阻止鳥及其它飛行類昆蟲進入。
4.1.4、倉庫照明設備是否完好、安全。(檢查方法:將庫內的燈全部打開,檢查是否有不亮的燈和亮度夠否)
4.1.5、倉庫辦單處是否整潔。(要求:a、所有單據擺放整齊;b、有清晰的分類)
4.1.6、倉庫地面是否清楚標明堆碼區和理貨區。
4.1.7、空托盤在指定區域堆放整齊。
4.1.8、貨物堆碼無倒置和無超高現象。
4.1.9、貨物堆放整齊、無破損、或變形貨物。(破損、擱置區存放的貨物除外)
4.1.10、倉庫的活動貨位連貫,沒有不必要的活動貨位。(活動貨位:用活動的標識表示的貨位,根據需要,可以在倉庫里靈活移動)
4.1.11、各類警示標識(包括安全線路的箭頭指示、禁止吸煙等)是否有效、整潔、張貼規范?12、每次收貨,是否正確、清晰填寫并張貼“庫存卡”?
4.1.13、破損、擱置、禁發貨物是否分開存放并張貼相應標簽?
4.1.14、破損、擱置貨物是否在3個月內處理完畢?
4.1.15、可發貨物中是否有滲漏、破損、污染貨物未報狀態及位置轉移?
4.1.16、所有退貨的處理必須在2天內完成,并且退貨上必須貼有“退貨通知單”。
4.1.17、倉庫無“四害”侵襲痕跡。
4.1.18、臺賬庫存和實際庫存是否一致?
4.1.19、倉庫是否完全按“發貨單”備貨發貨。
4.1.20、同庫、同品種的貨物必須堆放于同區域或相近區域;同品種的貨物應該存放于同一倉庫。
4.1.21、同一客戶的產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個倉庫,且一個倉庫能夠存放的下,那么該客戶的產品必須存放于同一倉庫。
4.1.22、收貨時,是否按規定仔細分揀貨物。(檢查方法:如果有收貨,請檢查現場按批號分揀情況;如果無收貨,請檢查倉庫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號、品種的貨物)
5.倉庫安全防火責任制
5.1.1、要認真執行《消防法》關于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5.1.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庫儲存物資的性質、數量、分布情況等問題。
5.1.3、不準在倉庫周圍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經常清理雜物。
5.1.4、要根據儲存物的性質,按規定安裝所需要的照明設備,不準隨便亂拉線,安裝電氣設備、電加熱器。
5.1.5、電閘要設總閘、分閘,并應將電閘安裝在室內,工作結束應立即拉掉電閘。
5.1.6、禁止在庫內動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須經有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
5.1.7、不準在庫內住人,無關人員禁止入庫。
5.1.8、管理人員對消防用水地點,必須十分清楚,要經常保持道路暢通,要會報警、會使用、保養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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